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微信的货运方法及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633977阅读:237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微信的货运方法及系统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基于微信的货运方法,包括:对发货人、收货人、运输者进行身份认证;发货人在收到收货人向其订购商品的请求后,通过地理位置、信用评价及价格选择运输者;运输者通过微信接收发货人的快递需求,根据运输者实际情况选择同意揽货或者拒绝;运输者揽货后进行送货并通过微信通知收货人,收货人通过地图获知运输者位置及确认收货时间;收货人在订购商品时或者收到货物后进行支付;发货人、收货人、运输者对本次交易进行评价。本发明还涉及一种基于微信的货运系统。本发明可以有效增加交易成功率,节省各方通讯成本,全面提升物流速度与效率,降低空驶率、误车率,简化流程,提升客户满意度。
【专利说明】—种基于微信的货运方法及系统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基于微信的货运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0002]当前我国物流成本高昂、空驶率高居不下,根本原因在于发货人、运输者之间缺乏充分及时的信息沟通能力,以及达成交易的信用机制。
[0003]基于在线实时交互及第三方平台认证的互联网电子商务,将买家卖家及物流三方通过信息手段及信用担保机制进行有机结合,取得了成功效益,可将上述经验复制推广到货运领域。
[0004]微信已成为在线交流交易的常用平台,不仅可以提供语音通话、文件传输、条码扫描、货品照相等基本功能,还包括身份认证、定位服务、空间查找、在线支付等附加服务。


【发明内容】

[0005]有鉴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基于微信的货运方法及系统。
[0006]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微信的货运方法,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a.对发货人、收货人、运输者进行身份认证;b.发货人在收到收货人向其订购商品的请求后,通过地理位置、信用评价及价格选择运输者运输者通过微信接收发货人的快递需求,根据运输者实际情况选择同意揽货或者拒绝;d.运输者揽货后进行送货并通过微信通知收货人,收货人通过地图获知运输者位置及确认收货时间;e.收货人在订购商品时或者收到货物后进行支付;f.发货人、收货人、运输者对本次交易进行评价。
[0007]其中,该方法在步骤d之后还包括:发货人、收货人在运输者揽货后查询快递状态的步骤。
[0008]所述的身份认证包括:通过个人有效身份识别及企业资质认定、信用担保等方式,对发货人、收货人、运输者进行身份认证。
[0009]所述的步骤a还包括:对货品包装、货运车辆、货运人印制、佩戴二维码标识,以便于通过微信扫描自动获取相关信息,从而进行系统登记、交易记录。
[0010]所述的步骤d包括:在运输者通过微信通知收货人后,收货人通过手机地图实时获取并显示运输者微信账号的位置。
[0011]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基于微信的货运系统,包括认证模块、发件模块、揽货模块、送货模块、支付模块及评价模块,其中:所述认证模块用于对发货人、收货人、运输者进行身份认证;所述发件模块用于在发货人在收到收货人向其订购商品的请求后,通过地理位置、信用评价及价格选择运输者;所述揽货模块用于运输者通过微信接收发货人的快递需求,根据运输者实际情况选择同意揽货或者拒绝;所述送货模块用于在运输者揽货后进行送货并通过微信通知收货人,收货人通过地图获知运输者位置及确认收货时间;所述支付模块用于在收货人订购商品时或者收到货物后进行支付;所述评价模块用于发货人、收货人、运输者对本次交易进行评价。
[0012]其中,该系统还包括:查询模块:用于发货人、收货人在运输者揽货后查询快递状态。
[0013]所述的身份认证包括:通过个人有效身份识别及企业资质认定、信用担保等方式,对发货人、收货人、运输者进行身份认证。
[0014]所述认证模块还用于:对货品包装、货运车辆、货运人印制、佩戴二维码标识,以便于通过微信扫描自动获取相关信息,从而进行系统登记、交易记录。
[0015]所述送货模块具体用于:在运输者通过微信通知收货人后,收货人通过手机地图实时获取并显示运输者微信账号的位置。
[0016]本发明一种基于微信的货运方法及系统,能够构建新型货运信息系统及信用担保平台,有效提高发货人、收货人、运输者之间的信息交互性、交易命中率以及相互可信度,弥补现有不足,降低空驶率、误操作率,实现系统整体优化。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7]图1为本发明一种基于微信的货运方法的流程图;
