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权益发行系统及权益规则创建终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570549阅读:152来源:国知局
一种权益发行系统及权益规则创建终端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供一种权益发行系统及权益规则创建终端,权益发行系统包括:发行模块,用于向第一用户发行多个不同或相同的标识;接收模块,用于获取多个第二用户基于标识制定的、用于在第二用户处实现权益的权益规则。权益规则创建终端包括:标识信息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权益发行系统向第一用户发行的标识的标识信息;规则创建模块,用于第二用户基于标识信息,制定在第二用户处实现权益的权益规则。所发行的标识可以通用于多个商家,大大加强了权益的流通性,提高了消费者的积极性,可以使促销活动的宣传效果达到最大化,而且将标识的发行与具体的优惠活动分离,降低了商家促销的成本,同时各个商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成本利润等因素,制定满足自己的优惠要求。
【专利说明】
一种权益发行系统及权益规则创建终端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数据处理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权益发行系统及权益规则创建终端。
【背景技术】
[0002]现如今促销手段多种多样,通过各种促销活动,可以有效带动消费者的积极性,从而使商家获得更多的利润。
[0003]如公开号为CN101154286A的一份中国专利,公开了一种用于在零售环境中分发和兑换用于产品购买的厂商赠券的计算机实现方法、数据处理系统和计算机程序产品。零售商的数据处理系统从厂商接收电子赠券。数据处理系统将产品链接到零售环境的库存控制系统。数据处理系统接着以已预订数据处理系统的客户为目标发送电子赠券。在该技术方案中,客户基于数据处理系统获取厂商的电子赠券,因此,所获取的电子赠券仅限于在该厂商处消费,不能通用其他厂商,因此,该电子赠券的通用性和灵活性较差,导致客户参与积极性降低,电子赠券活动往往不能达到预期的促销效果,广告宣传效果不够广泛。
[0004]此外,在该技术方案中,制定的优惠活动通过电子赠券进行发放,二者不分离,因此,优惠活动的制定与电子赠券的发行均由厂商提供,因此,无形中增加了厂商进行促销活动的成本。
[0005]此外,现有技术中,也有一些商家联合发行优惠券,在多个商家联合发行优惠券时,很难同时满足各个商家的优惠要求,因为有的商家利润大,有的商家利润小,优惠权益过大影响利润小的商家,优惠权益过小又不能有效吸引利润大的商家的顾客。

【发明内容】

[0006]针对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权益发行系统及权益规则创建终端,所发行的标识可以通用于多个商家,具备很强的通用性和灵活性,提高了消费者参与优惠活动的积极性,可以使促销活动的宣传效果达到最大化;此外,本发明将标识的发行与具体的优惠活动分离,由第三方系统发行标识,商家根据第三方系统发行的标识自行制定具体的优惠活动,因此,降低了商家促销的成本,同时各个商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成本利润等因素,制定满足自己的优惠要求。
[0007]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本发明提供一种权益发行系统,包括:发行模块,用于向第一用户发行多个不同或相同的标识;接收模块,用于获取多个第二用户基于所述标识制定的、用于在所述第二用户处实现权益的权益规则。
[0008]可选的,所述接收模块在未获取到所述权益规则时,所述标识不能在所述第二用户处实现所述权益。
[0009]可选的,所述权益规则是多个所述标识的组合关系、多个所述标识与一个或多个第二用户制定的权益规则的组合关系、多个第二用户制定的权益规则的组合关系中的一种或多种。
[0010]可选的,当所述权益规则是多个所述标识的组合关系时,所述组合关系是标识的数量和/或类型的组合。
[0011]可选的,相同的所述权益规则在不同的第二用户处能够获取相同或不同的权益。
[0012]可选的,所述标识是数字产品和/或实物。
[0013]可选的,所述标识设置有唯一识别信息。
[0014]可选的,所述标识设置有标识使用条件信息,所述使用条件信息包括有效使用期限和/或使用次数。
[0015]可选的,所述标识能够交换、转发或分享。
[0016]可选的,所述权益是优惠、实物和/或服务。
[0017]可选的,所述第一用户和所述第二用户是同一用户。
[0018]可选的,所述发行模块能够基于标识的使用情况对标识的发行量进行调整。
[0019]可选的,还包括存储模块,所述存储模块与所述接收模块通信连接,用于存储所述权益规则。
