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视水龙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650238阅读:103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视水龙头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水龙头结构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可视水龙头。
【背景技术】
[0002]现有水龙头一般采用非透明金属或塑胶材料制成,用户仅能根据水龙头是否出水判断水龙头的开关状态。当出现停水时,由于水龙头停止出水,用户无法从外面看出水龙头的开关状态。当停水时,传统水龙头即使处于开阀状态,用户也无法判断,这就容易造成后再次来水时,处于开阀状态的水龙头长时间出水,造成水资源浪费。
【实用新型内容】
[0003]鉴于此,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可随时判断开关状态的可视水龙头。该可视水龙头即使在停水的情况下,亦可以帮助用户判断水龙头的开关状态。
[0004]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可视水龙头,包括水龙头管体和设置在管体中起开关作用的调节阀,所述水龙头管体一端为出水口,另一端为进水口外接供水管道,所述水龙头管体上介于调节阀与进水口之间处设有开口向上的开孔,所述开孔中安装有与水龙头管体密封连接的透明管,所述透明管中设置有彩色浮球。
[0005]所述开孔为圆形开孔,所述透明管为圆柱形透明管。
[0006]所述开孔为方形开孔,所述透明管为方柱形透明管。
[0007]具体实施时,开孔还可以呈其它形状,例如椭圆形,透明管亦可以是与开孔匹配的对应形状。
[0008]所述彩色浮球优选为红色浮球。具体实施时,彩色浮球亦可以是蓝色、绿色或其它颜色,且彩色浮球宜采用浮性较好的塑胶材料制成。
[0009]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0010]本实用新型通过在水龙头管体上介于调节阀与进水口之间处设有开口向上的开孔,开孔中安装有与水龙头管体密封连接的透明管,并在透明管中设置有彩色浮球,当水龙头管体中有水时,彩色浮球由于浮力作用上升,当水龙头管体中无水时,彩色浮球由于自身重力下降,则用户可以根据彩色浮球的升降,判断水龙头管体中是否有水,从而可知调节阀的开关状态,在停水时,亦可根据判断调节阀的开关状态,及时关闭水龙头,避免水源浪费。
【附图说明】
[0011]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2]为了便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下面将结合附图以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描述。
[0013]如图1所示,一种可视水龙头,包括水龙头管体I和设置在管体中起开关作用的调节阀2,水龙头管体一端为出水口,另一端为进水口外接供水管道,所述水龙头管体上介于调节阀与进水口之间处设有开口向上的开孔,所述开孔中安装有与水龙头管体密封连接的透明管3,所述透明管中设置有彩色浮球4。
[0014]本实施例中,开孔为圆形开孔,透明管为圆柱形透明管,且彩色浮球为红色浮球。本实施例通过在水龙头管体上介于调节阀与进水口之间处设有开口向上的开孔,开孔中安装有与水龙头管体密封连接的透明管,并在透明管中设置有彩色浮球,当水龙头管体中有水时,红色浮球由于浮力作用上升,当水龙头管体中无水时,红色浮球由于自身重力下降,则用户可以根据红色浮球的升降,判断水龙头管体中是否有水,从而可知调节阀的开关状态,在停水时,亦可根据判断调节阀的开关状态,及时关闭水龙头,避免水源浪费。
[0015]上述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除此之外,本实用新型还可以有其他实现方式。也就是说,在没有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任何显而易见的替换也应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可视水龙头,包括水龙头管体(I)和设置在管体中起开关作用的调节阀(3),所述水龙头管体一端为出水口,另一端为进水口外接供水管道,其特征在于:所述水龙头管体(I)上介于调节阀与进水口之间处设有开口向上的开孔,所述开孔中安装有与水龙头管体密封连接的透明管(3),所述透明管中设置有彩色浮球(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视水龙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孔为圆形开孔,所述透明管(3)为圆柱形透明管。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视水龙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孔为方形开孔,所述透明管(3)为方柱形透明管。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可视水龙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彩色浮球(4)为红色浮球。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视水龙头,包括水龙头管体和设置在管体中起开关作用的调节阀,所述水龙头管体一端为出水口,另一端为进水口外接供水管道,所述水龙头管体上介于调节阀与进水口之间处设有开口向上的开孔,所述开孔中安装有与水龙头管体密封连接的透明管,所述透明管中设置有彩色浮球。所述开孔为圆形开孔或方形开孔,透明管为圆柱形透明管或方柱形透明管,彩色浮球优选为红色浮球。该可视水龙头即使在停水的情况下,亦可以帮助用户判断水龙头的开关状态,避免水源浪费。
【IPC分类】F16K51-00
【公开号】CN204358242
【申请号】CN201420792754
【发明人】邹俊初
【申请人】邹俊初
【公开日】2015年5月27日
【申请日】201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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