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426969阅读:15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支付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使用磁条或电子芯片的卡片的一支付装置。
众所周知,具有磁条或电子芯片的卡片,能够执行各种功能。这样,有的卡片,实现了在不同金融机构或信用机构中运行的功能的一个信用装置,有的卡片,实现了能够在上述机构中,记入所述卡片持有者帐户的借方的装置。其它类型的卡片的作用在于作为一商店或连锁店的客户端的计分装置,使所述卡片的持有者通过他所能获得的产品,积累代偿值单元,所能获得的产品,通过所述商店或连锁店,或从这些产品的减少,或所述商店或连锁店提供的促销服务中,分配给代偿值单元的持有者。
磁条卡还能够同时实现不同的功能。例如,美国专利第6000608号描述了一个磁条卡系统,其中上述卡能够实现由商店或连锁店发放的预付签帐卡,电话卡,计分(loyalty)卡以及医疗信息卡的功能。上述系统包括一用于读取磁条卡的终端,连接至一银行机构以及一处理中心的管理单元。所述处理中心包括或连接至用于一卡片每一功能的数据库,并通过卡片的所有者,管理这些不同功能的使用。所述商店或连锁店发放一预付签帐卡,能够由涉及计分卡功能的数据库,管理代偿值单元,而补偿所述持有者所产生的购买。所述发放商店或连锁店还能够发放用作电话卡的卡片,当使用该卡片时,一指令激活涉及所述付款卡或电话卡的数据库,使其在处理中心运行。换句话说,根据所讨论的本发明中的一个卡片,可以单独实现所述计分卡的功能,而不是所述付款卡的功能。通过涉及所讨论的功能的处理中心的数据库而实现资本化的代偿值单元,能够用于购买来自所述发放商店或连锁店,或所述发放制造商的产品,在后一实例中,一旦资本化的代偿值单元的数目达到一个预定的阈值,则从任一商店或连锁店分配其产品。这些不同的功能能够被进行合并。
根据美国专利第6000608号的系统,提出了适用性和通用性的问题。这是因为,首先,当实现付款卡功能时,预付卡必须且因此连接至与所述发放商店、或连锁店、或制造商相关联的一具体帐户。因此,该用户不能使用所述卡,作为用于在未连接至所述发放商店、或连锁店、或制造商的销售点,产生购买的一付款卡或传统的信用卡。此外,由于所述代偿值单元一旦达到一个给定的阈值,则能够使用所述代偿值单元,所以,所述卡的用户,无法随时确定他自己是否能够以现金进行购买,或以在涉及计分卡功能的数据库中实现资本化的代偿值单元进行购买。最后,通过一商店或连锁店、或制造商发放的每一张卡,仅仅相对于该商店或连锁店、或制造商的产品是有效的。特别是,在涉及计分卡功能的处理中心的数据库中,实现资本化的代偿值单元,仅仅可用于所述商店、或连锁店、或将所述代偿值单元授权给该卡用户的所述制造商的产品的批发商。
本发明通过提出使用一数据介质的一支付装置,解决了上述各种问题,所述支付装置,例如,具有磁条或电子芯片的卡片,其中一个或同一卡片,能够用作一付款卡和/或传统信用卡,且换句话说,作为一计分卡,最后实现的功能使在一商店或连锁店实现资本化的代偿值单元,能够使用,根据在其不同销售点通过后者所定义的程序,而且,根据同一程序或一不同程序,所述前者与其它商店或连锁店达成协议。(语序未定)因此,根据本发明的一支付装置包括一输入单元,用于接收来自一介质的第一数据,并识别一个产生购买的支付的用户,所述输入单元,用于与位于一销售点中的第一终端相连接,所述第一终端,具有一接收关于所述购买的第二数据的数据输入,所述第一终端,用于将第一和第二数据,传送至位于一金融机构中的第二终端,该金融机构,负责代表所述用户进行支付,所述装置还包括位于一支付管理中心的第三终端,所述第三终端用于管理第一和第二终端之间的通信,该第三终端具有用于处理现金支付的第一计算单元,和一用于处理来自通过所述用户积累的非金融性信用的代偿值支付的第二计算单元,提供具有选择装置的所述输入单元,选择装置,用于表示现金支付模式或代偿值支付模式,且如果选择现金支付模式,则产生一第一控制信号,以及如果选择所述代偿使支付模式,则产生一第二控制信号,所述第三终端还用于接收所述第一和第二控制信号,并在所述第二控制信号的控制下执行支付,在第一控制信号的控制下,将第一和第二数据传送至第二终端。
