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在社区经营的网络终端体系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571716阅读:27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电子商务在社区经营的网络终端体系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电子商务在社区经营的网络终端体系。具体地说,本发明可作为电子商务在具有相当数量居民居住的区域范围内,消费群体和被服务群体的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包括服务流,下同)的网络终端体系。
背景技术
近年来,电子商务随着电脑及互联网络的广泛普及而得到迅猛发展,多种商品和各类服务的经营业务,都可以通过电子商务这种形式和途径,创造出更大的社会效应与经济效益。与现在主流的店铺式商业模式相比,电子商务不但免除了大面积经营场所的建设与维持费用,而且能够极大地扩展消费者选购商品的视觉空间范围。但是,由于电子商务尚属新生事物,在推广与应用的过程中已经出现很多困扰和难题,特别是在商品的零售方面缺乏与之呼应的运作措施和配套设置,因而已严重阻碍了电子商务的更广泛、更深入地发展,这些具体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1、商品零售的物流成本居高不下 我们知道,实物商品(指无须通过或者可以脱离电脑及其网络的储存和传输形式而独立存在的商品,如百货、图书、光碟等)的交易途径上存在着三种基本交易流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电子商务充分展示出了信息流及资金流的传输优势,可是,脱离于电脑及其网络的、必须在现实空间传输的物流,绝不可能在运输装卸上也达到与电子网络相应的、同步的快捷和便利。相反,对于商品的零售业务,电子商务在网络上的传输优势,恰恰成了物流成本增高的不利因素。因为电子商务扩大延长了消费者的选择视野,也必定扩大延长了消费者与实物商品的空间距离。作为经营日用百货现在正处在主流位置的商店和超市,其物流成本之所以相对较低,是因为消费者都是上门选购商品,商家不必承担零售商品的物流。与之相比,电子商务的商品零售,却没有与之配套服务的、能够集中供需信息、供需商品和供需人群的实地交易场所,这就造成了一种交易状况无论所购商品多与少、贵与贱,都需要送货上门,而消费者的居住地零散不一,对商品需求及消费的时间也没有规律可言,一次所购商品数量及价值又往往偏少偏低,于是形成了送货地点分散、送货时间分散、送货数量及其价值分散的“三分散”局面。这就是电子商务零售商品成本过高的根本原因。
2、经营的商品品种受到局限 由于零售商品的物流及相关服务的成本过高,商品的附加值也随之升高,一旦附加值超过消费者能够接受的心理限度,其商品就很难打开市场。所以,目前电子商务的零售商品,一般仅限于比较高档昂贵的商品,其附加值相对于商品原本价值的比例就显得较小。对于赢利空间较小的主副食品、日常用品、小件商品乃至生鲜鱼肉、水果蔬菜来讲,如果利用电子商务去零售经营,就无利可盈。然而,所有社区居民在这些方面的消费,恰恰是最基本、最急需、最大量的消费!令人遗憾的是,先进的电子商务却不能深入到这一层面,这就意味着现在的电子商务舍弃了大众化强、稳定性好、持久度长的市场份额。
3、延长了商品交易整个过程的时间 电子商务大都属异地消费,相对于本地消费,电子商务的消费者从对商品产生需求到获得商品,必然会有一个较长的时间差,这段等待的时间,对于消费者所急需的商品显然是不适宜的。特别是消费者先在网上交了钱,然后才能等到货的情况,有违于人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消费心理和购物习惯,这些情况就难以让更多的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消费者所接受。由于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在实现时间上的不同步,已经形成了电子商务发展的巨大瓶颈。
4、信息流的真实性和稳定性难以保证 由于电子商务的商家及消费者,绝大多数是通过网络的虚拟世界认识的,具有相当大的表象性、隐蔽性和偶然性因素,这也就为编造虚假信息、冒名顶替骗取信任和盗窃商业机密等不法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即使交易双方各自都有诚意,也都难免怀疑与提防对方,影响到很多交易的成交,较难建立互信互靠的关系。再者,即使有过前期良好的供需关系和信誉,也难以保证后续的合作不会上当受骗。
5、资金流的安全性存在风险 电子网络为商务交易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却难以避免诸多网上的骚扰攻击、盗密窃财等经济犯罪活动,尽管现在网络的各项技术日臻成熟完善,但是,网络交易中受骗上当与蒙受损失的情况还是屡见不鲜,因此让很多意欲进行网上交易的人望而却步。
6、假冒伪劣商品有机可乘 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商业欺诈行为之所以得以产生与流通,主要前提条件是交易双方彼此陌生,或者就是供求合作关系的暂时性与短期性。电子商务因其具有虚拟现象的本质,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创造了假冒伪劣商品产生的条件和机会,因而往往在达成交易后,一方再也找不到另一方,受骗上当者追偿索赔无门。
