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人投资并与被投资者捆绑分享收益的商业模式与方法

文档序号:6608210阅读:96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对个人投资并与被投资者捆绑分享收益的商业模式与方法
技术领域
金融与投资。
背景技术
传统的创业投资行为一般只针对某一个企业或者项目,如果被投资的企业或者项目失败或破产,投资者在该企业或项目的损失几乎就无法挽回。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涉及的商业模式与方法与传统的创业投资模式与方法完全不同,它只对个人进行投资,并与被投资者终身捆绑分享其本人研究开发的技术或者产品或者发明所产生之收益,以及其本人或者其本人与其他个人或机构创办的企业之权利和收益。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被投资者的创业积极性,同时由于双方利益捆绑,这样可以规避各种风险,保护投资者和被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具体实施例方式不是找一个或几个所谓的好项目去投资,而是在全球范围内寻找有资质进行创新的人和其他很多很多个具有投资潜力和价值的人,早期对他个人进行投资,与他终身捆绑在一起永远分享其本人研究开发的技术或者产品或者发明所产生之收益,以及其本人或者其本人与其他个人或机构创办的企业之权利和收益。也就是挖掘具有商业或技术创新或管理潜质,具有成为商业精英或技术领袖可能的优秀人才,在他们开始创业前就予以其个人一定的资金投入作为对其个人的终身投资,作为投资方,则终身拥有其本人拥有股份的公司的一定比例的股份,或者分享其本人研究开发的技术或者产品或者发明所产生之收益,投资方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实现公司收益第一出让公司所拥有的股权实现公司收益。
第二与被投资者一道分享其本人研究开发的技术或者产品或者发明所产生之收益。第三与被投资者一道分享其拥有股份的公司的其他短期收益。
权利要求
1、对个人进行投资,并与被投资者终身捆绑分享其本人研究开发的技术或者产品或者发明所产生之收益的商业模式与方法。
2、 对个人进行投资,并与被投资者终身捆绑分享其本人或者其本人与其他个人 或机构创办的企业之权利和收益的商业模式与方法。
全文摘要
一种对个人进行投资并与被投资者终身捆绑分享收益的商业模式与方法。本发明涉及金融与投资领域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和与法。传统的创业投资行为一般只针对某一个企业或者项目,如果被投资的企业或者项目失败或破产,投资者在该企业或项目的损失几乎就无法挽回。本发明所涉及的商业模式与方法与传统的创业投资模式与方法完全不同,它只对个人进行投资,并与被投资者终身捆绑分享其本人研究开发的技术或者产品或者发明所产生之收益,以及其本人或者其本人与其他个人或机构创办的企业之权利和收益。这种商业模式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被投资者的创业积极性,同时由于双方利益捆绑,这样双方可以规避各种风险,保护投资者和被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文档编号G06Q90/00GK101604438SQ20081003887
公开日2009年12月16日 申请日期2008年6月12日 优先权日2008年6月12日
发明者瑞 周 申请人:瑞 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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