上述装置具有若干优点。首先,所述装置允许通过具有一第二终端的任一金融机构,由传统的记入贷方或借方的功能,实现购买的支付。这样,在若干金融借贷机构之间产生协议,一个或同一第一数据介质,例如,在一磁条或电子芯片中存储上述数据的卡片,允许通过开立在这样的金融机构中各种账户的记入借方或者通过各种信用机构(比如Visa,MCC等)。用户因此通过同一张卡具有多种支付的可能,并且在所有的销售点接受该卡。而且,输入单元和第三终端被设置,以允许用户在现金支付与代偿值支付之间选择,而不需要其数量必需达到一个预定的阈值以允许这种类型的支付。另外,代替代偿值单位,商店或连锁店可以为了计分的目的给予其消费者现金信用单位,根据这些商店或连锁店确定的程序由根据本发明的装置放置在账户上或者管理,最后,二计算单元被设置以处理来自用户积累的非金融信用的代偿值支付,使该信用能够根据建立的可能的互惠程序在各种商店或连锁店中使用。根据构成本发明的装置,这样的程序还能使设计其的商店或连锁店管理共同的对于持卡者的广告行动。
根据本发明的一支付装置,被优选的排列,以使所述第三终端包括一输入,用于接收涉及代偿值支付的管理的第三数据,以及一存储器,该存储器连接至所述输入,并用于存储所述第三数据,所述存储器连接至所述第二计算单元,该第二计算单元在第三数据的基础上执行所述处理。
该配置使所述装置能够使用所述装置,处理涉及通过不同商店或连锁店建立的计分程序的第三数据。这样,一旦在第一数据的基础上,识别该卡用户和该用户进行购买的所述商店或连锁店,则用于该用户的计分程序将被选择,并且该用户将得到该支付所赋予他的并且可以用来进行该支付的代偿值单位数量。根据各个商店或连锁店之间的协议,计分程序可以被链接。对获得的代偿值单位的中央管理相当于银行帐户的管理,具有相同的安全程序,因此卡用户不会丢失其代偿值单位。
优选的,所述第二计算单元(11)包括一用于代偿值单元(14)的生成器,该生成器用于在第一和第二数据的基础上,生成一非金融性信用金额,并对其进行说明,所述代偿值的生成器用于在所述第二控制信号的控制下变为无效。
所述代偿值生成器的失效,防止了当第三终端在上述单元中进行支付时,生成所述代偿值单元,且因此,所述代偿值生成器的失效,使用户在商店或连锁店可用于支付的代偿值单元记形成入帐户的借方。
根据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所述第一数据包括一第一字段,用于输入识别所述介质所有者的第一标记,以及一第二字段,用于输入识别与该所有者相关联的机构的第二标记,所述选择装置,用于读取所述第一数据,并在第一和第二标记之间,提供给所述用户一个选择,且产生一个表示用户所做出的选择的第三控制信号。
这样,同一卡持有者可以识别为个人,或者公司的雇员/合作人,商店或连锁店与该公司具有具体的计分协议和/或关于可以从该公司拥有的现金账户或代偿值单位进行购买(可能是封顶在一个数量或一个金额)的产品/服务范围的选择的协议。以雇员/合作人身份,就某些类型的产品/服务,向使用根据本发明的装置、但未与雇佣或与该卡用户合作的公司形成关于产品范围选择的协议的商店或连锁店进行的支付也可以被授权。在形成上述选择协议的情况下,如果通过根据本发明的装置进行了对没选择的产品或服务的支付,同时选择了形成这些写的公司的雇员或合作人的身份,那么这些支付不会由第三终端认为是职务的而是以私人身份进行的。根据用户选择的身份以及在第三终端可以应用的修改的上述情况下,使用一个计分程序和/或具体的贷/借额度。由根据本发明的装置提供的双重私人/职务身份允许容易地控制商业成本的管理。
在根据是否作为一个人或作为一公司员工/合伙人,对一商店或连锁店进行支付,以执行一计分程序时,为了能够管理不同数目的代偿值单元,根据本发明的所述支付装置的一优选实施例,提供用于接收所述第三控制信号,并在所述第三控制信号的基础上,产生所述非金融性信用金额的所产生的代偿值。