7、上网的经济与知识条件形成限制 要成为电子商务的消费者,必须具有“能上网”和“会上网”的先决条件,而要同时具备这些经济和知识条件,就目前中国的状况来说,这样的家庭和人群决不可能过半数,如果日后不久大多数家庭都能具备上网的物质条件,但会上网的主要是些尚未成家立业的年轻人,他们一般不会去操持家庭的日常消费,而当家作主的中老年人,会上网进行交易的却为数不多。这就意味着电子商务在中国排斥了一半以上的普通消费者,而且由于前面所述的几种其他原因,即使具备了上网的各项条件,电子商务的消费者数量也不可能会有大幅增长。

发明内容
本发明就是针对电子商务存在的上述问题而提出的一种解决方案。
本发明是在具备了现有电子商务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同时在城市、乡镇、厂矿、学校的居民或生活社区,设立若干数量的社区经营站点。每个经营站点都形成电子商务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消费群体的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的网络终端系统;若干数量的经营站点即形成电子商务在较大区域范围内消费群体的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的网络终端体系。
经营站点的构建经营站点设在拥有一定数量的消费群体居住和生活的社区中,或者是该社区附近的某个住房、店铺内,经营站点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多为该社区的具备私有房产的居民,经营站点的基本设施有能够上网的电脑及上网必备的相关设施。
经营站点的职能经营站点的工作和事务,就是收集和整理本社区居民和客户对各种商品及各类服务的需求信息,并且与其达成长久稳定的商品及相关服务的供求关系,这些商品和服务的需求信息,将通过电子网络传递到其“上属或上游的、与之有从属关系或合作关系的生产商、经营商和供应商”(以下简称上游厂商),上游厂商将根据各经营站点发送过来的商品与服务需求信息,进行统一采购商品、分流供应商品和开设相关服务内容。
这种经营站点体系可解决上述七条电子商务现在存在的问题,依据每条的内容,解决这些问题的具体原理和形式相应表现在1、降低了零售商品的物流成本 现有电子商务零售方面的物流成本过大,主要是因为“三个分散”造成的,即送货地点(消费者所在地)分散;送货时机(消费时间随机)分散;送货数量和商品价值分散(每个送货地点的消费量和消费值过低)。社区经营站点体系的建立后,通过工作人员的工作,就可以将以上这三个分散变为三个集中,即消费者所在地(送、取货地点)集中就是将每个经营站点所在社区及其附近的居民和客户所需求的商品品种数量集中统计起来;消费时间(送、取货时机)集中就是在约定的时间或周期,送货到相应的各个经营站点;消费量和消费值集中由于集中了一个社区的商品需求量,所以送到该地点的商品总量和总值就相应提高,货运成本就随之降低,实现了电子商务信息流、资金流与物流之间的尽可能大的同步性。总之,每个经营站点都会将本社区零售商品的品种数量,集中统计、分类整合起来,使零售商品变成批发商品,使零散物流变成批量物流,从而降低了物流成本。
2、扩大了电子商务的经营品种和服务项目范围 由于降低了零售方面的物流成本,就使得电子商务有可能经营盈利空间较小的、却于日常消耗较多的食品和用品,诸如米面油盐酱醋茶和清洁卫生消耗品之类的,都可以因需求量大而开展经营。例如利润较小而消耗量很大的蔬菜经营,因为集中了一个社区成百上千家庭的在每日的总需求量,物流车队就可以做到每日送货也不亏本。同样,电子商务经营的服务性项目,首先会因为开设了经营站点而让服务行为更深入贴近受众,其次也会因为物流的频繁而让专业的服务人员随车及时赶到。如中介和维修等服务项目,中介的被服务对象就可以就近在居住地接受所需求的服务;维修的被服务对象就可以得到及时帮助,而对于商家来说,服务成本也不会因使用专程的交通工具而提高。
3、缩短了商品交易的时差,建立了商品交易的周期性 因为以上所述的,电子商务如果开始经营了日常消耗品,那么物流车队可以每日一次甚至多次送货到达每个经营站点,那样也就可以保证这种电子商务的交易时差不会超过24小时,从而适合大多数消费者的随机消费习惯。也可以进行周期性的预订消费,虽然预订商品到交付商品有一个较长的时间,但消费者都知道自家所需商品的较为固定的消耗量规律,因而完全可以事先统计预订。即使采用了先付款后送货的预订货形式,由于不是眼下急用的商品,再加之逐渐形成了预订习惯,仍然会为一个相对固定的消费群体所接受。
4、保证了信息流的真实性和稳定性 由于经营站点工作人员是本社区或附近地区的居民,在一定面积的区域范围内,与相对固定的消费者之间容易熟悉、将要熟悉或已经熟悉,彼此都可以直接获取对方的供需信息,验证对方的诚信度。消费者与经营站点人员不但是买卖合作关系,而且通过多次长久地交往接触,可以建立起互信互帮的朋友关系。
5、保证了资金流的及时性与安全性 同样是因为买卖双方是街坊邻里和朋友关系,都很容易碰到或找到,每次每人交易的数额也不大,可分别选择采取预付全款、预付部分款货到付齐款和货到付款的形式,杜绝了恶意骗财、故意欠款和拖欠款项情况的发生。经营站点向其上游厂商汇款和转账,可在附近银行的电子银行业务系统中直接办理,不会发生网上汇款和转账所带来的风险。
