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于亲自交换的方法和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496763阅读:110来源:国知局
便利于亲自交换的方法和系统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在亲自交换期间可以用凭证兑换实物产品。这可以基于:经由电子数据网络向第三方提供选择经由亲自交换提供给特定接收者的实物产品的机会;经由电子数据网络从第三方接收在亲自交换中提供给所述特定接收者的实物产品的选择;以及向所述特定接收者提供消息。所述消息可以至少部分包括可以被所述特定接收者在零售商处兑换所述实物产品的凭证,并且还可以包括交易特定的验证信息,当零售商利用该验证信息时,该验证信息会将持有人验证为被授权在没有从持有人到零售商的进一步附加支付的情况下经由所述亲自交换接收所述实物产品。
【专利说明】便利于亲自交换的方法和系统
【技术领域】
[0001]本申请总地涉及便利于经由电子数据网络对实物商品(physical goods)的选择。【背景技术】
[0002]送礼人目前在他们如何向收礼人提供实物礼品方面多少有些受限。例如,通常,送礼人必须获得礼品并且亲身(physically)递送礼品或者以其他方式安排运送服务以向收礼人提供该实物礼品。然而,这可能会增加中转时间、大量运送费用,或者要不然对于送礼人而言确保这样的递送是成问题的。
[0003]最近,礼品券(包括所谓的礼品卡)也已经变得流行,由此送礼人可以选择礼品券,该礼品券具有允许接收者用该礼品券兑换接收者所需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尽管有时限于特定来源或零售商)的一定货币价值(诸如,举例来说,二十五美元)。当然,尽管方便,但是收礼人必须小心确保礼品券的金额够付预期物品的购买(和/或礼品券的金额不大大地超出必要的购买价格)。
[0004]然而, 申请人:已经确定,送礼人可能希望向接收者提供特定礼品,在这种情况下,不受限制的礼品券可能是无益的。在这样的情况下,送礼人通常将为了有利于前面提及的特定预期物品(一个或多个)的递送而放弃礼品券方式的便利性。然而,如已经指出的,不管怎样针对将被递送给预期接收者的物品的安排都呈现出它自己的一套困难、问题和顾虑。
[0005]应注意的是,Crames等人的美国公开N0.2011/0047039涉及一种使其用户可以使用移动电话或其他通信装置来送礼的方法和系统。然而,其中描述的系统和方法需要识别礼品交易的代码或电子信号的复杂验证。而且,其中描述的系统和方法通常受到限制,以使得品牌经理不能直接向第三方提供将品牌经理的产品赠予接收者的机会。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6]为了便利于寻求保护的主题的理解,在附图中图示说明了其实施方案,当结合以下描述考虑这些实施方案时,通过检查这些实施方案,应当容易理解和体会寻求保护的主题、其构造和操作及其许多优点。
[0007]图1是表征用于给予礼品并且兑换该礼品的一种方法的处理流程图;
[0008]图2是表征用于给予礼品的一种系统的框图;
[0009]图3是表征通过其向第三方提供选择礼品的机会并且控制电路向接收者提供关于该礼品的消息的一种方法的框图;
[0010]图4是表征通过其控制电路提供在第三方显示器选择礼品的机会并且还向接收者提供关于该礼品的消息的一种方法的框图;
[0011]图5是表征通过其控制电路验证信息以允许接收者获得被赠予接收者的实物物品的一种方法的框图;
[0012]图6是表征显示在第三方显示器上的、通过其第三方被允许选择提供给接收者的礼品的信息的框图;以及[0013]图7是表征在将实物对象赠予接收者时可能涉及的各方的框图。
[0014]附图中的要素是为了简单和清晰而图示说明的,而不一定按比例绘制。例如,附图中的一些要素的尺寸和/或相对定位可能相对于其他要素被放大,以帮助改进本发明的各种实施方案的理解。此外,通常没有描绘在商业可行实施方案中有用的或必要的常见的、但是被很好理解的要素,以便便利于不太被妨碍地考虑本发明的这些各种实施方案。某些动作和/或步骤可以按特定的发生次序描述或描绘,而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将理解,实际上并不要求这样的对于顺序的特殊性。本文中所使用的术语和表达具有如以上所阐述的如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给予这些术语和表达的普通技术意义,除了在本文中另外阐述了不同的特定意义的情况之外。