[0020]可选的,所述存储模块中预先存储有所述权益与所述权益规则的对应关系,所述第二用户基于所述权益与所述权益规则的对应关系,快速选择和制定用于实现所述权益的权益规则。
[0021 ]可选的,还包括更改模块,所述更改模块与所述接收模块和/或所述存储模块通信连接;通过所述更改模块,能够对所述接收模块实时接收的所述权益规则和/或所述存储模块中存储的所述权益规则进行调整。
[0022]可选的,还包括验证模块,所述验证模块与所述接收模块和/或所述存储模块通信连接;所述验证模块用于获取第一用户所提供的标识,将所述标识与所述接收模块实时接收的所述权益规则和/或所述存储模块中存储的所述权益规则进行比对,并在所述标识满足所述权益规则时,向第一用户发放所述权益。
[0023]可选的,所述验证模块基于所述第一用户拥有的所有标识,自动查找与所述标识相匹配的权益规则,进而自动匹配与所述权益规则相对应的所述权益和/或第二用户。
[0024]可选的,所述验证模块所获取的标识设置有第一用户个人识别标记,所述设置有个人识别标记的标识仅能被所述第一用户使用。
[0025]可选的,还包括统计模块,所述统计模块用于统计所述标识的使用次数和/或使用状态。
[0026]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权益规则创建终端,包括:标识信息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权益发行系统向第一用户发行的标识的标识信息;规则创建模块,用于第二用户基于所述标识信息,制定在所述第二用户处实现权益的权益规则。
[0027]可选的,所述标识信息包括标识的数量和/或类型信息。
[0028]可选的,在所述规则创建模块未制定所述权益规则之前,所述权益发行系统发行的标识不能用于实现所述权益。
[0029]可选的,所述权益规则是多个所述标识的组合关系、多个所述标识与一个或多个第二用户制定的权益规则的组合关系、多个第二用户制定的权益规则的组合关系中的一种或多种。
[0030]可选的,相同的所述权益规则在不同的第二用户处能够获取相同或不同的权益。
[0031]可选的,所述权益是优惠、货物和/或服务。
[0032]可选的,所述第一用户和所述第二用户是同一用户。
[0033]可选的,将第二用户制定的所述权益规则传送至权益发行系统。
[0034]可选的,获取第一用户所提供的标识,主动将所述标识传送至权益发行系统,获取与所述标识相对应的权益;或者被动接收所述权益发行系统所发行的与第一用户所提供的标识相对应的权益。
[0035]可选的,还包括验证模块,所述验证模块用于获取第一用户所提供的标识,将所述标识与所述权益规则进行比对,并在所述标识满足所述权益规则时,向第一用户发放所述权益。
[0036]可选的,所述验证模块基于所述第一用户拥有的所有标识,自动查找与所述标识相匹配的权益规则,进而自动匹配与所述权益规则相对应的所述权益和/或第二用户。
[0037]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本发明的权益发行系统及权益规则创建终端,所发行的标识可通用多个商家,通用性强,具有很强的灵活性。
[0038]本发明的权益发行系统及权益规则创建终端,所发行的标识具备潜在的权益兑换价值,因此,能够促进用户对于标识的保留、交换和关注的积极性,提高了用户参与积极性。
[0039]本发明的权益发行系统及权益规则创建终端,所发行的标识可以在消费者之间流通,消费者可以和朋友交换或赠与标识,以获取自己想要的权益,大大增加了消费者的消费欲望,同时由于很强的流通性,也使商家促销活动的宣传作用达到最大化。
[0040]本发明的权益发行系统及权益规则创建终端,通过权益发行系统发行各种相同或不同的标识,各商家可基于该发行系统发行的标识,分别制定不同的权益规则来实现不同的权益,将用于制定权益规则的标识的发行与制定具体的权益规则相分离,减少商家进行促销活动的成本。
[0041 ]本发明的权益发行系统及权益规则创建终端,商家可以使用权益规则创建终端,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基于权益发行系统发行的不同标识,制定符合自己要求的权益规则,不受限于其他商家的规则,大大增加了权益规则的灵活性。
[0042]本发明的权益发行系统及权益规则创建终端,商家使用权益规则创建终端创建权益规则,可以根据模板创建权益规则,也可以引用其他商家的规则,简化了规则创建的过程,权益规则也能够简单易懂。
[0043]本发明的权益发行系统及权益规则创建终端,消费者可以通过上传标识到权益发行系统或权益规则创建终端,验证后即可获得权益,简单可行。
【附图说明】
[0044]图1是本发明中权益发行系统的结构组成示意框图;
图2是本发明中权益规则创建终端的结构组成示意框图;
