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权利转换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375050阅读:15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数字权利转换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转换数字权利的一种方法和系统。
在今天的信息社会,数字信息的迅速传播产生了数字权利管理的概念(DRM)。这一概念被用来保护通常被称为数字内容的数字信息的创造者的权利,以及分发该信息或内容的信息提供者的权利。这一概念适用于通过任何类型介质分发的信息,例如国际互联网、CD、DVD等等。它也适用于任何类型的信息,例如音频、视频、文本等。DRM技术因此被用来保护版权内容免受非法翻印、滥用和/或不正当分发。
信息可以在若干参与者之间分发。例如,这种分发可以发生在服务器和独立的计算机之间,两个或多个独立的计算机之间,移动电话和计算机之间等。实际的信息分发可以实现多种形式;信息被下载到硬盘上作为永久存储,信息从服务器流传送(stream),借此禁止了信息的永久存储,单个信息拷贝被分发,大量的拷贝被分发等等。正如可以清楚地看到,当设计DRM系统时,存在许多需要考虑的方面。
普通的数字权利是无限的数字权利,其赋予它的所有者访问与该权利相关的内容无限次。这种访问可以包括各种不同类型的访问,例如“播放”、“拷贝”、“烧录到CD-R”、“传输”、“下载”等。因此,一种典型的与音频内容相关的数字权利是“无限播放”。然而,有限数字权利也是普遍的,其赋予它的所有者访问与该权利相关的内容有限次。这种访问也可以包括各种不同类型的访问,例如“播放24小时”、“拷贝一次”、“烧录到CD-R一次”、“传输给特定用户群”等。
美国专利No.5,629,980公开了一种控制数字作品的使用和分发的系统。使用权利与该数字作品相关,该使用权利定义了作品购买者能够如何使用和分发数字作品。数字作品被存储在资料档案库中。资料档案库将通过检查该相应的使用权利,来处理每个访问数字作品的请求。数字作品重放设备与包含作品的资料档案库连接,用来播放,显示和打印该作品。
本发明的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系统和一种方法,由此使得版权内容的所有者和/或内容分发者能够吸引用户将有限数字权利集中到该版权内容。
该目的可以通过根据权利要求1的转换数字权利的方法和根据权利要求5的转换数字权利的系统来实现。优选的实施例由从属权利要求限定。
根据本发明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方法,其中数字内容和相关的有限数字权利被存储。该有限的数字权利赋予该有限权利的所有者访问该内容有限次。当接收到依据此的指令时,该有限的权利被转换成无限的数字权利。该无限的数字权利赋予无限权利的所有者访问该内容无限次。
根据本发明的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种系统,该系统包含存储装置,该存储装置被安排来存储数字内容和相关的有限数字权利。该有限的数字权利赋予有限权利的所有者访问该内容有限次。该系统还包含处理装置,其被安排用来当接收到依据此的指令时,将该有限权利转换成无限数字权利。该无限数字权利赋予该无限权利的所有者访问该内容无限次。
本发明基于引入一种机制的思想,通过这种机制,只要与该有限数字权利相关的访问次数足够高,就可以将有限数字权利转换为无限数字权利,其中有限数字权利赋予有限权利的所有者访问该内容有限次。单个有限权利或多个有限数字权利也可以转换成无限数字权利,其中单个有限权利允许给定的有限次数的访问,该多个有限数字权利共同允许与该单个有限权利相同的给定的有限次数的访问。换句话说,一单独有限数字权利,其赋予其所有者访问该内容的权利,例如是50次,可以被转换成无限权利。可替换地,50个分离的有限数字权利,其中每一个赋予其所有者访问该内容一次的权利,可以被转换成该相同的无限权利。此外,该有限数字权利可以以这样的方式制定,其中每个有限权利允许各个权利所有者不同的访问次数。例如可以将10个赋予其所有者访问内容2次权利的单独有限数字权利,与赋予所有者访问3次的权利的5个单独有限数字权利和赋予所有者访问15次的权利的一个单独有限数字权利一起,转换成无限权利。该总的访问次数仍然是50。当将该有限权利转换成无限权利时,必须制定一个关于需要多少访问的协议,以便有限数字权利到无限数字权利的转换能被实现。可替换地,这个预先达成一致。