【具体实施方式】
[0015]总的来讲,本文中描述用于向个人提供在亲自(in-person)交换期间接收实物产品的机会和授权的各种方法和相关联的系统。例如,在一种形式中,本文中描述的方法和系统可以用于诸如通过网站或社交网站将实物产品从送礼人赠予接收者,由此向接收者提供可以在零售商处在亲自交换期间在接收者没有进一步附加支付的情况下用其兑换该实物产品的消息。送礼人可以选择将被赠予给接收者的特定物品或物品类别,并且支付该物品或物品类别,以使得接收者不需要提供任何附加支付。而且,品牌经理可以向第三方提供选择该品牌经理赠予接收者的产品中的一个或更多个的机会。当送礼人首次购买物品时,还可以给予送礼人赠予实物物品的机会。例如,送礼人可以以降价购买物品的样品,并且还可以被给予将同一样品赠予另一个人的机会。从本文中给出的以下描述和附图,将理解这些和其他特征。
[0016]在图1中可见的处理流程图中图示说明了所述方法的一种形式。在这种形式中,如标号10所表征的,向第三方提供选择在亲自交换期间提供给特定接收者的实物产品的机会。(如本文中所使用的,对于“方”的这个引用将被理解为是指基本上任何的合法设立的实体。因此,“方”一定包括个人,但是还可以包括例如合并实体、慈善组织、合伙企业等。)可以经由电子数据网络,诸如经由互联网来提供该机会。在另一种形式中,代替前述内容或者与前述内容相结合,可以经由社交网络、移动电话网络、短消息服务/多媒体服务(SMS/MMS)的讯息服务等来提供该机会。
[0017]如标号12所表征的,第三方然后选择在亲自交换期间提供给接收者的一个或更多个实物产品。可以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物品或从中选择的各种物品。类似地,可以允许第三方将单个物品或多个(相似的或相异的)物品赠予单个接收者。另外,可以允许第三方将相同礼品赠予多个接收者或者将不同礼品赠予多个接收者。还可以经由电子数据网络,诸如经由互联网来提供第三方的选择。另外,可以经由社交网络、移动电话网络、SMS/MMS的讯息服务等来提供该选择。
[0018]如标号14所表征的,在选择12之前、与选择12同时地或者在选择12之后,第三方还将提供某种形式的支付。也可以经由电子数据网络,诸如经由互联网来实施该支付。应当理解,可以以任何数量的不同方式进行支付,诸如现金、信用卡或借记卡、银行转账、电报(wire)等。还可以通过其他支付处理服务来进行支付,诸如银行和信用卡处理服务。在一种形式中,支付可以通过诸如PaypalTM的支付服务。[0019]在一种形式中,支付可以是信用(诸如先前获得的社交网络信用)的形式。此外,支付和/或信用可以采取奖励积分的形式。例如,用户可以累积关于购物、参与社交网络、将金钱或商品捐献给慈善机构等的奖励积分。用户可以捐献金钱或商品,以使得用户被奖励将实物物品赠予他或她自己或另一个个人的机会。另外,用户可以通过参与游戏(诸如在线和/或社交网络游戏)来累积积分。
[0020]如标号16所表征的,向接收者提供消息。该消息可以包括若干个特征。例如,该消息可以包括可以被接收者在零售商处用其兑换实物产品的凭证18以及交易特定的验证信息20。
[0021]验证信息20可以是自验证的,诸如不易于被未授权方复制的印章、水印、标记、全息图、嵌入式射频识别(RFID)芯片等。验证信息20还可以要求如本文中所描述的内部验证或外部验证。该消息还可以包括对于接收者的个性化标注,诸如“生日快乐”、“谢谢”或第三方想要提供给接收者的任何其他个性化消息。如果需要,该个性化内容可以限于多个候选消息,或者可以允许第三方创建自定义文本和/或图片消息。
[0022]如果需要,可以包括与接收者具体相关的进一步的验证信息。这可以包括例如,接收者的脸部的照片或其他图像、他们的指纹(一个或多个)或具有选择和可获得性的其他生物计量信息。
[0023]可以在单个出售品中呈现“消息”的整个内容,或者如果需要,可以将“消息”的整个内容解析到共同构成该“消息”的多个独立出售品中。可以以任何数量的不同方式递送该消息。例如,可以经由传真、电缆或电报传输或者以电子格式(诸如文本消息、电子邮件、移动装置应用程序、社交网络消息等)来递送该消息。这些教导还将提供诸如通过标准邮件(或民营快递或递送服务,诸如联合包裹服务或FedEx)的实物递送。如果需要,这些教导还将提供经由推送消息(诸如电子邮件)传送消息的第一部分并且要求接收者经由例如推送的电子邮件中出现的互联网链接将消息的其余部分拉送给他们自己。
[0024]凭证18可以采取各种形式,并且包括各种不同信息。例如,凭证18可以是诸如将被邮寄给接收者或以其他方式被接收者打印出来的一张实物纸张(或其他纸质提供物)。凭证18也可以是电子形式,诸如电子信号或代码、电子邮件、到网站的链接、文本消息或其他形式的电子通信。凭证18还可以包括诸如以下的信息:接收者的姓名、实物产品的标识、指定的零售位置、供接收者访问网站以指定零售位置的链接、过期日期等。
