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记录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024726阅读:17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光线记录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标签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光线记录器。
背景技术
在使用密闭方法包装商品时,当厂家完成包装后,包装第一次被打开的时间对于消费者非常重要,通过包装开启时间,消费者可以有效辨别商品的真假,是否全新等。如笔记本电脑等贵重商品,消费者需要辨别该商品是否为样机,是否全新。申请号为200410017484的中国专利申请提供了一种简便易行、防伪效果好、适合推广应用的印章防伪方法。该印章防伪方法包括如下步骤:首先选择技术含量高、鉴别方法相对便捷、鉴别时不破坏本身识别点、可供重复鉴别使用的粘贴型易碎纸防伪标识作为基材;然后根据印章使用的环境条件,把此类标识的形状设计成长条形,识别面上可印刷编码、使用单位等;最后将经过特别设计的封条,加贴在印章印记的无文字部分的局部面上。该申请的关键在于将印章印记和技术防伪封条有利结合在一起,充分利用原封条标识的防伪功能,对文件的真实有效性进行鉴别,从而达到对印章印记的有效防伪目的。该申请方法简便、有效可行、成本较低、适合推广应用。申请号为200710070287的中国专利申请提供了一种一次性激光全息防伪封条,属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的制造技术领域,主要由基膜层,自下而上依次复合在基膜层正面的局部离型层、成像层、激光全息信息层、防伪油墨层、镀铝层、镂空局部保护层、涂胶层,复合于基膜层背面的防粘层等构成。整体结构设计合理,采用激光全息防伪技术和手段,经镂空局部保护层镂空后,呈现专用图纹,增加了技术难度,外形美观,直接易鉴别,可广泛应用于纸质、木质、塑料质地、铁质基体的封箱、封存、封口,可为产品防伪、行政执法、交通运输贴封等提供可靠的产品和技术保障。综上,现 有技术方法普遍采取一次性封条方法来确保包装不被非法经营者打开,这种方法虽然价格低廉,但是消费者不能够有效的辨别,有部分商贩趁消费者不备打开包装,或使用假封条,特别是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消费者如果被误导购买了翻新机、样机,会造成较大的损失。

实用新型内容为克服现有技术中一次性封条不容易被识别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光线记录器,该光线记录器包括:感光传感器,用于在感知到光时,产生相应的电信号;控制器,与所述感光传感器相连,用于根据所述电信号确定所述感光传感器感知到光时,产生一当前时间信号;显示装置,与所述控制器相连,用于根据所述当前时间信号显示所述感光传感器感知到光的时间。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光线记录器,可以较为准确地记录密闭空间第一次开启时间,将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光线记录器应用于产品包装,可以确保产品包装被非法经营者打开后,消费者能够有效地加以辨别,避免造成损失。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在附图中: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光线记录器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光线记录器的一个具体实例的电路示意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光线记录器的一个具体实例的剖面示意图;图4、图5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光线记录器的一个具体实例的外形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结合实施方式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说明。在此,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方式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但并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光线记录器的结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光线记录器可以包括:感光传感器101,用于在感知到光时,产生相应的电信号;控制器102,与所述感光传感器101相连,用于根据所述电信号确定所述感光传感器101感知到光时,产生一当前时间信号;显示装置103,与所述控制器102相连,用于根据所述当前时间信号显示所述感光传感器101感知到光的时间。具体实施时,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光线记录器还可以包括电源,用于为光线记录器进行供电。实施时电源可以是交流电源,也可以是直流电源,例如可以是电池。电池可以采用充电电池,实施时将充电电池与感光传感器、控制器和显示装置相连,为光线记录器提供电力。感光传感器可以采用太阳能电池板,该太阳能电池板与充电电池相连,在感知到光时,可以为充电电池充电,这样可以提高光线记录器的使用寿命。实施时太阳能电池板可以通过整流电路与充电电池相连。具体实施时,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光线记录器还可以包括开启按钮,用于开启光线记录器进行工作。实施时开启按钮与感光传感器、控制器和显示装置相连,不定还可以设置一定时器与开启按钮配合使用,在开启该开启按钮后,定时器定时到达时,光线记录器开始工作。具体实施时,在开启按钮旁还可以设置按钮挡片,用于防止开启按钮被误开启。按钮挡片可以有多种形状,例如为开启按钮旁的凸起,高于开启按钮,从而防止在意外情况下光线记录器被误开启。具体实施时,控制器可以由单片机来实现,能够计算和存储相关信息;显示装置可以为液晶显示屏。