图3是本发明权益发行系统与规则创建终端使用时的第一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图4是本发明权益发行系统与规则创建终端使用时的第二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图5是本发明权益发行系统与规则创建终端使用时的第三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45]本发明通过如下实施方式对本发明进行详细说明。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应了解,下述实施方式不是对本发明保护范围的限制,任何在本发明基础上做出的改进和变化,都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0046]图1所示是本发明中权益发行系统的结构组成示意框图,权益发行系统包括:发行模块,用于向第一用户发行多个不同或相同的标识,第一用户通常是消费者,权益发行系统可以根据用户向系统提交的申请,向第一用户发行标识,也可以主动向第一用户发行标识。接收模块,用于获取多个第二用户基于标识制定的、用于在第二用户处实现权益的权益规贝1J,第二用户通常是商家,接收模块可以通过无线或有线通信的方式接收第二用户制定的权益规则,具体实施时,接收模块可以以通信模块或者输入模块的方式实现,当接收模块以通信模块的方式实现时,可以直接通过通信的方式接收获取第二用户制定的权益规则,当接收模块以输入模块的方式实现时,可以直接获取第二用户基于其输入的权益规则,其实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触摸屏输入,语音传输,文字传输等。
[0047]当接收模块未获得第二用户制定的权益规则时,发行模块给第一用户发行的多个相同或不同的标识不能实现任何权益,当第二用户制定了权益规则并传送到接收模块后,符合该权益规则的标识,才能实现该权益。由此可见,本发明所提出的权益发行系统,其所发行的标识具备潜在的可兑换价值,基于这种潜在的可兑换价值,使得标识在第一用户处具备保留、交换和关注的价值,因此,提高了第一用户参与的积极性,扩大了广告宣传效应。
[0048]第二用户制定的权益规则,可以是多个标识的组合关系,也可以是多个标识与一个或多个第二用户制定的权益规则的组合关系,还可以是多个第二用户制定的权益规则的组合关系,也可以是上述三种方式的任意组合。例如,A商家的权益规则是一个圆形图案和两个方形图案可以获得权益;再例如,B商家的权益规则是满足A商家的规则同时还需要一个三角形图案才可以获得权益;再例如,C商家的权益规则是同时满足A商家和B商家的规则才可以获得权益。
[0049]权益规则是多个标识的组合关系时,组合关系是标识的数量和/或类型的组合。如上文的例子,A商家的权益规则是一个圆形图案和两个方形图案可以获得权益。相同的权益规则在不同的第二用户处能够获取相同或不同的权益。例如,A商家的权益规则是一个圆形图案和两个方形图案可以优惠10%,B商家的权益规则是一个圆形图案和两个方形图案可以赠送一个保温杯,相同的权益规则在不同的商家处获取了不同的权益。当然,AB两个商家的权益规则可以都是一个圆形图案和两个方形图案可以优惠10%,此时相同的权益规则在不同的商家处获得了相同的权益。由此可见,本发明所提出的权益发行系统,其权益规则灵活多样,商家可根据需求制定自己个性化的权益规则等。
[0050]权益发行系统所发行的标识是数字产品和/或实物,例如当标识为数字产品时,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编码、字符、图形、颜色、音频、视频等,当标识为实物时,其可以是纸质的图案,可以是几何体等等,当然,标识也可以是上述数字产品和实物的组合。当权益发行系统发行的标识是数字产品时,发行模块可以跟第一用户所拥有的终端有线或无线通讯,直接将作为标识的数字产品发行至第一用户终端,第一用户终端可以是手机,平板电脑,电脑,智能手表等可以承载数字产品的数字终端。当权益发行系统发行的标识是实物时,发行模块可以通过人员发放的方式,邮寄的方式等将实物发行至第一用户手中。
[0051]权益发行系统所发行的标识具有唯一识别信息,用以确认该标识是权益发行系统所发行的标识,同时可以作为该标识的“名字”,记录其在权益发行系统中状态的变化,也方便查询。唯一识别信息可以通过二维码实现,也可以通过条形码、编码等手段实现。标识设置有标识使用条件信息,包括有效使用期限和/或使用次数,标识使用条件信息可以与唯一识别信息绑定并记录在权益发行系统中,当标识验证时,可以查询这些信息,验证此标识是否符合使用条件。此外,通过有效使用期限和使用次数可以控制流通中各个标识的发行量,从而可以人为控制不同标识组合实现权益的数量或者百分比。
[0052]权益发行系统所发行的标识能够交换、转发或分享。交换指不同的第一用户可以跟对方交换手中的标识,以获得自己想要的标识,达到获得自己想要的权益的目的;转发指第一用户可以将标识转发给朋友,让其使用,值得注意的是,将标识转发给他人后,则第一用户不再享有该标识的使用权限;分享指的是第一用户将标识与朋友分享,与转发不同的是,分享之后第一用户自己也可以使用被分享的标识。但是如上段所述,每个标识都有使用次数,所以分享后并不能凭空多出使用次数,在标识验证时需要查看该标识是否还有使用次数,决定是否可以兑换相应的权益。例如某标识只有一次使用次数,第一用户将其分享给朋友,当其朋友(被分享人)使用标识后,该第一用户(分享人)想要再次使用该标识会导致验证失败,则此时标识的分享等同于转发;再如某标识具有两次使用次数,第一用户将其分享给朋友,则其朋友(被分享人)和第一用户(分享人)可以每人享有一次该标识的使用权限,两人可以共同使用该标识,达到互相分享的效果。
