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支票支付系统以及电子支票支付方法

文档序号:6334235阅读:146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电子支票支付系统以及电子支票支付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移动通信技术领域和金融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电子支票支付系统以及 电子支票支付方法。
背景技术
传统的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票等,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 展,特别是电子计算机的运用,使银行卡的使用范围不断扩大。不仅减少了现金和支票的流 通,而且使银行业务由于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刷卡消费(借记 卡和贷记卡)成了为一种较为便捷的方式,但是因为借记卡和贷记卡使用起来方便快捷, 又加上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借记卡和贷记卡所面临的安全问题日趋严重,主要安全问题 主要分为下述几个方面1、不法分子或犯罪集团以假卡或废卡(过期/遗失作废/磁带损毁...等)冒充 正卡消费,直接蒙骗商家或甚发卡机构。2、卡片保管不善/处理不当(过期/磁带失效的信用卡未迳行销毁,或遗失未立 即作废等),以及个人身份信息无意之间遭窃取或骗取。3、消费商家服务人员于持卡人消费过程超刷,或窃取其信用卡资讯至其他商家 消费。特别是对于pos机刷卡消费,随着科技的发展,持卡人的信息与密码很容易为不法商 家窃取,其安全性无法得到保证。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除了网上银行、电子信用卡等手段之外还有一种方式也可 以相对降低网络支付的风险,那就是正在迅猛发展起来的第三方支付。所谓第三方支付,就 是一些和产品所在国家以及国外各大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 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在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中,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 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由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达、进行发货;买方检验物品后, 就可以通知付款给卖家,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目前中国国内的第三方支付产品主要有PayPal (易趣公司产品)、支付宝(阿里巴 巴旗下)、财付通(腾讯公司,腾讯拍拍)、易宝支付(Ye印ay)、快钱(99bill)、百付宝(百度 C2C)、网易宝,环迅支付,汇付天下,汇聚支付(joinpay)。其中最用户数量最大的是PayPal 和支付宝,前者主要在欧美国家流行,后者是马云阿里巴巴旗下产品,据称,截止2009年7 月,支付宝用户超过2亿。第三方平台结算支付模式有如下优点(1)比较安全,信用卡信息或帐户信息仅需要告知支付中介,而无需告诉每一个收 款人,大大减少了信用卡信息和账户信息失密的风险;(2)支付成本较低,支付中介集中了大量的电子小额交易,形成规模效应,因而支 付成本较低;(3)使用方便。对支付者而言,他所面对的是友好的界面,不必考虑背后复杂的技 术操作过程;
(4)支付担保业务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付款人的利益。第三方平台结算支付模式存在以下缺点(1)这是一种虚拟支付层的支付模式,需要其它的“实际支付方式”完成实际支付 层的操作;(2)付款人的银行卡信息将暴露给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果这个第三方支付平台的 信用度或者保密手段欠佳,将带给付款人相关风险;(3)第三方结算支付中介的法律地位缺乏规定,一旦该终结破产,消费者所购买的 “电子货币”可能成了破产债权,无法得到保障;(4)由于有大量资金寄存在支付平台账户内,而第三方平台非金融机构,所以有资 金寄存的风险。中国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0710177629. 3,申请日2007. 11. 19)提出了个人电子 支票卡概念,公开了实现个人电子支票卡的系统和方法,在现有银行账户体系的基础通过 中国银联的交易系统提供个人电子支票卡业务,从而使移动电话终端用户可以通过其移动 电话签署电子支票,签署的电子支票卡就可以在商户的POS上进行转账消费,可以在互联 网上进行支付,也可以便捷地缴纳各种业务费,因此本发明在保护用户的银行卡信息安全 以及便捷用户的支付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价值。但是,该系统的安全性与第三方支付以及刷 卡消费相比没有很大的提高。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现有第三方支付以及刷卡消费存在的安全性问题,本发明的一个目的是 提供一种电子支票支付系统。本发明的另外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电子支票支付方法。本发 明的电子支票支付系统和电子支票支付方法具有安全、便捷、快速的特点。为了实现上述的第一个目的,本发明采用了以下的技术方案电子支票支付系统,该系统包括用户终端、电子支票服务中心和银行类交易平台, 其特征在于(1)用户终端用户终端至少选自移动设备、计算机设备和专有定制设备中的一种;用户终端通 过网络连接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用户终端通过访问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服务地址或安装有客 户端程序,以实现用户终端与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的信息数据交换;(2)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电子支票服务中心通过专有的数据网络连接银行类交易平台,用于电子支票服务 中心与银行类交易平台的信息数据交换;(3)银行类交易平台银行类交易平台包括各个银行交易平台、银行联盟交易平台和非金融机构的第三 