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交易中所得的红利转换为交易的代币的方法及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419940阅读:13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将交易中所得的红利转换为交易的代币的方法及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将交易中所得的红利转换为交易的代币的方法及系统,特别是涉及一种将交易所累积的红利在换取代币的过程中登录代币识别资讯并在使用该代币时进行检核的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在电子交易盛行的时代,现代人皮夹中充斥着各个银行或百货公司或连锁企业或加盟企业所发行的信用卡或认同卡。
在交易模式中,最受消费者青睐的便是刷卡或凭卡消费可以累积红利,不论是发行信用卡的银行或是自己发行认同卡的企业均以这种方式吸引消费者多使用该银行的信用卡或尽量上门消费。
刷卡/凭卡消费并累积红利的做法各家不同,以银行或百货公司为例,多半是以当月刷卡/凭卡消费的金额换算成点数累计在持卡人的名下,持卡人可凭点数换取银行或百货公司所提供的商品。但是也有采取现金回馈的企业或银行,以刷卡/凭卡消费的金额依比例换算成代币给持卡人,供日后消费中抵用。代币的形式各家不一,多半是自己印行的礼券。由于凭点数换取商品有好的商品所订的点数过高难以换得的缺点,因此消费者反到较喜欢得到代币。

发明内容
代币虽然受到消费者的喜爱,但是对业者而言却感头痛,譬如教收银人员如何辨别伪造的代币,如何防止内部人员将代币偷出使用。对连锁企业或加盟企业的业者,上述问题尤其严重;因为这些企业的店分散各处,收银人员又轮班,代币的管理与辨识是一大问题。
本发明的一目的在提供一种将交易中所得的红利转换为交易的代币的方法及系统,代币要经过注册的程序方可于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的场所中使用。
本发明的另一目的在提供一种将交易中所得的红利转换为交易的代币的方法及系统,注册代币的同时应扣除该持卡人对等的红利。
本发明的又一目的在提供一种将交易中所得的红利转换为交易的代币的方法及系统,持代币消费时,系统须先确认代币是否有效。
本发明为一种将交易中所得的红利转换为交易的代币的方法,是至少一消费者在一服务提供者提供的至少一场所消费并累积红利,该服务提供者提供一计算机系统,该方法包括于该计算机系统确认该消费者可兑换代币的资讯;将欲兑换的代币于该计算机系统中注册。
本发明在使用该代币时,进一步包括于该计算机系统中输入该代币的注册资讯;辨识该注册资讯。
本发明的注册及辨识结果均可显示于显示器上。
本发明的计算机系统可以包括一主系统及与主系统连线的子系统。
本发明的主系统与子系统可以利用虚拟私有网络(VPN)的技术手段借网际网路连线。
本发明的服务提供者发行识别卡,卡上有一组身份码,持卡人消费将所累积的红利以身份码为索引,储存在主系统。
本发明识别卡的身份码可以为一组数字,或一组文数字。
本发明的代币具有识别码,可以为一组数字,或一组文数字。
本发明的代币注册步骤包括于该计算机系统中登录欲兑换代币的识别码;储存该代币的识别码。
本发明的优点为代币要经过注册的程序方可于任一加盟店中使用,如此可防止他人伪造。兑换代币的同时应扣除该持卡人同数值的红利,如此可防止内部人员不当的注册代币。持代币消费时,须先通过有效性的测试可进一步加强防伪功能。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详细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系统架构图。
图2是本发明持卡人消费累积红利的流程图。
图3是本发明代币注册的流程图。
图4是本发明持卡人消费使用代币的流程图。
图5是本发明非持卡人消费使用代币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首先对本发明的内容做一总的说明。本发明将交易中所得的红利转换为交易的代币的方法及系统的较佳实施例包括一服务提供者,于本例中,该服务提供者包括一综合性加盟企业主与加盟的加盟店。加盟店可以属各行各业,不局限于是贩售商品的行业也可以是提供服务的业别,所以理发店、餐厅、电影院、修车厂….等等均可以加盟。
