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网络营销方法及对应的网络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630294阅读:174来源:国知局
一种网络营销方法及对应的网络系统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网络营销方法及对应的网络系统,运用本发明技术,商家可以通过更小的代价,获得更广、更好的宣传效果,而且,也能让部分消费者购买到不需要的商品时,通过在线直接转销,销售给下家,商家可直接发货给该下家,避免来回邮寄产生的额外邮寄成本。
【专利说明】一种网络营销方法及对应的网络系统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互联网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网络营销方法及对应的网络系统。

【背景技术】
[0002]目前,互联网营销领域中,多采取商家自我打折、自我营销的营销模式,这种营销模式商家打折力度过大,则不仅扰乱市场秩序,而且会受限商家自我的经济实力,打折商品数量等有限,能宣传的对象有限,不能起到很好的宣传营销效果。


【发明内容】

[0003]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新型的网络营销方法并提供对应的网络系统。
[0004]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0005]一种网络营销方法,所述的方法,包括以下几种情况及步骤:
[0006]情况一:
[0007]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
[0008]消费者在未取用商品或服务的前提下,将该商品或服务加价重新销售;
[0009]依次往复;
[0010]至最终需取用的消费者,发送取用申请,取用商品或服务,并由该消费者支付最终费用;
[0011]消费者最终支付费用,达到实付要求后,过程中转销消费者所加价款及商品或服务提供商货款才能兑现,否则,不予兑现;
[0012]情况二:
[0013]商品或服务提供商设定营销激励办法,比如:转销一次,转销人获得某奖励;必须转销M次,最终购买人获得某奖励;
[0014]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
[0015]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后,并按照商品或服务提供商设定的营销激励办法开始转销;
[0016]至最终需取用的消费者,发送取用申请,取用商品或服务,并由该消费者支付最终费用;
[0017]消费者在转销过程中,达到商品或服务提供商设定的营销激励办法,最终取用的消费者及参与转销的消费者,获得相应奖励及优惠。
[0018]情况三:
[0019]商品或服务提供商设定特价商品或服务购买办法,比如:消费者购买该商品或服务后,必须由N个消费者点击该商品或服务连接,才能按特价购买该商品或服务;
[0020]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并获得对应该商品或服务的链接;
[0021]消费者通过宣传,由N个不同消费者点击该商品或服务链接;
[0022]消费者以特价价格获得商品或服务。
[0023]本发明所述的技术方案,其中,所述的取用商品或服务,如果需要邮寄或上门服务,则商品或服务提供商可直接获取最终需取用的消费者地址,由商品或服务提供商直接发货或上门服务。
[0024]本发明所述的技术方案,其中,所述的营销激励办法,所设奖励可以为现金,也可以是代金券(可设为全网通用,也可设为仅购买本销售商所售商品使用,也可设为联盟商家圈内通用),也可以是商品。
[0025]本发明所述的技术方案,其中,包含一种网络营销系统,所述的营销系统包含消费者客户端,商品或服务提供商客户端,网站第三方服务端,消费者转销模块,商品或服务提供商奖励设置模块,最终取用商品或服务消费者商品或服务取用申请模块,最终取用商品或服务消费者信息提取模块,奖励兑付模块,链接生成模块。
[0026]本发明所述的营销系统技术方案,其中,所述的消费者转销模块,包括加价转销模块,奖励提取模块;
[0027]所述加价转销模块,用于消费者根据商品或服务提供商所设定转销条件,加价后进行转销;
[0028]所述奖励提取模块,用于产品或服务被最终消费者取用,并成功支付后,根据商品或服务提供商所设定转销条件,兑付相应的转销奖励。
[0029]本发明所述的营销系统技术方案,其中,所述的商品或服务提供商奖励设置模块,用于商品或服务提供商设置奖励方法,提供商品或服务提供商选择及填写选项,设置转销最长期限,是否可以退回,转销次数,单次转销最高加价幅度,综合累加最高加价幅度,奖励形式,奖励兑换条件;
[0030]所述奖励形式,可以为现金,也可以是代金券(可设为全网通用,也可设为仅购买本销售商所售商品使用,也可设为联盟商家圈内通用),也可以是商品;
