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大数据档案管理的智能审批服务方法和系统与流程

文档序号:33784968发布日期:2023-04-19 02:30阅读:47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大数据档案管理的智能审批服务方法和系统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计算机,特别涉及一种基于大数据档案管理的智能审批服务方法和系统。


背景技术:

1、目前群众到各政务业务部门进行办事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窗口办理,另一种是线上办理。个人可办理的事项包括住房保障类、社会保险类、出入境服务类、教育培训类、就医保健类等;企业可办理的事项包括企业开设、企业变更、企业经营、企业注销等。无论是窗口办理还是线上办理,均要提供各种证明资料进行审批,办理完毕后,这些证明资料则进行归档处理,形成个人或企业的档案。

2、目前各级政府部门为加快推进实施“档案+大数据”改革,完成不动产、医社保、城建等部门档案的汇聚工作,着力建设统一的档案管理平台,以电子化档案替代纸质材料作为改革着力点,并与大数据相结合,支撑审批平台窗口办件,通过可信电子文件的数据共享,减少民众办事纸质材料提交,提升审批效率。鉴于此,本发明提出一种基于大数据档案管理的智能审批服务方法和系统,一方面丰富大数据中心数据类型,提升档案管理平台的数据共享能力,另一方面利用大数据中心现有数据对电子档案文件真实性进行验真,确保电子档案的可信度,同时支撑电子档案的可信提级和纠错降级。使大数据与电子档案相互结合、融合,形成良性循环发展。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基于大数据档案管理的智能审批服务方法和系统,主要围绕用户信用等级、档案电子化、电子文件可信化来提升办事审批服务效率,使大数据与电子档案相互结合、融合,形成良性循环发展。

2、第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基于大数据档案管理的智能审批服务方法,包括:

3、s1、在线接收办事审批请求,查询用户信用等级,判断用户信用等级是否满足可在线办理要求,若是,则继续下一步,若否,则建议到线下窗口办理后退出流程;

4、s2、查询可信电子文件共享系统中请求人名下所有相关可信电子文件,供请求人选择,若存在材料不足的,则提示请求人上传补充材料;

5、s3、当请求人选择完相关可信电子文件以及上传完补充材料之后,让请求人对所选择的可信电子文件以及上传的补充材料做出可信承诺;

6、s4、可信承诺完成后,则基于用户的材料可信承诺,直接信任用户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免予该相关材料的审核;

7、s5、审批办结后,由归档管理系统将本次办事审批的整体材料进行离线或在线归档处理,保存在内部档案管理系统中。

8、第二方面,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基于大数据档案管理的智能审批服务系统,包括:

9、受理模块,用于在线接收办事审批请求,查询用户信用等级,判断用户信用等级是否满足可在线办理要求,若是,则继续下一步,若否,则建议到线下窗口办理后退出流程;

10、查询模块,用于查询可信电子文件共享系统中请求人名下所有相关可信电子文件,供请求人选择,若存在材料不足的,则提示请求人上传补充材料;

11、可信承诺模块,用于在请求人选择及上传完补充材料之后,让请求人对所选择的可信电子文件以及上传的补充材料做出可信承诺;

12、审批模块,用于在可信承诺完成后,基于用户的材料可信承诺,直接信任用户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免予该相关材料的审核;

13、归档模块,用于在审批办结后,由归档管理系统将本次办事审批的整体材料进行离线或在线归档处理,保存在内部档案管理系统中。

14、本发明实施例中提供的一个或多个技术方案,至少具有如下技术效果或优点:本发明基于大数据档案管理和可信电子文件共享系统进行办事审批服务,结合请求人的可信电子文件的用户信用等级,当用户信用等级较高时,可以基于其的可信承诺,免予相关材料的审核;但对于信用等级低的用户,则限制其在线审批服务的资格,转为线下办理,并严格审该核相关材料。从而一方面能为审批工作大大减少双方的工作量,另一方面又强有力地促进群众对自身信用的维护。每次办理结束后通过对补充材料的吸纳可丰富大数据中心数据类型,提升档案管理平台的数据共享能力,另一方面利用大数据中心现有数据对电子档案文件真实性进行验真,确保电子档案的可信度,同时支撑电子档案的可信提级和纠错降级。使大数据与电子档案相互结合、融合,形成良性循环发展。

15、上述说明仅是本发明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发明的技术手段,而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并且为了让本发明的上述和其它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明显易懂,以下特举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



技术特征:

1.一种基于大数据档案管理的智能审批服务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大数据档案管理的智能审批服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可信电子文件共享系统的可信电子文件是以自然人、法人的维度分别进行独立存储,同时按材料类别目录进行分类;每个可信电子文件的名称包含材料生成归属的办件编号、生成日期,共享运用编号;所述归档管理系统则以满足审批办件数字化归档需求,以每次办件为卷宗并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存储,办件编号是其关键属性。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基于大数据档案管理的智能审批服务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基于大数据档案管理的智能审批服务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基于大数据档案管理的智能审批服务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6.一种基于大数据档案管理的智能审批服务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基于大数据档案管理的智能审批服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可信电子文件共享系统的可信电子文件是以自然人、法人的维度分别进行独立存储,同时按材料类别目录进行分类;每个可信电子文件的名称包含材料生成归属的办件编号、生成日期,共享运用编号;所述归档管理系统则以满足审批办件数字化归档需求,以每次办件为卷宗并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存储,办件编号是其关键属性。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基于大数据档案管理的智能审批服务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一种基于大数据档案管理的智能审批服务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基于大数据档案管理的智能审批服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归档管理系统还包括:


技术总结
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大数据档案管理的智能审批服务的方法和系统,在线接收办事审批请求,查询用户信用等级是否满足可在线办理要求,若否,则建议到线下窗口办理;若是,则查询可信电子文件共享系统中请求人名下所有相关可信电子文件,供请求人选择,若存在材料不足的,则提示请求人上传补充材料;让请求人对所做的选择以及上传的补充材料做出可信承诺;则基于用户的材料可信承诺,直接信任用户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免予该相关材料的审核;审批办结后,由归档管理系统将本次办事审批的整体材料进行离线或在线归档处理,保存在内部档案管理系统中。从而有效提升办事审批服务效率,并促进用户信用的建设,形成良性循环发展。

技术研发人员:钟军,林玉广,何桂东,兰佳福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福建省政务门户网站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
技术公布日:202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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