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图纸校审方法

文档序号:6440644阅读:75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电子图纸校审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电子图纸校审的方法,特别涉及一种适用在电子系统上进行电子图纸校审的方法。
背景技术
工程设计行业自1996年左右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甩图板”工程,目前已完全实现电子制图,设计的中间成果完全是电子图纸,设计的电子图必须经过校审质量把关,才能由中间成果变成可交付成果,当然设计成果交付时必然会打印电子图成纸质图,同时也可能会交付电子图纸。设计图纸的校审是为了提高设计质量,使设计图纸符合有关规范要求,消除设计缺陷,统一思想,使设计达到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目的。发明人在研究中发现,在没有采用的这种方法时,一种方式是采用传统纸质校审单,传统的设计图纸校审是图纸设计人员在电脑中使用设计工具设计图纸,设计完成后,通过打印设备打印成纸质文件,然后拿给各个环节的校审人员校审,校审人员接收到纸质图纸后,发现错误,一般直接在纸质文件上作修改批注,并且填写纸质的校审清单,且签上校审人员的名字,各环节校审人员校审完成后,再将纸质图纸文件和校审清单文件拿给设计人员,设计人员接收后再在电脑中使用设计工具修改图纸,修改完成后,再通过打印设备打印成纸质文件,再拿给各环节校审人员校审,多次重复后,直至各个环节没有校审意见的提出,则校审通过。传统纸质校审不符合无纸化校审方向,且不便于管理,传统纸质校审与当今电子图纸流转矛盾越来越突出;另一种方式是开发专业的校审软件,该类软件大多是基于设计软件上做二次开发,可问题是不同的设计软件平台(包括版本不同)需要做不同的开发,开发成本高,且不便于管理,市场上长期开发却难以进入实用阶段。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方便快捷的电子图纸校审方法。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电子图纸校审方法,包括设计人员将设计完成后的原始电子图纸提交到电子校审系统上;审核人员在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上下载或直接打开所述原始电子图纸,在电子评审系统上输入修改意见并对相关部分截图,自动生成符合设计单位格式要求的且是图文混排的电子校审单,且该电子校审单可用来记录设校审过程中各环节的校审意见,规范校审过程管理,提高设计和校审质量。而后和原始电子图纸一起退回给所述设计人员修改后重新提交,直至审核通过。本发明的电子图纸校审方法,对于相对简单图形,实际完全支持电子图形校审,而且做到跨平台、跨版本的电子校审。


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方式
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实施例一的电子图纸校审方法的流程图;图2为本发明的实施例二的电子图纸校审方法的流程图;图3为本发明的实施例三的电子图纸校审方法的流程图;图4为本发明的实施例四的电子图纸校审方法的流程图。具体实施方法电子图纸校审方法,包括设计人员将设计完成后电子格式的原始电子图纸提交到电子校审系统上;审核人员在电子校审系统上下载或直接打开原始电子图纸,输入修改意见(具体可为文字说明),并对有问题的部分作截图(或对有问题的部分作截图并输入修改意见都可),自动生成电子校审单(图文混排的且符合各设计单位格式要求),在电子校审系统上退回给设计人员修改,直至确稿。对于相对简单的图形,完全支持电子图形校审, 而且做到跨平台、跨版本的电子校审。具体的技术实现是,根据设计文件自身的格式,用相应工具打开,在电子校审平台上可直接输入审查意见并对有问题的部分截图。对于复杂图形,可以采用纸质审图,填写电子校审意见的方式,且系统会自动统计校审意见,设计人员、 校审人员都可随时、方便快捷的查看到相应的校审意见。故在设计电子图纸审查流转过程中,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同步流转。审核流程可为S11、设计人员完成设计后,将电子格式的原始电子图纸提交至电子校审系统上;S12、审核人员在电子校审系统上下载或直接打开原始电子图纸,进行校对在电子评审系统上输入修改意见并将有问题的部分电子图纸作截图处理,自动生成电子校审单 (图文混排),并保存在电子校审系统上,退回给设计人员;S13、设计人员通过在电子校审系统中,打开原始电子图纸和电子校审单,对照电子校审单(图文混排)对所述原始电子图纸进行修改并定稿。上述审核人员可以是校对人员,审核人员和批准人员。审核人员可以为一个,也可以为多个。当有多个校对人员时,可设置为两种流程在电子校审系统中设置为多个校对人员即可按一定顺序作校对工作,所有校对人员校对完成,进入下一个审核环节;也可将多个校对人员设置为同时可对设计人员的电子图纸进行校对,全部完成后进行下一个审核环节。对有多个审核人员或批准人员的情况下,也可参照上述两种流程进行设置。以下用具体的实施例来详细说明。实施例一本实施例中的电子图纸校审方法,包括如下步骤(参见图1) S21、设计人员完成设计后,将电子格式的原始电子图纸提交至电子校审系统上;S22、校对人员在电子校审系统上下载或直接打开原始电子图纸,进行校对在电子评审系统上输入修改意见并将有问题的部分电子图纸作截图处理,生成图文混排的且符合各设计单位格式要求的电子校审单,并保存在电子校审系统上;S23、审核人员在电子校审系统上下载或直接打开原始电子图纸和电子校审单,进行审核在电子评审系统上输入修改意见并将有问题的部分电子图纸作截图处理,生成新的图文混排电子校审单,并保存在电子校审系统上;S24、最后审稿人在电子校审系统中下载或直接打开原始电子图纸和电子校审单 (图文混排),对照电子校审单对原始电子图纸进行修改并定稿。实施例二