[0031]所述奖励兑换条件,可以为转销一次,转销人获得某奖励,或必须转销M次,最终购买人获得某奖励,或商品或服务链接被N个消费者点击获得某奖励。
[0032]本发明所述的营销系统技术方案,其中,所述的最终取用商品或服务消费者商品或服务取用申请模块,用于最终取用商品或服务消费者发送取用商品或服务申请。
[0033]本发明所述的营销系统技术方案,其中,链接生成模块,当商品或服务提供商设置商品或服务链接被N个消费者点击获得某奖励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则生成链接,当消费者将该链接分享宣传时,该模块自动记录其它消费者点击数量,当达到N个时,兑现奖励。
[0034]本发明所述的营销系统技术方案,其中,所述的最终取用商品或服务消费者信息提取模块,用于最终消费者发送取用商品或服务申请后,商品或服务提供商直接获取最终需取用的消费者地址。
[0035]本发明所述的营销系统技术方案,其中,所述的奖励兑付模块,根据最终最终消费者最终确认支付状态,或最终无纠纷必须支付时间节点,或商品或服务提供商确认奖励兑付,多种兑付条件中的一种或多种兑付条件满足后,自动按照约定奖励方式予以兑付。
[0036]与现有的技术方案相比,商家可以通过更小的代价,获得更广、更好的宣传效果,而且,也能让部分消费者购买到不需要的商品时,通过在线直接转销,销售给下家,商家可直接发货给该下家,避免来回邮寄产生的额外邮寄成本。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37]图1为本发明所述一种网络营销方法一种情况步骤示意图;
[0038]图2为本发明所述一种网络营销方法另一种情况步骤示意图;
[0039]图3为本发明所述一种网络营销系统模块组成示意图。
[0040]附图标识如下:
[0041]101-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201-消费者在未取用商品或服务的前提下,将该商品或服务加价重新销售、301-至最终需取用的消费者,发送取用申请,取用商品或服务、401-商品或服务退回终止或继续转销、402-兑现价款、101’ -商品或服务提供商设定营销激励办法、102’ -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201’ -消费者在未取用商品或服务的前提下,按要求转销、301’ -达到转销标准,至最终需取用的消费者,发送取用申请,取用商品或服务、401’ -商品或服务退回终止或继续转销、402’ -达到实付要求、501’ -兑现商品或服务价款、502’ -兑现奖励、A100-商品或服务提供商客户端、AlOl-奖励设置模块、A102-最终取用商品或服务消费者信息提取模块、B100-消费者客户端、BlOl-消费者转销模块、B102-最终取用商品或服务消费者商品或服务取用申请模块、B103-链接生成模块、C100-奖励兑付模块、D100-网站第三方服务端。

【具体实施方式】
[0042]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0043]实施方法I
[0044]如图1所示,本发明提供的一种网络营销方法其中一种情况,所述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45]101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
[0046]201消费者在未取用商品或服务的前提下,将该商品或服务加价重新销售;
[0047]依次往复;
[0048]301至最终需取用的消费者,发送取用申请,取用商品或服务,并由该消费者支付最终费用;
[0049]402兑现价款:消费者最终支付费用,达到实付要求后,过程中转销消费者所加价款及商品或服务提供商货款才能兑现,
[0050]401商品或服务退回终止或继续转销:未达实付要求,不予兑现货款等,商品或服务退回终止或继续转销。
[0051 ] 奖励在未兑付期间,所设奖励不能使用。
[0052]实施方法2
[0053]如图2所示,本发明提供的一种网络营销方法其中一种情况,所述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54]101’商品或服务提供商设定营销激励办法,比如:转销一次,转销人获得某奖励;必须转销M次,最终购买人获得某奖励;
[0055]102’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
[0056]201’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后,并按照商品或服务提供商设定的营销激励办法开始转销;
[0057]301’至最终需取用的消费者,发送取用申请,取用商品或服务,并由该消费者支付最终费用;
[0058]501’ -502’消费者在转销过程中,达到商品或服务提供商设定的营销激励办法,最终取用的消费者及参与转销的消费者,获得相应奖励及优惠。
