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多Agent协作技术的房屋租赁合同费用计算方法

文档序号:6510445阅读:277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多Agent协作技术的房屋租赁合同费用计算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合同费用的计算方法,尤其是一种基于多Agent协作技术的房屋租赁合同费用计算方法,属于计算机【技术领域】。本方法通过设置租金类、押金类等收费类型,允许用户自定义具体的收费项目和缴费方式(一次性或分期),在一个收费周期内进行费用的收取与退还。它将合同的租赁期限划分为若干个相关的租赁周期(天、月、年),允许用户跨多个租赁周期缴费,并在后一个收费周期自动计算累计至当前收费周期尚未缴纳的费用。使用该方法,可大大减少收费人员的工作量和差错,提高客户处理收费信息的灵活性。
【专利说明】一种基于多Agent协作技术的房屋租赁合同费用计算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合同费用的计算方法,尤其是一种基于多Agent协作技术的房屋租赁合同费用计算方法,属于计算机【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0002]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企业的生存和竞争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对于企业而言,信息化无论是作为战略手段还是战术手段,在企业经营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为企业带来了极大便利,企业的运行将更多依赖信息系统的支持,信息系统成为确保企业经济效益、运行效率的重要手段,甚至成为企业盈利的直接手段。因为传统的办公方式效率低,工作强度大。人们需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手工处理那些繁杂、重复的工作,而手工处理的延时和差错,正是现代化管理中应该去除的弊端。
[0003]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无论合同的内容或表现形式有多么复杂或多么简单,其中必定涉及收费信息(包括收费日期、收费金额、付款方式等)。传统合同管理系统中的收费管理模块不支持用户自定义费用类型,均为一次性预先将所有费用类型全部录入,在具体收费时不能修改费用名称,也不能增加额外的费用类型,且这些费用都是一次性收取,不支持分期付款或延迟收费。这样就导致合同管理系统不能灵活适应客户(如大型商场)的实际需要,只能通过收取现金的方式进行弥补,因此这些费用不能在合同管理系统的费用管理模块中体现,造成统计上很大的不变,同时收取现金也缺乏有效的监督,容易滋生腐败。


【发明内容】

[0004]针对传统合同管理系统中收费管理模块收费时费时费力,手忙脚乱,劳动量大、做台账难的问题,本发明介绍了一种基于多Agent协作技术计算合同费用的方法,该方法可以大大地减少收费人员的工作量和差错。具体步骤如下:
1.在合同管理系统中的收费类型模块自定义添加费用类型,所有的费用类型被分为两类——租金类和押金类。租金类可以按一次性、分期等方式进行收费,而押金类只能按照一次性方式进行收费。这里所谓的“分期”不是某一个具体的固定值,而是在具体合同中设置的缴费周期(如I个月,2个月,6个月等);所谓“一次性”是指在整个合同周期内(从开始日期到截止日期)的时间,其值是以合同系统的费用计算单位为基础进行计算的,例如,某合同的费用计算标准为:元/ (天.m2),则一次性是指该合同期间内的所有天数;若合同的费用计算标准为:元/ (月.πι2),则一次性是指该合同期间内的所有月数。
[0005]2.新增合同,在此设定具体收费类型,此处的费用类型是第I步中设定的收费类型的子集,且每种费用只能设定一次。其中,凡属于“押金类”的费用项目和属于“租金类”且缴费形式为“一次性”的费用项目均无计算单位,也就是属于一次性收取的费用;凡属于“租金类”且缴费形式为“分期”的收费项目,可选择具体的计算单位,具体有:元/ (天.πι2)、元/ (月?1112)、元/ (年.πι2),但各收费项目只能使用其中的一种。
[0006]3.合同草稿生成后提交审批,审批通过后进行收费操作。
[0007]4.选取收费月份,生成应收租金、应收押金信息。在实际收取费用时,默认为应当收取的费用,并允许客户修改收费金额。也就是说,允许延迟缴费。
[0008]5.继续进行收费操作,上次未收取的费用将在下一个收费周期内收取,也就是说,系统会自动累加未收但应收的费用。

【具体实施方式】
[0009]实施例一
使用MyEclipse 8.6作为开发工具,使用市场上专用的数据库MySQL建立系统所需要的数据库,使用Navicat for MySQL作为数据库管理工具。
[0010]1.在合同管理系统中的收费类型模块自定义添加费用类型,所有的费用类型被分为两类一租金类和押金类。租金类可以按一次性、分期等方式进行收费,而押金类只能按照一次性方式进行收费。这里所谓的“分期”不是某一个具体的固定值,而是在具体合同中设置的缴费周期(如I个月,2个月,6个月等);所谓“一次性”是指在整个合同周期内(从开始日期到截止日期)的时间,其值是以合同系统的费用计算单位为基础进行计算的,例如,某合同的费用计算标准为:元/ (天.m2),则一次性是指该合同期间内的所有天数;若合同的费用计算标准为:元/ (月.πι2),则一次性是指该合同期间内的所有月数。
[0011]2.新增合同,在此设定具体收费类型,此处的费用类型是第I步中设定的收费类型的子集,且每种费用只能设定一次。其中,凡属于“押金类”的费用项目和属于“租金类”且缴费形式为“一次性”的费用项目均无计算单位,也就是属于一次性收取的费用;凡属于“租金类”且缴费形式为“分期”的收费项目,可选择具体的计算单位,具体有:元/ (天.πι2)、元/ (月?1112)、元/ (年.πι2),但各收费项目只能使用其中的一种。
[0012]3.合同草稿生成后提交审批,审批通过后进行收费操作。
[0013]4.选取收费月份,生成应收租金、应收押金信息。在实际收取费用时,默认为应当收取的费用,并允许客户修改收费金额。也就是说,允许延迟缴费。
[0014]5.继续进行收费操作,上次未收取的费用将在下一个收费周期内收取,也就是说,系统会自动累加未收但应收的费用。
[0015]除上述实施例外,本发明还可以有其他实施方式。凡采用等同替换或等效变换形成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发明要求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
1.在合同管理系统的收费类型中设置“租金类”、“押金类”,租金类收费项目只能采用一次性的缴费方式,押金类的收费项目既可采用一次性的缴费方式,也可采用分期缴费方式。
2.将合同租赁期限划分为多个相对独立的缴费周期,其周期长短的计算标准是收费项目的计算单位。
3.实际收费时,默认的收费金额为应收租金类、押金类金额,同时允许用户修改金额,即允许延迟缴费。
4.再次收费时,系统自动计算累积至当前收费周期尚未缴纳的费用。
【文档编号】G06Q30/06GK104424590SQ201310402341
【公开日】2015年3月18日 申请日期:2013年9月7日 优先权日:2013年9月7日
【发明者】不公告发明人 申请人:镇江金软计算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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