6、阻隔了假冒伪劣商品的流通渠道 由于经营站点体系的上游厂商总网站,是根据消费者事先选定的品牌商品及需求数量,而后与相应品牌商品的生产经销厂商直接进行联系与进货,并且建立了长期的协约关系,所以构成了商品进入市场的直接通道和最少环节,使得假冒伪劣商品无隙可乘。又因为假冒伪劣产品一般只能在买卖双方互不熟知熟悉,或者是在暂时性、短期性合作的情况下才容易成交,而经营站点与相应社区居民已建立了依存关系,权衡到长远发展的利益,也会自觉地提防与拒绝假冒伪劣商品。
7、最大程度地吸纳了电子商务的消费者 现行电子商务无可避免地排除了不具备上网的经济和知识条件的消费者,特别是多为家庭当家人的中老年消费者,却总会因为观念落后或已习惯于商场和超市消费而远离电子商务。通过在社区建立了电子商务经营站点,当地的消费者只需通过所在经营站点工作人员的操作和帮助,就同样参与了电子商务的消费购物,享受电子商务带来的广泛选择性与快捷性。与一般电子商务不同的是,具备了社区经营站点体系的电子商务,能为其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的实惠和方便。
本发明付诸实施之后,除了可以解决上述电子商务存在的不足,而且可以作为各类信息在社区进行收集、传送与发布的网络终端,成为政府部门、工商企业和社会团体最深入实际的耳目喉舌,如可以兼具居委会的一些职能、代理一些琐碎和具体的事务、有选择地散发一些信息广告材料、做定期调查和抽样调查、作产品售前和售后的配套服务等。


如图所示,本发明涉及的电子商务全程共形成四个交易环节(分别以四种框形表示),按照从商品的产生到消费者手中的顺序,即1、商品的生产厂商或总经销商;2、电子商务的经营商及其总网站;3、隶属于2或与2有合作关系的社区经营网络终端体系;4、社区的相应消费者。
四个环节分别由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依次联系,其中信息流为双向交流,即商品的供应与需求、各项服务与被服务信息的互相交流;资金流是从4到1的单向流,即由商品的最终需求方到最初供应方的单向流;物流为从1到4的单向流(也可跨越2和3),即由商品的最初供应方到最终需求方的单向流。
实施方式本发明的应用实施,首先要具备现有电子商务必需的基本条件,经营商要建立可与各社区经营站点交流相应信息的电子网络总网站,使本发明所指体系可以在不同地点的网络终端,以同一网络界面环境进行各项必要的操作。电子商务的经营商通过招募、邀约、联营等形式,建立与之有从属或合作关系的众多经营站点;各经营站点与所在社区的居民,建立相对稳定的、有周期计划的供求关系。电子商务的经营商必须具备相应配套的物流运输方式和能力。
权利要求
本发明要求保护的内容,如说明书中“发明内容”章节的第二段落部分所述,可分为以下三点
1.在具备了现有电子商务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同时在城市、乡镇的居民社区或厂矿、学校的生活社区,设立若干数量的社区经营站点。如说明书附图所示四种框形中,1号、2号和4号框形表示现行电子商务的既有交易流环节(经营环节,下同),而3号框形中所标明的交易流环节,也就是指电子商务在社区设立的经营站点,为本发明要求保护的第1项权利内容。
2.每个经营站点所形成电子商务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消费群体的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的网络终端系统。如说明书附图所示单一的3号框形(社区经营站点)所形成的上下联系的交易流,为本发明要求保护的第2项权利内容。
3.若干数量的经营站点所形成电子商务在较大区域范围内消费群体的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的网络终端体系。如说明书附图所示若干的3号框形(社区经营站点)所形成的互为联系的交易流,为本发明要求保护的第3项权利内容。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电子商务在社区经营的网络终端体系。本发明是在具备了现有电子商务零售业务的基本条件之上(图中的1、2、4框形所表示的交易环节及相应交易流),另在城市、乡镇的居民社区或厂矿、学校的生活社区,设立若干数量的社区经营站点(图中3框形所表示的交易环节)。每个经营站点都形成电子商务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消费群体和被服务群体的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的网络终端系统;若干数量的经营站点即形成电子商务在较大区域范围内消费群体的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的网络终端体系。本发明可以有效地解决现有电子商务存在的以下问题零售商品物流成本过高;经营的品种和业务受到限制;信息流、资金流与物流之间的时间差较大;信息流和资金流的真实性、稳定性、安全性较差;假冒伪劣商品有机可乘;上网的经济与知识条件形成限制。
文档编号G06Q30/00GK101042768SQ20071001925
公开日2007年9月26日 申请日期2007年1月9日 优先权日2007年1月9日
发明者顾早红 申请人:顾早红, 顾飞舟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