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空气过滤器限流阀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555921阅读:382来源:国知局
一种空气过滤器限流阀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限流阀门,更确切地说,是一种空气过滤器限流阀门。
【背景技术】
[0002]空气过滤器是一种在工业生产上使用比较普遍的工业设备,具有较为广阔的应用前景。但是,目前普遍使用的空气过滤器的限流阀门气密性不好。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主要是解决现有技术所存在的技术问题,从而提供一种气密性较好的空气过滤器限流阀门。
[0004]本发明的上述技术问题主要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的:
一种空气过滤器限流阀门,包含一阀门本体,在所述的阀门本体的一端设有一进气管接口,在所述的阀门本体的另一端设有一出气管接口,在所述的阀门本体上设有一密封体,在所述的密封体上设有一开闭把手。
[0005]作为本发明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的进气管接口和出气管接口上设有密封橡胶层。
[0006]作为本发明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的开闭把手由铝合金制成。
[0007]由于本发明的空气过滤器限流阀门在本体上设置了一个进气管接口和一个出气管接口,在本体上还设置了一个密封体,密封体上设置了一个开闭把手,由于在本体与开闭把手之间设置了一个密封体,在开闭阀门的时候可以有效防止气密的泄漏,从而大大提高了空气过滤器限流阀门的气密性。
[0008]
【附图说明】
[0009]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10]图1为本发明的空气过滤器限流阀门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的空气过滤器限流阀门的立体结构示意图,此时为另一视角。
[0011]
【具体实施方式】
[0012]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发明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0013]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气密性较好的空气过滤器限流阀门。
[0014]如图1、图2所示,一种空气过滤器限流阀门1,包含一阀门本体2,在所述的阀门本体2的一端设有一进气管接口 31,在所述的阀门本体2的另一端设有一出气管接口 32,在所述的阀门本体2上设有一密封体4,在所述的密封体4上设有一开闭把手5。
[0015]如图1、图2所示,所述的进气管接口 31和出气管接口 32上设有密封橡胶层。
[0016]如图1、图2所示,所述的开闭把手5由铝合金制成。
[0017]该发明的空气过滤器限流阀门在本体上设置了一个进气管接口和一个出气管接口,在本体上还设置了一个密封体,密封体上设置了一个开闭把手,由于在本体与开闭把手之间设置了一个密封体,在开闭阀门的时候可以有效防止气密的泄漏,从而大大提高了空气过滤器限流阀门的气密性。
[0018]以上仅仅以一个实施方式来说明本发明的设计思路,在系统允许的情况下,本发明可以扩展为同时外接更多的功能模块,从而最大限度扩展其功能。
[0019]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主权项】
1.一种空气过滤器限流阀门(1),包含一阀门本体(2),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阀门本体(2)的一端设有一进气管接口(31),在所述的阀门本体(2)的另一端设有一出气管接口(32),在所述的阀门本体(2)上设有一密封体(4),在所述的密封体(4)上设有一开闭把手(5)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过滤器限流阀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进气管接口(31)和出气管接口(32)上设有密封橡胶层。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空气过滤器限流阀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开闭把手(5)由铝合金制成。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空气过滤器限流阀门,包含一阀门本体,在所述的阀门本体的一端设有一进气管接口,在所述的阀门本体的另一端设有一出气管接口,在所述的阀门本体上设有一密封体,在所述的密封体上设有一开闭把手,所述的进气管接口和出气管接口上设有密封橡胶层,所述的开闭把手由铝合金制成。由于本发明的空气过滤器限流阀门在本体上设置了一个进气管接口和一个出气管接口,在本体上还设置了一个密封体,密封体上设置了一个开闭把手,由于在本体与开闭把手之间设置了一个密封体,在开闭阀门的时候可以有效防止气密的泄漏,从而大大提高了空气过滤器限流阀门的气密性。
【IPC分类】F16K41-00, F16K31-60, F16K27-00
【公开号】CN104879563
【申请号】CN201510238260
【发明人】李明科
【申请人】李明科
【公开日】2015年9月2日
【申请日】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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