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商家提供资金奖励的系统和方法

文档序号:6494706阅读:257来源:国知局
实现商家提供资金奖励的系统和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供一种当消费者使用电子付款从商家购买商品和/或服务时可实现商家提供资金奖励的计算机实施方法,包括处理器执行指令码以进行收集消费者购买的交易细节,处理交易细节来计算任何相关联的奖励,以及通知要自商家收集的整个奖励。
【专利说明】实现商家提供资金奖励的系统和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总体上涉及一种用于实现商家提供资金奖励的系统、方法与计算机指令码。
【背景技术】
[0002]许多年前,人们就了解奖励方案,在初始时是由商家策划并经营以寻求吸引消费者,并建立消费者忠诚度,重复购买关于由该商家所提供的商品和/或服务。在尝试建立消费者忠诚度时,商家经常对于进行重复购买或购买大量商品和/或服务的消费者提供奖励。由商家对于消费者他们的忠诚度所提供的奖励通常包括折扣、奖励点数或折价券(可用于实现在该商家的未来购买)或现金回馈。
[0003]另外,经营他们本身的奖励方案的商家、或是与一些商家建立约定且对消费者作为他们共同的代表来提供奖励的第三方,通常发行一种非电子式会员卡或具有有限功能的电子卡片(有时候称之为快闪记忆卡(Flash Card)或哑卡(Dumb Card))。这些卡片在它们用途上和它们实现电子功能性的场所都有限制,它们通常在这些商家经营的场所需要特定设置的终端机来达到它们的用途。在第三方为了提供奖励的目的而代表一些商家进行动作的实例中,这些奖励通常由该商家提供资金。
[0004]经由引进信用卡、借记卡与预付卡,消费者逐渐地寻求使用这些卡片向商家购买商品和/或服务。这些卡片代表不同的付款方式,信用卡最先被大量地采用,且提供消费者信用额度。
[0005]在一些实例中,组织建立可直接提供消费者信用的业务(例如美国运通和DinersClub),因此该组织会发生信用风险。根据此模式,该组织直接发行卡片给消费者,因此这种方式称为“直接发行模式”。
[0006]在其它实例中,组织(例如VISA和MasterCard)与既有的金融机构建立关系,其中该既有的金融机构以管理信用风险作为它们日常业务的一部份。在此模式中,信用卡由这些金融机构发行给消费者,而不是由运营该信用卡网络的组织发行,因此,此方式被称为“间接发行模式”。
[0007]在任一种模式中,发行给消费者的卡片被称为信用卡,因为购买是根据与该消费者的信用额度有关的规定而有效地允许或拒绝,而与哪个实体提供信用给该消费者无关。
[0008]初始时,根据该间接模式的信用卡是由该发行金融机构来控制的,且在发行信用卡的多种金融机构之间建立了契约协议。最后,个别的实体,例如Vi sa与MasterCard,即被建立,且这些实体操作该网络来在收单与发行金融机构之间传送交易。但是,无关于该发行模式,负责这些信用卡的组织被称为网络经营者。
[0009]根据该间接发行模型,该金融机构发行卡片给消费者,且当消费者使用信用卡向商家购买商品和/或服务时,这些交易细节初始时被传送至商家的金融机构,然后经由电子付款网络(EPN)传递至该消费者的信用卡发行金融机构。在此“信用交易(credittransaction) ”期间,对该商家会收取费用(称之为商家服务费(MSF, Merchant ServiceFee),且发行该信用卡给消费者的金融机构收到为该MSF的百分比的手续费(称之为交换费(ICF, Interchange Fee)。
[0010]信用卡在它们开始被引进到消费者市场之后变得非常普遍,且由信用提供者提供给消费者的奖励可激励消费者进行购买。
[0011]与该发行模式或该特定费用模式无关,在信用交易期间,费用的收取实质上造成这些奖励的资金提供。之后,由这些网络经营者提供的奖励已经成为一种有区别的特征,并用于销售活动中来吸引新的消费者以与发行金融机构达成信用协定,或直接与像是Amex或Diners Club的网络经营者达成信用协定。
[0012]在引进信用卡之后,记帐卡与预付卡由一些金融机构与网络经营者发行以满足市场中特定的消费者需求。