[0053]权益发行系统所发放的权益是优惠、实物和/或服务。例如权益可以是打折,满减等优惠,又如权益可以是返券,赠品等实物,再如权益可以是保修,定期检修等服务,当然,权益也可以是上述几种权益的任意组合。需要注意的是,权益的发放仅是代表第一用户享有权利,还不是真正获取到这些权利,真正获取到这些权利是权益的实现。
[0054]第一用户和第二用户可以是同一用户,在整个系统中,可以有多个第二用户,当第二用户使用标识在其他第二用户处获取权益时,第二用户实际上是第一用户的角色,起到第一用户的作用。
[0055]权益发行系统中发行模块能够基于标识的使用情况对标识的发行量进行调整。例如当某种标识被大量使用,第一用户亟需该标识,那么权益发行系统中的发行模块可以根据实际用量,对该标识进行补充发行;当某标识几乎无人问津时,权益发行系统中的发行模块可以减少该标识的发行量。
[0056]如图1所示,权益发行系统还可以包括存储模块,存储模块与接收模块无线或有线通信连接,用于存储权益规则。第二用户通过其规则创建终端将制定好的权益规则通过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发送给接收模块,然后将其储存在存储模块中。优选的,存储模块中可以预先存储有一定数量的权益与权益规则的对应关系,可以通过对照表的形式存储在存储模块中,并将其展示给第二用户,第二用户基于这些已经设定好的权益与权益规则的对应关系,可以直接选定其中的一组,也可以选定一组对应关系后,在其基础上进行符合自己要求的修改,通过这种方式,第二用户可以快速选择和制定用于实现权益的权益规则,由此可见,本发明的权益发行系统,提供了一种第二用户快速制定权益规则的方法。
[0057]如图1所示,权益发行系统还可以包括更改模块,更改模块与接收模块和/或存储模块通信连接;通过更改模块,能够对接收模块实时接收的权益规则和/或存储模块中存储的权益规则进行调整。具体而言,第二用户使用更改模块可以对其所制定的权益规则进行调整,不论权益规则是发送到接收模块还是已经存储在存储模块中,均可以使用更改模块进行调整。更改模块与接收模块和/或存储模块之间可以进行无线或有线通信连接,更该模块可以通过触摸屏呈现,也可以通过语音传输,文字传输等方式对权益规则进行调整,还可以是其他的一些能实现信息传输的方式。
[0058]如图1所示,权益发行系统还包括验证模块,验证模块与接收模块和/或存储模块通信连接;验证模块用于获取第一用户所提供的标识,将标识与接收模块实时接收的权益规则和/或存储模块中存储的权益规则进行比对,并在标识满足权益规则时,向第一用户发放权益。具体而言,验证模块可以与接收模块和/或存储模块有线或无线通信连接,验证模块也可以通过有线或无线通信的方式,接受第一用户所拥有的终端上传的标识,然后验证模块根据上传的标识,在接收模块和/或存储模块中进行权益规则的对比,当验证模块发现上传的标识满足某一权益规则时,可以通过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向第一用户终端发送对应的权益。当第一用户所拥有的终端与权益发行系统通信连接时,验证模块还可以基于第一用户所拥有的标识,在接收模块和/或存储模块中自动匹配对应的权益规则和/或第二用户,验证模块获取第一用户标识的方法,可以是第一用户主动上传,也可以在通信连接时验证模块主动获取。如果验证模块接收到的标识信息,包含第一用户个人识别标记,那么该标识只能被该第一用户使用,其他第一用户上传该标识时并不能用来匹配对应的权益规则。
[0059]如图1所示,权益发行系统还包括统计模块,统计模块与验证模块无线或有线连接,用于统计标识的使用次数和/或使用状态。例如当标识的使用次数是一次,且经过验证模块验证成功已经使用了,统计模块可以统计该标识已使用;又如当标识的使用次数为两次,且经过验证模块验证已经成功使用一次以后,统计模块可以统计该标识的状态为已使用一次,未使用一次等。统计模块所统计的数据可以供权益发行系统使用,例如统计模块统计了标识的使用次数信息,可以供发行模块进行发行标识的调整,又如统计模块统计了标识的使用状态信息,可以供验证模块在验证时查看标识是否符合兑换权益规则的要求。
[0060]如图2所示是规则创建终端的结构组成示意框图,该规则创建终端包括:标识信息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权益发行系统向第一用户发行的标识的标识信息,标识信息获取模块可以与权益发行系统无线或有线通信连接,所获取的标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发行系统发行的标识种类,每种标识发行的数量,每种标识发放的第一用户群体类型,每种标识的使用期限和/或使用次数等,标识信息获取模块获取标识信息可以通过主动申请的方式,即权益发行系统在收到标识信息获取模块的申请后,才向其发送标识信息;也可以通过被动接收的方式,即权益发行系统直接发送标识信息给标识信息获取模块,标识信息获取模块被动接收。规则创建模块,用于第二用户基于标识信息,制定在第二用户处实现权益的权益规则。规则创建模块与标识信息获取模块无线或有线连接,从标识信息获取模块获取权益发行系统发行的标识的标识信息,并根据获取的标识信息制定权益规则,例如,根据权益发行系统发行的标识数量,标识种类,已经使用的标识数量等信息,结合自己的库存和销量,制定权益规则。权益规则除了标识的种类和/或数量的组合,还可以有附加条件,例如权益实现的店铺,需要满足一定的消费金额等。规则创建模块与权益发行系统有线或无线通信连接,将制作成功的权益规则上传至权益发行系统。当规则创建模块还未制定出权益规则时,权益发行系统发行的标识并不能兑换权益。