优选的,所述第一数据包括一用于输入一个识别至少一个金融机构的第三标记的第三字段,所述选择装置用于读取所述第三标记,并在所述第三标记所包括的多个金融机构之间,提供给所述用户一个选择,并将所述金融机构的选择,传送至所述第三终端。
第一数据中第三字段的出现,提供了允许通过同一第一数据介质,求助于若干金融机构的优点。
根据本发明所述装置的另一优选实施例,所述第一终端包括一显示单元以及一与其相连的询问装置,所述询问装置,用于根据与第一数据相关联的所述非金融性信用,询问所述第二计算单元,并用于将该非金融性信用,传送至用于显示后者的显示单元。
这样,根据所述用户所选择的标记,该卡的用户以及在能够使用所述卡片的所述商店或连锁店的销售点的员工,能够显示所述用户所能使用的,涉及代偿值单元的信用,从而使该用户确定以现金支付还是以代偿值单元支付。
涉及帐户管理的,关于代偿值单元和/或通过根据本发明所述装置,用于进行支付的贷/借额度的所述信息,能够存储在第三终端,且以一预定频率(天,周,月)来存档。特别是,该信息能够用于建立代表一商店或连锁店的货品计价。


图1说明了根据本发明,作为非限制性实例的一个装置,其中该装置包括第一数据的介质(1),该介质由具有一个磁条的卡片构成,一用于接收所述第一数据的输入单元(2),该单元由一磁条卡阅读器构成,所述输入单元包括在现金或代偿值单元中选择一支付模式的装置,该装置由一键盘构成。所述输入单元(2)与位于一销售点的一第一终端(4)相连接,所述终端具有一输入单元(5),该单元由一键盘构成,第二数据涉及所购买的产品,诸如其价格和所讨论的服务或产品的种类之类的;所述终端(4)也具有一用于所述第二数据的显示单元(6),该单元由一显示屏构成。安排所述第一终端(4),以便将所述第一和第二数据,传送至所述第二终端(4),该第二终端,位于代表所述磁条卡用户付款的金融机构中。所述装置包括一第三终端(9),该第三终端位于一支付管理中心,该终端用于,以控制第一(4)和第二终端(8)之间的通信。所述第三终端(9)包括一个处理现金支付的第一计算单元(10),以及一个用于处理代偿值单元中的支付的第二计算单元(11)。安排所述第三终端,从而当选择一个现金支付时,接收通过所述输入单元(2)发送的一个第一控制信号,以及当选择一个代偿值单元的支付时,接收通过所述输入单元发送的一个第二控制信号,并且在第二控制信号的控制下,执行所述支付,并且在第一控制信号的控制下,将第一和第二数据传输至第二终端。所述第三终端(9)还包括一输入(12),一个用于接收第三数据的键盘,所述第三数据,涉及对于代偿值单元中的支付的管理,和连接至所述输入(12)的一个存储器(13)的管理,其中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所述数据,并且,涉及所述第二计算单元(11),在第三数据的基础上,对该单元进行安排以影响所述管理。所述第二计算单元(11)包括一个产生代偿值单元的生成器,用于在第一和第二数据的基础上,生成一个非金融性的信用保证金额,并对该信用保证金额进行说明,该生成器能够在第二控制信号的控制下变为无效。所述生成器,产生代偿值单元(14),用来接收通过选择装置(3)生成的一个第三控制信号,所述选择装置,准备在磁条卡持有者的第一标识,和与该持有者相关联的机构的第二标识之间,提供给所述用户一个选择,上述标识包括在所述第一数据之内,所述第三控制信号表示所讨论的选择。代偿值单元的生成器(14),还基于所述第三控制信号,生成所述非金融性的信用保证金额。
现在,将描述作为非限定性实例的,根据本发明的该装置功能的不同模式,以及各功能模式之一中,通过所述装置处理的交易的细节直接连接模式在根据本发明的装置的该功能模式中,通过利用该装置的所述商店或连锁店的不同销售点,分配各种输入单元和第一终端。上述单元通过所述商店或连锁店的数据处理网,与位于通过所述商店或连锁店选择的处理中心中的一第三终端相连接。
-一输入单元,可能根据个人或公司的员工/合伙人由输入单元中的所提供的选择装置做出的选择,读取涉及该卡片持有者的标识的所述第一数据,其中所述输入单元,包括在根据本发明的装置所适用的一个卡片上带有的磁条或电子芯片中。
