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务管理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34166871发布日期:2023-05-15 01:16阅读:25来源:国知局
账务管理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本申请涉及计算机,尤其涉及一种账务管理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1、当前电商、外卖、线上线下酒店旅游等行业涉及总公司、分公司、服务人员的多级交易类业务结算系统中,已经实现了以“商家-服务人员”为模型的两级结算模型,即通过结算系统可生成商家方向的结算单、服务人员方向的工资单,总公司以及分公司均对应于商家角色。

2、其中,结算单是平台用以提供账期内平台应付商家的结算明细,供商家确认和收款;工资单是平台用以提供账期内商家应付服务人员的结算明细,供服务人员确认和收款。

3、参见图1所示,为现有的两级结算模型对应的层级架构示意图,在业务层级方面,总公司旗下有多个分公司,多个分公司可以对应相同或者不同的业务,在收款层级方面,总公司可作为商家进行收款,分公司也可作为商家进行收款。上述的两级结算模型存在诸多限制,由于仅有一个“商家”角色,无法满足总公司、分公司在不同场景下的对账和收款诉求。

4、针对总公司结算的情况,分公司无法查询和对账,需总公司线下分账、分公司逐一确认后方可结算;针对分公司结算的情况,总公司无法监控结算数据准确性和回款时效性。


技术实现思路

1、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账务管理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两级结算模型存在的无法满足不同场景下总公司、分公司对于对账和收款的差异化诉求的问题。

2、第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账务管理方法,包括:

3、在对账方对对账周期对应的对账单核验通过的情况下,目标平台对所述对账单继续核验;

4、在所述目标平台对所述对账单核验通过时,所述目标平台基于所述对账单生成收款单、将所述收款单反馈至收款方,由所述收款方基于所述收款单查询应收款的到账进度;

5、其中,所述对账方和所述收款方为以下情况之一:所述对账方和所述收款方均为第一对象,所述对账方和所述收款方均为第二对象,所述对账方为第二对象、所述收款方为第一对象;所述第二对象为所述第一对象的附属对象。

6、第二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账务管理装置,包括:

7、核验模块,用于在对账方对对账周期对应的对账单核验通过的情况下,对所述对账单继续核验;

8、处理模块,用于在对所述对账单核验通过时,基于所述对账单生成收款单、将所述收款单反馈至收款方,由所述收款方基于所述收款单查询应收款的到账进度;

9、其中,所述对账方和所述收款方为以下情况之一:所述对账方和所述收款方均为第一对象,所述对账方和所述收款方均为第二对象,所述对账方为第二对象、所述收款方为第一对象;所述第二对象为所述第一对象的附属对象。

10、第三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处理器、存储器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上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所述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述第一方面所述的账务管理方法的步骤。

11、第四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述第一方面所述的账务管理方法的步骤。

12、本申请实施例技术方案,在对账方对对账周期对应的对账单核验通过的情况下,目标平台继续对对账单进行核验,在核验通过后目标平台基于对账单生成收款单并反馈至收款方,收款方基于收款单查询应收款的到账进度,可以实现基于新增的两个角色对账方和收款方分别执行对账操作和收款操作,且由于对账方和收款方可以为同一对象,也可以为不同对象,可以满足不同场景下第一对象、第二对象对于对账和收款的差异化诉求,

13、以基于实际需求确定对账方和收款方,由新增的对账方和收款方执行相应5操作。



技术特征:

1.一种账务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对象和所述第二对象的归属方为直营模式的情况下,所述对账方和所述收款方均为所述第一对象;所述服务人员对应的工资单归属于所述第一对象;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对象和所述第二对象的归属方为加盟模式的情况下,所述对账方和所述收款方均为所述第二对象;所述服务人员对应的工资单归属于所述第二对象;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对象和所述第二对象对应的应用场景为:所述第一对象和所述第二对象的归属方满足第一预设条件,且所述第一对象满足第二预设条件的情况下,所述对账方为所述第二对象、所述收款方为所述第一对象,所述第一预设条件包括业务场景非标准化、对账周期内结算数据量大于预设阈值中的至少一种,所述第二预设条件包括基于目标需求统一监控资金;所述服务人员对应的工资单归属于所述第二对象;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对象为总公司、所述第二对象为分公司。

8.一种账务管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9.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处理器、存储器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上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所述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账务管理方法的步骤。

10.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账务管理方法的步骤。


技术总结
本申请提供一种账务管理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其中该方法包括:在对账方对对账周期对应的对账单核验通过的情况下,目标平台对对账单继续核验;在目标平台对对账单核验通过时,目标平台基于对账单生成收款单、将收款单反馈至收款方,由收款方基于收款单查询应收款的到账进度;其中,对账方和收款方为以下情况之一:对账方和收款方均为第一对象,对账方和收款方均为第二对象,对账方为第二对象、收款方为第一对象;第二对象为第一对象的附属对象。本申请可以基于新增的对账方和收款方分别执行对账操作和收款操作,且由于对账方和收款方可以为同一对象或者不同对象,可以满足不同场景下第一对象、第二对象对于对账和收款的差异化诉求。

技术研发人员:高硕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五八畅生活(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
技术公布日:202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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