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商超结算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531572阅读:202来源:国知局
一种商超结算系统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一种商超结算系统,包括通过通讯模块相连的若干个手机客户端和一终端控制系统;所述手机客户端包括一客户端处理器,判断模块、第一商品扫描模块、第一显示模块、第一存储模块、第一数据处理模块、支付模块和第一无线收发模块分别与客户端处理器相连;所述终端控制系统包括一终端总处理器,第二商品扫描模块、商品识别模块、打印模块、第二显示模块、第二数据处理模块、第二存储模块和第二无线收发模块分别与终端总处理器相连,第一无线收发模块通过通讯模块与第二无线收发模块相连。它操作简便,工作效率高,避免了在商超结算处因等待而造成出口拥堵,节约了人们的时间,给人们提供了方便。
【专利说明】一种商超结算系统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商超结算系统。
【背景技术】:
[0002]目前,购物人员在商场超市进行结算时,传统的做法是由商超员工对商品逐个扫码进行数量统计,根据电脑统计后的金额完成结算。这种做法操作较为复杂,工作效率低,费时费力,经常造成商超出口拥堵,浪费人们的时间,给人们造成不便。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为了弥补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商超结算系统,它可以让用户在一个系统中选择不同的商家进行结算,在哪个商家消费就和哪个商家进行结算,避免到了不同的商家使用不同的系统,为用户提供了便利,同时它操作简便,工作效率高,省时省力,避免了在商超结算处因等待而造成出口拥堵,节约了人们的时间,给人们提供了方便,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0004]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0005]一种商超结算系统,包括通过通讯模块相连的若干个手机客户端和一终端控制系统;所述手机客户端包括一客户端处理器,判断模块、第一商品扫描模块、第一显示模块、第一存储模块、第一数据处理模块、支付模块和第一无线收发模块分别与客户端处理器相连;所述终端控制系统包括一终端总处理器,第二商品扫描模块、商品识别模块、打印模块、第二显示模块、第二数据处理模块、第二存储模块和第二无线收发模块分别与终端总处理器相连,第一无线收发模块通过通讯模块与第二无线收发模块相连。
[0006]所述支付模块为在线支付模块,在线支付模块与客户端处理器相连;通讯模块与第三方转账模块相连。
[0007]所述支付模块为近场支付模块,近场支付模块与客户端处理器相连;在终端控制系统中设有一近场支付接收模块,近场支付接收模块与终端总处理器相连。
[0008]所述近场支付模块包括NFC支付模块、RFID支付模块或蓝牙支付模块,NFC支付模块、RFID支付模块或蓝牙支付模块分别与客户端处理器相连。
[0009]所述第一商品扫描模块包括商品条码扫描模块或商品二维码扫描模块,商品条码扫描模块或商品二维码扫描模块分别与客户端处理器相连;所述商品识别模块包括商品条码识别模块或商品二维码识别模块,商品条码识别模块或商品二维码识别模块分别与终端总处理器相连;所述第二商品扫描模块包括商品条码扫描模块或商品二维码扫描模块,商品条码扫描模块或商品二维码扫描模块分别与终端总处理器相连。