-将所述读取的数据,从第一终端传送至第三终端。所述商店或连锁店,以及和所述贸易商的标识,也被传输,以便通过该卡片以及所定义计分程序(the loyalty program)的使用,选择所述商店或连锁店,或贸易商所接受的各种支付模式。这里,特别是将涉及卡号,其有效期限,构成交易的产品的类型的代码,以及授权给该销售点的或代偿值单元的信用,传送给用户。该交易的总金额,象以现金或代偿值单元进行的所述支付的选择一样依次传送,且在以现金进行的支付期间,适用于所述用户根据输入单元中为此提供的所述装置,选择的所述金融机构或信用组织。
根据通过所述商店或连锁店定义的所述计分程序,所述第三终端根据将个人和授权给该用户的代偿值单元的商店的资本总额,以及该用户可用的上述信用单元的折扣,用作一个支付装置而得以继续。
当通过将所述现金记入银行往来帐户借方以做出该支付时,由所述第三终端,将对于请求记入银行借方的金额的授权,发送至有关银行,或一个用于由所述银行批准上述请求的处理中心,该处理中心响应于所述第三终端,该响应发送至销售点,为了授权或拒绝该支付。当通过一信用机构做出该支付时,所述第三终端根据所述信用机构所适用的规则,或第三终端的操纵者和该机构之间做出的协议,将该请求发送至所述机构或一个已批准的处理中心,或直接对该请求进行处理。
在功能模式中描述的,根据本发明的该装置的使用的实例,关于一个具有作为一个人以及作为一公司的员工/合伙人的标记的用户,该标记授权所述用户在与所述公司具有协议的某一代销店或连锁店中,做出商用的食物/饮料和燃料的购买,建立一个由该公司所掌握的用于上述购买的支付的帐户。当所述用户在上述连锁店之一,使用运行于根据本发明所述装置内的一张卡片,以获取例如燃料,一顿饭和一本杂志时,该公司的帐户将关于所述燃料或食物的金额记入借方,而并未将所述杂志包括在用于企业而授权购买的产品之内,所述杂志,仅仅能够通过将其记入该用户的个人帐户借方,或根据所建立的计分程序,通过作为来自该连锁店的个人所需要的代偿值单元,或即使作为一公司的员工/合伙人,如果在用于产生个人类型购买的企业型购买期间,后者允许代偿值单元的贷方的使用,则将其记入该帐户借方。
在电话中,通过电话线,连接至第三终端的模式该处理,与除每一交易之外的上述连接模式的处理相同,所述每一交易均需要对于位于根据本发明的第三终端中的处理中心的一个呼叫。因此,所述传送速度将减小,且所述处理中心将具有足够的串联头,用以处理该处理中心所接收的呼叫的数目。
具有所述交易的本地处理的降级模式如果在销售点和第三终端之间发生传送中断,则该交易将在所谓“降级”模式中进行处理,也就是说,通过应用在该销售点所定义的规则,根据当时所适用的参数,使用所述降级模式处理。一旦所述销售点再次在连接模式中运行,则立即进行与其它所有交易的合并。
在直接处理模式中的一次交易的处理以下,将给出对于所述处理的不同步骤的说明,所述不同步骤的顺序,如附图2a-2c中的流程图所述1/通过输入单元,将所要支付的金额传送给第一终端。
2/通过输入单元,读取所述用户的卡片介质上的第一数据。
3/核查所读取卡片的标记代码的长度,以确定该卡是本国卡还是外国卡。根据详细情况,如果没有银行预先核查的所要记入借方的帐户的余额,一次支付所规定的最高限度是不同的,如果是外国卡,没有预先核查时,无法用于所产生的支付。之后,→17。
4/在卡片标记核查的基础上,确定其是否是伪造的。之后,→17。
5/核查卡的有效期。如果超期,→17。
6/加密第一数据以及销售点的商店或连锁店的标记,以在后面使用。
7/根据作为一个人或一公司的员工/合伙人的所述用户的标记,考虑代偿值单元中用户的帐户的余额,引入在第三终端的询问的所加密数据,以便所述用户能够使用全部或部分单元进行全部或部分的支付。应注意的是,根据本发明的该装置,在通过一位于销售店之外(例如,接近于一服务站中的燃料泵)的,用于该支付的输入单元,导致代偿值单元的直接产生,从而给予其能够用于所述支付的权限。
8/通过接收所传送数据的第三终端解密。
9/通过与代偿值单元中所述用户的帐户的余额的销售点进行通信的第三终端加密。
