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地板外观检测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486516阅读:183来源:国知局
成品地板外观检测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检测系统,特别涉及一种地板的外观检测系统,属于地板外观检测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0002]质量是一个企业的生命,质量检验是企业面对客户的最后一个环节,是企业形象的最后生命线,至关重要。然而现在很多企业尤其是地板行业的检测装置都比较简陋,没有特殊的容易查找缺陷的灯光及其灯光布置。
[0003]目前,对成品木地板外观出厂前的检验一般是人工在线块检,由于地板行业的外观在线检测装置都较简陋,一般是在传输带上方安装常规的白炽灯,甚至不安装,在这种灯光下很不容易查找地板表面及边部缺陷,尤其是一些需要借助光的反射才能发现的缺陷,如针孔、粗糙漆面、开裂等外观质量问题,这些缺陷如果在最后外观检查阶段没有被发现,将直接导致不合格产品出厂,从而引起客户投诉。同时,不合理的灯光布置也会对质检人员的眼睛造成伤害。
[0004]简单的白炽灯一方面不容易查找地板的缺陷,而且如果布置得不合理也会造成对质检人员的眼睛的刺眼而不容易查找缺陷,所以拥有一个科学合理的检测灯光布置是很有必的。

【发明内容】

[0005]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成品地板外观检测系统,其灯光设计是经过科学合理的布置的结果,综合考虑了质检人员的工作方便性,结合地板检测的需求和更容易查找缺陷的灯光设计,方便包装质检人员更加可以高效地查找地板的缺陷,避免了更多的地板漏检,更加避免了因地板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客户投诉。
[0006]具体地,本发明公开的成品地板外观检测系统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成品地板外观检测系统,包括第一照明装置、第二照明装置、挡板、第三照明装置、地板输送装置和质检工位,其中:所述的第一照明装置安装于地板输送装置的纵向一侧,其光线沿地板输送装置横向水平照射地板输送装置上的地板;所述的第二照明装置安装于地板输送装置的正上方,其光线垂直照射在地板输送装置上的地板上;所述的挡板安装于地板输送装置的正上方,挡板平面沿地板输送装置纵向垂直于地板输送装置;所述的第三照明装置和质检工位安装于地板输送装置纵向的另一侧,质检工位靠近地板输送装置,质检工位正对地板输送装置的纵向一侧的第一照明装置,第三照明装置安装于质检工位的正上方,其光线垂直照射在地板输送装置上的地板上。
[0007]具体地,所述的第一照明装置是大灯箱,其中包括两只500W灯泡。
[0008]具体地,所述的第二照明装置包括两只300W灯泡,两只300W灯泡沿地板输送装置横向与大灯箱处于同一水平面上。
[0009]具体地,所述的挡板遮挡第一照明装置和第二照明装置直射质检员眼睛的光线。
[0010]具体地,所述的第三照明装置包括一只500W灯泡,沿地板输送装置横向与第一照明装置和第二照明装置处于同一水平面上。
[0011]具体地,所述的地板输送装置是地板输送带,成品地板导入地板输送带后在地板输送带的动力带动下匀速通过质检工位。
[0012]具体地,所述的第一照明装置、第二照明装置和第三照明装置所使用的灯泡是泛光灯或投光灯。
[0013]进一步地,所述灯泡的防护等级是IP65级。
[0014]有益效果
采用本发明提供的成品地板外观检测系统能够方便质检人员全方位发现成品地板存在的外观缺陷,便于在包装前对不良品进行及时处理,减少了次品的产生,同时能有效防护质检人员的眼睛受到强光的刺激。
【附图说明】
[0015]图1是成品地板外观检测系统的布局示意图。
[0016]图2是成品地板外观检测系统在地板输送装置两侧交错设置质检工位的布局示意图。
[0017]图3是成品地板外观检测系统在地板输送装置同侧并列设置质检工位的布局示意图。
[0018]图4是成品地板外观检测系统沿地板输送装置纵向左侧的实体检测示意图。
[0019]图5是成品地板外观检测系统沿地板输送装置纵向右侧的实体检测示意图。
[0020]其中标号分别代表:1、第一照明装置;2、质检工位;3、挡板;4、第三照明装置;5、第二照明装置;6、地板输送装置;7、成品地板;11、灯泡。
[0021]
【具体实施方式】
[0022]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成品地板外观检测系统,包括第一照明装置、第二照明装置、挡板、第三照明装置、地板输送装置和质检工位,其中:所述的第一照明装置安装于地板输送装置的纵向一侧,其光线沿地板输送装置横向水平照射地板输送装置上的地板;所述的第二照明装置安装于地板输送装置的正上方,其光线垂直照射在地板输送装置上的地板上;所述的挡板安装于地板输送装置的正上方,挡板平面沿地板输送装置纵向垂直于地板输送装置;所述的第三照明装置和质检工位安装于地板输送装置纵向的另一侧,质检工位靠近地板输送装置,质检工位正对地板输送装置的纵向一侧的第一照明装置,第三照明装置安装于质检工位的正上方,其光线垂直照射在地板输送装置上的地板上。
[0023]具体地,所述的第一照明装置是大灯箱,大灯箱中包括两只500W灯泡。
[0024]具体地,所述的第二照明装置包括两只300W灯泡,两只300W灯泡沿地板输送装置横向与大灯箱处于同一水平面上。
[0025]具体地,所述的挡板遮挡第一照明装置和第二照明装置直射质检员眼睛的光线。
[0026]具体地,所述的第三照明装置包括一只500W灯泡,沿地板输送装置横向与第一照明装置和第二照明装置处于同一水平面上。