[0061]第二用户通过规则创建终端,制定的权益规则,可以是多个标识的组合关系,也可以是多个标识与一个或多个第二用户制定的权益规则的组合关系,还可以是多个第二用户制定的权益规则的组合关系,也可以是上述三种方式的任意组合。例如,A商家的权益规则是一个圆形图案和两个方形图案可以获得权益;再例如,B商家的权益规则是满足A商家的规则同时还需要一个三角形图案才可以获得权益;再例如,C商家的权益规则是同时满足A商家和B商家的规则才可以获得权益。
[0062]规则创建终端所创建的权益规则是多个标识的组合关系时,组合关系是标识的数量和/或类型的组合。如上文的例子,A商家的权益规则是一个圆形图案和两个方形图案可以获得权益。相同的权益规则在不同的第二用户处能够获取相同或不同的权益。例如,A商家的权益规则是一个圆形图案和两个方形图案可以优惠10%,B商家的权益规则是一个圆形图案和两个方形图案可以赠送一个保温杯,相同的权益规则在不同的商家处可以获取不同的权益。当然,AB两个商家的权益规则都可以是一个圆形图案和两个方形图案可以优惠10%,此时相同的权益规则在不同的商家处可以获得相同的权益。
[0063]权益发行系统所发行的权益是优惠、实物和/或服务。例如权益可以是打折,满减等优惠,又如权益可以是返券,赠品等实物,再如权益可以是保修,定期检修等服务,当然,权益也可以是上述几种权益的任意组合。
[0064]第一用户和第二用户可以是同一用户,在整个系统中,可以有多个第二用户,当第二用户使用标识在其他第二用户处获取权益时,第二用户实际上是第一用户的角色,起到第一用户的作用。
[0065]规则创建终端能够获取第一用户所提供的标识,主动将标识传送至权益发行系统,获取与标识相对应的权益;或者被动接收权益发行系统所发行的与第一用户所提供的标识相对应的权益。具体而言,规则创建终端与第一用户所拥有的终端无线或有线通信连接,当第一用户将其所拥有的标识上传至规则创建终端时,规则创建终端将标识发送至权益发行系统,由权益发行系统进行验证,如果验证成功,权益发行系统将标识对应的权益发送至规则创建终端;另外,第一用户也可以将所拥有的标识直接发送至权益发行系统,权益发行系统验证成功后,规则创建终端被动接收权益发行系统下发的与该标识对应的权益。
[0066]如图2所示,规则创建终端还可以包括验证模块,验证模块用于获取第一用户所提供的标识,将标识与权益规则进行比对,并在标识满足权益规则时,向第一用户发放权益。具体而言,规则创建终端可以验证第一用户所提供的标识,规则创建终端与第一用户所拥有的终端无线或有线连接,当第一用户使用其终端将标识发送至规则创建终端时,规则创建终端中的验证模块将第一用户上传的标识与规则创建模块创建的权益规则进行验证对比,如果验证成功,验证模块向第一用户所拥有的终端发送对应的权益,以供用户查看;当验证不成功时,验证模块可以向第一用户所拥有的终端发送提示信息,提示第一用户还需要收集哪些标识,就可以满足对应的权益规则。当第一用户所拥有的终端与规则创建终端通信连接时,验证模块还可以基于第一用户所拥有的标识,在规则创建模块中自动匹配对应的权益规则和/或第二用户,验证模块获取第一用户标识的方法,可以是第一用户主动上传,也可以在通信连接时验证模块主动获取。
[0067]如图3所示,是本发明的权益发行系统与规则创建终端使用时的第一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在该第一实施例中,标识的发放及权益的发放均由权益发行系统执行。如图所示,权益发行系统向用户发放标识,具体实施时,发放标识可以通过主动或被动的方式实现,即权益发行系统可以主动向第一用户发放标识,也可以根据第一用户的申请向其发放标识。标识是实物和/或数字产品,权益发行系统中的发行模块可以通过无线或有线的方式向第一用户发行数字产品标识,也可以通过邮寄,赠送的方式发放实物标识。第二用户可以通过规则创建终端,从权益发行系统处获取标识信息,标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发行系统发行的标识种类,每种标识发行的数量,每种标识发放的第一用户群体类型,每种标识的使用期限和/或使用次数等。第二用户获取标识信息后,根据标识信息的内容,制定权益规贝1J,也可以结合权益发行系统存储模块中存储的权益规则来快速制定符合自己要求的权益规则。权益规则制定完成后,第二用户通过规则创建终端通过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将权益规则上传至权益发行系统,权益发行系统由接收模块接收上传的权益规则,并将权益规则存储在存储模块中。此时第二用户还可以通过权益发行系统的更改模块对其制定的权益规则进行实时更改。