[0018]图2为本发明一种基于微信的货运系统的硬件架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9]下面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0020]参阅图1所示,是本发明一种基于微信的货运方法较佳实施例的作业流程图。
[0021]步骤S401,对发货人、收货人、运输者进行身份认证。具体如下:
[0022]发货人、收货人、运输者均需事先开通微信帐号,成为微信用户,通过微信平台,实现上述三方之间的语音、视频、信息、图片通信。运输者为公司时需事先开通公共微信账号,然后通过个人有效身份识别及企业资质认定、信用担保等方式,对发货人、收货人、运输者进行身份认证。其中,个人有效身份识别包括通过银行卡、手机卡进行个人有效身份识别。本实施例还对货品包装、货运车辆、货运人等印制、佩戴二维码标识,以便于通过微信扫描自动获取相关信息,从而进行系统登记、交易记录等。
[0023]步骤S402,发货人在收到收货人向其订购商品的请求后,通过地理位置、信用评价及价格选择运输者。具体而言:
[0024]发货人通过运输者的公共微信账号预约发件,可参考其信用评价;或者,搜索附近微信账号基于地理位置及信用评价选择运输者,并进行联系及议价。
[0025]步骤S403,运输者通过微信接收发货人的快递需求,根据运输者实际情况选择同意揽货或者拒绝。具体而言:
[0026]运输者可参考发货人信誉,通过微信揽货,一般的揽货原则是距离近、价格高,及选择顺路及回程货物,避免空驶、空载。
[0027]步骤S404,运输者揽货后进行送货并通过微信通知收货人,收货人通过地图获知运输者位置及确认收货时间。具体如下:
[0028]运输者通过微信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可通过手机地图实时获取显示运输者微信账号的位置,确定或调整收货时间。进一步地,本实施例中手机地图采用微信地图API调用腾讯地图等方式。
[0029]步骤S405,在运输者揽货后,发货人、收货人查询快递状态。具体而言:
[0030]发货人、收货人通过微信输入货号,查询追踪快递状态,并实时显示在地图上。
[0031]步骤S406,收货人在订购商品时或者收到货物后进行支付。具体而言:
[0032]收货人采用微信进行在线支付,在本实施例中支付运输费、保险费、快递费等,免除现金支付的繁琐。
[0033]步骤S407,发货人、收货人、运输者对本次交易进行评价,以建立服务档案。具体而言:
[0034]发货人根据运输者的服务质量在微信上进行评价;运输者根据发货人的信誉在微信上进行评价;收货人根据货物质量在微信上对发货人进行评价,及根据服务质量在微信上对运输者进行评价。
[0035]参阅图2所示,是本发明一种基于微信的货运系统的硬件架构图。该系统包括认证模块、发件模块、揽货模块、送货模块、查询模块、支付模块及评价模块。
[0036]所述认证模块用于对发货人、收货人、运输者进行身份认证。具体如下:
[0037]发货人、收货人、运输者均需事先开通微信帐号,成为微信用户,通过微信平台,实现上述三方之间的语音、视频、信息、图片通信。运输者为公司时需事先开通公共微信账号,然后通过个人有效身份识别及企业资质认定、信用担保等方式,对发货人、收货人、运输者进行身份认证。其中,个人有效身份识别包括通过银行卡、手机卡进行个人有效身份识别。本实施例还对货品包装、货运车辆、货运人等印制、佩戴二维码标识,以便于通过微信扫描自动获取相关信息,从而进行系统登记、交易记录等。
[0038]所述发件模块用于发货人在收到收货人向其订购商品的请求后,通过地理位置、信用评价及价格选择运输者。具体而言:
[0039]发货人通过运输者的公共微信账号预约发件,可参考其信用评价;或者,搜索附近微信账号基于地理位置及信用评价选择运输者,并进行联系及议价。
[0040]所述揽货模块用于运输者通过微信接收发货人的快递需求时,根据运输者实际情况选择同意揽货或者拒绝。具体而言:
[0041]运输者可参考发货人信誉,通过微信揽货,一般的揽货原则是距离近、价格高,及选择顺路及回程货物,避免空驶、空载。
[0042]所述送货模块用于运输者揽货后进行送货并通过微信通知收货人,收货人通过地图获知运输者位置及确认收货时间。具体如下:
[0043]运输者通过微信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可通过手机地图实时获取显示运输者微信账号的位置,确定或调整收货时间。进一步地,本实施例中手机地图采用微信地图API调用腾讯地图等方式。
[0044]所述查询模块用于在运输者揽货后,发货人、收货人查询快递状态。具体而言:
[0045]发货人、收货人通过微信输入货号,查询追踪快递状态,并实时显示在地图上。
[0046]所述支付模块用于收货人在订购商品时或者收到货物后进行支付。具体而言:
[0047]收货人采用微信进行在线支付,在本实施例中支付运输费、保险费、快递费等,免除现金支付的繁琐。
[0048]所述评价模块用于发货人、收货人、运输者对本次交易进行评价,以建立服务档案。具体而言:
[0049]发货人根据运输者的服务质量在微信上进行评价;运输者根据发货人的信誉在微信上进行评价;收货人根据货物质量在微信上对发货人进行评价,及根据服务质量在微信上对运输者进行评价。
[0050]虽然本发明参照当前的较佳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但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能理解,上述较佳实施方式仅用来说明本发明,并非用来限定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任何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范围之内,所做的任何修饰、等效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权利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一种基于微信的货运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a.对发货人、收货人、运输者进行身份认证; b.发货人在收到收货人向其订购商品的请求后,通过地理位置、信用评价及价格选择运输者; c.运输者通过微信接收发货人的快递需求,根据运输者实际情况选择同意揽货或者拒绝; d.运输者揽货后进行送货并通过微信通知收货人,收货人通过地图获知运输者位置及确认收货时间; e.收货人在订购商品时或者收到货物后进行支付; f.发货人、收货人、运输者对本次交易进行评价。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在步骤d之后还包括: 发货人、收货人在运输者揽货后查询快递状态的步骤。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身份认证包括:通过个人有效身份识别及企业资质认定、信用担保等方式,对发货人、收货人、运输者进行身份认证。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骤a还包括: 对货品包装、货运车辆、货运人印制、佩戴二维码标识,以便于通过微信扫描自动获取相关信息,从而进行系统登记、交易记录。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骤d包括: 在运输者通过微信通知收货人后,收货人通过手机地图实时获取并显示运输者微信账号的位置。
6.一种基于微信的货运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系统包括认证模块、发件模块、揽货模块、送货模块、支付模块及评价模块,其中: 所述认证模块用于对发货人、收货人、运输者进行身份认证; 所述发件模块用于在发货人在收到收货人向其订购商品的请求后,通过地理位置、信用评价及价格选择运输者; 所述揽货模块用于运输者通过微信接收发货人的快递需求,根据运输者实际情况选择同意揽货或者拒绝; 所述送货模块用于在运输者揽货后进行送货并通过微信通知收货人,收货人通过地图获知运输者位置及确认收货时间; 所述支付模块用于在收货人订购商品时或者收到货物后进行支付; 所述评价模块用于发货人、收货人、运输者对本次交易进行评价。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系统还包括: 查询模块:用于发货人、收货人在运输者揽货后查询快递状态。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身份认证包括:通过个人有效身份识别及企业资质认定、信用担保等方式,对发货人、收货人、运输者进行身份认证。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认证模块还用于: 对货品包装、货运车辆、货运人印制、佩戴二维码标识,以便于通过微信扫描自动获取相关信息,从而进行系统登记、交易记录。
10.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送货模块具体用于: 在运输者通过微信通知收货人后,收货人通过手机地图实时获取并显示运输者微信账号的位置。
【文档编号】G06Q50/28GK104408592SQ201410639703
【公开日】2015年3月11日 申请日期:2014年11月13日 优先权日:2014年11月13日
【发明者】修文群 申请人: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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