[0025]交易特定的验证信息20可以类似地采取各种形式,并且包括各种信息。如以上所指出的,交易特定的验证可以是自验证的,需要由零售商进行的内部验证和/或需要在零售商之外的外部验证。例如,交易特定的验证信息20可以是自验证的,并且包括全息图、水印纸张、独特的纸张或基底材料或不易于复制的其他物理性质。
[0026]如果交易特定的验证信息20由零售商内部地验证,则如果需要,它可以包括不断变化的代码编号,该代码编号可以与零售商处的时钟或其他参考源同步以使得零售商知道该代码。类似地,交易特定的验证信息20可以包括可以快速地由零售商内部地验证的其他信息。
[0027]如果交易特定的验证信息20在零售店之外被外部地验证,则交易特定的验证信息20可以包括可以在零售商与外部验证源之间容易地传送的任何信息。例如,外部验证源可以是品牌经理或其他实体(诸如交易清算所)。[0028]另外,交易特定的信息20可以以诸如印刷代码、可以采取凭证或物理凭单的形式的符号系列等的物理形式存在。交易特定的信息20还可以为电子形式。例如,交易特定的信息20可以是存在于屏幕上的代码、储存在电子存储器中的代码等。可以以若干种不同的方式发送这些电子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红外信号、蓝牙信号、802.11兼容信号(通常被称为W1-Fi)、广域无线系统(诸如蜂窝电话系统)以及其他电子形式。
[0029]如标号22所表征的,接收者可以以若干种方式向零售商传送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消息、凭证和/或物理凭单,从而用前述消息、凭证和/或物理凭单兑换实物产品。例如,可以诸如通过在实体店位置处将代码手动地输入到零售商的销售点系统、通过接收者(移动电话、平板电脑、膝上型电脑等)与零售商的销售点系统之间的无线传输等方式来提供交易特定的验证信息。
[0030]应当注意的是,在一种形式中,可以允许接收者决定何时、何地接收或兑换所赠予的实物产品。在这一点上,当如在16那样向接收者提供消息时,可以向接收者提供从零售商和/或零售位置的列表中进行选择的机会。例如,零售商可以包括零售连锁店(一个或多个)、零售位置、自动售货机位置等的列表。还可以向接收者提供输入他或她的物理位置或地址的机会,以使得可以向接收者提供附近零售店和/或零售位置的列表。
[0031]例如,接收者可以输入位置,并且将被提供与该位置相邻(诸如在I英里、3英里、5英里等之内)的零售店和/或零售位置。接收者可以输入指示何为相邻的指定距离,或者所述系统可以自动地提供在预定距离之内(诸如在通用默认距离之内或者在接收者先前在建立关于这些方面的配置文件时所选择的距离之内)的列表。可替换地,所述系统可以自动地使用可以或者可以不整个地或部分地基于接收者的位置或地址的确定标准来确定接收者可以使用哪个零售商和/或零售位置来进行兑换。
[0032]如果需要,还可以允许第三方输入兑换实物产品的特定位置和/或时间,所以第三方和接收者可以以某一预先安排的方式碰面。
[0033]现在将参照图2描述一种形式的系统。图2图示说明包括控制电路32、存储器34和网络接口 36的系统30。该系统可选地还包括用户接口 38,或者以其他方式可操作地连接到用户接口 38,由此用户可以访问该系统。应当注意的是,用户接口 38可以远离所述系统安置,诸如安置在第三方的计算机、移动电话、膝上型电脑等处。
[0034]如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所理解的,系统30可以采取各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一个或更多个服务器、计算机、服务器或计算机的部分等。系统30也可以采取移动电话、平板电脑、便携式或其他电子装置的形式。例如,该系统可以是服务器,由此用户可以经由他或她的移动装置来访问系统30。可替换地,系统30可以采取远程地访问服务器或数据库或者访问零售商的计算机系统的用户的移动装置的形式。