[0013]最近,记帐与预付方式对于许多消费者而言已经成为付款方式的较佳形式,且使用信用的消费者数目有显著减少。在这方面的初始动机是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希望从互联网购买商品,而在这些实例中,消费者较喜欢使用信用额度之外的付款方式来降低其帐户的任何诈骗使用的责任。然后,因为最近经济不景气,消费者显示出有增加的趋势较喜欢记帐和/或预付式电子付款来向除了在线商家之外的所有商家购买。
[0014]利用记帐卡和/或预付卡实现的购买是直接访问该消费者的资金,而不需要信用额度。这对于难以取得信用卡所需信用的消费者,或是想要在当从商家购买商品和/或服务时可避免造成负债的可能性的消费者特别地有用。如果消费者想要利用记帐卡或预付卡来实现购买且他们没有充足的资金来进行该交易的状况,则该购买请求即被拒绝。
[0015]有更多人使用记帐卡与预付卡造成网络经营者的问题,其在大多数情况下已经依赖由信用交易产生的费用来提供奖励消费者的资金。在此方面,这些网络经营商对于记帐或预付交易在当它们经由通常实现这些形式的交易的付款网络进行处理时,不会收取到费用。
[0016]因此,网络经营者需要观察已改变的消费者行为来考虑奖励的其它资金来源,而且改变的行为的影响会涉及费用的收取以及奖励的资金提供。
[0017]因此,通过EPN传递给记帐预付卡的商家提供资金的奖励成为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

【发明内容】

[0018]在一个方面,本发明提供一种当消费者使用电子付款从商家购买商品和/或服务时实现商家提供资金奖励的计算机实施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处理器执行指令码,以进行收集所述消费者购买的交易细节、处理所述交易细节以计算任何相关联的奖励并且通知要从所述商家收集的整个奖励。
[0019]在一个实施例中,将从所述商家收集的整个消费者奖励提供到所述消费者。在其它实施例中,将从所述商家收集的所述奖励的一部分提供到所述消费者。
[0020]在实施例中,所述电子付款存取消费者的信用额度以结算所述交易。在另一实施例中,所述电子付款存取消费者的资金以结算所述交易,通常是所述消费者使用借记付款或者预付电子付款的结果。可以通过使用诸如信用卡、借记卡或者预付卡的卡片来实现所述电子付款。然而,也可以使用由存取相关消费者账户的网站或者移动电话(蜂窝电话)软件应用提供的在线服务来进行电子付款,而不需要使用物理卡片。
[0021]在实施例中,通过到电子付款网络的接口来实现所述消费者购买的交易细节的收集,在所述电子付款网络上传输与对于购买的电子付款有关的交易。
[0022]为此,电子付款网络可以是“开放式环路”网络或者“封闭式环路”网络。在“开放式环路”网络的情况下,所述网络的提供商允许任何终端设备在所述网络上传送交易并且极大地简化了各种实体之间的契约协议。基于所述终端设备遵守对于在所述网络上进行有效的交易传送的技术需求,所述网络提供商允许在所述网络上传送所述交易。这允许商家利用所述“开放式环路”网络,而不需要所述商家重新配置或者改变他们的交易终端设备以在所述网络上传送交易。相比而言,“封闭式环路”网络仅允许特定的参与者在所述网络上传送交易,并且这也通常要求所述商家购买特定的终端设备或者重新配置他们现有的终端设备以实现在所述网络上的传送,并且利用在所述“封闭式环路”网络上的通信。进而,与“开放式环路”网络设置相比较,在各种实体之间要求的契约协议明显地更加复杂。例如,在“封闭式环路”网络中,需要在可以参与在所述网络上的交易中的收单金融机构和发行金融结构之间建立直接的契约协议。
[0023]在一个实施例中,电子付款网络是“开放式环路”网络。这一类型的网络由Visa和MasterCard操作。此外,所述网络(或者开放式环路或者封闭式环路)可以在国界上延伸并且可以形成全球网络或者其一部分。
[0024]在实施例中,所述电子付款涉及具有关于信用卡的发行具有间接发行模式的网络运营商。
[0025]在一个特定实施例中,在数据库中注册商家和与商家提供资金奖励计划相关联的消费者并且记录相关细节。监视在电子付款网络上传输的交易细节,并且将所述交易细节与在所述数据中记录的商家和消费者的细节进行比较,使得能够由独立的处理系统识别并且记录与参与的商家和消费者有关的交易。
