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物证数字化处理与管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471257阅读:55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法庭物证数字化处理与管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信息处理技术,具体涉及一种法庭物证数字化处理与管理系统。
背景技术
信息网络技术给人们的社会生活带来的重要变革之一是信息记录的电子化、无纸 化。伴随计算机技术发展,新的信息记录载体或介质不断涌现,从普通磁盘到高密度磁盘, 可读光盘到可擦写光盘,等等,使我们社会中所有的信息均可以通过电子化的方式储存、传 输、阅读。 信息网络技术应用于法院审判业务,给传统工作模式带来了很大的冲击。随着信
息技术和产品应用的普及,法院审判业务与信息技术的耦合度进一步增加,信息技术已成
为审判工作的重要辅助手段,是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作用的重要技术保障条件。 在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庭会积累大量的物证、书面证词等实体,它们容易因各
种原因而被毁损,给后续审判带来麻烦。因此,将这些实体数字化,针对庭审过程中产生的
相关文本信息(电子笔录等)、图片信息,以及每一个证物,建立电子档案,证物数字化,并
采用合适的信息管理办法加以管理显得尤其重要。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针对目前法院案件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提供一种法庭物证数字 化处理与管理系统,使法庭物证能够长期有效的得到妥善管理,并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法庭物证数字化处理与管理系统,包括
-信息采集与数字化装置,将庭审过程中产生的纸质材料、实物材料,进行图像采 集处理;对庭审录像、录音、庭审笔录进行实时采集、编解码;-内容加工工作站,对编码后的庭审视频进行自动打点、字幕电子签名与视频的叠 加、笔录与视频的同步复合、庭审视频剪辑;-集中存储装置,采用网络集中存储的方式,对加工后的内容进行集中存储;
-信息管理装置,对经过数字化处理后的已存储的实体化材料信息,进行分类编目 归档,支持信息检索、统计分析,并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已到年限的档案进行删除;
其中,信息采集与数字化装置与内容加工工作站连接,内容加工工作站与集中存 储装置连接,集中存储装置与信息管理装置连接。 进一步,如上所述的法庭物证数字化处理与管理系统,其中,所述的信息采集与数 字化装置包括扫描仪、数码相机、OCR识别系统,以及与庭审录像系统连接的视音频采集、编 解码工作站。 进一步,如上所述的法庭物证数字化处理与管理系统,其中,所述的集中存储装置 包括与局域网连接的交换机、网络服务器和磁盘阵列。 进一步,如上所述的法庭物证数字化处理与管理系统,其中,所述的信息管理装置 包括一台或多台与局域网连接的配置了相应管理软件的管理应用终端。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如下本发明通过相应的处理设备将法院庭审的物证进行数字 化处理,使证据以及庭审相关信息易读取、易存储、易管理、易检索;通过网络集中存储的形 式对加工后的信息内容进行储存,保证了数据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便于进行数据资源的调 配;数字化的证物、文件信息、图片、视音频等可以通过合适的手段方便的展示出来,而且可 以精确定位,提高了案件审理的效率;数字证物可以保存在各种媒介上,给案巻的归档保存 带来极大的方便,防止了各种原因所导致的物证的毁损,降低了人员的工作量,确保了案件 审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图1为本发明的系统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详细的描述。 如图l所示,本系统针对法院行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积累的大量物证、书面证 词、音频、视频、电子证物信息等实体进行数字化处理、存储以及管理,主要包括以下组成部 分 1.信息采集与数字化装置 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OCR识别系统,将庭审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文本信息(电子 笔录等)、图片信息(巻宗扫描图片、证物照片等)等纸质、实物材料,进行电子化处理;对 庭审录像、录音、庭审笔录进行实时采集、编解码等。
2.内容加工工作站 通过工作站终端对编码后的庭审视频进行自动打点、字幕电子签名与视频的叠