方支付平台等具有银行服务功能的第三方平台;银行类交易平台通过电信运营商通信网络 或互联网络连接所述的用户终端,用于银行类交易平台与用户终端的信息数据交换;上述的系统按以下的步骤实现电子支票支付(1)用户在上述的用户终端输入支票额度;(2)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接收到用户指令后先验证用户的合法性、银行帐户是否绑定正常;然后把用户标识号、支票额度数据信息加密后通过专有的数据网络接入银行类交 易平台;(3)银行类交易平台验证用户标识号是否已经做支付绑定、卡内余额是否足以做 本次冻结,验证通过后,银行类交易平台生成冻结编号及支票编号,冻结相应金额,同时把 冻结编号及支票编号再通过专有数据网络返回给电子支票服务中心;(4)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收到银行类交易平台返回的冻结编号及支票编号后;或 者,在步骤(3)中银行类交易平台不生成支票编号,改由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根据冻结编号 生产支票编号;返回给用户终端,告知用户该笔支票的支票编号及该支票的状态;(5)用户或任何第三方发送支票编号及划入帐号标识,通过数据网络传送到电子 支票服务中心;(6)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校验支票编号的合法性,如果支票编号合法,则把用户标识 号、冻结编号、支票编号及划入帐号标识通过数据网络传递给银行类交易平台;(7)银行类交易平台验证支票编号及冻结编号及划入帐号标识的合法性,然后向 用户终端发起验证授信密码的请求;(8)用户在用户终端上输入授权密码后,经电信运营商通信网络或互联网络传递 到银行类交易平台中,银行类交易平台验证用户的支付授权密码后,将该笔冻结解除、扣 款,给出现金或将用户资金存入划入帐号标识对应的资金帐号内,并向电子支票服务中心 确认该笔交易的结果;(9)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收到银行类交易平台的交易确认后,更新对应的支票数据记录。作为优选,上述的用户终端为手机,所述的用户标识号包括手机号码和手机编码 或SIM卡编码;用户在上述的手机终端的客户端程序进行第一次操作,客户端程序将手机 号码和手机编码或者SIM卡编码加密后发送给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电子支票服务中心将手 机号码和手机编码或者SIM卡编码绑定用于后续的合法性验证。作为优选,该系统还包括商家平台,商家平台通过网络连接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用 于电子支票服务中心与商家平台的信息数据交换。作为优选,该系统还包括第三方支付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连接电子支票服务中 心,用于电子支票服务中心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信息数据交换。作为优选,该系统还包括增值服务平台,增值服务平台连接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用 于电子支票服务中心与增值服务平台的信息数据交换。作为优选,该系统还包括支票回收系统。为了实现上述的第二个目的,本发明采用了以下的技术方案电子支票支付方法该方法包括以下的步骤(一)用户签约(1)用户在开户所在银行提交需绑定的银行卡、手机号码及相关身份证件材料;(2)银行将需绑定的手机号码和用户姓名加密后通过专有数据网络传递给电子支 票服务中心;(3)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收到手机号码和姓名后,用户将被告知用户初始登录密码、 客户端程序下载地址和服务访问地址;
( 二)支票生成(1)用户在上述的用户终端的客户端程序输入支票额度;(2)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接收到用户指令后先验证用户的合法性、银行帐户是否绑 定正常;然后把用户标识号、支票额度数据信息加密后通过专有的数据网络接入银行类交 易平台;(3)银行类交易平台验证用户标识号是否已经做支付绑定、卡内余额是否足以做 本次冻结,验证通过后,银行类交易平台生成冻结编号及支票编号,冻结相应金额,同时把 冻结编号及支票编号再通过专有数据网络返回给电子支票服务中心;(4)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收到银行类交易平台返回的冻结编号及支票编号后,返回 给用户终端,告知用户该笔支票的支票编号及该支票的状态;(三)支付消费(1)用户或任何第三方发送支票编号及划入帐号标识,通过数据网络传送到电子 支票服务中心;(2)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校验支票编号的合法性,如果支票编号合法,则把用户标识 号、冻结编号、支票编号及划入帐号标识通过数据网络传递给银行类交易平台;(3)银行类交易平台验证支票编号及冻结编号及划入帐号标识的合法性,然后向 用户终端发起验证授信密码的请求;(4)用户在用户终端上输入授权密码后,经电信运营商通信网络或互联网络传递 到银行类交易平台中,银行类交易平台验证用户的支付授权密码后,将该笔冻结解除、扣 款,给出现金或将用户资金存入划入帐号标识对应的资金帐号内,并向电子支票服务中心 确认该笔交易的结果;(5)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收到银行类交易平台的交易确认后,更新对应的支票数据记录。作为优选,该方法还包括商户与电子支票服务中心进行签约后方可进行消费收款 结算,签约时商户需提交需要绑定的银行卡号及相关身份证件材料,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根 据商户的信用等级开通相应的收款结算方式。作为优选,上述的步骤(三)支付消费用于用户支取现金,其步骤如下(1)用户在银行ATM机或银行柜台中输入支票编号,ATM机或银行柜台通过银行内 部数据网络接入银行交易平台,银行交易平台把支票编号通过专有数据网络传递给电子支 票服务中心;如果支票编号绑定的银行不是用户当前所在的ATM或银行的支票编号,那么 ATM机或银行柜台则通过专有数据网络接入银行联盟平台,银行联盟平台把支票编号通过 专有数据网络传递给电子支票服务中心;(2)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校验支票编号的合法性,如果支票编号合法,则把用户标识 号、冻结编号、支票编号通过专有数据网络传递给银行交易平台或银行联盟平台;(3)银行交易平台或银行联盟平台验证支票编号及冻结编号的合法性,然后向向 用户发起验证授信密码的请求;(4)用户在移动设备终端上支付授权密码后,经电信运营商通信网络发送给电信 运营商接入网关,再经银行内部数据网络传递到银行交易平台或银行联盟平台中,银行交 易平台或银行联盟平台验证用户的支付授权密码后,将该笔冻结解除、扣款,给出现金,并通过专有数据网络向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确认该笔取现的结果;(5)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收到银行交易平台或银行联盟平台的取现确认后,更新对 应的支票数据记录。