[0059]实施方法3 (未在图中示出)
[0060]商品或服务提供商设定特价商品或服务购买办法,比如:消费者购买该商品或服务后,必须由N个消费者点击该商品或服务连接,才能按特价购买该商品或服务;
[0061]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并获得对应该商品或服务的链接;
[0062]消费者通过宣传,由N个不同消费者点击该商品或服务链接;
[0063]消费者以特价价格获得商品或服务。
[0064]上述三种实施方法,所述的取用商品或服务,如果需要邮寄或上门服务,则商品或服务提供商可直接获取最终需取用的消费者地址,由商品或服务提供商直接发货或上门服务。
[0065]上述三种实施方法,所述的营销激励办法,所设奖励可以为现金,也可以是代金券(可设为全网通用,也可设为仅购买本销售商所售商品使用,也可设为联盟商家圈内通用),也可以是商品。
[0066]如图3所示,利用本发明的一种网络营销系统,包含消费者客户端B100,商品或服务提供商客户端A100,网站第三方服务端D100,消费者转销模块B101,商品或服务提供商奖励设置模块A101,最终取用商品或服务消费者商品或服务取用申请模块B102,最终取用商品或服务消费者信息提取模块A102,奖励兑付模块C100,链接生成模块B103。
[0067]所述的消费者转销模块B101,包括加价转销模块,奖励提取模块;
[0068]所述加价转销模块,用于消费者根据商品或服务提供商所设定转销条件,加价后进行转销;
[0069]所述奖励提取模块,用于产品或服务被最终消费者取用,并成功支付后,根据商品或服务提供商所设定转销条件,兑付相应的转销奖励。
[0070]所述的商品或服务提供商奖励设置模块A101,用于商品或服务设置奖励方法,提供商品或服务提供商选择及填写选项,设置转销最长期限,是否可以退回,转销次数,单次转销最闻加价幅度,综合累加最闻加价幅度,奖励形式,奖励兑换条件;
[0071]所述奖励形式,可以为现金,也可以是代金券(可设为全网通用,也可设为仅购买本销售商所售商品使用,也可设为联盟商家圈内通用),也可以是商品;
[0072]所述奖励兑换条件,可以为转销一次,转销人获得某奖励,或必须转销M次,最终购买人获得某奖励;或商品或服务链接被N个消费者点击获得某奖励。
[0073]所述的最终取用商品或服务消费者商品或服务取用申请模块B102,用于最终取用商品或服务消费者发送取用商品或服务申请。
[0074]所述的最终取用商品或服务消费者信息提取模块A102,用于最终消费者发送取用商品或服务申请后,商品或服务提供商直接获取最终需取用的消费者地址。
[0075]所述的链接生成模块B103,当商品或服务提供商设置商品或服务链接被N个消费者点击获得某奖励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则生成链接,当消费者将该链接分享宣传时,该模块自动记录其它消费者点击数量,当达到N个时,兑现奖励。
[0076]所述的奖励兑付模块C100,根据最终最终消费者最终确认支付状态,或最终无纠纷必须支付时间节点,或商品或服务提供商确认奖励兑付,多种兑付条件中的一种或多种兑付条件满足后,自动按照约定奖励方式予以兑付。
[0077]本发明并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在不背离本发明的实质内容的情况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想到的任何变形、改进、替换均落入本发明的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网络营销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方法,包括以下几种情况及步骤: 情况一: 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 消费者在未取用商品或服务的前提下,将该商品或服务加价重新销售; 依次往复; 至最终需取用的消费者,发送取用申请,取用商品或服务,并由该消费者支付最终费用; 消费者最终支付费用,达到实付要求后,过程中转销消费者所加价款及商品或服务提供商货款才能兑现,否则,不予兑现; 情况二: 商品或服务提供商设定营销激励办法,比如:转销一次,转销人获得某奖励;必须转销M次,最终购买人获得某奖励; 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 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后,并按照商品或服务提供商设定的营销激励办法开始转销; 至最终需取用的消费者,发送取用申请,取用商品或服务,并由该消费者支付最终费用; 消费者在转销过程中,达到商品或服务提供商设定的营销激励办法,最终取用的消费者及参与转销的消费者,获得相应奖励及优惠; 情况三: 商品或服务提供商设定特价商品或服务购买办法,比如:消费者购买该商品或服务后,必须由N个消费者点击该商品或服务连接,才能按特价购买该商品或服务; 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并获得对应该商品或服务的链接; 消费者通过宣传,由N个不同消费者点击该商品或服务链接; 消费者以特价价格获得商品或服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网络营销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取用商品或服务,如果需要邮寄或上门服务,则商品或服务提供商可直接获取最终需取用的消费者地址,由商品或服务提供商直接发货或上门服务。