上述概念是有优势的,因为如果与数字内容相关的有限权利的所有者拥有足够数量的有限权利,将允许他/她把这些有限权利转换成无限权利。该版权内容的所有者和/或该内容分发者从而能够吸引用户,例如通过作为回报提供对于内容的有限数字权利来吸引用户在国际互联网的站点上冲浪,或者吸引用户购买权利已经附属在其上的媒介,例如杂志、CD和DVD。该用户知道如果她收集了足够数量的有限权利,那么她将被授予无限权利。上述概念优选的还可以使用在广告上,其中当潜在的顾客位于该广告前时,能够给予他们有限数字权利。通过控制接收无限权利所必须的有限权利的数量,取得版权的内容所有者和/或该内容的分发者不会受到损害。相反,从有限权利转换到无限权利宣传了内容并且刺激了取得版权的内容所有者的销售。该有限数字权利可以在多种类型的媒介上分发,例如作为杂志上的计算机可读标签(例如,RF标签),作为经由国际互联网的二进制文件,作为包含在CD或DVD中的样品等。这具有这种优势,可以通过附属的有限数字权利促进这些媒介的销售。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将数字内容和相关的有限数字权利存储在数字内容提供者的服务器上,并且,当服务器从由数字权利的所有者操作的具有计算能力的设备接收转换指令时,有限权利到无限权利的转换在服务器上执行。该数字权利的所有者(该权利与该内容相关)因此在转换该有限权利时必须建立与该服务器的连接,并且在访问该内容时,保持与该服务器的连接。这具有优势,因为数字内容和相关的无限权利被存储在数字内容提供者的服务器上,因此对于该内容提供者的无限数字权利的经营(administration)和管理是相当容易的,因为无限权利没有在服务器之外分发。这也就意味着不必采用保护无限权利的先进的安全装备。由于该无限权利被保持在该服务器的可控制框架内,所以可以防止未授权的第三方在将该服务器和内容消费者互联的网络上的窃听、和访问/窃取权利。
根据本发明的另一个实施例,因为数字内容和相关的数字权利存储在数字权利的所有者操作的具有计算能力的设备上,所以从数字内容提供者的服务器分发数字内容和相关的数字权利。数字内容和相关权利存储在权利所有者的设备上的事实是有优势的,因为这赋予了所有者在处理和分发内容和权利方面更大的自由度。除了将有限权利转换成无限权利的步骤,该所有者不必通过该服务器操作。另一个优势在于,当访问该数字内容时,无论访问的类型是播放、拷贝、传输等,该所有者不必在访问的时候与该内容提供者的服务器联系,因为该内容和相关的权利存储在数字权利所有者的设备中。
根据本发明的另一个实施例,有限数字权利到无限数字权利的转换,以及数字内容和相关数字权利的存储,都在由数字权利的所有者操作的具有计算能力的设备上执行。在该数字权利所有者的设备上执行转换是有优势的,因为它赋予了所有者在处理权利上更大的自由度。所有者不必通过将所有者和内容提供者互联的网络发送转换指令到服务器。因此,一旦该数字内容和相关权利下载到该设备,该所有者不必依赖于与服务器定性的连接。它还具有优势,即软件模块的分发者,通常是内容提供者或者提供者的合作者,不必为连接到服务器的内容消费者处理转换。DRM往往经受作为对于该内容消费者的限制。为了内容消费者接受DRM,当在DRM系统中实现时,诸如本发明之类的工具应当尽可能使用顺畅。
在研究附加的权利要求和下面的描述时,本发明更多的特征和优点将变得明显。本领域技术人员将认识到能够组合本发明的各种特征来创造出除了下述实施例之外的其他实施例。许多不同的替换,改变和组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也是明显的。因此,描述的实施例不是为了限制本发明的范围,本发明的范围由附加的权利要求限定。
将参考附图描述本发明的实施例,其中

图1显示了根据本发明一个实施例用来转换数字权利的系统的图示;图2显示了根据本发明另一个实施例用来转换数字权利的系统的图示。
图3显示了根据本发明还有另一个实施例用来转换数字权利的系统的图示。
