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短信方式的支付委托在自动提款机上无卡取款的方法

文档序号:6508381阅读:27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通过短信方式的支付委托在自动提款机上无卡取款的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通过短信方式的支付委托在自动提款机上无卡取款的方法,它在目前技术水平上对终端所使用的现有方式提出了非常必要的创新特点和相当大的优势。
更明确的说,本发明的目标是利用与现有的支付卡网络和协议互相独立的一个或多个银行机构提款操作的自动提款机网络,开发一个通过运用短信方式的支付委托能够在自动提款机上无需任何卡就可安全的执行取款操作所需的模块包。
因此,本发明设想了一系列管理模块的执行,它们建立最终无需转帐的短信支付委托执行功能所需的通讯网络。
本发明的应用范围一般是电讯产业部门,更具体的说,是银行交易方面,尤其是自动提款机方式的服务管理方面。
背景技术
通过不同银行机构提供给客户的自动提款机提取现金是目前应用十分广泛的一种方法,对很多使用者已经成为一项基本的服务,这种类型的服务通常与卡、存折或其他支付工具的使用相联系以管理和执行这种类型的操作。
目前这些在自动提款机上实现的交易的保护措施是使用一个仅有持卡人知道的个人识别码,它允许或授权持卡人能够执行由申请人认为合适的提款机提供的操作或交易,仅有帐户或支付工具的持有者或其他知道个人识别码并拥有支付工具的用户能够在自动提款机上进行操作。
此外,对第三方的支付交易可以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实现,此时需要在两个银行帐户,即源帐户和目的帐户之间,可以进行某些特定的操作。但是如果使用信用卡来进行此类交易的话,持卡人应当注意,需要让第三方知道持卡人的信用卡号以及个人识别码来执行交易,这个过程可能产生缺乏安全性的问题。
专利申请文件GB-2 379 525描述了一种方法和工具,可通过银行机构之间的转帐批准对第三方进行电子支付,因此需要两个银行帐户,即源帐户和目的帐户。除此之外,日本专利申请文件JP-11039 538和JP-2003 123 126描述了执行自动交易的设备和方法,两个文件都是基于持卡人个人识别码的使用来执行委托,因此仅允许从其个人帐户中支取现金。类似地,国际专利PCT n°WO 00/22494涉及执行金融交易的系统和方法,委托人必须提前将支付资金转帐,收款人也必须要有实体的工具来接收转帐资金。
此外,专利文件US 20022069170介绍了一种方法,委托人可以允许受益人在自动提款机上无卡取款。为此,受益人需要在自动提款机上输入委托人事先通知的给定代码或个人识别码。委托人的代码通讯涉及到安全问题,使得它在银行业和与大量受益人之间的操作中的应用难以实现。

发明内容
在本发明中所有上面描述的缺点都得到完善,最终在目前已知的和正在使用的技术上有了明显的进步。
考虑到前面提及的此类操作的当前状况,本发明提出的主要目标为开发一种通过它可以安全地简化执行对除持卡人之外的第三方的支付或操作的方法,使得可以简便地远程实现这些操作,第三方无需是任何支付工具的持有者。
这种想法集中围绕着手机的应用,这样可简单高效地实现对第三方的支付方法,这种方式使得第三方无需拥有任何类型的帐户或支付工具,仅仅需要利用手机使得随后第三方能够通过短信知道取款所需的数据,无需任何卡或类似之物。所设想的操作首先验证操作者资格和授权,然后验证个人识别码的登录,个人识别码与操作相联系,并且对于进行实际支付的自动提款机上每一步操作都是不同的。


在后面更详细的具体实施方式
基础上,本发明的各种特点和优点将会解释得更加清楚,仅提供一个非限制的示例,参考附图如下图1示出的结构图,目的是提供本发明为了利用手机通过短信的传送最终在自动提款机上提取现金,所提出的系统的概括设计或系列动作。
图2示意性地通过结构图示出了与前图相同类型的设计,涉及到实际中的一种已知方法——“结算”,它与清算费、手续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之类的操作相关。
具体实施例方式
