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额值转移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411101阅读:24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金额值转移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金额值转移系统,用于在由钱包载体装置含有的电子钱包之间进行财务金额数值转移。钱包载体装置指含有电子钱包的装置。在短期到中期内,钱包载体装置将是一种智能(smart)卡,为了方便整个说明书都假设利用智能卡来实施。然而,从长期看,预期含有其它的实施方式(主要要求是抗窜改),本发明并不局限于选择智能卡。智能卡还被称为IC(集成电路)卡,是一种与已知信用卡和收款卡(debit)相类似的小型塑料卡,不过含有某种IC微处理器形式的计算功能。智能卡是通常包含嵌入微处理器本身的某种形式的存贮器。该存贮器可以分为两种类型易失性的和非易失性的。通常是智能卡具有两种类型的存贮器。例如在WO91/16691的专利申请中介绍了与本申请相关的类型的金额转移系统。这一专利申请介绍的系统用于经过在至少包括读卡器的一地销售装置的结构中的接口装置在两个智能卡之间进行等值于现金的金额值转移。按照这种方式,商品和服务可以现金相似的方式支付费用,无需在付款人和收款人的帐目之间进行专门符合检验。广义上讲,本发明相关的基本系统包含多个电子钱包和接口装置,经接口接置、通过交易电子钱包可以相互交换,每一种交易可以包含在一对电子钱包之间交换电信号,一个用作付款人的电子钱包,一个用作收款人的电子钱包,所述电信号是可控制的,以便将财务金额数值由付款人的电子钱包转移到收款人的电子钱包。每个电子钱包包含数据区和计算程序,用于执行电子钱包功能,两者存储在智能卡内部存储器中。数据区其中包含当前包含在电子钱包内累积金额值的记录。记忆累积金额值的电子钱包的数据区的这一部分可认作为一个钱袋。一个电子钱包可以具有几个钱袋,每个存储不同货币的金额值。不使用的“钱袋”可包含零金额值,或在程序内部不被指定。为本说明书起见,假设智能卡和电子钱包实际上相同的实体,然而,对于一个智能卡来说,可带有多个电子钱包和/或另外装有用于执行与转移电子现金无关的其它功能的程序。在本发明中,提供一种用于更严密控制由一个到另一个电子钱包转移财务金额数值的方法。在目前没有预计利用电子钱包在金额数值的收据方面需进行控制,(虽然这种状况可能改变),但是需有电子钱包控制金额数值的支出。为了实现这一点,根据本发明,每一电子钱包被指定一个层次按分级体系结构中的指定类别和一个该类别的记录。这个记录例如以数字的形式,被存贮在电子钱包的数值区中。在电子钱包中的数据区还存储类别目录,它是该电子钱包可转移金额数值的那些类别的目录。在支持一种以上货币的电子钱包中,对每一种货币都有一个类别目录。因此,每一电子钱包都被指定一个单独的电子钱包类别,并在其存储器中包括一或多个电子钱包类别目录,数量取决于所支持的货币种类数目。已经指出,经由接口装置的媒介,通过在两个电子钱包之间交流电信号进行各电子钱包之间的金额值转移。正如在上述WO91/16691中的以一定详细程序所解释的,在进行实际转移之前,交换由两个电子钱包和接口装置发出的以指定形式的各种检验信号和响应信号。在本发明中,这些检验另外包含在允许进行转移之前检验收款人电子钱包的电子钱包类别是否出现在付款人电子钱包的类别目录中,通过让收款人电子钱包的电子钱包类别经过接口装置送到付款人的电子钱包中,其稍后利用它的计算功能进行必要的检验,可以实现这一点。在检验该电子钱包的所属类别合格以前,通过利用加密保护该电子钱包类别,维持了电子钱包的完整性。一般的加密的方法的细节介绍在WO91/16691中;例如电子钱包类别的记录可以存储在利用全局隐藏关键字标记的电子钱包的那一部分。然而,该机制并不取决于特定的加密实施方式。仅需要付款人的电子钱包可以识别已经发出的电子钱包类别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实际上,电子钱包类别仅是在金额值转移过程中以这种方式受保护的很多数据项目之一。该机制有如下的益处a,电子钱包类别提供安全性和控制机制,通过控制一个指定的电子钱包可以进行金额值转移到那里的电子钱包的类型,能够以灵活的方式限制暴露秘密。例如,通过限制电子钱包能够支付的类型,使电子钱包发行商能够限制被盗电子货币实现其价值的机会。b.电子钱包的类别应当考虑形成由至少如下主要方面即消费者、提供服务方、银行、币值制定者组成的分级体系。该递升的分级体系通常应与递升的一组值限相关联。在分级体系中的位置反映在币值方面电子钱包可能的重要性,并且与在对电子货币控制过程应当实行的管理相关。c.按货币的电子钱包类别目录的易变性增强了控制金额值转移的灵活性。