作为优选,上述的步骤(三)支付消费用于用户支票支付或支票转账支付或直接 转账支付,其步骤如下(1)用户通过客户端程序输入需要支付商家的划入帐号标识和支票编号;客户端 程序把数据加密后网络直接传递给电子支票服务中心;(2)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校验支票编号的合法性,如果支票编号合法,则把用户标识 号、冻结编号、支票编号及划入帐号标识通过数据网络传递给银行类交易平台;;(3)银行类交易平台验证支票编号及冻结编号及划入帐号标识的合法性,验证通 过后向用户发起验证授信密码的请求;(4)用户在用户终端上输入授权密码后,经电信运营商通信网络或互联网络传递 到银行类交易平台中,银行类交易平台验证用户的支付授权密码后,将该笔冻结解除、扣 款,将用户资金存入划入帐号标识对应的资金帐号内,并向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确认该笔交 易的结果;(5)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收到银行的支付确认后,更新支票数据,并通过电信运营商 通信网络发送给电信运营商接入网关告知用户及商家该笔交易的结果,如果用户是在客户 端直接通过互联网连接到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的,则电子支票服务中心就通过互联网络告知 用户及商家该笔交易的结果。作为优选,上述的步骤(三)支付消费用于商家收款结算,其步骤如下(1)商家通过客户端程序输入需要付款的用户标识号、支票编号和支付金额,客户 端程序把数据加密后网络直接传递给电子支票服务中心;(2)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校验支票编号的合法性,如果支票编号合法,则把用户标识 号、冻结编号、支票编号及商家的划入帐号标识通过数据网络传递给银行类交易平台;(3)银行类交易平台验证支票编号及冻结编号及划入帐号标识的合法性,验证通 过后向用户发起验证授信密码的请求;(4)用户在用户终端上输入授权密码后,经电信运营商通信网络或互联网络传递 到银行类交易平台中,银行类交易平台验证用户的支付授权密码后,将该笔冻结解除、扣 款,将用户资金存入划入帐号标识对应的资金帐号内,并向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确认该笔交 易的结果;(5)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收到银行的支付确认后,记录支付记录,并通过电信运营商 通信网络发送给电信运营商接入网关告知用户及商家该笔交易的结果;如果用户是在客户 端直接通过互联网连接到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的,则电子支票服务中心就通过互联网络告知 用户及商家该笔交易的结果。作为优选,上述的步骤(三)支付消费用于消费运营类网站平台,用户通过支票支 付或直接支付,其步骤如下(1)用户登录消费运营类网站平台选择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支付,并输入用户标识 号及支票编号;消费运营类网站平台将划入帐号标识、用户标识号、支票编号加密后通过专 有数据网络发送到电子支票服务中心;
(2)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校验支票编号的合法性及消费运营类网站平台的有效性, 如果合法、有效,则把用户标识号、冻结编号、支票编号及划入帐号标识通过数据网络传递 给银行类交易平台;(3)银行类交易平台验证支票编号及冻结编号及划入帐号标识的合法性,验证通 过后向用户发起验证授信密码的请求;(4)用户在用户终端上输入授权密码后,经电信运营商通信网络或互联网络传递 到银行类交易平台中,银行类交易平台验证用户的支付授权密码后,将该笔冻结解除、扣 款,将用户资金存入划入帐号标识对应的资金帐号内,并向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确认该笔交 易的结果;(5)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收到银行的支付确认后,更新支票数据,并通过电信运营商 通信网络发送给电信运营商接入网关告知用户、通过专业数据网通知消费运营类网站平台 该笔交易的结果,如果用户是在客户端直接通过互联网连接到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的,则电 子支票服务中心就通过互联网络告知用户该笔交易的结果;(6)消费运营类网站平台得到支付结果后告知用户。作为优选,上述的步骤(三)支付消费用于增值服务,其步骤如下(1)用户通过客户端程序选择需要增值服务,并输入用户标识号及支票编号,客户 端程序把数据加密后网络直接传递给电子支票服务中心;(2)电子支票服务中心验证支票编号及选择的增值服务相关信息的有效性,如果 合法、有效,则把用户标识号、冻结编号、支票编号及及对应增值服务结算的划入帐号标识 通过数据网络传递给银行类交易平台;(3)银行类交易平台验证支票编号及冻结编号及划入帐号标识的合法性,验证通 过后向用户发起验证授信密码的请求;(4)用户在用户终端上输入授权密码后,经电信运营商通信网络或互联网络传递 到银行类交易平台中,银行类交易平台验证用户的支付授权密码后,将该笔冻结解除、扣 款,将用户资金存入划入帐号标识对应的资金帐号内,并向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确认该笔交 易的结果;(5)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收到银行的支付确认后,记录支付记录并向相应的增值服 务平台提交定制服务的交易请求;(6)增值服务定制交易完成后,电子支票服务中心记录相应的状态,并通过电信运 营商通信网络发送给电信运营商接入网关告知用户该笔交易的结果,如果用户是在客户端 直接通过互联网连接到电子支票服务中心,则电子支票服务中心就通过互联网络告知用户 及商家该笔交易的结果。作为优选,该方法还包括支票回收,支票回收的模式包括以下步骤(1)用户通过客户端程序输入需要回收的支票编号,客户端程序把数据加密后网 络直接传递给电子支票服务中心;(2)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校验支票编号的合法性,如果支票编号合法,则把用户标识 号、冻结编号通过数据网络传递给银行类交易平台;(3)银行类交易平台验证冻结编号的合法性,验证通过后将该笔冻结金额解冻,并 通过专有数据网络或专有数据网络向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确认该笔支票的解冻结果;
