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页面元素展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得处于视觉障碍用户操作模式下的目标应用的第一页面元素;
在处于视觉障碍用户操作模式下的目标应用的第一页面中展示所述第一页面元素;
其中,所述第一页面元素是对处于非视觉障碍用户操作模式下的所述目标应用的第二页面元素的展示形式简化处理后生成的页面元素,所述第二页面元素是处于非视觉障碍用户操作模式下的所述目标应用的第二页面中的页面元素,所述第一页面的页面元素与所述第二页面的页面元素相对应,所述第一页面元素的元素内容与所述第二页面元素的元素内容相对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应用于用户端;
所述方法还包括:向服务端发出用于请求获得所述第一页面的页面元素的请求消息;
所述获得处于视觉障碍用户操作模式下的目标应用的第一页面元素,包括:
获得所述服务端提供的所述第一页面的页面元素;
从所述第一页面的页面元素中获得所述第一页面元素。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应用于用户端;
所述方法还包括:向服务端发出用于请求获得所述第一页面的页面元素的请求消息;
所述获得处于视觉障碍用户操作模式下的目标应用的第一页面元素,包括:
获得所述服务端提供的所述第二页面的页面元素;
从所述第二页面的页面元素中获得所述第二页面元素;
对所述第二页面元素的展示形式进行简化处理,获得所述第一页面元素。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页面元素为图像元素,所述第一页面元素为对所述第二页面元素的展示形式简化处理后生成的图像元素;
或者,所述第二页面元素为视频元素,所述第一页面元素为对所述第二页面元素的展示形式简化处理后生成的视频元素;
或者,所述第二页面元素为文本元素,所述第一页面元素为对所述第二页面元素的展示形式简化处理后生成的文本元素。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对处于非视觉障碍用户操作模式下的所述目标应用的第二页面元素的展示形式简化处理包括以下至少一种方式:
从所述第二页面元素的元素内容中获得配送服务内容,过滤掉非配送服务内容,根据所述配送服务内容生成所述第一页面元素;
从所述第二页面元素的元素内容中获得配送服务内容和非配送服务内容,保留所述配送服务内容的展示形式,对所述非配送服务内容的展示形式进行简化处理,根据展示形式无变化的配送服务内容和展示形式简化处理后的非配送服务内容生成所述第一页面元素;
将所述第二页面元素的显示参数调整为能够使所述第二页面元素的显示效果简化的显示参数,根据调整后的显示参数生成所述第一页面元素;
如果所述第二页面元素为图像元素或视频元素,则获得用于描述所述第二页面元素的描述文本,根据所述描述文本生成文本元素形式的第一页面元素。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配送服务内容包括以下至少一种内容:
用于描述配送对象的信息;
用于描述提供配送对象的实体对象的信息;
用于描述配送所述配送对象的配送资源的信息;
用于描述配送服务优惠活动的信息。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处于视觉障碍用户操作模式下的目标应用的第一页面中展示所述第一页面元素,包括:
判断使用所述目标应用的用户是否为视觉障碍用户,如果是,则在处于视觉障碍用户操作模式下的目标应用的第一页面中展示所述第一页面元素;
或者,获得使用所述目标应用的用户发出的要求所述目标应用快速提供服务内容的指令,针对要求所述目标应用快速提供服务内容的指令,在处于视觉障碍用户操作模式下的目标应用的第一页面中展示所述第一页面元素;
或者,获得使用所述目标应用的用户发出的要求所述目标应用开启节能模式的指令,针对要求所述目标应用开启节能模式的指令,在处于视觉障碍用户操作模式下的目标应用的第一页面中展示所述第一页面元素。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使用所述目标应用的用户是否为视觉障碍用户,包括:
获得运行所述目标应用的终端的位姿数据;
根据所述终端的位姿数据和所述终端的屏幕与所述用户的面部之间的距离数据,或者,根据所述终端的位姿数据和所述终端的屏幕与所述用户的面部之间的角度数据,判断使用所述目标应用的用户是否为视觉障碍用户。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使用所述目标应用的用户是否为视觉障碍用户,包括:
获得所述用户针对所述目标应用的历史行为数据,根据所述用户针对所述目标应用的历史行为数据,判断所述用户是否为视觉障碍用户;
或者,在获得所述用户的授权后,获得所述用户针对除所述目标应用之外的其他应用的历史行为数据,根据所述用户针对所述其他应用的历史行为数据,判断所述用户是否为视觉障碍用户。
10.一种服务信息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响应于检测到针对处于视觉障碍用户操作模式下的目标应用中的页面焦点元素的触发操作,播放针对所述页面焦点元素的提示信息,所述提示信息包括通过对运行所述目标应用的终端执行目标操作可获得的所述页面焦点元素对应的服务信息的提示信息;
响应于检测到针对所述终端执行的目标操作,向使用所述目标应用的视觉障碍用户提供所述服务信息。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应用于所述终端;
所述方法还包括:
向服务端发出用于请求获得处于视觉障碍用户操作模式下的目标应用中的页面元素的请求消息;
获得所述服务端返回的处于视觉障碍用户操作模式下的目标应用中的多个页面元素和针对所述多个页面元素中的每个页面元素的提示信息,所述多个页面元素包括所述页面焦点元素,所述多个页面元素中的每个页面元素的提示信息包括针对所述页面焦点元素的提示信息。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向使用所述目标应用的视觉障碍用户提供所述服务信息,包括以下至少一种方式:
向使用所述目标应用的视觉障碍用户播放所述服务信息;
如果所述服务信息包括用于描述配送服务优惠活动的信息,则将所述配送服务优惠活动对应的优惠资源配置在所述视觉障碍用户在所述目标应用中的账号中,播放用于提示已将所述配送服务优惠活动对应的优惠资源配置在所述视觉障碍用户在所述目标应用中的账号中的提示信息;
如果所述页面焦点元素为用于协助所述视觉障碍用户提交配送订单请求的元素,则为所述视觉障碍用户生成配送订单,播放用于提示已为所述视觉障碍用户生成配送订单的提示信息。
13.一种服务信息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播放针对目标优惠活动的提示信息,所述目标优惠活动是处于视觉障碍用户操作模式下的目标应用提供的优惠活动,所述提示信息包括通过对运行所述目标应用的终端执行目标操作可获得的所述目标优惠活动对应的优惠资源的提示信息;
响应于检测到针对所述终端执行的目标操作,向使用所述目标应用的视觉障碍用户提供所述优惠资源。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应用于所述终端;
所述方法还包括:获得所述服务端提供的针对目标优惠活动的提示信息。
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播放针对目标优惠活动的提示信息,包括:
响应于检测到针对处于视觉障碍用户操作模式下的目标应用的目标页面中的目标优惠活动元素的触发操作,播放针对目标优惠活动的提示信息;
或者,响应于检测到针对处于视觉障碍用户操作模式下的目标应用的包括所述目标优惠活动元素的目标页面的开启操作,播放针对目标优惠活动的提示信息。
16.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针对所述终端执行的目标操作包括以下任意一种操作:
对所述终端的屏幕中的任意一个区域的触发操作;
对所述终端除屏幕之外的任意一个区域的触发操作;
对所述终端的摇动操作;
对所述终端的语音控制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