[0068]第一用户可以上传标识至权益发行系统,权益发行系统也可以主动在已经联网的第一用户处查看其拥有的标识。通过权益发行系统中验证模块对第一用户所拥有的标识进行验证,验证模块获取接收模块和/或存储模块中的权益规则,将第一用户所拥有的标识与权益规则进行对比匹配,如果验证通过,则验证模块可以向第一用户发放权益。第一用户收到权益,可以选择网络兑换的方式实现权益,也可以去对应的第二用户实体商铺兑换来实现权益。权益发行系统还可以在验证成功后将权益发送到规则创建终端,规则创建终端直接给对应的第一用户实现权益。还可以第一用户将标识上传给权益发行系统,权益发行系统验证成功后,将权益发放给对应的商家,由第一用户直接去商家实现,即第一用户可以不用获知权益,直接去实现权益。
[0069]如图4所示,是本发明权益发行系统与规则创建终端使用时的第二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在该第二实施例中,标识的发放由权益发行系统执行,权益的发放由规则创建终端直接执行。如图所示,权益发行系统向用户发放标识,具体实施时,发放标识可以通过主动或被动的方式实现,即权益发行系统可以主动向第一用户发放标识,也可以根据第一用户的申请向其发放标识。标识是实物和/或数字产品,权益发行系统中的发行模块可以通过无线或有线的方式向第一用户发行数字产品标识,也可以通过邮寄,赠送的方式发放实物标识。第二用户可以通过规则创建终端,从权益发行系统处获取标识信息,标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发行系统发行的标识种类,每种标识发行的数量,每种标识发放的第一用户群体类型,每种标识的使用期限和/或使用次数等。第二用户获取标识信息后,根据标识信息的内容,制定权益规则,也可以结合权益发行系统存储模块中存储的权益规则来快速制定符合自己要求的权益规则。权益规则制定完成后,第二用户通过规则创建终端通过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将权益规则上传至权益发行系统,权益发行系统由接收模块接收上传的权益规贝IJ,并将权益规则存储在存储模块中。此时第二用户还可以通过权益发行系统的更改模块对其制定的权益规则进行实时更改。
[0070]第一用户可以上传标识至规则创建终端,规则创建终端也可以主动在已经联网的第一用户处查看其拥有的标识。通过规则创建终端中验证模块对第一用户所拥有的标识进行验证,验证模块获取规则创建终端中储存的权益规则,将第一用户所拥有的标识与权益规则进行对比匹配,如果验证通过,则验证模块可以向第一用户发放权益。第一用户收到权益,可以选择网络兑换的方式实现权益,也可以去对应的第二用户实体商铺兑换来实现权益。规则创建终端还可以在验证成功后直接给对应的第一用户实现权益。
[0071]如图5所示,是本发明权益发行系统与规则创建终端使用时的第三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在该第三实施例中,标识的发放由权益发行系统执行,权益的发放由规则创建终端通过权益发行系统间接执行。如图所示,权益发行系统向用户发放标识,具体实施时,发放标识可以通过主动或被动的方式实现,即权益发行系统可以主动向第一用户发放标识,也可以根据第一用户的申请向其发放标识。标识是实物和/或数字产品,权益发行系统中的发行模块可以通过无线或有线的方式向第一用户发行数字产品标识,也可以通过邮寄,赠送的方式发放实物标识。第二用户可以通过规则创建终端,从权益发行系统处获取标识信息,标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发行系统发行的标识种类,每种标识发行的数量,每种标识发放的第一用户群体类型,每种标识的使用期限和/或使用次数等。第二用户获取标识信息后,根据标识信息的内容,制定权益规则,也可以结合权益发行系统存储模块中存储的权益规则来快速制定符合自己要求的权益规则。权益规则制定完成后,第二用户通过规则创建终端通过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将权益规则上传至权益发行系统,权益发行系统由接收模块接收上传的权益规则,并将权益规则存储在存储模块中。此时第二用户还可以通过权益发行系统的更改模块对其制定的权益规则进行实时更改。
[0072]第一用户可以上传标识至规则创建终端,规则创建终端也可以主动在已经联网的第一用户处查看其拥有的标识。规则创建终端将第一用户拥有的标识上传至权益发行系统,通过权益发行系统中验证模块对第一用户所拥有的标识进行验证,验证模块获取接收模块和/或存储模块中的权益规则,将第一用户所拥有的标识与权益规则进行对比匹配,如果验证通过,则验证模块可以向规则创建终端发放权益,规则创建终端再向对应的第一用户发放权益。第一用户收到权益,可以选择网络兑换的方式实现权益,也可以去对应的第二用户实体商铺兑换来实现权益。权益发行系统还可以在验证成功后,将权益发放到规则创建终端,规则创建终端不必给对应的第一用户发放权益,而是直接给对应的第一用户实现权益。
【主权项】