(4)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收到银行的解冻确认后,更新支票数据。本发明由于采用了上述的技术方案,所述的电子支票支付系统仅起到媒介作用, 在支付的参与过程中不掌握用户的银行帐号与密码数据,也不具有大量资金寄存,因此这 就避免了第三方支付平台所存在的安全性问题;同时,由于本发明的系统发起支付和确认 支付由两条分线进行,这样就避免了第三方支付平台和银行卡消费所存在银行帐号与密码 数据被不法商贩截留而存在的安全性问题。因此,本发明的电子支票支付系统和电子支票 支付方法具有安全、便捷、快速的特点。


图1为本发明的系统流程框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实施例1电子支票支付系统,该系统包括手机终端、电子支票服务中心和银行交易平台。手 机终端安装有客户端程序,客户端程序可以通过手机上网下载或者预先手机安装,手机终 端通过客户端程序以实现手机终端与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的信息数据交换;电子支票服务中 心通过专有的数据网络连接银行类交易平台,用于电子支票服务中心与银行类交易平台的 信息数据交换;银行类交易平台通过电信运营商通信网络连接所述的手机终端,用于银行 类交易平台与手机终端的信息数据交换。上述的电子支票支付系统的支付方法按以下的流程进行(一)用户签约(1)用户在开户所在银行提交需绑定的银行卡、手机号码及相关身份证件材料;(2)银行将需绑定的手机号码和用户姓名加密后通过专有数据网络传递给电子支 票服务中心;(3)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收到手机号码和姓名后,用户将被告知用户初始登录密码 和客户端程序下载地址;(4)银行将绑定结果告知用户;(二)认证绑定用户在上述的手机终端的客户端程序进行第一次操作,客户端程序将手机号码和 手机编码或者SIM卡编码加密后发送给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电子支票服务中心将手机号码 和手机编码或者SIM卡编码绑定;(三)支票生成(1)用户在上述的手机终端的客户端程序输入支票额度;(2)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接收到用户指令后先验证用户的合法性(即验证密码、手 机号码时候对应绑定的手机编码或者SIM卡编码)、银行帐户是否绑定正常;然后把手机号 码、支票额度数据信息加密后通过专有的数据网络接入银行类交易平台;(3)银行类交易平台验证手机号码是否已经做支付绑定、银行卡内余额是否足以 做本次冻结,验证通过后,银行类交易平台生成冻结编号及支票编号,冻结相应金额,同时 把冻结编号及支票编号再通过专有数据网络返回给电子支票服务中心;
(4)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收到银行类交易平台返回的冻结编号及支票编号后,返回 给手机终端,告知用户该笔支票的支票编号及该支票的状态;(四)支付消费(1)用户在银行ATM机或银行柜台中输入支票编号,ATM机或银行柜台通过银行内 部数据网络接入银行交易平台,银行交易平台把支票编号通过专有数据网络传递给电子支 票服务中心;如果支票编号绑定的银行不是用户当前所在的ATM或银行的支票编号,那么 ATM机或银行柜台则通过专有数据网络接入银行联盟平台,银行联盟平台把支票编号通过 专有数据网络传递给电子支票服务中心;(2)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校验支票编号的合法性,如果支票编号合法,则把手机号 码、冻结编号、支票编号通过专有数据网络传递给银行交易平台或银行联盟平台;(3)银行交易平台或银行联盟平台验证支票编号及冻结编号的合法性,然后向以 IVR、SMS或MMS的方式向用户发起验证授信密码的请求;(4)用户在手机终端上支付授权密码后,经电信运营商通信网络发送给电信运营 商接入网关,再经银行内部数据网络传递到银行交易平台或银行联盟平台中,银行交易平 台或银行联盟平台验证用户的支付授权密码后,将该笔冻结解除、扣款,给出现金,并通过 专有数据网络向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确认该笔取现的结果;(5)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收到银行交易平台或银行联盟平台的取现确认后,更新对 应的支票数据记录。实施例2电子支票支付系统,该系统包括手机终端、电子支票服务中心、商家平台和银行交 易平台。手机终端安装有客户端程序,客户端程序可以通过手机上网下载或者预先手机安 装,手机终端通过客户端程序以实现手机终端与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的信息数据交换;电子 支票服务中心通过专有的数据网络连接银行类交易平台,用于电子支票服务中心与银行类 交易平台的信息数据交换;,商家平台通过网络连接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用于电子支票服 务中心与商家平台的信息数据交换;银行类交易平台通过电信运营商通信网络连接所述的 手机终端,用于银行类交易平台与手机终端的信息数据交换。上述的电子支票支付系统的支付方法按以下的流程进行(一)用户签约同实施例1。(二)商家签约商户与电子支票服务中心进行签约后方可进行消费收款结算,签约时商户需提交 需要绑定的银行卡号及相关身份证件材料,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根据商户的信用等级开通相 应的收款结算方式。(三)认证绑定同实施例1。(四)支票生成同实施例1。(五)支付消费(1)用户通过客户端程序输入需要支付商家的划入帐号标识和支票编号;客户端程序把数据加密后网络直接传递给电子支票服务中心;(2)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校验支票编号的合法性,如果支票编号合法,则把用户标识 号、冻结编号、支票编号及划入帐号标识通过数据网络传递给银行类交易平台;(3)银行类交易平台验证支票编号及冻结编号及划入帐号标识的合法性,验证通 过后以IVR、SMS或MMS的方式向用户发起验证授信密码的请求;(4)用户在用户终端上输入授权密码后,经电信运营商通信网络或互联网络传递 到银行类交易平台中,银行类交易平台验证用户的支付授权密码后,将该笔冻结解除、扣 款,将用户资金存入划入帐号标识对应的资金帐号内,并向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确认该笔交 易的结果;(5)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收到银行的支付确认后,更新支票数据,并通过电信运营商 通信网络发送给电信运营商接入网关告知用户及商家该笔交易的结果,如果用户是在客户 端直接通过互联网连接到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的,则电子支票服务中心就通过互联网络告知 用户及商家该笔交易的结果。实施例3