10/通过在销售点中,作为一支付模式的代偿值单元中可用的余额的第一终端解密11/通过第一终端,加密涉及交易,即交易数目,交易金额,支付模式或所用模式,可用于产生全部或部分支付的代偿值单元,构成所述交易的生产线/服务的第二数据,为了接收用于企业或个人的,关于产品/服务的购买,根据在所述销售点所涉及的商店或连锁店,和作为一位员工/合伙人的所述用户所归属的公司之间产生的任何选择协议,选择支付模式或所使用的模式。
12/将涉及该交易的已加密数据,传送至所述第三终端。
13/通过第三终端,解密涉及所述交易的数据。
14/通过所述BIN表格,由卡的发送方的第三终端确定。
15/通过能够援助所述卡片的一金融机构或一信用机构,核查所使用的卡未包括在反向表之内。
16/如果相反,则拒绝该交易。
17/如果完成16,则将一已加密拒绝信息,通过第三终端,传送至销售点。
18/如果所述交易仅仅涉及作为一公司员工/合伙人的用户所需的产品/服务,则核查所述可用余额,所述可用余额,为所述企业借/贷额度分配给所述用户,用于所涉及的所述商店或连锁店的可用余额,和/或所述企业借/贷额度授权给用于所述商店或连锁店的公司的可用余额。
这样,根据本发明的装置,通过一个或多个公司员工/合伙人,根据该公司和商店或连锁店之间达成的协议,分配所述产品/服务,所购买的产品/服务授权用于企业目的,且在所定义的每一个所述商店或连锁店的专用支出的贷款额度之内,用于一个给定的公司员工/合伙人的个体,或所有公司员工/合伙人的集体。如果该信用超出,则不再通过将其记入公司持有的帐户借方,来进行所述支付,而是将其记入以所述用户作为个人持有者的帐户的借方。涉及所述商店或连锁店的所述销售点的标记,向第三终端的传输,可以将所述标记作为协议,同时所述传输有可能通过所述用户,在销售点用于自动认为是企业购买的所述购买。
19/如果所述交易的金额小于所述有效余额,则通过第三终端发放授权,并更新企业帐户。
20/根据在所述销售点,所述商店或连锁店以及所述金融机构或信用机构之间所讨论的协议,如果没有选择来自所述金融机构或信用机构的,适用于所涉及的销售点的预先授权的情况下,若所述交易仅仅涉及作为一个人的用户所需的产品/服务,则通过第三单元,核查授权给一用户的,用于支付的每日最高限度。
如果没有银行预先核查的所要记入借方的帐户的余额,一次支付所规定的最高限度是不同的,如果是外国卡,没有预先核查时,无法用于所产生的支付。
21/在一金额大于所述每日最高限度的情况下,转至16和17。
22/根据所述协议,根据所定义的规则,确定是否容许强制接收。例如,如果在销售点和第三终端之间发生计算机或电话通信的中断,则可设定上述强制。
23/在超出所述最高限度的情况下,或当未定义所述最高限度时,例如当在国外产生支付时,通过用户,请求对于所选择金融机构或信用机构的支付的授权,从而做出所述支付。
24/上述金融机构或信用机构,接收所述协议。
25/如果拒绝,转至16和17。
26/如果接受,则27/通过第三终端,更新所述用户的每日总额。
28/核查由所述销售点的商店或连锁店定义的计分程序中的销售点。
29/根据适用于在交易期间记入贷方或借方的代偿值单元的数目,即共用同一计分程序的,与所述商店或连锁店所共有的一帐户,或在销售点的交易中所涉及的,所述商店或连锁店的帐户,更新所述卡的计分帐户。
30/对传送至销售点的数据进行加密,所述数据,即销售点数目,交易数目,根据该例授权给企业(business-wise)或个人的金额,授权支付的数目,代偿值单元的数目,其中所述代偿值,为所述用户在交易期间记入贷方或借方的数目,交易的日期和时间。
31/通过销售点的第三终端,解密所述数据。
32/销售点交易结束。
权利要求