如前所述,下面将给出本发明的详细描述,其中附图里的描述中相同的数字标注表示相同或相似的部分。在这种考虑下,图1示出了本发明系统的一个示例,它是关于进行所述类型的交易时采取的动作,通过手机短信许可或取消先前的委托,使得第三方能够根据操作委托人的决定,在任意此类操作许可的自动提款机上支取规定数量的金额,无需使用任何支付工具,也无需在交易过程中进行转帐操作。
更明确地说,本发明中所提出的系统的建立使得与所述操作相关的整个过程可以以与下面相同的过程来实现,包括图中标注1a表示的第一阶段,对应于图中标注2表示的操作委托人利用电脑、手机或自动提款机从图中标注为3的发起模块上请求此类操作的许可/取消的过程。接着是第二阶段1b,此时发起模块3将操作许可/取消委托在线传送给图中标注为4的中央单元或全国自动提款机支付网络模块,这里接收来自发起模块3的支付委托的许可/取消,保存所有的记录在图中标注为5的数据库中。
在适当手续之后的第三阶段1c,如果接受服务,则通过手机或计算机发出的短信通知委托人2关于支付操作或授权许可/取消的确认。否则,即取消服务的情况下,需要一个自动取消程序来停止支付委托。然后继续整个过程,在图中标注为1d的阶段,受益人6接收手机短信,它详细说明操作的不同方面,比如任意参考数字、委托人2的数额和细节以及关于每步操作的代码和个人识别码,本阶段在图中标注为1d。
在阶段1e,当受益人6知道操作的确认细节,受益人向为此目的而许可的图中标注为7的自动提款机发出现金请求,输入为此次特别交易指定的个人识别码之后,自动提款机支付网络网点保存了用于安全保护的银行密码,自动提款机7提交一份授权/更正请求给图中标注为8的应答模块,即阶段1f。
在阶段1g,应答模块8向全国自动提款机支付网络模块4提出授权/更正请求,全国自动提款机支付网络模块4将处理的委托授权/拒绝提供给应答模块8,即图中标注为1h的阶段。然后,在阶段1i,应答模块准予对自动提款机7的授权/否决,对受益人6的现金交付/拒绝在阶段1j实现。
最后,在图中标注为1k的阶段,全国自动提款机支付网络模块通过离线通讯向发起模块3发送支付。
上述方法的开发是在国内的基础上,但通过全国自动提款机支付网络模块4和相应的在图中标注为9的国际自动提款机支付网络模块之间的处理或通讯,该系统在应用于世界范围时也没有局限性。在任何情况下,由于完全不需要在两个模块之间转帐,本发明的本质都得以完成的保留,正如我们所了解的,转帐则需要受益人6必须拥有帐户或支付工具,而这在本发明中是不需要的。
图2给出了已知的“结算”方法的整体呈现,其中相关动作在上述操作之后进行处理,并执行操作中产生的清算费,手续费和其他费用。
图2更加详细地表示了所采用的方法的一系列阶段。其中在初始阶段10a,操作的支付委托费,手续费和其他费用由应答模块8提交给全国自动提款机支付网络模块4,它在阶段10b执行多个支付委托、手续费和其他费用的提交单,在图中标注为10c的阶段向委托人2结算和征收费用。
在上述阶段之后,应答模块8在阶段10d在自动提款机7上进行相应的结算。然后是阶段10e,此时国内电子结算系统12的相关交易通过图中标注为11的清算模块产生。
最终,在阶段10f和10g,相关的偿还通过全国自动提款机支付网络模块4在发起模块3和应答模块8之间实现。
我们认为不用更加宽泛地描述这些内容,就能让一个该方面的专家能认识到本发明的应用范围和优点,并实现上述目标将其推向实际。
然而需要明白的是,本发明已由上述具体实施方式
描述出来,因此它可公开进行修改,不用限制其应用范围的变化。
权利要求
1.通过短信的支付委托方式在自动提款机上无卡取款的方法,适合应用于受益人无需拥有帐户、卡或类似之物支取现金,其特点是包括以下阶段a)第一阶段(1a),此阶段发起模块(3)通过短信接收一个来自委托人或客户(2)的支付委托许可/取消请求;b)阶段(1b),此阶段发起模块(3)与处理所有委托的中央单元或全国自动提款机支付网络模块(4)在线协商委托的许可/取消;c)阶段(1c),此阶段许可/取消短信通过发送短信的通讯系统发送出,在接受服务的情况下,由请求者验证的相关支付授权的传输由全国自动提款机支付网络模块(4)进行安排;d)阶段(1d),此阶段全国自动提款机支付网络模块(4)利用通讯系统向操作受益人(6)发送短信,短信包含委托人(2)的验证细节和交易额,以及代码或个人识别码;e)阶段(1e),此阶段受益人(6)在为此目的而许可的自动提款机(7)上发出现金请求,无需使用支付工具,仅仅需要提供给受益人(6)的代码或个人识别码;f)阶段(1f),此阶段通过实际应答模块(8)的通讯网络从自动提款机(7)上发出授权/更正请求给应答模块(8);g)阶段(1g),此阶段由应答模块(8)向前述的全国