电子支票支付系统,同实施例2。
上述的电子支票支付系统的支付方法按以下的流程进行
(一)用户签约
同实施例1。
(二)商家签约
同实施例2.
(三)认证绑定
同实施例1。
(四)支票生成
同实施例1。
(五)支付消费
(1)商家通过客户端程序输入需要付款的用户标识号、支票编号和支付金额,客户
端程序把数据加密后网络直接传递给电子支票服务中心;(2)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校验支票编号的合法性,如果支票编号合法,则把用户标识 号、冻结编号、支票编号及商家的划入帐号标识通过数据网络传递给银行类交易平台;(3)银行类交易平台验证支票编号及冻结编号及划入帐号标识的合法性,验证通 过后以IVR、SMS或MMS的方式向用户发起验证授信密码的请求;(4)用户在用户终端上输入授权密码后,经电信运营商通信网络或互联网络传递 到银行类交易平台中,银行类交易平台验证用户的支付授权密码后,将该笔冻结解除、扣 款,将用户资金存入划入帐号标识对应的资金帐号内,并向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确认该笔交 易的结果;(5)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收到银行的支付确认后,记录支付记录,并通过电信运营商 通信网络发送给电信运营商接入网关告知用户及商家该笔交易的结果;如果用户是在客户 端直接通过互联网连接到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的,则电子支票服务中心就通过互联网络告知 用户及商家该笔交易的结果。
实施例4电子支票支付系统,该系统包括计算机终端、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第三方支付平台 和银行交易平台。计算机终端安装有客户端程序,客户端程序可以通过上网下载或者预先 手机安装,计算机终端通过客户端程序以实现计算机终端与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的信息数据 交换;电子支票服务中心通过专有的数据网络连接银行类交易平台,用于电子支票服务中 心与银行类交易平台的信息数据交换;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网络连接电子支票服务中心, 用于电子支票服务中心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信息数据交换;银行类交易平台通过电信运营 商通信网络连接所述的计算机终端,用于银行类交易平台与计算机终端的信息数据交换。上述的电子支票支付系统的支付方法按以下的流程进行(一)用户签约同实施例1。(二)支票生成同实施例1。(三)消费支付(1)用户登录第三方支付平台选择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支付,并输入用户标识号及 支票编号;第三方支付平台程序将结算帐号、用户标识号、支票编号加密后通过专有数据网 络发送到电子支票服务中心;(2)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校验支票编号的合法性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有效性,如果 合法、有效,则把用户标识号、冻结编号、支票编号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划入帐号标识通过 数据网络传递给银行类交易平台;(3)银行类交易平台验证支票编号及冻结编号及划入帐号标识的合法性,验证通 过后以IVR、SMS或MMS的方式向用户发起验证授信密码的请求;(4)用户在用户终端上输入授权密码后,经互联网络传递到银行类交易平台中,银 行类交易平台验证用户的支付授权密码后,将该笔冻结解除、扣款,将用户资金存入划入帐 号标识对应的资金帐号内,并向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确认该笔交易的结果;(5)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收到银行的支付确认后,更新支票数据,并通过电信运营商 通信网络发送给电信运营商接入网关告知用户、通过专业数据网通知第三方支付平台该笔 交易的结果,如果用户是在客户端直接通过互联网连接到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的,则电子支 票服务中心就通过互联网络告知用户该笔交易的结果;(6)第三方支付平台得到支付结果后告知用户。实施例5电子支票支付系统,该系统包括手机终端、电子支票服务中心、增值服务平台和银 行交易平台。手机终端安装有客户端程序,客户端程序可以通过手机上网下载或者预先手 机安装,手机终端通过客户端程序以实现手机终端与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的信息数据交换; 电子支票服务中心通过专有的数据网络连接银行类交易平台,用于电子支票服务中心与银 行类交易平台的信息数据交换;增值服务平台通过网络连接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用于电子 支票服务中心与增值服务平台的信息数据交换;银行类交易平台通过电信运营商通信网络 连接所述的手机终端,用于银行类交易平台与手机终端的信息数据交换。上述的电子支票支付系统的支付方法按以下的流程进行