[0025]具体实施时,光线记录器可以设置一外壳,感光传感器和显示装置可以设置于外壳上,控制器可以设置于外壳内。前述的充电电池可以设置于外壳内,开启按钮和按钮挡片可以设置于外壳上。外壳可以由金属、塑料等材质构成,若其材质在外力作用下可以留下明显痕迹,则为辨别设置于产品包装内的光线记录器是否被外力打开过更提供了有力证据,可防止光线记录器的外壳被人为打开,篡改开启记录。具体实施时,光线记录器还可以设置一底座,该底座可以位于光线记录器的外壳下方,用于固定光线记录器。例如该底座可以是不干胶底座,可将光线记录器固定在其他物体上。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光线记录器的一个具体实例的电路示意图。由图2可知,光线记录器的感光传感器101可以通过放大滤波电路201与控制器102相连;图2中的放大滤波电路结构仅为一例,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电路要求,可以设计其它结构的连接感光传感器和控制器的放大滤波电路,以使控制器能够准确确定感光传感器感知到光线。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用户通过开启按钮开启光线记录器,感光传感器在一特定时间后开始工作,该特定时间可以预先设定,如可以设为5分钟,在这一时间段内,用户可以将光线记录器放入包装箱以内。包装完毕后,光线记录器处于全封闭黑暗的环境,当包装第一次开启后,外界光线照射到感光传感器,感光传感器产生一定的电压和电流,形成相应的电信号,控制器根据该电信号获知到感光传感器电压和电流变化的信息,产生当前时间信息提供给显示装置,显示装置显示见光时间。感光传感器开始使用后,在有光线条件下,可以为充电电池充电,提高光线记录器的使用寿命。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光线记录器一个具体实例的剖面示意图。如图3所示,本例中的光线记录器包括感光传感器101、控制器102和显示装置103,还包括充电电池301、开启按钮302、按钮挡片303、外壳304和底座305。图4、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光线记录器一个具体实例的外形示意图。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光线记录器,可以较为准确地记录密闭空间第一次开启时间,将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光线记录器应用于产品包装,可以确保产品包装被非法经营者打开后,消费者能够有效地加以辨别,避免造成损失。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方式
,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1.一种光线记录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感光传感器,用于在感知到光时,产生相应的电信号; 控制器,与所述感光传感器相连,用于根据所述电信号确定所述感光传感器感知到光时,产生一当前时间信号; 显示装置,与所述控制器相连,用于根据所述当前时间信号显示所述感光传感器感知到光的时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线记录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充电电池,与所述感光传感器、控制器和显示装置相连,用于为所述光线记录器提供电力; 在所述感光传感器为太阳能电池板时,所述感光传感器还用于在感知到光时,为所述充电电池充电。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线记录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开启按钮,与所述感光传感器、控制器和显示装置相连,用于开启所述光线记录器; 按钮挡片,设置于所述开启按钮旁,用于防止所述开启按钮被误开启。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线记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为单片机。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线记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为液晶显示屏。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线记录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外壳,所述感光传感器和显示装置设置于所述外壳上,所述控制器设置于所述外壳内; 底座,位于所述外壳下方,用于固定所述光线记录器。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光线记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为金属材质或塑料材质。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光线记录器,该光线记录器包括感光传感器,用于在感知到光时,产生相应的电信号;控制器,与所述感光传感器相连,用于根据所述电信号确定所述感光传感器感知到光时,产生一当前时间信号;显示装置,与所述控制器相连,用于根据所述当前时间信号显示所述感光传感器感知到光的时间。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光线记录器,可以较为准确地记录密闭空间第一次开启时间,将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光线记录器应用于产品包装,可以确保产品包装被非法经营者打开后,消费者能够有效地加以辨别,避免造成损失。
文档编号G01J1/42GK203024861SQ20122066775
公开日2013年6月26日 申请日期2012年12月6日 优先权日2012年12月6日
发明者李俊韬, 刘丙午, 陈星浩, 邱双胜 申请人:北京物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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