[0035]控制电路32也可以采取各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一个或更多个处理器、硬件、软件等。本教导将根据需要容易地使用包括专用硬连线的平台或者部分地或整个地可编程的平台的控制电路来提供。存储器34也可以采取各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一个或更多个电子存储器单元,包括,但不限于,只读存储器(ROM)、随机存取存储器(RAM)、硬盘驱动器(一个或多个)等。存储器34可以可操作地耦合到控制电路32以向控制电路32提供数据、对一个或更多个数据库的访问以及其他信息。网络接口 36也可以采取各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调制解调器、以太网、W1-F1、蜂窝、卫星以及其他电子通信形式。例如,网络接口可以被配置为与广域网(WAN)、局域网(LAN)、互联网、SMS/MMS的讯息服务、蜂窝连接、社交网络等接口连接。
[0036]现在将参照图3-5描述使用这样的系统30的各种处理。参照图3,图示说明使用控制电路32的处理的一种形式。如标号40处所示的,控制电路32提供选择赠予给接收者的一个或更多个实物物品的机会。向第三方42提供机会40,这可以经由电子数据网络来进行,所述电子数据网络诸如,但不限于,互联网、社交网络(诸如,但不限于,Facebook,MySpace> Linkedln、Google Plus等)、SMS/MMS的讯息服务、电子邮件等。如标号44处那样,第三方43然后可以利用该机会来做出提出的选择,该选择被发送给控制电路32。应当理解,第三方42不需要使用与用于向第三方42呈现该机会的传输方法相同的传输方法来做出选择44。例如,可以给予第三方42经由电子邮件消息或者网站或社交网络网页上的广告进行选择的机会。在这样的情况下,第三方42可以使用相同形式的传送或不同形式(诸如通过用代码发送文本消息或者经由基于电话的系统做出选择)来做出选择44。控制电路32然后将向接收者48提供包含如上所述的信息的消息46。可以以电子形式提供该消息,或者将该消息作为实物凭单来提供。
[0037]图4中示出使用控制电路32的处理的另一种形式。在这种形式中,如标号50处那样,向第三方显示器52提供选择赠予给接收者的一个或更多个实物物品的机会。在这一点上,第三方显示器52可以在零售位置(诸如特定的零售机构或独立小亭(kiosk))处,或者在非零售远程位置处,所述非零售远程位置诸如计算机屏幕(例如在一个人的住宅里)、移动电话屏幕等。如触控屏的情况下那样,第三方42然后可以在54使用第三方显示器52作为显示器和/或选择装置来做出选择。控制电路32然后将如以上对于图3所描述的那样继续。
[0038]图5中示出了处理的又一种形式。在这种形式中,如标号60处所示的在零售商处的接收者提供如标号62处所示的验证信息。如前面所讨论的,验证信息62可以采取各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的、可显示的、物理的、可打印的等等。验证信息被提供给现场的或远程安置的控制电路64,控制电路64可以是现金出纳机、支付处理系统等。如标号66处所示的,控制电路64然后验证该验证信息。该验证可以包括验证关于兑换实物物品的代码或其他信息。一旦验证信息已经被验证,就可以允许接收者当场完成交易,并且在没有进一步支付、义务等的情况下在该位置获得所赠予的实物物品。
[0039]图6表征用于查看并选择赠予接收者的实物物品的网站或其他可电子访问的系统的一种形式。例如,示出了第三方和/或收礼人可以访问的网页70。例如,第三方可以访问网页70来赠予实物物品,而接收者则可以进入该网页来获得消息、查看实物物品、做出关于兑换该实物物品的选择(诸如选择接收该实物物品的特定位置或者预订接收该实物物品的特定时间)等。可以根据哪一方正访问网页70来修改网页70。
[0040]网页70可以包括诸如接收者指定72的特征,由此第三方可以输入关于接收者(一个或多个)的信息。第三方可以输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信息:接收者的姓名、电子邮件地址、街道地址、电话号码、登录名称、社交网络凭据以及其他识别或特征化信息。
[0041]网页70还可以包括一个或更多个产品标识74。产品标识74可以包括可以根据价格、风格、位置、可获得性等分类的多个产品。还可以将产品分组为也可以被赠予的包装。第三方可以选择所列出的赠予一个或更多个接收者的产品中的一个或更多个。类似地,指出仅作为这些方面的几个实施例,可以根据价格、位置、可获得性和类型来搜索产品。
[0042]礼品可以是任何实物产品或有形物品。可以被选择的礼品的实施例包括,但不限于:书籍、食品或饮料物品、消费类产品、书籍以及例如从简单的商品到所谓的奢侈品的范围内的其他实体商品。
[0043]此外,网页70可以包括允许第三方选择将如何支付礼品的支付信息76。例如,支付信息可以包括积分或信用78、信用卡80或其他形式的补偿82。应当理解,可以提供网络70,以使得其他形式的支付也可以被接受。应当指出,第三方可以规定支付条款,但是实际上并不支付所赠予的物品,直到该物品被兑换为止。在这一点上,因为兑换位置和适用税率可能是未知的,所以在第三方选择该礼品时,可能无法准确地知道所赠予的物品的总价格。