图1显示了根据本发明一个实施例的转换数字权利的系统的图示。服务器11包含一些用于存储数字内容和与该内容相关的数字权利的存储装置。如前所述,存在许多数字权利,例如“播放”、“拷贝”、“烧录到CD-R”、“传输”、“下载”等等。在该示例性实施例中,为了简化起见,所用到的数字权利包括“无限播放”和“播放#N次”。因此在该情况下赋予权利所有者的访问类型是“播放”。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意识到下述推理能够应用到实际上任何类型的访问。
一种指示权利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方式是将一个整数与服务器上的权利关联。整数负值表示无限的权利,而正值表示有限的权利。正值表示该内容可以被该权利所有者访问多少次。
DRM系统结合了越来越多的不同商业模型,这需要DRM系统足够灵活以便处理许多不同类型的权利。为了方便DRM系统参与者的数字权利管理,利用数字权利管理语言来表示权利。应该理解,能够在本发明中可以使用这样的语言来表示数字权利。这些语言包括ODRL(开放数字权利语言)和XrML(可扩展权利标记语言(Extensible Rights MarkupLanguage))。DRM语言通常遵循标准语言符号表示法。ODRL和XrML都允许利用XML(可扩展标记语言)符号表示法来表示权利。
该服务器11被连接到网络12,例如国际互联网,通过该网络12数字权利的所有者借助于他的/她的计算装置,这里以计算机13示出,能够激活服务器11上的转换机制。该转换机制优选由在该服务器11上实现的微处理器上运行的软件模块组成。当该软件模块被存储在该服务器11上的许多有限权利的所有者激活时,通过发送15指明有关的有限权利转换指令,该有限权利被转换成无限权利。
该指示操作能够以许多种不同方式实现,优选地,该有限权利的所有者登陆到一帐户,该帐户位于运行该服务器11的内容提供者的站点上。该所有者将她的有限权利传输到所有者在该特定内容提供者处所具有的帐号上,其中该有限权利是她通过例如国际互联网获得的。接着该有限权利利用连接到计算机13的鼠标标记,为了执行转换,该有限权利必须同时伴有对于该相关数字内容足够数量的访问。一消息框会出现在该计算机13的屏幕上,该消息框询问该所有者“将该赋予50次访问的有限权利转换成无限权利吗?”。如果该所有者单击“是”,赋予该所有者50次访问的该有限权利将被转换成无限权利。在该上下文,“该赋予50次访问的有限权利”等效于50个分离的每一个赋予所有者一次访问的有限权利,在下述将其称为“50个有限权利”。应该明确的是,“50个有限权利”等效于,例如,25个每一个赋予它的所有者访问相关内容2次的权利的有限权利,或者等效于10个每一个赋予该所有者5次访问的有限权利。当该有限权利被转换成无限权利时,该无限权利存储在该服务器11上。
如之前所述,当将该有限权利转换成无限权利时,必须制定一个关于需要多少访问的协议,以使有限数字权利到无限数字权利的转换能实现。在上述例子中,将50个有限权利转换成无限权利。这可以在转换的时候达成协议,或者可替换地,预先达成协议。这是取得版权的内容所有者和内容的提供者法律上必须达成协议的一些事情,并且超出了本发明的范围。然而,该协议不是必然不变的,该转换因数取决于内容的类型,并且对于任何给定内容随着时间而改变。典型地,对于诸如歌曲之类的音频内容,越新的歌曲,当将该歌曲的有限权利转换成无限权利时,需要更多的访问。这可以与销售CD的零售店相比。新的CD通常需要全价,但是在一些时间之后,该CD为了促销而降价。
当该无限权利的所有者想利用她的权利访问与该无限权利相关的内容时,她通过计算机13和网络12登陆到她在该内容提供者的站点上的帐户,其中该提供者运行该服务器11。假设该无限权利是与音频文件相关的播放权利,该所有者现在能够双击已经存储在服务器11上的无限权利,并且连接到该所有者的帐户。这将实现14与该无限权利相关的音频文件的重放。该音频文件流传送15到计算机13,并且计算机13上的标准重放模块被用来播放该音频文件。因为该所有者现在拥有无限权利,所以当该音频文件被播放时,该无限权利不会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如果该所有者已经拥有许多有限权利,在该所有者的帐户上与该有限权利相关的访问次数将在该音频文件每次播放时减少。