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网络营销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营销激励办法,所设奖励可以为现金,也可以是代金券(可设为全网通用,也可设为仅购买本销售商所售商品使用,也可设为联盟商家圈内通用),也可以是商品。
4.一种网络营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营销系统包含消费者客户端,商品或服务提供商客户端,网站第三方服务端,消费者转销模块,商品或服务提供商奖励设置模块,最终取用商品或服务消费者商品或服务取用申请模块,最终取用商品或服务消费者信息提取模块,奖励兑付模块,链接生成模块。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网络营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消费者转销模块,包括加价转销模块,奖励提取模块; 所述加价转销模块,用于消费者根据商品或服务提供商所设定转销条件,加价后进行转销; 所述奖励提取模块,用于产品或服务被最终消费者取用,并成功支付后,根据商品或服务提供商所设定转销条件,兑付相应的转销奖励。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网络营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商品或服务提供商奖励设置模块,用于商品或服务提供商设置奖励方法,提供商品或服务提供商选择及填写选项,设置转销最长期限,是否可以退回,转销次数,单次转销最高加价幅度,综合累加最高加价幅度,奖励形式,奖励兑换条件; 所述奖励形式,可以为现金,也可以是代金券(可设为全网通用,也可设为仅购买本销售商所售商品使用,也可设为联盟商家圈内通用),也可以是商品; 所述奖励兑换条件,可以为转销一次,转销人获得某奖励,或必须转销M次,最终购买人获得某奖励;或商品或服务链接被N个消费者点击获得某奖励。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网络营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最终取用商品或服务消费者商品或服务取用申请模块,用于最终取用商品或服务消费者发送取用商品或服务申请。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网络营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最终取用商品或服务消费者信息提取模块,用于最终消费者发送取用商品或服务申请后,商品或服务提供商直接获取最终需取用的消费者地址。
9.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网络营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链接生成模块,当商品或服务提供商设置商品或服务链接被N个消费者点击获得某奖励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则生成链接,当消费者将该链接分享宣传时,该模块自动记录其它消费者点击数量,当达到N个时,兑现奖励。
10.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网络营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奖励兑付模块,根据最终最终消费者最终确认支付状态,或最终无纠纷必须支付时间节点,或商品或服务提供商确认奖励兑付,多种兑付条件中的一种或多种兑付条件满足后,自动按照约定奖励方式予以兑付。
【文档编号】G06Q30/02GK104240114SQ201410546190
【公开日】2014年12月24日 申请日期:2014年10月16日 优先权日:2014年10月16日
【发明者】王升 申请人:王升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