(一)用户签约同实施例1。(二)支票生成同实施例1。(三)消费支付(1)用户通过客户端程序选择需要增值服务,并输入用户标识号及支票编号,客户 端程序把数据加密后网络直接传递给电子支票服务中心;(2)电子支票服务中心验证支票编号及选择的增值服务相关信息的有效性,如果 合法、有效,则把用户标识号、冻结编号、支票编号及及对应增值服务结算的划入帐号标识 通过数据网络传递给银行类交易平台;(3)银行类交易平台验证支票编号及冻结编号及划入帐号标识的合法性,验证通 过后以IVR、SMS或MMS的方式向用户发起验证授信密码的请求;(4)用户在用户终端上输入授权密码后,经电信运营商通信网络或互联网络传递 到银行类交易平台中,银行类交易平台验证用户的支付授权密码后,将该笔冻结解除、扣 款,将用户资金存入划入帐号标识对应的资金帐号内,并向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确认该笔交 易的结果;(5)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收到银行的支付确认后,记录支付记录并向相应的增值服 务平台提交定制服务的交易请求;(6)增值服务定制交易完成后,电子支票服务中心记录相应的状态,并通过电信运 营商通信网络发送给电信运营商接入网关告知用户该笔交易的结果,如果用户是在客户端 直接通过互联网连接到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的,则电子支票服务中心就通过互联网络告知用 户及商家该笔交易的结果。实施例6电子支票支付系统还包括支票回收系统,支票回收系统包括以下步骤(1)用户通过客户端程序输入需要回收的支票编号,客户端程序把数据加密后网 络直接传递给电子支票服务中心;(2)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校验支票编号的合法性,如果支票编号合法,则把用户标识 号、冻结编号通过数据网络传递给银行类交易平台;(3)银行类交易平台验证冻结编号的合法性,验证通过后将该笔冻结金额解冻,并 通过专有数据网络或专有数据网络向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确认该笔支票的解冻结果;(4)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收到银行的解冻确认后,更新支票数据。
1权利要求
电子支票支付系统,该系统包括用户终端、电子支票服务中心和银行类交易平台,其特征在于(1)用户终端用户终端至少选自移动设备、计算机设备和专有定制设备中的一种;用户终端通过网络连接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用户终端通过访问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服务地址或安装有客户端程序,以实现用户终端与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的信息数据交换;(2)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电子支票服务中心通过专有的数据网络连接银行类交易平台,用于电子支票服务中心与银行类交易平台的信息数据交换;(3)银行类交易平台银行类交易平台通过电信运营商通信网络或互联网络连接所述的用户终端,用于银行类交易平台与用户终端的信息数据交换;上述的系统按以下的步骤实现电子支票支付(1)用户在上述的用户终端输入支票额度;(2)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接收到用户指令后先验证用户的合法性、银行帐户是否绑定正常;然后把用户标识号、支票额度数据信息加密后通过专有的数据网络接入银行类交易平台;(3)银行类交易平台验证用户标识号是否已经做支付绑定、卡内余额是否足以做本次冻结,验证通过后,银行类交易平台生成冻结编号及支票编号,冻结相应金额,同时把冻结编号及支票编号再通过专有数据网络返回给电子支票服务中心;(4)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收到银行类交易平台返回的冻结编号及支票编号后;或者,在步骤(3)中银行类交易平台不生成支票编号,改由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根据冻结编号生产支票编号;返回给用户终端,告知用户该笔支票的支票编号及该支票的状态;(5)用户或任何第三方发送支票编号及划入帐号标识,通过数据网络传送到电子支票服务中心;(6)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校验支票编号的合法性,如果支票编号合法,则把用户标识号、冻结编号、支票编号及划入帐号标识通过数据网络传递给银行类交易平台;(7)银行类交易平台验证支票编号及冻结编号及划入帐号标识的合法性,然后向用户终端发起验证授信密码的请求;(8)用户在用户终端上输入授权密码后,经电信运营商通信网络或互联网络传递到银行类交易平台中,银行类交易平台验证用户的支付授权密码后,将该笔冻结解除、扣款,给出现金或将用户资金存入划入帐号标识对应的资金帐号内,并向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确认该笔交易的结果;(9)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收到银行类交易平台的交易确认后,更新对应的支票数据记录。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支票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用户终端为手机,所述的用 户标识号包括手机号码和手机编码或SIM卡编码;用户在上述的手机终端的客户端程序进 行第一次操作,客户端程序将手机号码和手机编码或者SIM卡编码加密后发送给电子支票 服务中心,电子支票服务中心将手机号码和手机编码或者SIM卡编码绑定用于后续的合法 性验证。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支票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系统还包括商家平台,商 家平台通过网络连接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用于电子支票服务中心与商家平台的信息数据交 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支票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系统还包括第三方支付 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连接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用于电子支票服务中心与第三方支付平台 的信息数据交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支票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系统还包括增值服务平 台,增值服务平台连接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用于电子支票服务中心与增值服务平台的信息 数据交换。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支票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系统还包括支票回收系统。