可以清楚地看出,结合图1描述的系统是有优势的,因为该数字内容和该相关的无限权利存储在该内容提供者的服务器11上,所以该无限权利的经营和管理被简化了,因为这些没有在该服务器11之外分发。这还意味着该系统不必为了保护无限权利而包含任何先进的安全装备。因为该无限权利被保持在服务器11的可控制框架内,所以防止未授权的第三方在网络12上窃听以及访问/窃取无限权利。
该数字内容被从该服务器11流传送16到该计算机13的事实是有优势的,因为它阻碍了该内容的接收者在没有拥有该适当的数字权利的情况下为了后续处理将其存储并且打算访问该内容。
在根据本发明另一个实施例的转换数字权利系统的示例中,参考图2的描述,该无限数字权利以及相关内容存储在计算机23上。假设一用户通过网络22从国际互联网服务器24上获取了一音频文件和相关的“有限播放”权利。该音频文件和有限权利从国际互联网服务器24下载25到计算机23。在计算机23的用户现在是有限数字权利的“所有者”。如果该所有者具有足够数量的有限权利,比方说50,并且想将该有限权利转换成无限权利,她将通过该网络22把她的50个有限权利和转换指令一起发送26到该服务器21。这可以通过计算机23上的图形用户界面很容易地实现。在该服务器21上的软件模块被激活,并且该50个有限权利被转换成无限权利。在该实施例中,当该有限权利在服务器21上被转换成无限权利时,该无限权利在转换后发送27并存储在计算机23上。
将该数字内容和相关的无限权利存储在权利所有者的计算机23上的事实是有优势的,因为这赋予了该所有者在处理内容和权利上更大的自由度。除了将该有限权利转换成无限权利的步骤外,该所有者不必通过服务器21操作。另一个优势在于,当访问该数字内容时,无论访问的类型是播放、拷贝、传输等,该所有者不必在访问的时候与该内容提供者的该服务器21联系,因为该内容和相关权利被存储在该所有者的计算机23上。
注意到,在描述的实施例中在发生通信的任何两个或多个设备之间可能发生鉴权。这将需要被分发的信息具有一些标识符或鉴别码,例如以标识号码形式或一些加密或数字签名形式。鉴权通常用来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可选地,信息被加密,来防止未授权的第三方在网络上窃听并访问/窃取被分发的信息。确切地讲,内容提供者必须采取什么安全措施是一种权衡,这种权衡是在实现安全装备的成本和该版权内容的所有者和/或该内容提供者将会受到的损害的风险之间的权衡。如果数字权利从服务器分发并存储在计算机中,那么该权利本身必须是受拷贝保护的,因为否则一些人会拷贝该权利并且制造无限量的有限数字权利。
在根据本发明还有另一个实施例用于转换数字权利的系统的示例中,参考图3描述,将有限数字权利转换成无限数字权利的软件模块在权利所有者的计算机33上实现。将无限数字权利以及相关内容存储在计算机33上。假设用户通过网络32从国际互联网服务器34获取了音频文件和相关“有限播放”权利。该音频文件和该有限权利从该国际互联网服务器34下载35到计算机33。在该计算机33上的用户现在是有限数字权利的“所有者”。如果该所有者具有足够数量的有限权利,比方说50,并且想将该有限权利转换成无限权利,她将通过图形用户界面与她的计算机33上实现的该软件模块通信。该无限权利和该音频文件存储在计算机33上。该所有者激活在计算机33上的软件模块,并且50个有限权利因此被转换成无限权利。
在数字权利所有者的计算机33上实现软件模块是有优势的,因为她赋予了该所有者在她的计算机33上执行将有限权利转换成无限权利步骤的自由,而不必发送36转换指令到该服务器31。在前述的实施例中,服务器31执行该转换。因此,如果数字内容和相关权利下载35到计算机33上,那么该所有者就不必依赖于到该服务器31的定性的连接。它还具有的优势是,该软件模块的分发者,一般是该内容提供者或该提供者的合作者,不必为连接到服务器31的用户处理转换。DRM有时要经受作为对于内容消费者的限制。为了内容消费者接受DRM,诸如本发明之类的工具在DRM系统中实现时,必须尽可能顺畅地使用。优选地,软件模块在权利所有者的计算机33上实现时必须被保护,因为内容提供者不再具有与该模块在该内容提供者的服务器31上实现时相同的可能性来监督该模块。理论上应该不可能操纵该软件模块以至于能够产生无限个有限数字权利,或者以任何方式建立不是由该内容提供者签发的数字权利。
应该理解上述实施例的组合是可能的。也许,能够将数字权利分发并存储在用户的计算机上,但是该内容对于数字权利所有者仍然存储在该内容提供者的服务器来流传送。术语“服务器”能包括若干服务器,或者以单独服务器布置,或者以在网络中彼此互联布置。