1.一支付装置,包括一输入单元(2),用于接收来自一介质(1)的第一数据,并识别一个产生购买的支付的用户,所述输入单元,用于与位于一销售点中的第一终端(4)相连接,所述第一终端,具有一接收关于所述购买的第二数据的数据输入(5),所述第一终端,用于将第一和第二数据,传送至位于一金融机构中的第二终端(8),该金融机构,负责代表所述用户进行支付,所述装置还包括位于一支付管理中心的第三终端(9),所述第三终端(9)用于管理第一(4)和第二(8)终端之间的通信,所述第三终端(9)具有用于处理现金支付的第一计算单元(10),和一用于处理来自通过所述用户积累的非金融性信用的代偿值支付的第二计算单元(11),提供具有选择装置(3)的所述输入单元(2),选择装置(3),用于表示现金支付模式或代偿值支付模式,且如果选择现金支付模式,则产生一第一控制信号,以及如果选择所述代偿值支付模式,则产生一第二控制信号,所述第三终端(9)还用于接收所述第一和第二控制信号,并在所述第二控制信号的控制下执行支付,在第一控制信号的控制下,将第一和第二数据传送至第二终端(8)。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支付装置,其中所述第三终端(9)包括一输入(12),用于接收涉及代偿值支付的管理的第三数据,以及一存储器(13),该存储器连接至所述输入(12),并用于存储所述第三数据,所述存储器(13)连接至所述第二计算单元(11),该第二计算单元在第三数据的基础上执行所述处理。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支付装置,其中所述第二计算单元(11)包括一用于代偿值单元(14)的生成器,该生成器用于在第一和第二数据的基础上,生成一非金融性信用金额,并对其进行说明,所述代偿值的生成器用于在所述第二控制信号的控制下变为无效。
4.如权利要求1到3之一所述的一支付装置,其中所述第一数据包括一第一字段,用于输入识别所述介质所有者的第一标记,以及一第二字段,用于输入识别与该所有者相关联的机构的第二标记,所述选择装置(3),用于读取所述第一数据,并在第一和第二标记之间,提供给所述用户一个选择,且产生一个表示用户所做出的选择的第三控制信号。
5.如权利要求3和4所述的一支付装置,其中所述第一代偿值生成器(14),用于接收所述第三控制信号,并在所述第三控制信号的基础上,产生所述非金融性信用金额。
6.如权利要求1到5之一所述的一支付装置,其中所述第一数据包括一用于输入一个识别至少一个金融机构的第三标记的第三字段,所述选择装置(3)用于读取所述第三标记,并在所述第三标记所包括的多个金融机构之间,提供给所述用户一个选择,并将所述金融机构的选择,传送至所述第三终端(9)。
7.如权利要求1到6之一所述的一支付装置,其中所述第一终端(4)包括一显示单元(6)以及一与其相连的询问装置(7),所述询问装置(7),用于根据与第一数据相关联的所述非金融性信用,询问所述第二计算单元(11),并用于将该非金融性信用,传送至用于显示所述非金融性信用的显示单元(6)。
全文摘要
一支付装置,包括一输入单元(2),用于接收来自一介质(1)的第一数据,并识别一个产生购买的支付的用户,所述输入单元,用于与位于一销售点中的第一终端(4)相连接,所述第一终端,具有一接收关于所述购买的第二数据的数据输入(5),所述第一终端,用于将第一和第二数据,传送至位于一金融机构中的第二终端(8),该金融机构,负责代表所述用户进行支付,所述装置还包括位于一支付管理中心的第三终端(9),所述第三终端(9)用于管理第一(4)和第二(8)终端之间的通信,所述第三终端(9)具有用于处理现金支付的第一计算单元(10),和一用于处理来自通过所述用户积累的非盒融性信用的代偿值支付的第二计算单元(11),提供具有选择装置(3)的所述输入单元(2),选择装置(3),用于表示现金支付模式或代偿值支付模式,且如果选择现金支付模式,则产生一第一控制信号,以及如果选择所述代偿值支付模式,则产生一第二控制信号,所述第三终端(9)还用于接收所述第一和第二控制信号,并在所述第二控制信号的控制下执行支付,在第一控制信号的控制下,将第一和第二数据传送至第二终端(8)。
文档编号G06Q20/00GK1552045SQ02817292
公开日2004年12月1日 申请日期2002年7月10日 优先权日2001年7月13日
发明者伊夫·德·梅特纳雷, 伊夫 德 梅特纳雷 申请人:迈卡公司Sprl, 伊夫·德·梅特纳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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