[0010]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方案,通过手机客户端扫描商品条码或二维码的方式进行结算,购物者可自行扫描产品,并在完成购买后通过本系统自行进行结算,结算后购物者在商超门口出据该商品的结算凭证即可拿着商品直接离开,不需在出口处排队等待结算,操作简便,工作效率高,省时省力,避免了商超出口拥堵,节约了人们的时间,给人们提供了方便。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1]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原理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2]为能清楚说明本方案的技术特点,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并结合其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阐述。
[0013]如图1所示,一种商超结算系统,包括通过通讯模块相连的若干个手机客户端和一终端控制系统;所述手机客户端包括一客户端处理器,判断模块、第一商品扫描模块、第一显示模块、第一存储模块、第一数据处理模块、支付模块和第一无线收发模块分别与客户端处理器相连;所述终端控制系统包括一终端总处理器,第二商品扫描模块、商品识别模块、打印模块、第二显示模块、第二数据处理模块、第二存储模块和第二无线收发模块分别与终端总处理器相连,第一无线收发模块通过通讯模块与第二无线收发模块相连。
[0014]所述支付模块为在线支付模块,在线支付模块与客户端处理器相连;通讯模块与第三方转账模块相连。
[0015]所述支付模块为近场支付模块,近场支付模块与客户端处理器相连;在终端控制系统中设有一近场支付接收模块,近场支付接收模块与终端总处理器相连。
[0016]所述近场支付模块包括NFC支付模块、RFID支付模块或蓝牙支付模块,NFC支付模块、RFID支付模块或蓝牙支付模块分别与客户端处理器相连。
[0017]所述第一商品扫描模块包括商品条码扫描模块或商品二维码扫描模块,商品条码扫描模块或商品二维码扫描模块分别与客户端处理器相连;所述商品识别模块包括商品条码识别模块或商品二维码识别模块,商品条码识别模块或商品二维码识别模块分别与终端总处理器相连;所述第二商品扫描模块包括商品条码扫描模块或商品二维码扫描模块,商品条码扫描模块或商品二维码扫描模块分别与终端总处理器相连。
[0018]使用时,方案一:购物者首先通过手机客户端的判断模块选择并进入自己所在的商家系统,然后用手机客户端的第一商品扫描模块对准商品的条码进行扫描获得商品的数字形式条码,客户端处理器再将第一商品扫描模块扫描的商品数字形式条码经第一无线收发模块、通讯模块、第二无线收发模块发送至终端控制系统的终端总处理器,终端总处理器将数字形式条码送至商品识别模块进行识别,经商品识别模块对这些数据进行识别后,终端总处理器从第二存储模块中调取此种商品的相关信息,包含商品的名称、价格、图片,并将商品的这些信息再经第二无线收发模块、通讯模块、第一无线收发模块回传至客户端处理器,客户端处理器将这些商品信息再送到第一显示模块进行显示,用户经判断模块确认商品信息正确后,第一数据处理模块将此商品信息记录至一个订单中并经客户端处理器将订单信息送至第一存储模块进行存储。然后判断模块确认是否继续扫描,如需继续扫描则重复以上扫描过程,扫描的商品信息都记录在同一个订单中,如结束扫描则客户端处理器将第一存储模块中的该订单数据取出送到第一数据处理模块进行汇总并形成一个完整的订单,再将该汇总后的完整的订单信息通过客户端处理器送至第一显示模块显示,该订单包含商品名称、数量、单价、总价。此时,用户经判断模块判断是否需修改订单,如需修改订单则客户端处理器将该订单送至第一数据处理模块进行增加或减少订单中产品的种类或数量,完成修改后第一数据处理模块将该订单送至判断模块确认订单,如不需修改则直接经判断模块确认订单,确认的订单信息经客户端处理器送至第一存储模块存储并同时经第一无线收发模块、通讯模块、第二无线收发模块传送给终端总处理器,终端总处理器将该订单信息存储到第二存储模块中。然后用户继续经判断模块确认支付该订单,判断模块随后将确认支付信息传送至客户端处理器,客户端处理器收到支付信息后,经第一数据处理模块将此订单中的订单号、订单金额和商家名称取出提交给支付模块,支付模块通过客户端处理器经第一无线收发模块、通讯模块向第三方转帐模块确认支付,第三方转帐模块根据客户端提交的订单号、订单金额和商家名称从用户帐户中划转相应的金额至将支付的商家帐户,资金划转确认成功后第三方转帐模块将支付成功的订单号和支付金额的信息经通讯模块、第一无线收发模块发送至客户端处理器,客户端处理器将支付成功信息显示在第一显示模块并存储到第一存储模块中并将该订单标示为已支付,同时第三方转账模块将支付成功的订单号和支付金额的信息经通讯模块、第二无线收发模块发送至终端总处理器,终端总处理器将支付成功信息存储到第二存储模块中并将该订单标示为已支付,同时在第二显示模块上显示此支付订单编号。