为处理交易所产生的资讯,加盟企业主装设有一主计算机系统,而各加盟店中则分别装设一子计算机系统,主系统与子系统之间借网路来传递资讯,为求资讯传递的安全,利用虚拟私有网络(virtual private network(VPN))的技术。有关主系统与子系统的配置将详述于后。
加盟企业主发行识别卡(可以是一简单的卡片或是信用卡、晶片卡、磁条卡等等)给消费者,使消费者成为持卡人。发卡给消费者的方式可采以往的方式,譬如,请消费者填写基本资料并将资料输入系统中。如上所述,识别卡可以是晶片卡具有一可读写的记忆晶片,也可以像信用卡一般具有一磁区,也可以在卡的一面黏着一磁条,而使识别卡具有可读或可读写的记忆功能,当然也可以简单到卡片无记忆功能只具一组号码或一组一维条码或一组二维条码。当加盟企业主与金融机构合作时,识别卡也就是具备金融卡的功能,譬如信用卡。不论是磁条或条码或晶片中均包含一代表持卡人身分的码,也就是一般所称的卡号,卡号可以全部是数字所构成,也可以是文字与数字的组合。当在以下所述的系统中使用识别卡时,系统会搜寻该号码,将属于该号码的资讯撷取出来。
对熟习此技的人士而言,卡片的号码可与身分证明文件的号码相同(譬如身分证字号),也可是一组任意的号码。
当持卡人至任何一加盟店中消费,在付帐时出示识别卡,店中的服务人员可将卡片上的号码键入子系统中或以子系统所具备的磁条或晶片读卡机或是条码扫描器将卡片中的号码载入子系统中,子系统并传送此资讯至主系统,请主系统做一确认,并/或将与此一号码关联的资讯回复给子系统。
本发明的系统可以设计成当持卡人未随身携带识别卡,于消费时,可以姓名或身分证明文件上的号码当做索引在系统中使用,主系统也可借此索引将关联的资讯回复给子系统。
加盟企业主吸引持卡人上门消费的一种做法是消费也就是可累积红利,借以为各加盟店引进更多的商机。在考虑消费的特性后,加盟企业主对于持卡人在不同业别的加盟店中消费所能得到红利的多寡也可订有不同的换算标准,譬如在理发店花费五百元所能得到的红利与在餐厅消费五百元所能得到的红利可能是不一样的。
红利的累积,可以是点数的累积,也可以是金额的累积。以点数累积,譬如一千点、一千二百五十点等等。以金额累积,则可以是累积红利一千元、一千二百五十元。
加盟企业主的另一做法是持卡人所累积的红利可转换成代币来使用。持卡人可自行选择要将多少红利转换成代币在加盟店中使用,所余的红利仍然存在并可持续的累积。
代币可以是礼券、折扣券、抵用券等纸张型式,也可也是无纸化的电子型态。
当持卡人在加盟店消费时,系统会将其消费金额所等同的红利储存在主系统的资料库中,对应于该持卡人。若卡片是采用可读写的记忆晶片时也可将红利资讯储存在卡片的晶片中。当持卡人想要兑换代币时,可在任一加盟店中进行,于该子系统中输入持卡人卡号,系统也就是时的显示持卡人的红利资讯,在持卡人决定兑换代币的数额后,系统会记录红利余额,若卡片是采用可读写的记忆晶片时也可将此资讯同时储存在卡片的晶片中。
本发明的一安全措施为代币要经过注册的程序方可于任一加盟店中使用。每一代币具有一组识别码,这组识别码可以是单纯的数字或是文字与数字的组合,并可以条码的形式印制于代币上。要让代币变成有效,可用于以后的交易中,代币的识别码必须在兑换时输入,并储存在主系统中。
本发明的另一安全措施为兑换代币的同时应扣除该持卡人对等的红利。
持代币消费时(不局限是持卡人),代币须先通过有效性的检测。加盟店须将代币的识别码输入供系统确认,若代币的识别码已存在于系统中,加盟店才可以接受代币,此为本发明的另一安全措施。
以兑换来的代币消费时,本发明可容许同时计算红利并累积。
有关本发明的前述及其它技术内容、特点与功效,在以下配合参考图式的一较佳实施例的详细说明中,将可清楚的明白。
如图1所示,为本发明的系统100架构图,服务提供者是由加盟企业主11与各加盟店21共同组成。本发明使用一计算机系统100其包括设在加盟企业主中的主系统110及设在各个加盟店的子系统210。主系统110包括复数个伺服器111,譬如网页伺服器、防毒伺服器、终端伺服器、使用程序伺服器…等等各司其职;及一资料库伺服器管理至少一个资料库资料库的建置一般是以磁碟阵列(RAID)来构成,例如RAID0、RAID 3等等,以符合资料的高读写效能以及所以保障备份等需求。
