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网络平台广告分成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299597阅读:265来源:国知局
一种网络平台广告分成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网络平台广告分成系统。
【背景技术】
[0002]诸如博客、微博、社区网站、社交网站等产生、传播及获取信息的网络平台,平台运营商通常会在平台上投放广告以获取收益,这里,获取广告收益的是平台运营商,作为信息产生和传播的普通用户并没有获得广告收益。
[0003]有鉴于此,有必须设计一种全新网络平台广告分成系统,优化解决用户没有获得广告收益的缺陷。

【发明内容】

[0004]一种网络平台广告分成系统,包括内容显示模块、数据统计模块及结算模块,内容显示模块由普通用户自主创建和管理,普通用户在内容显示模块上产生、传播及获取信息,广告主用户在普通用户创建的内容显示模块中投放广告,数据统计模块统计普通用户创建的内容显示模块的被浏览量,结算模块根据数据统计模块提供的数据计算广告费。
[0005]由普通用户自主创建的内容显示模块,普通用户可以自主在内容显示模块上投放广告,以及管理投放的广告,并获得广告收益。
[0006]所述结算模块根据所述数据统计模块提供的数据计算广告费,广告主用户根据所述结算模块计算出的广告费向普通用户付款。
[0007]所述内容显示模块中投放的广告是由普通用户和广告主用户商议而定的。
[0008]区别于现有网络平台,例如博客、微博、社区网站、社交网站等,由平台运营商投放广告并获取收益,本发明一种网络平台广告分成系统由普通用户自主创建内容显示模块,自主投放及管理广告,并获取收益。
【附图说明】
[0009]图1是本发明一种网络平台广告分成系统的运作流程图。
[0010]图2是本发明一种网络平台广告分成系统的实施例运作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1]下面将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的一种网络平台广告分成系统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0012]如图2,一种网络平台广告分成系统,普通用户A的博客作为内容显示模块,由普通用户A创建和管理,普通用户A在普通用户A的博客中产生信息,其他用户访问普通用户A的博客。
[0013]广告主用户B和普通用户A经过商议,向普通用户A的博客投放广告。
[0014]数据统计模块统计普通用户A的博客的访问量,并把数据传递给结算模块。
[0015]所述结算模块根据所述数据统计模块提供的数据计算广告费,广告主用户根据所述结算模块计算出的广告费向普通用户付款。
[0016]本领域技术人员还可在本发明精神内做其它变化,这些依据本发明精神所做的变化,都应包含在本发明所要求保护的范围内。
【主权项】
1.一种网络平台广告分成系统,包括内容显示模块、数据统计模块及结算模块,其特征在于:内容显示模块由普通用户自主创建和管理,普通用户在内容显示模块上产生、传播及获取信息,广告主用户在普通用户创建的内容显示模块中投放广告,数据统计模块统计普通用户创建的内容显示模块的被浏览量,结算模块根据数据统计模块提供的数据计算广告费。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网络平台广告分成系统,其特征在于:由普通用户自主创建的内容显示模块,普通用户可以自主在内容显示模块上投放广告,以及管理投放的广告,并获得广告收益。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网络平台广告分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结算模块根据数据统计模块提供的数据计算广告费,广告主用户根据所述结算模块计算出的广告费向普通用户付款。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网络平台广告分成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容显示模块中投放的广告是由普通用户和广告主用户商议而定的。
【专利摘要】一种网络平台广告分成系统,包括内容显示模块、数据统计模块及结算模块,其特征在于:内容显示模块由普通用户自主创建和管理,普通用户在内容显示模块上产生、传播及获取信息,广告主用户在普通用户创建的内容显示模块中投放广告,数据统计模块统计普通用户创建的内容显示模块的被浏览量,结算模块根据数据统计模块提供的数据计算广告费。区别于现有网络平台,例如博客、微博、社区网站、社交网站等,由平台运营商投放广告并获取收益,本发明一种网络平台广告分成系统由普通用户自主创建内容显示模块,自主投放及管理广告,并获取收益。
【IPC分类】G06Q30-02
【公开号】CN104616177
【申请号】CN201510098279
【发明人】刘永健
【申请人】刘永健
【公开日】2015年5月13日
【申请日】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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