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法学资料助查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451310阅读:25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便携法学资料助查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数据查询设备,尤其是涉及一种便携法学资料助查器。
背景技术
从事法学专业学习的学生,在学习法律法规和案例的过程中,经常接触很多的法律条文和法学文献,当中经常遇到不同法律法规的引用。例如在学习一个判例案例材料时, 经常遇见的引用例子是“依据某法、某条、某款”,对于处于学习阶段的学生,对法律条文的熟悉程度不足,希望可以马上查看所述法律条文的原文。因此在法学学习过程中,往往需要准备若干本法学专著供手工查阅,以核对引用的法律条文全文。这种手工查找法律条文的方式,携带法学文献量大,查找耗时长,影响学习思维的连贯性,影响学习效果。目前较为快捷的做法一般是通过电脑进行查询。一个常见的通过电脑进行查询法律条文的过程通常包括如下的交互步骤(1)从法学数据库中查找法律;(2)展开法律文本;(3)把需要的文本定位到电脑屏幕合适的位置。这个过程涉及一系列的交互过程,例如是文字输入和鼠标的点击、拖动,效率虽然比翻书本要快些,但查找耗时仍然较长。而事实上,对于处于学习阶段的学生来说,对查找出来的法律条文往往是核对一下,甚至是看一眼即可,希望马上把注意力回到案例的学习中,因此如果快速地调出指定的法律条文,对其学习是大有益处。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便携法学资料助查器,以实现简单、快捷地查阅引用法律条文全文,提高学习效果。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种便携法学资料助查器,包括显示单元、资料存储单元、中央处理单元和数据接口,所述的显示单元、资料存储单元、中央处理单元和数据接口相连接;其特征在于,设有文字扫描输入单元和连接线,所述的文字扫描输入单元通过连接线与所述的数据接口连接;进一步地,所述文字扫描输入单元呈笔状,包括笔管,文字扫描器、开关按钮,所述的文字扫描器设置于笔管的顶端,所述的开关按钮设置于笔管的中上部并与文字扫描器连接;进一步地,所述的文字扫描输入单元还设有指示灯,所述的指示灯设置在笔管的尾部与文字扫描器连接。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1)集成化设计,体积小,便于携带;(2)资料存储单元存有海量法学资料,提高查阅的宽度和广度;(3)实现纸质载体的文字资料自动数字化输入,直接与法学资料库交互, 简化操作,大幅提升查询的效率,尤其适合法学学习使用。

[0012]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电路逻辑框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一种便携法学资料助查器,包括显示单元1、资料存储单元2、中央处理单元3和数据接口 4。所述的显示单元1,所述的资料存储单元2、中央处理单元3和数据接口 4相连接;还设有文字扫描输入单元5和连接线6,所述的文字扫描输入单元5通过连接线6与所述的数据接口 4连接;作为优选实施例,进一步地,所述文字扫描输入单元5呈笔状,包括笔管51,文字扫描器52、开关按钮53,所述的文字扫描器52设置于笔管51的顶端,所述的开关按钮53 设置于笔管51的中上部并与文字扫描器52连接;作为优选实施例,进一步地,所述的文字扫描输入单元5还设有指示灯54,所述的指示灯54设置在笔管51的尾部与文字扫描器52连接。本实用新型的使用过程如下,例如在学习判例案例时,当书面资料上出现引用法律条文的字段。例如是“依据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如果对该法律条文的全文不熟悉或者是希望加强对该条文的记忆,需要就调出相应的法律条文。手持笔状文字扫描输入单元5,按下开关按钮53,指示灯54亮,把文字扫描器52沿所述的“依据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字段滑动扫描所述的字体,然后松开开关按钮53,指示灯54亮灭,即完成该段文字资料数字化输入操作,中央处理单元3依据输入的资料从资料存储单元2中调出对应的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法律文本“(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显示在显示单元1上。当遇到下一处引用法律条文的字段,例如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如果需要就调出相应的法律条文,手持笔状文字扫描输入单元5,按下开关按钮53,指示灯54亮,把文字扫描器52沿所述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字段滑动扫描所述的字体,然后松开开关按钮53,指示灯54亮灭,即完成该段文字资料数字化输入操作, 中央处理单元3依据输入的资料从资料存储单元2中调出对应的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法律文本“(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同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显示在显示单元1上。其他的引用类推。整个操作简便快捷,内容的匹配由中央处理单元3完成,而且本实用新型体积小巧,可以放在纸质材料旁边操作,方面学习时使用。以上所述的实施例,所涉及的数据和计算方法仅作为示意性说明,举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所做的等同设计,均应为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所涵盖。
权利要求1.一种便携法学资料助查器,包括显示单元、资料存储单元、中央处理单元和数据接口,所述的显示单元、资料存储单元、中央处理单元和数据接口相连接;其特征在于,设有文字扫描输入单元和连接线,所述的文字扫描输入单元通过连接线与所述的数据接口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法学资料助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文字扫描输入单元呈笔状,包括笔管,文字扫描器、开关按钮,所述的文字扫描器设置于笔管的顶端,所述的开关按钮设置于笔管的中上部并与文字扫描器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便携法学资料助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文字扫描输入单元还设有指示灯,所述的指示灯设置在笔管的尾部与文字扫描器连接。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便携法学资料助查器,包括显示单元、资料存储单元、中央处理单元和数据接口,所述的显示单元、资料存储单元、中央处理单元和数据接口相连接;其特征在于,设有文字扫描输入单元和连接线,所述的文字扫描输入单元通过连接线与所述的数据接口连接;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实现纸质载体的数据与法学资料库的交互,简化操作,大幅提升查询的效率,而且易于携带,尤其适合法学学习使用。
文档编号G06K9/22GK202257607SQ20112039088
公开日2012年5月30日 申请日期2011年10月14日 优先权日2011年10月14日
发明者张玥 申请人:张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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