7.电子支票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以下的步骤(一)用户签约(1)用户在开户所在银行提交需绑定的银行卡、手机号码及相关身份证件材料;(2)银行将需绑定的手机号码和用户姓名加密后通过专有数据网络传递给电子支票服 务中心;(3)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收到手机号码和姓名后,用户将被告知用户初始登录密码、客户 端程序下载地址和服务访问地址;(二)支票生成(1)用户在上述的用户终端的客户端程序输入支票额度;(2)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接收到用户指令后先验证用户的合法性、银行帐户是否绑定正 常;然后把用户标识号、支票额度数据信息加密后通过专有的数据网络接入银行类交易平 台;(3)银行类交易平台验证用户标识号是否已经做支付绑定、卡内余额是否足以做本次 冻结,验证通过后,银行类交易平台生成冻结编号及支票编号,冻结相应金额,同时把冻结 编号及支票编号再通过专有数据网络返回给电子支票服务中心;(4)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收到银行类交易平台返回的冻结编号及支票编号后;或者,在 步骤(3)中银行类交易平台不生成支票编号,改由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根据冻结编号生产支 票编号;返回给用户终端,告知用户该笔支票的支票编号及该支票的状态;(三)支付消费(1)用户或任何第三方发送支票编号及划入帐号标识,通过数据网络传送到电子支票 服务中心;(2)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校验支票编号的合法性,如果支票编号合法,则把用户标识号、 冻结编号、支票编号及划入帐号标识通过数据网络传递给银行类交易平台;(3)银行类交易平台验证支票编号及冻结编号及划入帐号标识的合法性,然后向用户 终端发起验证授信密码的请求;(4)用户在用户终端上输入授权密码后,经电信运营商通信网络或互联网络传递到银 行类交易平台中,银行类交易平台验证用户的支付授权密码后,将该笔冻结解除、扣款,给 出现金或将用户资金存入划入帐号标识对应的资金帐号内,并向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确认该笔交易的结果;(5)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收到银行类交易平台的交易确认后,更新对应的支票数据记录。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子支票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还包括商户与电子 支票服务中心进行签约后方可进行消费收款结算,签约时商户需提交银行卡号或银行帐 号,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根据商户的信用等级开通相应的收款结算方式。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子支票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三)支付消费用于 用户支取现金,其步骤如下(1)用户在银行ATM机或银行柜台中输入支票编号,ATM机或银行柜台通过银行内部数 据网络接入银行交易平台,银行交易平台把支票编号通过专有数据网络传递给电子支票服 务中心;如果支票编号绑定的银行不是用户当前所在的ATM或银行的支票编号,那么ATM机 或银行柜台则通过专有数据网络接入银行联盟平台,银行联盟平台把支票编号通过专有数 据网络传递给电子支票服务中心;(2)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校验支票编号的合法性,如果支票编号合法,则把用户标识号、 冻结编号、支票编号通过专有数据网络传递给银行交易平台或银行联盟平台;(3)银行交易平台或银行联盟平台验证支票编号及冻结编号的合法性,然后向用户发 起验证授信密码的请求;(4)用户在移动设备终端上支付授权密码后,经电信运营商通信网络发送给电信运营 商接入网关,再经银行内部数据网络传递到银行交易平台或银行联盟平台中,银行交易平 台或银行联盟平台验证用户的支付授权密码后,将该笔冻结解除、扣款,给出现金,并通过 专有数据网络向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确认该笔取现的结果;(5)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收到银行交易平台或银行联盟平台的取现确认后,更新对应的 支票数据记录。
10.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电子支票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三)支付消费 用于用户支票支付或支票转账支付或直接转账支付,其步骤如下(1)用户通过客户端程序输入需要支付商家的划入帐号标识和支票编号;客户端程序 把数据加密后网络直接传递给电子支票服务中心;(2)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校验支票编号的合法性,如果支票编号合法,则把用户标识号、 冻结编号、支票编号及划入帐号标识通过数据网络传递给银行类交易平台;;(3)银行类交易平台验证支票编号及冻结编号及划入帐号标识的合法性,验证通过后 向用户发起验证授信密码的请求;(4)用户在用户终端上输入授权密码后,经电信运营商通信网络或互联网络传递到银 行类交易平台中,银行类交易平台验证用户的支付授权密码后,将该笔冻结解除、扣款,将 用户资金存入划入帐号标识对应的资金帐号内,并向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确认该笔交易的结 果;(5)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收到银行的支付确认后,更新支票数据,并通过电信运营商通信 网络发送给电信运营商接入网关告知用户及商家该笔交易的结果,如果用户是在客户端直 接通过互联网连接到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的,则电子支票服务中心就通过互联网络告知用户 及商家该笔交易的结果。