应该指出,上述实施例举例说明了本发明,并且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背离附加的权利要求范围的情况下能够设计多种可替换的实施例。词语“包含”不排除除了权利要求中列出的其他元件或步骤的存在。在元件前面的词“一”或“一个”不排除多个这种元件的出现。在列举了几个装置的系统权利要求中,这几个装置可以由同一项硬件来实现。
权利要求
1.一种转换数字权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包含以下步骤存储数字内容和相关的有限数字权利,其中该有限数字权利赋予了有限权利的所有者访问该内容有限次;当收到依据此的指令时,将该有限数字权利转换成无限数字权利,其中,所述无限数字权利赋予该无限权利的所有者访问该内容无限次。
2.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数字内容和相关的数字权利被存储在数字内容提供者的服务器上,并且转换所述有限权利的步骤在所述服务器上执行,并且为了从由该数字权利所有者操作的具备计算能力的设备发送指令给服务器来转换所述有限权利和访问该内容,其中建立了与该服务器的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中的方法,其中,数字内容和相关数字权利存储在具有计算能力的设备上,该设备由该数字权利的所有者操作,并且转换所述有限权利的步骤在数字内容提供者的服务器上执行,并且其中该内容由该设备访问,为了发送指令给服务器以便转换所述有限权利,建立了与该服务器的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数字内容和相关数字权利存储在具有计算能力的设备上,该设备由该数字权利所有者操作,并且转换所述有限权利的步骤在所述设备上执行,并且在该设备上访问该内容。
5.一种转换数字权利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其包含安排用来存储数字内容和相关有限数字权利的存储装置,其中该数字权利赋予有限权利的所有者访问该内容有限次;当收到依据此的指令时,安排用来将该有限数字权利转换成无限数字权利的处理装置,其中,所述无限数字权利赋予该无限权利的所有者访问该内容无限次。
6.根据权利要求5的系统,还包含具备计算能力的设备,其中该存储装置和处理装置被安排在数字内容提供者的服务器上,并且为了发送指令给该服务器来转换所述有限权利并为了在服务器上访问所述内容,安排由该数字权利的所有者操作的设备来与所述服务器建立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5的系统,还包含具备计算能力的设备,其中该存储装置被安排在该设备中,并且该处理装置被安排在数字内容提供者的服务器中,并且为了发送指令给该服务器来转换所述有限权利,安排由该数字权利所有者操作的设备来与所述服务器建立连接,并安排该设备访问存储装置中的内容。
8.根据权利要求6的系统,还包含具有计算能力的设备,其中该存储装置和该处理装置被安排在该设备中,并且安排由该数字权利的所有者操作的设备,来转换所述有限权利和访问该存储装置中的内容。
全文摘要
本发明基于引入一种机制的思想,通过这种机制,只要与该有限数字权利相关的访问次数足够高,就可以将有限数字权利转换为无限数字权利,其中有限数字权利赋予了有限权利的所有者访问该作品有限次。本发明是有优势的,因为如果与数字内容相关的有限权利的所有者拥有足够数量的有限权利,他/她被允许将这些有限权利转换成无限权利。该取得版权内容的所有者和/或该内容分发者从而能够吸引用户,例如通过作为回报提供对于内容的有限数字权利来吸引用户在国际互联网的站点上冲浪,或者吸引他们购买权利已经附属在其上的媒介,例如杂志,CD和DVD。
文档编号G06F21/10GK1726449SQ200380106347
公开日2006年1月25日 申请日期2003年11月18日 优先权日2002年12月17日
发明者N·W·舍林格豪特, M·P·博德拉恩德, W·布图斯, P·沃尔温登, A·辛特斯恩 申请人: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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