[0026]当识别涉及注册的商家和消费者的交易时,可以记录所述交易细节的备份并传递到独立处理系统,则该独立处理系统计算并且建立可应用于所述交易的合适的消费者奖励(如果存在的话)。有利的是,经过所述电子付款网络传输的所述交易不会被中断、转移或者延迟,并且结果,传输的交易不会以任何方式受到影响。结果,消费者与商家进行交易以购买商品和/或服务的通常手段保持对于本发明可应用。例如,通过使用POS(销售点)终端、使用诸如与网站相关联的付款网关的在线服务或者使用移动电话/智能电话/PDA(个人数字助理)软件应用,消费者可以从商家购买商品和/或服务。只要在所述电子付款网络上传输了购买请求的细节,如何在所述消费者和所述商家之间进行所述交易就不会有任何区别。这应该使得本发明能够持续相关,不管将来与消费者和商家以及消费者和他们的发行银行(在间接发行模式的情况下)之间的接口有关的技术发展如何。进而,本发明使得网络运营商能够实现商家提供资金奖励,而不需要对用于在消费者和商家之间实现电子付款的现有安装的基础设施进行任何修改,并且与底层的网络类型(例如开放式环路或者封闭式环路)无关。
[0027]附加优点在于:在确保了通知由所述商家提供的奖励用于收集的同时,避免了对于员工的训练需求或者修改商家操作或过程的任何需求。
[0028]在实施例中,当识别涉及参与的商家和消费者的交易并且从电子付款网络捕获所述交易,且将所述交易传递到独立处理系统时,所述独立处理系统以预定义的规则为基础来计算所述消费者奖励。所述规则可以包括涉及与所述交易有关的所述消费者奖励的一系列细节,并且可以包括诸如由所述商家提供的奖励的类型和数量、提供的奖励有效的时间和日期、提供所述奖励的商家的特定位置的细节以及与计算要自所述商家收集的奖励有关的任何其它细节。
[0029]在实施例中,由商家提供的消费者奖励是现金回馈,并且接着计算要被通知的具体现金回馈,所述方法包括从提供所述奖励的商家收集适当金额的现金并且将从所述商家收集的现金存入独立处理器的账户中的步骤。在一个实施例中,将从所述商家收集的整个现金奖励存入消费者的现金账户中。在其它实施例中,将从所述商家收集的所述现金奖励的一部分存入消费者的现金账户中。在任何情况下,一旦将所述现金奖励或者其一部分存入到所述消费者的现金账户中,所述消费者就可以随后从其现金账户直接存取所述现金奖励。在一个特定实施例中,所述方法还包括所述处理器执行指令码以向所述消费者发送通知的步骤,所述通知告知已经将现金回馈存入其指定的现金账户中,因而确认对于在将来交易中提取和/或使用所述现金的可用性。
[0030]在另一实施例中,存入消费者的账户中的所述现金回馈由所述消费者访问并且用于购买附加的商品和服务,关于该附加购买的商品和/或服务,可以获得另一现金回馈。
[0031]在另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一种实现用于从提供奖励的商家购买商品和/或服务的商家提供资金奖励的系统,其中,所述消费者实现电子付款,所述系统包括:接口模块,其可操作地连接到电子付款网络并且执行计算机指令码以进行购买交易的监视;处理模块,其执行计算机指令码以进行有关的监视的购买交易的识别并且如果存在则计算与所述交易有关的奖励;以及通信模块,其执行计算机指令码以进行要从所述有关商家收集的整个计算出的奖励的细节的传输。
[0032]在一个特定实施例中,电子付款网络仅传输和接收与信用交易相关的交易。尽管所述网络可用于处理借记交易和预付费交易,但是并不用于这些类型的交易。因此,由于由这一网络处理的交易而对参与方收取的费用仅仅是可应用于信用交易的费用。在这一实施例中,通过消费者在操作POS终端时对付款方法的选择来确定将在其上处理交易的实际网络。例如,当想要使用借记卡或者预付费卡实现购买时,消费者在POS终端上选择“存款”或者“支票”的付款方法并且所述交易被引导到处理这些类型的交易的网络。然而,当想要使用信用实现购买时,消费者在POS终端上选择“信用”功能并且所述交易被引导到处理信用交易的电子付款网络。在这一实施例中,能够鼓励消费者在POS终端上选择“信用”功能以收集与他们的购买相关联的商家奖励,尽管他们想要实现借记购买或者预付费购买并且仅提供了其它的借记账户或者预付费账户的细节。
[0033]在这一实施例中,仅需要出于建立交易并且识别和通知要被收集的奖励的目的而在单个网络上建立系统部件。通过从与该借记卡或者预付费卡相关联的消费者账户提取资金来结算消费者购买,但是所述交易在通常仅处理信用交易的电子付款网络上的处理有效地允许消费者选择接收由所述商家提供的奖励。在这一实施例中,提供所述网络服务的网络运营商有利地收集通常仅与信用交易相关联的费用(尽管潜在地以不同的费率),不管所述交易是借记交易或者预付费交易。