11.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电子支票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三)支付消费用于商家收款结算,其步骤如下(1)商家通过客户端程序输入需要付款的用户标识号、支票编号和支付金额,客户端程 序把数据加密后网络直接传递给电子支票服务中心;(2)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校验支票编号的合法性,如果支票编号合法,则把用户标识号、 冻结编号、支票编号及商家的划入帐号标识通过数据网络传递给银行类交易平台;(3)银行类交易平台验证支票编号及冻结编号及划入帐号标识的合法性,验证通过后 向用户发起验证授信密码的请求;(4)用户在用户终端上输入授权密码后,经电信运营商通信网络或互联网络传递到银 行类交易平台中,银行类交易平台验证用户的支付授权密码后,将该笔冻结解除、扣款,将 用户资金存入划入帐号标识对应的资金帐号内,并向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确认该笔交易的结 果;(5)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收到银行的支付确认后,记录支付记录,并通过电信运营商通信 网络发送给电信运营商接入网关告知用户及商家该笔交易的结果;如果用户是在客户端直 接通过互联网连接到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的,则电子支票服务中心就通过互联网络告知用户 及商家该笔交易的结果。
12.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子支票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三)支付消费用于 消费运营类网站平台,用户通过支票支付或直接支付,其步骤如下(1)用户登录消费运营类网站平台选择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支付,并输入用户标识号及 支票编号;消费运营类网站平台将划入帐号标识、用户标识号、支票编号加密后通过专有数 据网络发送到电子支票服务中心;(2)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校验支票编号的合法性及消费运营类网站平台的有效性,如果 合法、有效,则把用户标识号、冻结编号、支票编号及划入帐号标识通过数据网络传递给银 行类交易平台;(3)银行类交易平台验证支票编号及冻结编号及划入帐号标识的合法性,验证通过后 向用户发起验证授信密码的请求;(4)用户在用户终端上输入授权密码后,经电信运营商通信网络或互联网络传递到银 行类交易平台中,银行类交易平台验证用户的支付授权密码后,将该笔冻结解除、扣款,将 用户资金存入划入帐号标识对应的资金帐号内,并向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确认该笔交易的结 果;(5)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收到银行的支付确认后,更新支票数据,并通过电信运营商通信 网络发送给电信运营商接入网关告知用户、通过专业数据网通知消费运营类网站平台该笔 交易的结果,如果用户是在客户端直接通过互联网连接到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的,则电子支 票服务中心就通过互联网络告知用户该笔交易的结果;(6)消费运营类网站平台得到支付结果后告知用户。
13.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子支票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三)支付消费用于 增值服务,其步骤如下(1)用户通过客户端程序选择需要增值服务,并输入用户标识号及支票编号,客户端程 序把数据加密后网络直接传递给电子支票服务中心;(2)电子支票服务中心验证支票编号及选择的增值服务相关信息的有效性,如果合法、有效,则把用户标识号、冻结编号、支票编号及及对应增值服务结算的划入帐号标识通过数 据网络传递给银行类交易平台;(3)银行类交易平台验证支票编号及冻结编号及划入帐号标识的合法性,验证通过后 向用户发起验证授信密码的请求;(4)用户在用户终端上输入授权密码后,经电信运营商通信网络或互联网络传递到银 行类交易平台中,银行类交易平台验证用户的支付授权密码后,将该笔冻结解除、扣款,将 用户资金存入划入帐号标识对应的资金帐号内,并向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确认该笔交易的结 果;(5)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收到银行的支付确认后,记录支付记录并向相应的增值服务平 台提交定制服务的交易请求;(6)增值服务定制交易完成后,电子支票服务中心记录相应的状态,并通过电信运营商 通信网络发送给电信运营商接入网关告知用户该笔交易的结果,如果用户是在客户端直接 通过互联网连接到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的,则电子支票服务中心就通过互联网络告知用户及 商家该笔交易的结果;
14.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子支票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还包括支票回收,支 票回收的模式包括以下步骤(1)用户通过客户端程序输入需要回收的支票编号,客户端程序把数据加密后网络直 接传递给电子支票服务中心;(2)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校验支票编号的合法性,如果支票编号合法,则把用户标识号、 冻结编号通过数据网络传递给银行类交易平台;(3)银行类交易平台验证冻结编号的合法性,验证通过后将该笔冻结金额解冻,并通过 专有数据网络或专有数据网络向电子支票服务中心确认该笔支票的解冻结果;(4)电子支票服务中心收到银行的解冻确认后,更新支票数据。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移动通信技术领域和金融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电子支票支付系统以及电子支票支付方法。电子支票支付系统,该系统包括用户终端、电子支票服务中心和银行类交易平台。本发明的电子支票支付系统仅起到媒介作用,在支付的参与过程中不掌握用户的银行帐号与密码数据,也不具有大量资金寄存,因此这就避免了第三方支付平台所存在的安全性问题;同时,由于本发明的系统发起支付和确认支付由两条分线进行,这样就避免了第三方支付平台和银行卡消费所存在银行帐号与密码数据被不法商贩截留而存在的安全性问题。因此,本发明的电子支票支付系统和电子支票支付方法具有安全、便捷、快速的特点。
文档编号G06Q20/00GK101986336SQ201010515090
公开日2011年3月16日 申请日期2010年10月21日 优先权日2010年10月21日
发明者史恩, 陈祁麟 申请人:陈祁麟;史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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