[0044]在一种形式中,网页70是社交网络的一部分,以使得诸如标号84处所示的,第三方可以登录到所述系统中。通过登录,第三方的信息(诸如支付信息、地址簿、联系人列表等)可以容易地供选择之用。在这一点上,第三方将能够快速地选择收礼人、支付信息等,而不必在每次交易时手动地输入所有信息。例如,第三方可以输入或者开始输入收礼人的社交网络名称,并且网页70可以自动地开始填写关于收礼人的名称和/或联系方式的其余部分。
[0045]在本文中所述的方法中可以涉及任何数量的不同方和/或有任何数量的不同方参与。例如,参照图7,识别若干个不同方。更具体地,第三方或送礼人90可以涉及发起这样的交易,所述交易可以涉及从零售商94获得实物产品的一个或更多个接收者92。该交易还可以涉及用于便利于实物产品的选择和接收者92的标识的网站或社交网络96。另外,品牌经理98可以提供或者以其他方式涉及在交易中涉及的实物产品中的一个或更多个。
[0046]应当理解,以上指出的各方中的一个或更多个可以重叠。例如,送礼人90和接收者92可以是同一实体,而零售商14和制造商18可以是同一实体。零售商94可以是提供用于销售和/或用于兑换的实物产品的任何企业。零售商94可以具有实体店位置(brickandmortar),并且还可以采取自动售货机或小亭的形式。
[0047]品牌经理可以是可以被赠予接收者的实物物品的制造商、商标持有者(privatelabeler)、品牌拥有人、品牌代理和/或品牌代表。在一种形式中,品牌经理(诸如制造商)可以与社交网络合作来将其产品提供为潜在礼品。在这一点上,这样的方法可以提供供品牌经理在不必具有它自己的零售机构的情况下直接与潜在客户交互的机会。在另一种形式中,品牌经理可以提供供品牌经理在社交网络上的追随者被给予将该品牌经理的产品之一赠予给另一个个人的机会,从而潜在地增大客户群。
[0048]另外,在交易中还可以涉及其他各方。例如,在交易的一个或更多个方面中可以涉及广告商、网站运营商、支付处理器、履行处理器等。
[0049]这些教导在实践中是高度灵活的,并且将提供在这些方面的广泛范围的方法。这些方法也是高度可扩展的,并且将提供例如广大范围的实现网络架构和通信机会、可赠予的物品和兑换场地。将进一步意识到,也可以以高度经济的方式实现这些教导,并且这些教导可以用于例如大大地平衡利用许多现有的平台和系统来扩充那些传统的(legacy)方法的用途和价值。
[0050]在前面的描述和附图中所阐述的内容仅仅是以例示说明、而非限制性的方式提供的。尽管已经示出并且描述了特定实施方案,但是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将显而易见的是,可以在不脱离 申请人:的贡献的较广泛的方面的情况下进行的改变和修改。仅作为这些方面的一个例子,这些教导将容易通过使用已知的关于潜在送礼人的信息(诸如他们的生日,或者潜在收礼人例如刚刚从大学毕业或者找到新工作)来主动地在适当的且合适的送礼时间和场合向潜在收礼人的已知朋友呈现前述机会来提供。当基于现有技术从权利要求书的适当角度来看,所寻求保护的实际范围意图在所附的权利要求书中限定。
【权利要求】
1.一种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通过控制电路: 经由电子数据网络从品牌经理向第三方提供从所述品牌经理选择经由亲自交换提供给特定接收者的实物产品的机会; 经由电子数据网络从所述第三方接收在亲自交换中提供给所述特定接收者的所述实物产品的选择;以及 向所述特定接收者提供消息,所述消息至少部分包括: 凭证,所述凭证能够被所述特定接收者在零售商处兑换所述实物产品;以及交易特定的验证信息,当所述零售商利用所述验证信息时,所述验证信息会将所述凭证的持有人验证为被授权在没有从所述持有人到所述零售商的进一步附加支付的情况下经由所述亲自交换接收所述实物产品。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消息还包括所述零售商的标识。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零售商被识别为连锁零售分支机构的成员。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零售商被识别为位于特定位置。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零售商是自动售货机。