不同的货币有不同的规则提供支持,如果从商业的观点看,这样做是适宜的话。d.采用电子货币类别等级(例如消费者、服务提供方、银行)与其它控制措施相接合时是很有用的。例如,在某些远程支付的情况下,必须知道向银行电子钱包支付,而不是向任何其它电子钱包支付。通过对由远程的电子钱包发出的加密保护的收款人的电子钱包类别进行核实可以实现这一点。在这一示例中,4个主要电子钱包组别要识别并可以按如下分级体系顺序安排印值制定者(下简称电子货币制造商)银行服务提供方消费者币值制定者有时称为发行者,是在国家中的中央银行或同等部门,它负责制币和发行货币有关。在分级体系中币值制定者是最高的,服务提供方是一实体,其提供商品或服务或同等物,例如在商店或汽车修理间中的一地销售设施。银行和消费者方面是不解自明的。每个组别指定一识别码,例如一个数字,存储在电子钱包的存储器中,下面将更详细地介绍。例如这里将使用如下的电子钱包类别等级的值1币值制定者2银行3服务提供方4消费者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对电子钱包类别的细分组(至少来自上述每个组别中的一个)被全局定义,以便支持在各个组别之间的协同工作(例如,电子钱包提供者必须了解其在对于消费者用卡的电子钱包类别目录中应当配置什么样的最小类别组使得它们一定能同服务提供者和银行的钱包协同工作)。考虑各种实际处理情况,建议至少需要4种服务提供方、3个银行、两个消费者的电子钱包类别和一个币值制定者电子钱包类别。这些“全局电子钱包类别”例如可以利用符号表示如下电子货币制造商-1银行-1、银行-2、银行-3服务提供方-1,服务提供方-2服务提供方-3,服务提供方-4消费者-1,消费者-2下表概括了全局电子钱包类别</tables>根据上述可以看出,电子钱包类别由两个单独的信息项目组成,其细节可以按照两个单独的数码存储在存储器中,电子钱包类别等级和电子钱包类别数码按如下格式电子钱包类别=电子钱包类别等级+电子钱包类别数码其中货币类别等级按上述定义,电子钱包类别数码是如在上述示例中按照符号表示的细分组数码。例如,电子钱包可以作为一字节的数字存储在电子钱包的存储器中,头4位代表电子钱包类别等级、接下4位代表电子钱包类别数码。这样提供了16种可能的电子钱包类别,注意到商业上的需要,目前看来是适宜的。电子钱包类别目录同样可以存储在存储器中,作为16位(2字节)的位映象。例如,假设将这16位编号为0到15,可这样来定义4要素表的偏置位移量,即登记项1、2、3和4的位移量是位0、2、6和12。若且只要位位置被置位偏置(等级)+类别数码-1则电子钱包类别就属于该类别目录。例如,服务提供方-1对应位位置66+1-1=6同样,消费者-2对应于位的位置1312+2-1=13因此,一电子钱包(刚好类别目录位映像中的位6和13被置位)将仅对于具有服务提供方-1类别和消费者-2类别的电子钱包能够进行金额值转移(这一示例仅用于说明-这种电子钱包未必是实用的)。这种实施方式考虑到一种备用的币值制定者和银行电子钱包类别和两种备用的服务提供方和消费者电子钱包类别。下面将仅通过举例的方式并参照附图,介绍简单的全局电子货币类别方案的一个示例,该附图是概括表示该例举性的方案中的电子钱包类别之间的协同工作规则的流程图。在该例举性的方案中,有限数量的电子钱包类别定义如下币值制定者最机密的,最高价值的电子钱包类别。应注意,仅与银行电子接口,而不与服务提供方或消费者电子钱包接口。银行通常用于将币值分发到消费者、服务提供方和银行并从他们那里接收币值。服务提供方-1“标准型”不是为将偿还提供给消费者而是为可向上对银行电子钱包付款而配置的。其可向与其同类别的付款,因此,对在该类别的电子钱包范围内的金额值调动提供选择。服务提供方-2“偿还型”。这是比服务提供方-1电子钱币类别更有能力的,因此,最可能暴露秘密。其可以为偿还目的付款给消费者并且如果需要是用于从银行接收金额数值的电子钱包类别,应注意,这是服务提供方由银行电子钱包接收资金的唯一途径。消费者标准的消费者电子钱包类别,能够与银行电子钱包接口。选择电子钱包类别目录是一种商业决定,通常由电子钱包提供方根据预定的规则进行。大多数决定是根据理解他们给发行电子钱包的服务提供方或银行要求怎样进行运作。对于每一单独付款方案规定电子钱包类别“规则”即与每一电子钱包类别相关的各组电子钱包类别目录。每一电子钱包按照可适用于其划归的电子钱包类别的电子钱包类别目录被“标上记号”。因此,在电子钱包类别结构和为付款方案所规定的那组规则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按照相当不同规则的各种不同方案可以采用严格相同的电子钱包类别结构。在附图中表示的流程图中,对于例举性的方案提供了根据上述规则的各电子钱包类别之间的协同工作规则的概要。