用户到结算台时,商超人员经第二商品扫描模块扫描商品,同时将商品滑过消磁面板对商品消磁,然后终端总处理器将第二商品扫描模块获取的商品信息送至第二数据处理模块,第二数据处理模块将商品信息与第二存储模块中的已支付订单中的商品信息进行对比,确认商品品种、数量与已支付的订单相符后,将该订单所有信息通过终端总处理器发送到第二显示模块显示,同时通过终端总处理器控制打印模块打印包含该订单全部商品名称和数量、金额的支付凭证,购物者拿凭证离开即可。如用户使用近场支付模块,则在用户到结算出口时将手机靠近终端总处理器的近场支付接收模块,通过近场支付模块与近场支付接收模块之间的信息读取和信息交换完成支付,此为已有技术,然后商超人员经第二商品扫描模块扫描商品,同时将商品滑过消磁面板对商品消磁,然后终端总处理器将第二商品扫描模块获取的商品信息送至第二数据处理模块,第二数据处理模块将商品信息与第二存储模块中的已支付订单中的商品信息进行对比,确认商品品种、数量与已支付的订单相符后,将该订单所有信息通过终端总处理器发送到第二显示模块显示,同时通过终端总处理器控制打印模块打印包含该订单全部商品名称和数量、金额的支付凭证,购物者拿凭证离开即可。
[0019]方案二:购物者首先用手机客户端的第一商品扫描模块对准商品的二维码进行扫描获得商品的数字形式二维码,客户端处理器将第一商品扫描模块扫描的商品数字形式二维码送至第一数据处理模块,第一数据处理模块将此商品信息记录至一个订单中并经客户端处理器将订单信息送至第一存储模块进行存储。然后判断模块确认是否继续扫描,如需继续扫描则重复以上扫描过程,扫描的商品信息都记录在同一个订单中,如结束扫描则客户端处理器将第一存储模块中的该订单数据取出送到第一数据处理模块进行汇总并形成一个完整的订单,再将该汇总后的完整的订单信息通过客户端处理器送至第一显示模块显示,该订单包含商品名称、数量、单价、总价。此时,用户经判断模块判断是否需修改订单,如需修改订单则客户端处理器将该订单送至第一数据处理模块进行增加或减少订单中产品的种类或数量,完成修改后第一数据处理模块将该订单送至判断模块确认商家后向商家提交订单,如不需修改则直接经判断模块确认商家后向商家提交订单,确认的订单信息经客户端处理器送至第一存储模块存储并同时经第一无线收发模块、通讯模块、第二无线收发模块传送给终端总处理器,终端总处理器将该订单信息存储到第二存储模块中。然后用户继续经判断模块确认支付该订单,判断模块随后将确认支付信息传送至客户端处理器,客户端处理器收到支付信息后,经第一数据处理模块将此订单中的订单号、订单金额和商家名称取出提交给支付模块,支付模块通过客户端处理器经第一无线收发模块、通讯模块向第三方转帐模块确认支付,第三方转帐模块根据客户端提交的订单号、订单金额和商家名称从用户帐户中划转相应的金额至将支付的商家帐户,资金划转确认成功后第三方转帐模块将支付成功的订单号和支付金额的信息经通讯模块、第一无线收发模块发送至客户端处理器,客户端处理器将支付成功信息显示在第一显示模块并存储到第一存储模块中并将该订单标示为已支付,同时第三方转账模块将支付成功的订单号和支付金额的信息经通讯模块、第二无线收发模块发送至终端总处理器,终端总处理器将支付成功信息存储到第二存储模块中并将该订单标示为已支付,同时在第二显示模块上显示此支付订单编号。用户到结算台时,商超人员经第二商品扫描模块扫描商品,同时将商品滑过消磁面板对商品消磁,然后终端总处理器将第二商品扫描模块获取的商品信息送至第二数据处理模块,第二数据处理模块将商品信息与第二存储模块中的已支付订单中的商品信息进行对比,确认商品品种、数量与已支付的订单相符后,将该订单所有信息通过终端总处理器发送到第二显示模块显示,同时通过终端总处理器控制打印模块打印包含该订单全部商品名称和数量、金额的支付凭证,购物者拿凭证离开即可。如用户使用近场支付模块,则在用户到结算出口时将手机靠近终端总处理器的近场支付接收模块,,通过近场支付模块与近场支付接收模块之间的信息读取和信息交换完成支付,此为已有技术,然后商超人员经第二商品扫描模块扫描商品,同时将商品滑过消磁面板对商品消磁,然后终端总处理器将第二商品扫描模块获取的商品信息送至第二数据处理模块,第二数据处理模块将商品信息与第二存储模块中的已支付订单中的商品信息进行对比,确认商品品种、数量与已支付的订单相符后,将该订单所有信息通过终端总处理器发送到第二显示模块显示,同时通过终端总处理器控制打印模块打印包含该订单全部商品名称和数量、金额的支付凭证,购物者拿凭证离开即可。