本实施例中的电子图纸校审方法,包括如下步骤(参见图2)S31、设计人员完成设计后,将电子格式的原始电子图纸提交至电子校审系统上;S32、校对人员在电子校审系统上下载或直接打开原始电子图纸,进行校对在电子评审系统上输入修改意见并将有问题的部分电子图纸作截图处理,自动生成电子校审单 (图文混排),并保存在电子校审系统上,在电子校审系统上退回给设计人员修改后再次提交给所述校对人员;如没意见则通过;S33、审核人员在电子校审系统上下载或直接打开原始电子图纸和电子校审单 (图文混排),进行审核在电子评审系统上输入修改意见并将有问题的部分电子图纸作截图处理,生成新的电子校审单(图文混排),并保存在电子校审系统上,在电子校审系统上退回给设计人员修改后再次提交给校对人员;如没意见则通过;S34、批准人员在电子校审系统中下载或直接打开原始电子图纸和所有的电子校审单(图文混排),进行审核在电子评审系统上输入修改意见并将有问题的部分电子图纸作截图处理,生成新的电子校审单(图文混排),并保存在电子校审系统上,在电子校审系统上退回给所述设计人员修改后再次提交给校对人员;如没意见则批准通过,审核完成。实施例三本实施例中的电子图纸校审方法,包括如下步骤(参见图3)S41、设计人员完成设计后,将电子格式的原始电子图纸提交至电子校审系统上;S42、校对人员在电子校审系统上下载或直接打开所述原始电子图纸,进行校对 在电子评审系统上输入修改意见并将有问题的部分电子图纸作截图处理,生成电子校审单 (图文混排),并保存在电子校审系统上,在电子校审系统上退回给所述设计人员修改后再次提交给校对人员;如没意见则通过;S43、审核人员在电子校审系统上下载或直接打开原始电子图纸和电子校审单 (图文混排),进行审核在电子评审系统上输入修改意见并将有问题的部分电子图纸作截图处理,生成新的电子校审单(图文混排),并保存在电子校审系统上,在电子校审系统上退回给校对人员修改后再次提交给审核人员;如没意见则通过;S44、批准人员在电子校审系统中下载或直接打开原始电子图纸和所有的电子校审单,进行审核在电子评审系统上输入修改意见并将有问题的部分电子图纸作截图处理, 生成新的电子校审单(图文混排),并保存在电子校审系统上,在电子校审系统上退回给审核人员修改后再次提交给批准人员;如没意见则批准通过,审核完成。实施例四本实施例中的电子图纸校审方法,包括如下步骤(参见图4)S51、设计人员完成设计后,将电子格式的原始电子图纸提交至电子校审系统上;S52、校对人员在电子校审系统上下载或直接打开原始电子图纸,进行校对在电子评审系统上输入修改意见并将有问题的部分电子图纸作截图处理,生成电子校审单(图文混排),并保存在电子校审系统上,在电子校审系统上退回给设计人员修改后再次提交给校对人员;如没意见则通过;S53、审核人员在电子校审系统上下载或直接打开原始电子图纸和电子校审单 (图文混排),进行审核在电子评审系统上输入修改意见并将有问题的部分电子图纸作截图处理,生成新的电子校审单(图文混排),并保存在电子校审系统上,在电子校审系统上退回给设计人员修改后再次提交给审核人员;如没意见则通过; S54、批准人员在电子校审系统中下载或直接打开原始电子图纸和所有的电子校审单(图文混排),进行审核在电子评审系统上输入修改意见并将有问题的部分电子图纸作截图处理,生成新的电子校审单(图文混排),并保存在电子校审系统上,在电子校审系统上退回给设计人员修改后再次提交给批准人员;如没意见则批准通过,审核完成。
权利要求
1.一种电子图纸校审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设计人员将设计完成后电子格式的原始电子图纸提交到电子校审系统上;审核人员在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上下载或直接打开所述原始电子图纸,在电子评审系统上输入修改意见并对相关部分截图,生成图文混排的电子校审单,而后和原始电子图纸一起退回给所述设计人员修改后重新提交,直至审核通过。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图纸校审方法,其特征在于,具体流程为511、所述设计人员完成设计后,将电子格式的原始电子图纸提交至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上;512、审核人员在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上下载或直接打开所述原始电子图纸,进行校对: 在电子评审系统上输入修改意见并将有问题的部分电子图纸作截图处理,生成图文混排的电子校审单,退回给所述设计人员;513、所述设计人员通过在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中,打开所述原始电子图纸和电子校审单,对照所述修改意见对所述原始电子图纸进行修改并定稿。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图纸校审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如下步骤521、所述设计人员完成设计后,将电子格式的原始电子图纸提交至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上;522、校对人员在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上下载或直接打开所述原始电子图纸,进行校对 在电子评审系统上输入修改意见并将有问题的部分电子图纸作截图处理,生成图文混排的电子校审单,保存在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上;523、审核人员在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上下载或直接打开所述原始电子图纸和所述电子校审单,进行审核在电子评审系统上输入修改意见并将有问题的部分电子图纸作截图处理,生成新的图文混排的电子校审单,并保存在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上;524、最后审稿人在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中下载或直接打开所述原始电子图纸和所述电子校审单,对照所述电子校审单对所述原始电子图纸进行修改并定稿。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图纸校审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如下步骤531、所述设计人员完成设计后,将电子格式的原始电子图纸提交至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上;532、校对人员在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上下载或直接打开所述原始电子图纸,进行校对 