1.一种权益发行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发行模块,用于向第一用户发行多个不同或相同的标识; 接收模块,用于获取多个第二用户基于所述标识制定的、用于在所述第二用户处实现权益的权益规则。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权益发行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模块在未获取到所述权益规则时,所述标识不能在所述第二用户处实现所述权益。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权益发行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权益规则是多个所述标识的组合关系、多个所述标识与一个或多个第二用户制定的权益规则的组合关系、多个第二用户制定的权益规则的组合关系中的一种或多种。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权益发行系统,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权益规则是多个所述标识的组合关系时,所述组合关系是标识的数量和/或类型的组合。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权益发行系统,其特征在于,相同的所述权益规则在不同的第二用户处能够获取相同或不同的权益。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权益发行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标识是数字产品和/或实物。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权益发行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标识设置有唯一识别信息。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权益发行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标识设置有标识使用条件信息,所述使用条件信息包括有效使用期限和/或使用次数。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权益发行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标识能够交换、转发或分享。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权益发行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权益是优惠、实物和/或服务。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权益发行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用户和所述第二用户是同一用户。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权益发行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发行模块能够基于标识的使用情况对标识的发行量进行调整。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权益发行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存储模块,所述存储模块与所述接收模块通信连接,用于存储所述权益规则。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权益发行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存储模块中预先存储有所述权益与所述权益规则的对应关系,所述第二用户基于所述权益与所述权益规则的对应关系,快速选择和制定用于实现所述权益的权益规则。15.根据权利要求1或13所述的权益发行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更改模块,所述更改模块与所述接收模块和/或所述存储模块通信连接;通过所述更改模块,能够对所述接收模块实时接收的所述权益规则和/或所述存储模块中存储的所述权益规则进行调整。16.根据权利要求1或13所述的权益发行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验证模块,所述验证模块与所述接收模块和/或所述存储模块通信连接;所述验证模块用于获取第一用户所提供的标识,将所述标识与所述接收模块实时接收的所述权益规则和/或所述存储模块中存储的所述权益规则进行比对,并在所述标识满足所述权益规则时,向第一用户发放所述权益。