自动提款机支付网络模块(4)发出授权/更正请求;h)阶段(1h),此阶段全国自动提款机支付网络模块(4)批准/拒绝前一阶段的请求,把结果发送给应答模块(8);i)阶段(1i),此阶段应答模块(8)批准/拒绝操作,通过内部通讯网络把相关的通知发送到自动提款机(7);j)阶段(1j),此阶段通过自动提款机(7)确认/拒绝对受益人(6)的现金交付,如果确认支付则利用自动提款机(7)的现金支付设备,使得受益人(6)可以进行支取;k)阶段(1k),此阶段由全国自动提款机支付网络模块(4)向已实现支付委托的发起模块(3)进行离线通讯;l)阶段(10a),在此阶段的执行中,由应答模块(8)向全国自动提款机支付网络模块(4)描述支付的某些信息,说明进行的支付委托和在处理操作时产生的清算费、手续费和其他费用;m)阶段(10b),此阶段全国自动提款机支付网络模块(4)向发起模块(3)提交支付委托、清算费、手续费和其他费用;n)阶段(10c),此阶段发起模块(3)向委托人(2)提出结算和征收所执行操作的费用; 阶段(10d),此阶段应答模块(8)与交易中使用的自动提款机(7)进行相关结算;o)阶段(10e),此阶段通过清算模块(11)访问全国电子结算系统(12),此时执行与所进行的操作相关的清算;p)阶段(10f),此阶段相应的偿还在发起模块和全国自动提款机支付网络模块(4)之间产生;q)阶段(10g),此阶段相应的偿还在全国自动提款机支付网络模块(4)和应答模块(8)之间产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过短信的支付委托方式在自动提款机上无卡取款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除了最普通的已知方式之外,还有本发明中设想的对手机的应用,以及交易可通过计算机或电子设备实现。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过短信的支付委托方式在自动提款机上无卡取款的方法,其特征是告知受益人(6)一个代码或个人识别码,它对于每一个此类操作都是唯一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过短信的支付委托方式在自动提款机上无卡取款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是在支付操作的过程中通过手机短信通知受益人(6)。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过短信的支付委托方式在自动提款机上无卡取款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是受益人(6)可从为此目的而许可的任何自动提款机(7)上支取现金。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过短信的支付委托方式在自动提款机上无卡取款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是在发起模块(3)和应答模块(8)交易的过程中没有产生任何形式的资金转帐。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描述了一种在自动提款机上取款的方法,利用这种方法,支付受益人不需要利用卡、帐户或任何其他工具来获得现金,也不需要采用任何转帐。本方法设想现金将通过短信方式的支付委托来提取,允许委托人利用手机将一定数额的资金委托支付给第三方,第三方根据其手机接收的信息,可以从任意的自动提款机支取为此目的而许可的相应数额的资金,对于每个操作都具有唯一一个仅有委托人和受益人知道的代码或个人识别码作为安全措施。本发明所设想的通过短信的支付方式尤其适用于现有的自动提款机和服务网络。
文档编号G06Q20/00GK1998016SQ200480043767
公开日2007年7月11日 申请日期2004年7月5日 优先权日2004年7月5日
发明者奥罗那·马特奥·德尔加多, 皮拉·费尔南德兹·赫尔默西拉, 胡安·佩雷斯·戈麦斯 申请人:般金特尔公司, 加里西尔信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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