各加盟店的子系统210实际上包括一销售点系统(point-of-sale device)211,这个系统211至少包括一整合连线的计算机、收银机、条码扫描器、读卡机或者终端机等等,由于本发明涉及金融交易机制,所以为安全性考量,各加盟店的子系统210与主系统110间是借由虚拟私有网络(virtual private network(VPN))212相连接,在此架构下,主系统110与子系统210间所传输的资料,皆经过特定的加密与认证作业,以防止不当人士的入侵。熟习此技者应知,虚拟私有网络212的乃为一建构于IPsec通讯协议上的以往技术,可以用软件的方式来实现,也能用硬件的方式来实施。
子系统210的销售点系统(point-of-sale device)211借一数据机213与虚拟私有网络212连线,惟其并非只限于此,例如能透过子系统210能透过一局域网络(LAN)、路由器等与虚拟私人网络212相连,或是以专线方式直接与虚拟私人网络212相连。主系统110装设有防火墙112及路由器113;由于上述各设备的配置及其须布设的软件均属以往,于此不再赘述。
当一个店加盟时,加盟企业主11会赋予其一编号,并登录于主系统110。
于本例中,加盟企业主11并不刻意限制愿意成为加盟店21的生意类别,所以它旗下的加盟店21种类繁多。加盟企业主11发行具有可读写记忆功能的识别卡或不具有可读写记忆功能的识别卡给申请人,一般消费者以以往的方式申请识别卡成为识别卡的持卡人,在申请时所填写的基本资料(譬如姓名、身分登记号及出生年月日)可以透过加盟店的子系统210或加盟企业主的主系统110输入本发明的系统中并储存在主系统110的资料库。若识别卡具有记忆功能,卡片中可选择的储存一些资讯,譬如卡号及累计红利点数。卡号可以全部是数字所构成,也可以是文字与数字的组合。于本实施例中,卡号为一组文、数字码所构成的身份码。若加盟企业主11觉得有需要,尚可储存更多的资讯于识别卡中,譬如将持卡人最后一笔消费日期一并储存。
如图2所示,为持卡人消费累积红利的流程图;当持卡人至任何一加盟店中消费付帐时,步骤310,首先输入持卡人的资讯,由持卡人出示识别卡,服务人员可以销售点系统的读卡机将储存于识别卡的资讯(如持卡人卡号及红利点数)载入子系统中并显示于显示器上,子系统同时借由通讯装置传送持卡人卡号至主系统,请主系统确认并下载主系统资料库中所储存的资料。
当识别卡不具备记忆功能时,服务人员可以借由输入装置输入持卡人卡号并由通讯装置传送至主系统,请主系统确认并下载主系统资料库中所储存的资料。
系统也可以设计为当持卡人未携带识别卡时,可以姓名或身分证字号当做索引使用,此时,子系统传送姓名或身分登记号至主系统,主系统则将资料库中所储存该持卡人的资讯下传给子系统。
其次,步骤311,主系统接获子系统上传的卡号资讯后,会下传一符合或不符合的讯息给子系统,其可以是一段文字显示”资料无误”或”资料不符”。
步骤312,持卡人有消费自然就会累积红利,系统会检核持卡人的红利资讯,并显示于子系统的显示器上(步骤313),步骤314,加盟店输入持卡人本次消费的金额与付款方式并上传给主系统;步骤315,主系统将运算所得储存于资料库中并也就是时下传本次消费所得红利点数、累计所得红利点数及消费日期等资讯给子系统并显示于显示器上,子系统可将此等资讯全部或选择性的储存于识别卡中,并打印出所需要的单据或凭证。惟若,持卡人未携带识别卡或识别卡不具记忆功能时,以上的资讯就无法储存在识别卡中。
系统的设计也容许持卡人未携带识别卡消费后,于一定时日内进行补登,俾便累计红利点数。
如图3所示,为持卡人兑换代币的流程图。持卡人在任何一加盟店中均可进行代币兑换。首先,步骤410,输入持卡人的资讯,由持卡人出示识别卡,服务人员可以销售点系统的读卡机将储存于识别卡中的资讯(如持卡人卡号及红利点数)载入子系统中并显示于显示器上,子系统同时借由通讯装置传送持卡人卡号至主系统,请主系统确认并下载主系统资料库中所储存的资料。
其次,步骤411,主系统接获子系统上传的卡号资讯后,会下传一符合或不符合的讯息给子系统,其可以是一段文字显示”资料无误”或”资料不符”。
步骤412,系统检核持卡人的红利资讯,并显示于子系统的显示器上(步骤413),持卡人自行选择要将多少红利点数转换成对等的代币,于本实施例中,代币是以纸张的型态出现,譬如礼券的型式,并具有不同的票面额。每一代币具有一组识别码,可以为一组文、数字码,也可以是单纯的数字码或文字码,可以条码的形式或数字或文、数字印制于代币上。
