1.用于模块式家具的联接器,用于将模块式家具的家具单元(10)之间进行可拆卸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联接器(20)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模块式家具的联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构件(23)的一端插入到所述第一固定构件(21)内并被所述第一固定构件(21)限制拔出的,所述连接构件(23)的另一端插入到第二固定构件(22)内。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模块式家具的联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构件(21)包括固定主体(21a)、整体垂直设置于所述固定主体(21a)上的前抵板(21b)和整体垂直设置于所述固定主体(21a)上的后抵板(21c),所述前抵板(21b)与所述后抵板(21c)大致平行,所述后抵板(21c)上开设有供所述连接构件(23)穿过的孔(21c-1)。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模块式家具的联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固定构件(22)包括托部(22a)和插入孔(22b),所述插入孔(22b)与家具单元(10)上的连接孔(10a)对应。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模块式家具的联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固定构件(22)与第一固定构件(21)的结构相同,也包括固定主体(21a)、整体垂直设置于所述固定主体(21a)上的前抵板(21b)和整体垂直设置于所述固定主体(21a)上的后抵板(21c),所述前抵板(21b)与所述后抵板(21c)大致平行,所述后抵板(21c)上开设有供所述连接构件(23)穿过的孔(21c-1)。
6.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用于模块式家具的联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构件(23)包括插入到第一固定构件(21)的基准部(23a)、由所述基准部(23a)向上延伸出的竖直的抵接部(23b)、由所述抵接部(23b)水平延伸的过渡部(23c)和由所述过渡部(23c)向下延伸的可插入到家具单元(10)上的连接孔(10a)内的插入部(23d),所述抵接部(23b)抵接于所述后抵板(21c)的外表面。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模块式家具的联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准部(23a)在远离所述抵接部(23b)的一端设置有向下弯折的勾部(23e),所述勾部(23e)抵接于前抵板(21b)的外表面。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模块式家具的联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抵板(21c)上的孔(21c-1)的水平宽度基本上等于所述连接构件(23)经过孔(21c-1)的部分的宽度。
9.一种模块式家具,包括至少两个家具单元(10),其特征在于,相邻的所述家具单元(10)之间通过如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联接器进行可拆卸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模块式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家具单元(10)具有一个基本平直部分的底部,所述基本平直部分的底部通过所述联接器(20)连接到相邻的所述家具单元(10)的基本平直部分的底部。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一种模块式家具,其特征在于,相互联接的两个所述家具单元(10)为两个相同的家具单元或不同的家具单元。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一种模块式家具,其特征在于,相互联接的两个所述家具单元(10)都被配置为底座。
13.根据权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一种模块式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家具单元具有一个基本平直的底面,所述第一固定构件(21)和所述第二固定构件(22)分别设置在相邻接的两个所述家具单元(10)的基本平直的底面上,通过所述连接构件(23)进行可拆卸连接。
14.一种模块式家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15.一种模块式家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16.一种模块式家具,其特征在于,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