[0034]在另一方面,本发明提供包括具有记录在其上的计算机指令码的模块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指令码执行实现商家提供资金奖励的步骤。
[0035]所述计算机指令码可以产生在网络上使用分离的软件部件与计算机一体实现的计算机指令。所述计算机指令码也可以包括与专门对于本发明研发的专用代码协同实现功能的现有软件的部件。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36]现在将对本发明的实施例进行描述,不应认为实施例是对此前部分中的任何阐述的限定。将参照下面的图来对实施例进行描述,在这些图中:
[0037]图1是在消费者与商家进行电子购买中涉及的实体的示意图,其中,在根据本发明的商家提供资金奖励的第一实施例中,消费者使用具有间接发行模式的网络运营商的信用卡;
[0038]图2是根据本发明的商家提供资金奖励的第二实施例的示意图;
[0039]图3是根据本发明的商家提供资金奖励的第三实施例的示意图;
[0040]图4是根据本发明的商家提供资金奖励的第四实施例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41]参照图1,提供了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电子交易的示意图,其中,该消费者使用电子付款来完成与具有间接发行模式的网络运营商相关联的交易。图1详述了该交易中涉及的多个实体,该交易在图1的实例中是在开放式环路网络上进行。虽然并未特定标识该交易类型,但该实施例可同等地应用到信用购买或使用记帐卡或预付卡的购买的购买请求。
[0042]在图2、图3和图4所示的实施例中进一步详细说明和描述了图1的实体,使用类似的编号来标识那些实体。另外,在这些实施例的说明中多次提及“银行”和/或“银行账户”,并且相关【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将认识到对这些机构和帐户的提及可同等地应用到诸如信用联盟的其它类型的金融机构。广义而言,具备资格作为ADI (核准接受存款机构)可代表第三方接收和提供资金的任何机构都具备资格来取代如下所述的银行。
[0043]参照图1,寻求从商家购买商品和/或服务的消费者10,使用电子付款卡向商家发出购买请求,从而造成电子付款请求来购买商品和/或服务。该商家通过使用可操作地连接至商家收单银行服务器14的销售点交易终端12来处理该消费者10的购买请求。该商家收单银行服务器14横跨电子付款网络来发送该消费者的购买请求及所有与其相关的有关细节。该电子付款网络16将来自该商家收单银行服务器14的消费者的购买请求发送到该消费者发行银行的交易服务器18。交易服务器18确定消费者10是否具有足够的资金和/或可用的信用来从商家购买这些商品和/或服务,并且在消费者10具有足够的资金和/或可用的信用的情况下,交易服务器18横跨电子付款网络16向商家收单银行服务器14发送针对该购买请求的许可。
[0044]在商家收单银行服务器14接收到购买请求许可时,商家向消费者10提供这些商品和/或服务,并且知道他们将收到来自消费者的发行银行26的资金,其在后续结算功能中实现,其中向商家发送消息进行相同的告知。
[0045]在商家提供资金奖励的实例中,当这些交易请求横跨电子付款网络16被发送时,独立处理服务器20监测交易请求并许可或拒绝这些交易请求。该独立处理服务器20可操作地连接到数据库(未详述),该数据库包含在该商家提供资金的消费者奖励方案中的所有参与商家和消费者的细节。
[0046]在一个实施例中,交易包括诸如商家识别(MID)、收单者识别(AID)、银行识别号码(BIN)及消费者的帐户号码的细节。
[0047]通过监测横跨电子付款网络16所发送的交易,独立处理服务器20可在接收到关于交易的结算消息时识别与由参与的商家提供给消费者的商家提供资金奖励方案相关的交易。在识别出涉及参与商家与消费者的相关交易之后,独立处理服务器20执行计算机指令码以计算出由该商家提供的相关奖励(如果有的话),其中需要对来自该商家的整个奖励的通知与收集。