持卡人决定兑换代币的数额后,步骤415,服务人员将该数额所需的代币于本发明的系统中注册,其具体的实施是输入每一代币的识别码,(譬如将每一代币的识别码以条码扫描器输入),并上传储存于主系统资料库;并可同时上传所兑换的红利点数。其次,如步骤416,在显示器上显示所输入的代币识别码,步骤417,主系统在该持卡人的档案中记录此次兑换的红利点数及所剩红利余额。主系统将所剩红利点数余额及当日日期下传至子系统,并显示于显示器上。若卡片具有可读写的功能时,子系统可将此等资讯全部或选择性的储存于识别卡中,并打印出所需要的单据或凭证。将代币的识别码在兑换时登录,为本发明的一安全措施,可防止外部人员盗印代币使用。
本发明的另一安全措施为兑换代币时需要同时扣除该持卡人的红利点数,系统中存有这样的记录,可防止内部人员不当的注册代币。
请参阅图4,持卡人在付款时要求以代币支付部分或全部的金额时,步骤510,首先输入持卡人的资讯,由持卡人出示识别卡,服务人员可以销售点系统的读卡机将储存于识别卡中的资讯(如持卡人卡号及红利点数)载入子系统中并显示于显示器上,子系统同时借由通讯装置传送持卡人卡号至主系统,请主系统确认并下载主系统资料库中所储存的资料。
其次,步骤511,主系统接获子系统上传的卡号资讯后,会下传一符合或不符合的讯息给子系统,其可以是一段文字显示”资料无误”或”资料不符”。
步骤512,系统检核持卡人的红利资讯,并显示于子系统的显示器上(步骤513)步骤514、515,服务人员将持卡人本次消费的金额、使用代币的数额与各代币的识别码、与余额(如果代币无法支付消费总金额)的付款方式上传给主系统,步骤516,主系统检核代币的识别码是否已登录,如果所输入的代币识别码未经过注册程序,步骤518,显示警讯并且不接受以代币折抵部份或全部消费金额。如所输入的代币识别码已经过注册程序,步骤517,主系统也就是时下传本次消费所得红利点数、累计所得红利点数及消费日期等资讯给子系统并显示于显示器上,子系统可将此等资讯全部或选择性的储存于识别卡中,并打印出所需要的单据或凭证。惟若,持卡人未携带红利卡时,当次的资讯就无法储存在卡内。步骤519,代币一旦使用后,主系统内会做一注销的动作,使得代币无法重复使用。
不止是持卡人可以在加盟店中消费,一般非持卡人也可以在加盟店中消费。所以代币不止是持卡人可以使用,非持卡人也可持代币在加盟店消费。请参阅图5,非持卡人在付款时要求以代币支付部分或全部的金额时,步骤610、611,加盟店将本次消费的金额、使用代币数额与各代币的识别码、与余额(如果代币无法支付消费总金额)的付款方式上传给主系统,步骤612,主系统检核代币的识别码是否已经过注册程序,如果所输入的代币识别码未经登录,步骤613,显示警讯并且不接受以代币折抵部份或全部消费金额。如所输入的代币识别码已经过注册程序,步骤614,主系统内会做一注销的动作,使得代币无法重复使用。当然子系统仍会打印出所需要的单据或凭证。
持卡人在兑换代币的同时,代币的识别码须登录并储存于主系统中。而任何人使用代币时,代币须先通过核对,加盟店须将代币的识别码输入供系统确认,若代币的识别码已存在于系统中,加盟店才可以接受代币,此为本发明的另一安全措施。
借着上述的说明已可充分了解本发明的功效;简言的本发明的代币要经过注册的程序方可于任一加盟店中使用,如此可防止他人伪造。兑换代币的同时应扣除某一持卡人对等的红利,如此可防止内部人员不当的注册代币。持代币消费时,须通过检测,如此进一步地加强了防伪功能。
虽然于前述中谓本发明的加盟企业主为一综合性的加盟企业,开放给各行各业加盟,但是本发明并不局限于只能使用在综合性的加盟企业,任何一种型态的加盟企业均可以使用,而且除加盟企业以外,百货公司、家居用品的卖场、生鲜超市等等均可依据本发明的精神实施。
权利要求
1.一种将交易中所得的红利转换为交易的代币的方法,是至少一消费者在一服务提供者所认可的场所消费并累积该服务提供者回馈的红利,该服务提供者具有一计算机系统包括一主系统及至少一子系统,该主系统具有至少一资料库其中储存有该至少一消费者的资讯,该方法包括于该至少一子系统输入该消费者的识别资讯;于该计算机系统中将所兑换的代币注册。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兑换的代币于该计算机系统中注册的步骤包括输入兑换代币的识别资讯;储存该代币的识别资讯。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进一步包括记录兑换代币后的红利余额。