在附图中,用如下的数字标号表示全局的电子钱包类别标号1币值制定者标号2银行标号3服务提供方-1(标准)标号4服务提供方-2(偿还)标号5消费者箭头表示金额值可以转移的方向因此,如在币值制定者和银行之间的双端箭头意指可以在各自的电子钱包之间双向进行金额值转移。单端箭头意指仅在一个方向例如在服务提供方-1与银行之间可以进行金额值转移。返回到同一方块的箭头例如与方块2(银行)相关的箭头6意指,各电子钱包可以向同一类别中的其它电子钱包转移金额值。必须强调指出,上面是假设的一组电子钱包类别和规则,确切地讲并不对应于任何已知的方案。事实上,实际的方案要采用更多的类别、特别是在银行和服务提供方这些级别上。权利要求1.一种金额值转移系统,包含多个电子钱包和接口装置,借此,通过业务交易各电子钱包可以彼此转移金额数值,每次转移包含一对电子钱包之间交流电信号,每个电子钱包包括存储在电子钱包内现时包含的积累金额值的记录的存储器装置,该系统其特征在于,每个电子钱包被指定一个分级体系结构中的类别,还在于所述存储器还存储该电子钱包的类别,连同存储关于电子钱包能够向其转移金额值的那些类别的目录。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值转移系统,其中在每一电子钱包或相关的转移装置中是一微处理器,其可编程以便每次由付款人电子钱包向收款人电子钱包的金额值转移交易包含在允许进行金额值转移之前检验收款人的电子钱包的电子钱包类别是否出现在付款人电子钱包的类别目录中的步骤。3.如权利要求2所述数值转移系统,其中所述的检验步骤包含将来自收款人电子钱包的代表收款人电子钱包的电子类别的电信号经过所述接口装置转到付款人电子钱包并在所述付款人电子钱包中进行检验。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数值转移系统,其中与收款人电子钱包的电子钱包类别相关的信息在转到付款人的电子钱包之前要加密保护。5.如前述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金额值转移系统,其中电子钱包类别代表电子钱包使用者在树状分级体系中的等级。6.如权利要求5所述金额值转移系统,其中所述等级包含或由其组成的任何一个或多个如下等级币值制定者银行服务提供方消费者或它们的同等对象。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金额值转移系统,其中在所述各等级中的各个电子钱包的类别目录是这样的,币值制定者的电子钱包仅可向银行电子钱包或由银行电子钱包转移金额值,而不能直接向服务提供方电子钱包和/或消费者电子钱包或者直接从它们转移金额值。8.如权利要求5、6或7的其中之一所述金额值转移系统,其中的一或多个所述电子钱包等级,每个包含一代表在该等级内的分级体系的电子钱包类别的细分组。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金额值转移系统,其中电子钱包类别按照1字节数码存储在所述存储器装置中,该字节的头4位代表电子钱包类别等级,其后4位是代表在电子钱包类别等级内部的使用对象的数码。10.如权利要求8或9中之一所述的金额值转移系统,其中的类别目录作为包含位组合格式的位映像存储在所述存储器装置中,以及,其中每个等级和/或在每个等级内的使用对象用在位组合格式中的一位来表示。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金额值转移系统,其中类别等级被指定为在所述位映像内的独有的偏差值,使得仅仅如果在位映像内的位的位置n具有一特定值,则电子货币类别才属于该类别目录其中n=偏差值+细分组类别数码-112.如前述其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值转移系统,其中至少某些所述电子钱包在它们的存储装置中存储多个类别目录,每个类别被分配给指定一特定货币。全文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经过中间接口装置在通常以IC卡或智能卡形式的电子钱包之间进行金额值转移的系统。为了控制电子钱包之间的金额值交流,提出一种类别分级体系结构。通过为每一电子钱包指定一类别,控制可以向或从(主要是从)一电子钱包转移金额值的条件来实现这一点。因此,每个电子钱包在其存储器中存储代表其自身类别的信息,连同存储电子钱包可以转移金额值到其上的那些类别的目录。文档编号G06Q20/36GK1189906SQ96195228公开日1998年8月5日申请日期1996年5月9日优先权日1995年5月11日发明者D·B·艾维雷特,J·维内尔,A·拜莱申请人:蒙德克斯国际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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