[0027]具体地,所述的地板输送装置是地板输送带,成品地板导入地板输送带后在地板输送带的动力带动下匀速通过质检工位。
[0028]具体地,所述的第一照明装置、第二照明装置和第三照明装置所使用的灯泡是泛光灯或投光灯。
[0029]进一步地,所述灯泡的防护等级是IP65级。
[0030]进一步地,所述灯泡的发光色是黄色柔光。
[0031]实施例1
参照图1,是本发明公开的成品地板外观检测系统的布局示意图,该成品地板外观检测系统包括大灯箱1,质检工位2,挡板3,灯泡4,灯泡5,地板输送带6,其中大灯箱中包括两个灯泡11,成品地板7从地板输送带6上经过时,处于质检工位2的质检员能够非常清晰地观察到成品地板的所有外观缺陷,可以随机挑出。
[0032]参照图4和图5,是本发明公开的成品地板外观检测系统沿地板输送装置纵向左侧的实体检测示意图和成品地板外观检测系统沿地板输送装置纵向右侧的实体检测示意图,可以进一步清楚地理解成品地板外观检测系统中各部件之间的位置关系和布局。
[0033]实施例2
参照图2,是本发明公开的成品地板外观检测系统在地板输送装置两侧交错设置质检工位的布局示意图,本实施例根据地板输送带6的长度,可以在地板输送带6的两侧交错设置大灯箱1,质检工位2,挡板3,灯泡4和灯泡5,便于更全面从各个角度发现成品地板7的外观缺陷。
[0034]实施例3
参照图3,是本发明公开的成品地板外观检测系统在地板输送装置同侧并列设置质检工位的布局示意图,本实施例在地板输送带6的长度较长的情况下可以在地板输送带6的同侧设置并列的多个质检工位2和相应的大灯箱1,挡板3,灯泡4和灯泡5,可以进一步提高地板输送带6的输送速度,从而提高质检速度和效率。
[0035]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发明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发明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主权项】
1.一种成品地板外观检测系统,包括第一照明装置、第二照明装置、挡板、第三照明装置、地板输送装置和质检工位,其中: 所述的第一照明装置安装于地板输送装置的纵向一侧,其光线沿地板输送装置横向水平照射地板输送装置上的地板; 所述的第二照明装置安装于地板输送装置的正上方,其光线垂直照射在地板输送装置上的地板上; 所述的挡板安装于地板输送装置的正上方,挡板平面沿地板输送装置纵向垂直于地板输送装置; 所述的第三照明装置和质检工位安装于地板输送装置纵向的另一侧,质检工位靠近地板输送装置,质检工位正对地板输送装置的纵向一侧的第一照明装置,第三照明装置安装于质检工位的正上方,其光线垂直照射在地板输送装置上的地板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成品地板外观检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照明装置是大灯箱,其中包括两只500W灯泡。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成品地板外观检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照明装置包括两只300W灯泡,其沿地板输送装置横向与大灯箱处于同一水平面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成品地板外观检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三照明装置包括一只500W灯泡,沿地板输送装置横向与第一照明装置和第二照明装置处于同一水平面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成品地板外观检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地板输送装置是地板输送带。
6.根据权利要求2、3、4中任一项所述的成品地板外观检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灯泡是泛光灯或投光灯。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成品地板外观检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灯泡的防护等级是IP65级。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成品地板外观检测系统,包括第一照明装置、第二照明装置、挡板、第三照明装置、地板输送装置和质检工位,第一照明装置安装于地板输送装置的纵向一侧,其光线沿地板输送装置横向水平照射地板输送装置上的地板;第二照明装置安装于地板输送装置的正上方;挡板安装于地板输送装置的正上方,挡板平面沿地板输送装置纵向垂直于地板输送装置;第三照明装置和质检工位安装于地板输送装置纵向的另一侧,质检工位靠近地板输送装置,第三照明装置安装于质检工位的正上方,其光线垂直照射在地板输送装置上的地板上。能够方便质检人员全方位发现成品地板存在的外观缺陷,同时能有效防护质检人员的眼睛受到强光的刺激。
【IPC分类】G01N21-89
【公开号】CN104807833
【申请号】CN201510268722
【发明人】纪娟, 高雅, 庄伟 , 蒋俊杰
【申请人】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7月29日
【申请日】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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