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器检定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984247阅读:52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衡器检定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计量仪器设备,尤其是一种衡器检定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检定最大称量为500 IOOOkg的衡器采用25 50个20kg的砝码,使用时
需要从运输车上将砝码逐个搬至被检衡器的承重板上,如此体力劳作很繁重,也容易磨损砝码缩短其检定周期,而且影响检定精度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简单实用、方便省力的衡器检定装置。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衡器检定装置,包括货运汽车、标准砝码箱和塔式杠杆吊装机;货运汽车为微型货车,货车货箱的三个挡板能打开翻转垂吊在箱体下;标准砝码箱为无盖长方体,箱体四周侧面各有I个圆孔;塔式杠杆吊装机由底座、立柱、杠杆式吊杆和吊钩组成,杠杆式吊杆通过转轴装配在立柱上端。标准砝码箱有5个,每个标准砝码箱内有4个20kg标准砝码,标准砝码箱自重20kgo杠杆式吊杆的杠杆短臂和杠杆长臂的杠杆比为1:4,杠杆短臂末端的吊环上通过钢丝绳系有4个吊钩。针对当前最大称量为500 IOOOkg衡器检定技术存在的问题,实用新型人设计了本实用新型的衡器检定装置,包括货运汽车、标准砝码箱和塔式杠杆吊装机。外出检定衡器时,货运汽车装运5个装有标准砝码的标准砝码箱和塔式杠杆吊装机到检定现场,将塔式杠杆吊装机搬落地置于合适位置,操作塔式杠杆吊装机逐个吊运装有标准砝码的标准砝码箱置于被检衡器的承重板上,按检定规程检定被检衡器。众所周知,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量值传递,在质量专业的计量器具量传系统图中,通常的量值传递方法就是利用直接比较法或者是组合比较法,借助于相应准确度的标准天平将较高准确等级的砝码量值传递给较低准确等级的砝码。使用该衡器检定装置检定的传递方法与常规的直接加砝码法,实现对衡器量值的传递是一致的。本实用新型科学实用,改进了传统方法的缺陷,采用机械运输、吊装,省时省力、安全可靠,避免了标准砝码的磨损,延长了标准砝码的检定周期,也提高了检定精度。

图I是本实用新型衡器检定装置的使用状态示意图。图2是图I衡器检定装置中标准砝码箱的结构示意图。图3是图I衡器检定装置中塔式杠杆吊装机的结构示意图。图中1底座,2立柱,3杠杆长臂,4转轴,5杠杆短臂,6吊环,7钢丝绳,8吊钩,9货运汽车,10标准砝码箱。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I至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的衡器检定装置包括货运汽车9、5个标准砝码箱10和塔式杠杆吊装机;货运汽车9为微型货车,货车货箱的三个挡板能打开翻转垂吊在箱体下便于吊装机吊运标准砝码出货箱;标准砝码箱10为无盖长方体,每个标准砝码箱10内有4个20kg标准砝码,标准砝码箱10自重20kg,总重相当于I个IOOkg的M等级标准砝码,箱体四周侧面各有I个圆孔,吊装机的吊钩8能钩入圆孔内;塔式杠杆吊装机由底座I、立柱2、杠杆式吊杆和吊钩8组成,杠杆式吊杆通过转轴4装配在立柱2上端并可绕转轴4旋转一周,杠杆式吊杆的杠杆短臂5和杠杆长臂3的杠杆比为1:4,杠杆短臂5末端的吊环6上通过钢丝绳7系有4个吊钩8。使用本实用新型免除了检定最大称量为500 IOOOkg衡器时搬动标准砝码的繁重体力劳作。外出检定衡器时,货运汽车9装运5个装有标准砝码的标准砝码箱10和塔式杠杆吊装机到检定现场,将塔式杠杆吊装机搬落地置于合适位置,操作塔式杠杆吊装机逐个吊运装有标准砝码的标准砝码箱10置于被检衡器的承重板上,按检定规程检定被检衡器。·
权利要求1.一种衡器检定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货运汽车、标准砝码箱和塔式杠杆吊装机;所述货运汽车为微型货车,货车货箱的三个挡板能打开翻转垂吊在箱体下;所述标准砝码箱为无盖长方体,箱体四周侧面各有I个圆孔;所述塔式杠杆吊装机由底座、立柱、杠杆式吊杆和吊钩组成,杠杆式吊杆通过转轴装配在立柱上端。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衡器检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标准砝码箱有5个,每个标准破码箱内有4个20kg标准破码,标准破码箱自重20kg。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衡器检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杠杆式吊杆的杠杆短臂和杠杆长臂的杠杆比为1:4,杠杆短臂末端的吊环上通过钢丝绳系有4个吊钩。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衡器检定装置,包括货运汽车、标准砝码箱和塔式杠杆吊装机;货运汽车为微型货车,货车货箱的三个挡板能打开翻转垂吊在箱体下;标准砝码箱为无盖长方体,箱体四周侧面各有1个圆孔;塔式杠杆吊装机由底座、立柱、杠杆式吊杆和吊钩组成,杠杆式吊杆通过转轴装配在立柱上端。本实用新型采用机械运输、吊装,省时省力、安全可靠,避免了标准砝码的磨损,延长了标准砝码的检定周期,也提高了检定精度。
文档编号G01G23/01GK202693112SQ20122028920
公开日2013年1月23日 申请日期2012年6月19日 优先权日2012年6月19日
发明者李春秀 申请人:李春秀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