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权益发行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验证模块基于所述第一用户拥有的所有标识,自动查找与所述标识相匹配的权益规则,进而自动匹配与所述权益规则相对应的所述权益和/或第二用户。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权益发行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验证模块所获取的标识设置有第一用户个人识别标记,所述设置有个人识别标记的标识仅能被所述第一用户使用。19.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权益发行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统计模块,所述统计模块用于统计所述标识的使用次数和/或使用状态。20.一种权益规则创建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标识信息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权益发行系统向第一用户发行的标识的标识信息; 规则创建模块,用于第二用户基于所述标识信息,制定在所述第二用户处实现权益的权益规则。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权益规则创建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标识信息包括标识的数量和/或类型信息。22.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权益规则创建终端,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规则创建模块未制定所述权益规则之前,所述权益发行系统发行的标识不能用于实现所述权益。23.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权益规则创建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权益规则是多个所述标识的组合关系、多个所述标识与一个或多个第二用户制定的权益规则的组合关系、多个第二用户制定的权益规则的组合关系中的一种或多种。24.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权益规则创建终端,其特征在于,相同的所述权益规则在不同的第二用户处能够获取相同或不同的权益。25.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权益规则创建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权益是优惠、货物和/或服务。26.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权益规则创建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用户和所述第二用户是同一用户。27.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权益规则创建终端,其特征在于,将第二用户制定的所述权益规则传送至权益发行系统。28.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权益规则创建终端,其特征在于,获取第一用户所提供的标识,主动将所述标识传送至权益发行系统,获取与所述标识相对应的权益;或者被动接收所述权益发行系统所发行的与第一用户所提供的标识相对应的权益。29.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权益规则创建终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验证模块,所述验证模块用于获取第一用户所提供的标识,将所述标识与所述权益规则进行比对,并在所述标识满足所述权益规则时,向第一用户发放所述权益。30.根据权利要求29所述的权益规则创建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验证模块基于所述第一用户拥有的所有标识,自动查找与所述标识相匹配的权益规则,进而自动匹配与所述权益规则相对应的所述权益和/或第二用户。
【文档编号】G06Q30/02GK105931083SQ201610333502
【公开日】2016年9月7日
【申请日】2016年5月19日
【发明人】江海峰, 王嘉敏, 梁甲文
【申请人】珠海优特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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