4.如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进一步包括使用该代币时,于该至少一子系统中输入该代币的识别资讯;核对该代币的识别资讯。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进一步包括注销该代币。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输入该代币的识别资讯是一组辨识码。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辨识码是文字与数字的组合。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消费者的识别资讯是一组数字码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消费者的识别资讯是一组文字与数字的组合码。
10.一种将交易中所得的红利转换为交易的代币的方法,是一服务提供者的持卡人在该服务提供者指定的场所消费累积回馈红利,该服务提供者具有一计算机系统,该计算机系统具有至少一资料库储存持卡人资讯,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输入该持卡人识别资讯;将兑换的代币注册。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兑换的代币注册的步骤包括输入兑换代币的识别资讯;储存该代币的识别资讯。
12.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进一步包括记录兑换代币后的红利余额。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进一步包括使用该代币时,输入该代币的识别资讯;检查该代币的识别资讯。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进一步包括注销该代币。
15.一种将交易中所得的红利转换为交易的代币的系统,是一消费者在一服务提供者提供的至少一场所消费并累积该服务提供者的回馈红利,该系统包括至少一子系统、一主系统,及一主通讯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子系统设于服务提供者指定的至少一场所,具有一子处理器单元;一子资料储存单元与该子处理器单元电连接;一子资料输入装置,与该子处理器单元电连接,用以输入消费者辨识资讯及未使用与已使用代币的识别资讯;一子通讯装置,与该子处理器单元电连接,传送及接收资讯;该主系统设于该服务提供者,具有一主处理器单元;一主资料库,与该主处理器单元电连接,具有复数笔消费者资讯及复数笔分别对应于每一消费者的代币资讯,每一笔消费者资讯中包括一辨识资讯及一红利资讯,每一笔代币资讯包括一识别资讯及未使用与已使用状态;该主通讯装置与该主处理器单元电连接,用以接收及传送资讯。
全文摘要
一种将交易中所得的红利转换为交易的代币的方法及系统,包括一服务提供者、由该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的计算机系统及至少一消费者,该至少一消费者在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的场所消费以累积红利,并可将红利的至少一部分转换为代币。在换取代币时,代币应在该服务提供者的计算机系统内注册,且在使用代币时,须检核代币的有效性。
文档编号G06K9/00GK1609868SQ200310102350
公开日2005年4月27日 申请日期2003年10月23日 优先权日2003年10月23日
发明者任意诚 申请人:任意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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