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以视觉形式提供所述交易特定的验证信息,所述视觉形式被配置用于在所述零售商处在电子装置上打印和显示中的至少一个。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以被配置为经由无线信号被传送到所述零售商的电子形式提供所述交易特定的验证信息。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凭证为包括至少一个防伪特征的实物形式。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向所述特定接收者提供消息的步骤包括经由电子数据网络提供所述消息。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品牌经理是选自由以下实体构成的组的实体:所述实物产品的制造商、所述实物产品的商标持有者、所述实物对象的品牌的品牌所有人、所述实物对象的品牌的品牌代理以及所述实物对象的所述品牌的代表。
11.一种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通过控制电路: 经由电子数据网络从品牌经理向第三方提供从所述品牌经理选择经由亲自交换提供给特定接收者的实物产品的机会; 经由电子数据网络从所述第三方接收在亲自交换中提供给所述特定接收者的所述实物产品的选择; 向所述特定接收者提供实物凭单,所述实物凭单至少部分包括: 交易特定的验证信息,当零售商利用所述验证信息时,所述验证信息会将所述实物凭单的持有人验证为被授权在没有从所述持有人到所述零售商的进一步附加支付的情况下经由所述亲自交换接收所述实物产品;以及 自验证标记,所述自验证标记验证所述实物凭单是真实的。
12.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实物凭单还包括所述零售商的标识。
13.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零售商被识别为连锁零售分支机构的成员。
14.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零售商被识别为位于特定零售位置。
15.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个零售商是自动售货机。
16.—种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通过控制电路: 经由电子数据网络从品牌经理向第三方提供从所述品牌经理选择经由亲自交换提供给特定接收者的实物产品的机会; 经由电子数据网络从所述第三方接收在亲自交换中提供给所述特定接收者的所述实物产品的选择; 验证所述特定接收者的地址; 向所述特定接收者提供消息,所述消息至少部分包括: 交易特定的验证信息,当零售商利用所述验证信息时,所述验证信息会将所述特定接收者验证为被授权在没有从所述特定接收者到所述零售商的进一步附加支付的情况下经由所述亲自交换接收所述实物产品;以及 所述零售商在与所述特定接收者的所述地址相邻的区域中的位置的标识。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零售商被识别为连锁零售分支机构的成员。
18.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零售商被识别为位于特定零售位置。
19.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个零售商是自动售货机。
20.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以视觉形式提供所述交易特定的验证信息,所述视觉形式被配置用于在所述零售商处在电子装置上打印和显示中的至少一个。
21.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以被配置为经由无线电子信号被传送到所述零售商的电子形式提供所述交易特定的验证信息。
【文档编号】G06Q20/02GK103858138SQ201280049421
【公开日】2014年6月11日 申请日期:2012年10月5日 优先权日:2011年10月6日
【发明者】L·A·奥斯曼 申请人:洲际大品牌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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