在电子评审系统上输入修改意见并将有问题的部分电子图纸作截图处理,生成图文混排的电子校审单,并保存在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上,在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上退回给所述设计人员修改后再次提交给所述校对人员;如没意见则通过;533、审核人员在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上下载或直接打开所述原始电子图纸和所述电子校审单,进行审核在电子评审系统上输入修改意见并将有问题的部分电子图纸作截图处理,生成新的图文混排的电子校审单,并保存在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上,在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上退回给所述设计人员修改后再次提交给所述校对人员;如没意见则通过;534、批准人员在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中下载或直接打开所述原始电子图纸和所述电子校审单,进行审核在电子评审系统上输入修改意见并将有问题的部分电子图纸作截图处理,生成新的图文混排的电子校审单,并保存在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上,在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上退回给所述设计人员修改后再次提交给所述校对人员;如没意见则批准通过,审核完成。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图纸校审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如下步骤s41、所述设计人员完成设计后,将电子格式的原始电子图纸提交至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上;s42、校对人员在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上下载或直接打开所述原始电子图纸,进行校对 在电子评审系统上输入修改意见并将有问题的部分电子图纸作截图处理,生成图文混排的电子校审单,并保存在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上,在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上退回给所述设计人员修改后再次提交给所述校对人员;如没意见则通过;s43、审核人员在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上下载或直接打开所述原始电子图纸和所述电子校审单,进行审核在电子评审系统上输入修改意见并将有问题的部分电子图纸作截图处理,生成图文混排的电子校审单,并保存在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上,在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上退回给所述校对人员修改后再次提交给所述审核人员;如没意见则通过;s44、批准人员在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中下载或直接打开所述原始电子图纸和所述的电子校审单,进行审核在电子评审系统上输入修改意见并将有问题的部分电子图纸作截图处理,生成新的图文混排的电子校审单,并保存在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上,在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上退回给所述审核人员修改后再次提交给所述批准人员;如没意见则批准通过,审核完成。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图纸校审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如下步骤s51、所述设计人员完成设计后,将电子格式的原始电子图纸提交至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上;s52、校对人员在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上下载或直接打开所述原始电子图纸,进行校对: 在电子评审系统上输入修改意见并将有问题的部分电子图纸作截图处理,生成图文混排的电子校审单,并保存在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上,在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上退回给所述设计人员修改后再次提交给所述校对人员;如没意见则通过;s53、审核人员在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上下载或直接打开所述原始电子图纸和所述电子校审单,进行审核在电子评审系统上输入修改意见并将有问题的部分电子图纸作截图处理,生成新的图文混排的电子校审单,并保存在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上,在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上退回给所述设计人员修改后再次提交给所述审核人员;如没意见则通过;s54、批准人员在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中下载或直接打开所述原始电子图纸和所述的电子校审单,进行审核在电子评审系统上输入修改意见并将有问题的部分电子图纸作截图处理,生成新的图文混排的电子校审单,并保存在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上,在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上退回给所述设计人员修改后再次提交给所述批准人员;如没意见则批准通过,审核完成。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电子图纸校审方法,包括设计人员将设计完成后电子格式的原始电子图纸提交到电子校审系统上;审核人员在所述电子校审系统上下载或直接打开所述原始电子图纸,在电子校审系统上输入修改意见并对有问题的部分截图,系统自动生成图文混排的且符合各设计单位格式要求的电子校审单,退回给所述设计人员修改后重新提交,直至审核通过。本发明的电子图纸校审方法中,电子校审系统会自动统计校审意见,设计人员、校审人员都可随时、方便快捷的查看到相应的校审意见,加快了校审效率。
文档编号G06F17/50GK102521446SQ201110407539
公开日2012年6月27日 申请日期2011年12月9日 优先权日2011年12月9日
发明者金克勤 申请人:上海金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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