[0048]在一个实施例中,由商家提供给消费者的奖励为现金回馈,其可具有与该所提供的奖励相关联的各种条件。例如,该奖励仅可由在某些位置的商家提供,或针对在特定时段内进行的交易和/或由商家提供的特定商品和/或服务。在任何情况下,独立处理服务器20包括与商家提供资金奖励方案有关的商家提供的所有奖励及与其相关联的任何条件的数据库。针对从电子付款网络16识别出的每一个交易,对于涉及的参与商家和消费者,可以将这些交易细节与商家提供的所有奖励的数据库进行比较,以确定要从商家领取奖励所针对的那些交易是完整的。
[0049]在识别已经提供了商家奖励的交易之后,独立处理服务器20计算该奖励的细节,并且这些细节被发送至独立处理系统银行22。当关于这些要从商家领取整个奖励所针对的交易的细节被识别和计算时,可以将它们实时地或者以批处理的方式从独立处理服务器20传送到独立处理系统银行22。
[0050]在图1的实施例的实例中,将从商家领取的整个奖励提供给消费者。相应地,独立处理系统银行22根据由商家提供给该消费者的奖励来实现从商家银行24向相关的消费者发行银行26的资金转移。由消费者发行银行26接收到的资金由发行银行的交易服务器18进行处理,并且根据由商家提供的奖励在收到资金之后,消费者10可以通过任何常用的手段来从消费者发行银行26存取那些资金,这些手段包括从自动柜员机(ATM) 28或在线等方式进行存取。应当了解的是,与发行银行的结算不需要是与将该结算从商家银行转移的相同独立银行。
[0051]在实施例中,消费者10被通知有现金存入到他们的现金帐户中,作为来自商家的奖励。当然,在快速地完成交易的情况下,当消费者位于商家场所附近时,他们可以从商家接收到存入现金奖励的通知。例如,这里的通知可以通过由电信服务提供商操作的SMS(短消息服务)或类似的服务来发送,消费者可以在他们的移动电话(有时被称作为手机的小区电话)上接收确认存入商家现金奖励的SMS通知。当然,通知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任何其它的通信形式来进行,但是电子的形式是更可取的。这可能鼓励消费者进行进一步的购买,或者至少可以给消费者提供他们已经从商家接收到他们所期望的奖励的保证。无论如何,当与商家进行交易时使用电子付款来安排购买商品和/或服务时,消费者会得到改善的体验。此外,从商家收取整个奖励提供了奖励的资金来源,所述资金来源并不依赖于在各种实体上征收相对高的费用作为执行交易的各部分的结果。
[0052]在图2中所详述的实施例的例子中,当实体均以与图1的实施例中所描述的基本上相同的方式来操作时,独立处理系统银行22将结算文件发送给网络运营商,所述网络运营商操作电子付款网络(未详述),并且其随后依据从商家收取的奖励将资金存入到消费者的现金账户中。
[0053]参考图3,示出了商家提供资金的消费者奖励计划的另一个实施例,其中网络运营商处理服务器30监控跨越电子付款网络16所发送的交易。
[0054]网络运营商处理服务器30可操作连接到数据库,所述数据库包括在商家提供资金的消费者奖励计划中全部参与的商家和消费者的详情。通过监控跨越电子付款网络16所发送的交易,网络运营商处理服务器30可以识别与商家提供资金的奖励计划相关的交易,所述商家提供资金的奖励计划由参与的商家提供给通过使用电子付款卡进行交易结算的消费者。识别出包括参与的商家和消费者的相关交易之后,将交易(和/或其详情)从网络运营商处理服务器30发送给独立处理服务器20。独立处理服务器20计算由商家提供的奖励(如果有的话),其中需要从商家收取并随后发送给消费者。在图3的实施例中,独立处理服务器还详述了将奖励提供给消费者发行银行处的消费者现金账户,其代表了可适用的同等的替代方式。当然,独立处理服务器不必计算奖励,方法的这部分可以由与独立处理服务器进行通信的另一个系统在外部来完成。
[0055]参考图4,在那里所详述的实施例包括如图3中所详述的网络运营商处理服务器30。但是,在图4的实施例中,识别出包括参与的商家和消费者的相关交易之后,网络运营商处理服务器30将交易(和/或其详情)发送给第三方处理器32。
[0056]第三方处理器32可以实时地将交易(和/或其详情)发送给独立处理服务器20,或者可以批处理相关的交易,通过批处理文件在稍后的时间对它们进行发送。类似地,如图3中所详述的,独立处理服务器还详述了将奖励提供给消费者发行银行处的消费者现金账户,其代表了可适用的同等的替代方式。