[0020]采用本实用新型的商超结算系统,用户通过客户端可选择不同的商家,一个系统即可向多商家结算,避免购买不同商家的产品时需要使用不同的手机端应用或不同的系统,为用户提供了便利,同时用户在购买产品时可通过手机客户端扫描商品条码或二维码的方式进行结算,购物者可自行扫描产品,并在完成购买后通过本系统自行进行结算,结算后购物者在商超门口出据该商品的结算信息即可拿着商品直接离开,不需在出口处排队等待结算,操作简便,工作效率高,省时省力,避免了商超出口拥堵,节约了人们的时间,给人们提供了方便。
[0021]以上仅结合本系统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系统进行了详细描述,但是本【技术领域】人员应当理解,在不背离本系统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对本系统做出各种变形和修改。
[0022]本实用新型未详述之处,均为本【技术领域】技术人员的公知技术。
【权利要求】
1.一种商超结算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通过通讯模块相连的若干个手机客户端和一终端控制系统;所述手机客户端包括一客户端处理器,判断模块、第一商品扫描模块、第一显示模块、第一存储模块、第一数据处理模块、支付模块和第一无线收发模块分别与客户端处理器相连;所述终端控制系统包括一终端总处理器,第二商品扫描模块、商品识别模块、打印模块、第二显示模块、第二数据处理模块、第二存储模块和第二无线收发模块分别与终端总处理器相连,第一无线收发模块通过通讯模块与第二无线收发模块相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商超结算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付模块为在线支付模块,在线支付模块与客户端处理器相连;通讯模块与第三方转账模块相连。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商超结算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付模块为近场支付模块,近场支付模块与客户端处理器相连;在终端控制系统中设有一近场支付接收模块,近场支付接收模块与终端总处理器相连。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商超结算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近场支付模块包括NFC支付模块、RFID支付模块或蓝牙支付模块,NFC支付模块、RFID支付模块或蓝牙支付模块分别与客户端处理器相连。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商超结算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商品扫描模块包括商品条码扫描模块或商品二维码扫描模块,商品条码扫描模块或商品二维码扫描模块分别与客户端处理器相连;所述商品识别模块包括商品条码识别模块或商品二维码识别模块,商品条码识别模块或商品二维码识别模块分别与终端总处理器相连;所述第二商品扫描模块包括商品条码扫描模块或商品二维码扫描模块,商品条码扫描模块或商品二维码扫描模块分别与终端总处理器相连。
【文档编号】G06Q20/32GK203616832SQ201320803580
【公开日】2014年5月28日 申请日期:2013年12月6日 优先权日:2013年12月6日
【发明者】于宙, 于宏 申请人:济南途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