加、笔录与视频的同步复合、庭审视频剪辑。 3.集中存储装置 本系统的数据存储采用了网络集中存储的方式,即各法庭的音视频编码直接采用 网络服务器或网络存储系统进行存储,包括与局域网连接的交换机、网络服务器和磁盘阵 列。网络集中存储在数据可靠性保障方面,通过冗余磁盘阵列、多控制器技术,多磁盘通道 技术,在线热备份磁盘技术等方式,给与了充分的保障。
4.信息管理装置 通过一台或多台与局域网连接的配置了相应管理软件的管理应用终端对经过数 字化处理后的已存储的实体化材料信息,进行分类编目归档,支持信息检索、统计分析,并 按照档案管理规定,保存一定的年限后删除等等。对系统用户进行分类授权许可,提供多种 多媒体应用形式文本、图像的打印、预览;视频直播、点播、下载、光盘刻录等等,直观展现 庭审过程。终端中所配置的软件可以根据功能自行编制,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完全 可以实现。 相对于传统的实体型文件、证物等,将文件、证物数字化,便于归档保存。数字化的 证物、文件信息、图片、视音频等可以通过合适的手段展示出来,而且可以精确定位。数字证 物可以保存在各种媒介上,给案巻的归档保存带来极大的方便。 本发明所使用的网络集中存储相对于编码服务器内部存储或硬盘录像机存储的优势在于 (1)集中存储的数据可靠性高。网络集中存储系统通过冗余磁盘阵列、多控制器技 术,多磁盘通道技术,在线热备份磁盘技术等方式,在数据可靠性方面给与了充分的保障。
(2)集中存储由于数据的高度集中,为保证数据的安全可靠,都有对应的数据系统 备份措施,这无疑为数据安全又提供了一层保护。 (3)网络集中存储能够通过多服务器均衡负载,防止对某一服务器的过大访问压 力,便于进行资源调配。
网络集中存储并不是一开始就一定要建设大容量存储系统,在系统应用之初,数
字法庭数量较少时,可以先采用网络服务器内部存储的方式过渡,并注意建立数据定期自
动备份保证数据安全。但从规划角度上,大容量的存储系统具有空间管理动态灵活,存储容
量扩展便捷,无须停机即可扩容等优势,因此采用大容量存储系统是必须的,应尽早规划。 本发明所述的系统并不限于具体实施方式
中所述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得出其他的实施方式,同样属于本发明的技术创新范围。
权利要求
一种法庭物证数字化处理与管理系统,包括-信息采集与数字化装置,将庭审过程中产生的纸质材料、实物材料,进行图像采集处理;对庭审录像、录音、庭审笔录进行实时采集、编解码;-内容加工工作站,对编码后的庭审视频进行自动打点、字幕电子签名与视频的叠加、笔录与视频的同步复合、庭审视频剪辑;-集中存储装置,采用网络集中存储的方式,对加工后的内容进行集中存储;-信息管理装置,对经过数字化处理后的已存储的实体化材料信息,进行分类编目归档,支持信息检索、统计分析,并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已到年限的档案进行删除;其中,信息采集与数字化装置与内容加工工作站连接,内容加工工作站与集中存储装置连接,集中存储装置与信息管理装置连接。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法庭物证数字化处理与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信息采集与数字化装置包括扫描仪、数码相机、0CR识别系统,以及与庭审录像系统连接的视音频采集、编解码工作站。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法庭物证数字化处理与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集中存储装置包括与局域网连接的交换机、网络服务器和磁盘阵列。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法庭物证数字化处理与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信息管理装置包括一台或多台与局域网连接的配置了相应管理软件的管理应用终端。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信息处理技术,具体涉及一种法庭物证数字化处理与管理系统。该系统通过相应的处理设备将法院庭审的物证进行数字化处理,使证据以及庭审相关信息易读取、易存储、易管理、易检索;通过网络集中存储的形式对加工后的信息内容进行储存,保证了数据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便于进行数据资源的调配。数字证物可以保存在各种媒介上,给案卷的归档保存带来极大的方便,防止了各种原因所导致的物证的毁损,降低了人员的工作量,确保了案件审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文档编号G06F17/40GK101739468SQ20081022741
公开日2010年6月16日 申请日期2008年11月26日 优先权日2008年11月26日
发明者荣凌燕 申请人:新奥特硅谷视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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