[0057]虽然通过到网络运营商的接口从电子付款网络收集关于消费者购买的详情是方便的,但是在另一种实施例中交易详情是从消费者发行银行收集到的。在这种实施例中,需要与愿意加入到商家提供资金的消费者奖励计划的全部发行银行建立商业协定,这是一种较不方便的方式,但是其仍是在技术上和商业上可行的发明实施例。
[0058]根据本发明的商家提供资金的消费者奖励使得商家奖励能够关于使用电子付款方式完成的消费者付款来提供,所述电子付款方式使得网络运营商能够采用针对这样的奖励的替代的资金方式。此外,所述系统可以在不需要对商家场所处(或者商家线上购买操作)的现有已安装的基础设施进行任何改变的情况下来实施,以及避免了需要进行任何商家(或其它)员工训练,以确保依据提供从商家收取适当的奖励。在一种具体实施例中,当消费者试图使用借记卡或预付卡来完成交易时,针对试图直接地从账户存取资金来完成交易而不从商家获取奖励的消费者,可以继续选择POS终端功能的选择“存款”或“支票”。但是,针对愿意接收奖励的消费者,虽然通过终端所刷的卡可能是借记卡或预付卡,但是他们可以在选择付款选项时在POS终端上选择“信用”功能,这可以被独立处理服务器翻译为消费者选择接收商家所提供的奖励。
[0059]在电子付款网络扩展到跨越国界以及网络运营商跨越国界进行操作的情况下,商家提供资金的奖励可以跨越国界来完成,以及因此旅游到另一国家的消费者可以在他们的祖国(即他们的发行银行的国家)以外的国家中利用商家所提供的商家提供资金的奖励。这允许跨越国界地聚集商家和消费者来参加商家提供资金的奖励。类似地,本发明使得在商家提供资金的奖励方式内跨越国界地聚集发行银行。
[0060]本发明的实施例使得关于商家成功提供给消费者的关于消费者重复造访商家并向其购买的奖励,能够得到对于商家的高水平的测量和反馈。当消费者完成电子式付款时,关于那些付款的数据以及从商家收取的奖励可以用于许多目的,以及使得数据挖掘能够确定可能相关的消费者趋势以及使用到关于即将发生的未来的奖励中。
【权利要求】
1.一种当消费者使用电子付款从商家购买商品和/或服务时实现商家提供资金奖励的计算机实施方法,包括处理器执行指令码进行以下步骤: 收集所述消费者购买的交易细节; 处理所述交易细节来计算任何相关联的奖励;及 通知要从所述商家收集的整个奖励。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计算机实施方法,其中,从所述商家收集的奖励的一部分被提供给所述消费者。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计算机实施方法,其中,消费者的信用额度被存取以结算所述交易。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计算机实施方法,其中,存在于帐户内的消费者资金被存取以结算所述交易。
5.如前述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计算机实施方法,其中,所述电子付款是使用在线服务实现的,其包括下列中任何一项或多项: (a)由网站提供的在线服务; (b)由移动电话直接提供的在线服务;及 (C)由能用于与移动电话网络进行无线通信的便携式电子装置提供的在线服务。
6.如前述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计算机实施方法,其中,收集所述消费者购买的交易细节是通过到电子付款网络的接口实现的,在所述电子付款网络上传输关于购买的电子付款的交易。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计算机实施方法,其中,所述电子付款网络是“开放式环路”网络。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计算机实施方法,其中,所述电子付款网络是“封闭式环路”网络。
