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请涉及检验工具,具体涉及一种检验灯箱治具。
背景技术:
1、玻璃在生产完成后,需要进行外观检验,尤其对于开设有ir孔的玻璃制品,需要识别ir孔区域的外观性不良,以识别出边缘透光、针孔漏光、锯齿、牙缺等外观缺失。
2、公开号为cn209102645u的中国专利公开的一种钢化镀膜玻璃外观检验工装,包括:放置所需检验钢化镀膜玻璃的底座,底座上端面的一侧设有用于控制玻璃外观检验角度的固定档块,底座上端面的另一侧设有光源支撑装置,光源支撑装置的两侧均设置有用于防止玻璃与光源支撑装置摩擦的硅胶条装置,光源支撑装置上端设有用于保证外观检验环境的光源。
3、然而,现有的检验工装及检验方式无法进行ir孔区域的外观类检验,容易导致不良产品流入市场。
技术实现思路
1、有鉴于此,本申请提供了一种检验灯箱治具,以解决具有ir孔的玻璃制品外观检验手段不足的问题。
2、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检验灯箱治具,包括:
3、灯箱本体,构造为箱体结构,灯箱本体包括底壁,以及环绕于底壁周侧的侧壁;两个相对设置的第一壁面与两个相对设置的第二壁面首尾相连以围合形成侧壁;灯箱本体的顶部形成开口部;
4、透明载板,设置于开口部,透明载板适于承载被测物体;
5、旋转轴,连接于透明载板与第一壁面之间,以使透明载板相对灯箱本体转动;
6、可变光源灯组,设置于至少其中一个第二壁面,可变光源灯组的照射范围至少部分覆盖透明载板。
7、在一些实施例中,透明载板朝向底壁的最大投影面积小于等于开口部朝向底壁的最大投影面积。
8、在一些实施例中,可变光源灯组的光源颜色至少包括:白光、黄光与绿光。
9、在一些实施例中,可变光源灯组的光照度的取值范围为1200lux~50000lux。
10、在一些实施例中,旋转轴的轴线与透明载板所在平面相平行;两个相对设置的第一壁面均转动连接有旋转轴,两侧的旋转轴同轴设置;
11、透明载板的转动轴线与第一壁面相垂直,并与第二壁面相平行。
12、在一些实施例中,透明载板相对水平面的转动角度的范围为a,其中,a满足30°≤a≤60°。
13、在一些实施例中,检验灯箱治具还包括:
14、弧形导轨,设置于灯箱本体内部,弧形导轨的转动轴线与旋转轴的转动轴线相平行;
15、随动灯组,设置于弧形导轨朝向开口部的一侧。
16、在一些实施例中,检验灯箱治具还包括:驱动轮,与弧形导轨背离开口部的一侧相抵接,驱动轮转动以带动弧形导轨绕轴摆动。
17、在一些实施例中,检验灯箱治具还包括:动力单元,经由传输轴驱动驱动轮转动。
18、在一些实施例中,随动灯组的光源颜色至少包括:白光、黄光与绿光;且随动灯组的光照度的取值范围为1200lux~50000lux。
19、通过上述技术方案,本申请提供的按键防水结构,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20、1、本申请的实施例提供的检验灯箱治具,在灯箱本体的顶部形成开口部,将透明载板设置于开口部,使透明载板相对灯箱本体转动,并通过将可变光源灯组设置于至少其中一个第二壁面,可变光源灯组的照射范围至少部分覆盖透明载板,从而在进行外观检验时,能够对被测物体进行多角度的连续照射,方便识别出边缘透光、针孔漏光、锯齿、牙缺等外观缺失,尤其对于开设有ir孔的玻璃制品,能够很好的借助多角度的照射,识别ir孔区域的外观性不良,从而提高检测精准度,减少不良产品的流出。
21、2、通过使透明载板朝向底壁的最大投影面积小于等于开口部朝向底壁的最大投影面积,从而能够在透明载板相对开口部转动时,不会被灯箱本体的侧壁干涉,保证透明载板的自由转动,同时减少透明载板与开口部之间的缝隙,减少灰尘等污物进入。
22、3、通过设置可变光源灯组的光照度可调,从而根据客户要求调节不同的光源颜色以及光照度来满足检查条件。适用于盖板产品ir工艺检查以及印刷边漏、针漏、牙缺等不良项目,实现有效识别,在具体生产工艺中,可用于制程中的首件、过程巡检、以及成品ir专检等。
23、4、通过在灯箱本体内部设置弧形导轨,并在弧形导轨朝向开口部的一侧设置随动灯组,从而在弧形导轨移动过程中,能够实现对透明载板上的被测物体的多角度照射,通过增加灯箱本体内部的照射,能够避免检测位置的遗漏,提高检测精度。
1.一种检验灯箱治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验灯箱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载板(3)朝向所述底壁(13)的最大投影面积小于等于所述开口部(14)朝向所述底壁(13)的最大投影面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验灯箱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变光源灯组(4)的光源颜色至少包括:白光、黄光与绿光。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检验灯箱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变光源灯组(4)的光照度的取值范围为1200lux~50000lux。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验灯箱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轴(2)的轴线与所述透明载板(3)所在平面相平行;两个相对设置的第一壁面(11)均转动连接有所述旋转轴(2),两侧的所述旋转轴(2)同轴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检验灯箱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载板(3)相对水平面的转动角度的范围为a,其中,a满足30°≤a≤60°。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检验灯箱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检验灯箱治具还包括: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检验灯箱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检验灯箱治具还包括:驱动轮(6),与所述弧形导轨(5)背离所述开口部(14)的一侧相抵接,所述驱动轮(6)转动以带动所述弧形导轨(5)绕轴摆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检验灯箱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检验灯箱治具还包括:动力单元(7),经由传输轴(8)驱动所述驱动轮(6)转动。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检验灯箱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随动灯组(51)的光源颜色至少包括:白光、黄光与绿光;且所述随动灯组(51)的光照度的取值范围为1200lux~50000lu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