9.如前述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计算机实施方法,其中,参与所述商家提供资金奖励方案的商家和消费者将其各自的细节记录在数据库中,且在用于收集与处理交易细节的电子付款网络之上传送的交易被与在所述数据库中记录的商家和消费者的细节进行比较,从而使得关于参与的商家和消费者的购买交易能够被识别并记录。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计算机实施方法,其中,关于参与的商家和消费者的所记录的购买交易由独立处理系统记录。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计算机实施方法,其中,所述独立处理系统根据预先定义的规则来计算并建立适当的消费者奖励。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计算机实施方法,其中,所述预先定义的规则包括以下参数中的任何一项或多项: (a)由所述商家提供的奖励类型: (b)由所述商家提供的奖励金额; (C)所提供的奖励有效的时间与日期; (d)提供所述奖励的商家的特定位置;及 (e)与计算要自所述商家收集的奖励有关的任何其它细节。
13.如前述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计算机实施方法,其中,由所述商家提供的奖励是现金回馈,其中所述方法包括自提供所述奖励的商家收集适当的现金金额,并将自所述商家收集的现金存入消费者的帐户中。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计算机实施方法,其中,自所述商家收集的现金回馈被存入到消费者的现金帐户中,且所述消费者随后自他们的现金帐户提领所述现金回馈。
15.如前述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计算机实施方法,其中,执行指令码的处理器进一步使通知被发送至所述消费者,以告知所述消费者:现金回馈已经被存入到指定的现金帐户中。
16.一种用于实现商家提供资金奖励的系统,所述商家提供资金奖励针对的是当消费者进行电子付款时从提供奖励的商家购买商品和/或服务,所述系统包括: 接口模块,其可操作地连接至电子付款网络,并执行计算机指令码来进行购买交易的监视; 处理模块,其执行计算机指令码以进行相关的被监视的购买交易的识别,并且如果存在与所述交易相关的奖励的话则进行与所述交易相关的奖励的计算;及 通信模块,其执行计算机指令码以进行要自所述商家收集的整个计算出的奖励的细节的传输。
17.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用于实现商家提供资金奖励的系统,其中,在所述商家提供资金奖励方案中参与的商家和消费者将相关细节记录在数据库中,且所述系统还包括处理器,所述处理器执行计算机指令码来监视购买交易,并将所述购买交易与记录在所述数据库中的细节进行比较以识别应当为其计算奖励的相关的被监视的购买交易。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用于实现商家提供资金奖励的系统,其中,奖励是根据储存在电子存储器中的预先定义的规则进行计算的。
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用于实现商家提供资金奖励的系统,还包括接收模块,所述接收模块执行计算机指令码来接收要自`所述商家收集的计算出的奖励的细节,且实现从所述商家移转资金至属于所述消费者的帐户。
20.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用于实现商家提供资金奖励的系统,其中,所述接收模块生成并传输通知消息给所述消费者,告知所述消费者根据由所述商家提供的奖励,资金被存入到所述消费者的帐户中。
21.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包括在其上记录有计算机指令码的模块,所述计算机指令码执行根据权利要求1到17中任一项所述的实现商家提供资金奖励的步骤。
【文档编号】G06Q30/02GK103703482SQ201280014751
【公开日】2014年4月2日 申请日期:2012年1月17日 优先权日:2011年1月17日
【发明者】P·A·李, C·F·斯特劳斯, I·麦肯奇, D·S·桂, M·J·韦尔, T·凯拉米达斯, S·P·索克吉 申请人:独立交易解决方案私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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