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删除方法及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0655399阅读:167来源:国知局
对象删除方法及装置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供一种对象删除方法及装置,侦测对对象的删除操作。判断所述删除操作是否符合预设操作策略。若是,则对所述对象的所述删除操作进行删除提醒。由于上述对象删除方法及装置在侦测到删除操作时,先对删除操作进行判断,若符合预设操作策略,则进行删除提醒。因此,上述对象删除方法及装置可以避免对象的误删。
【专利说明】
对象删除方法及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对象编辑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对象删除方法及装置。【背景技术】
[0002]随着信息技术的日益发展,对文件或文件内容等对象的编辑越来越普遍,而对象的删除是对象编辑的一项基本操作。对象删除是用于对文件内容中不需要的内容对象,如可以为文字、字符、图像、表格、公式等,或者不需要的文件对象,进行删除的操作。传统的对象删除方法通过删除指令对不需要的对象进行删除,在删除操作时,由于删除速度快,容易造成误删。
[0003]因此,在删除删除操作对应的对象时,如何避免对象误删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发明内容】

[0004]基于此,本发明提供一种在删除操作时能够避免对象误删的对象删除方法及装置。
[0005]—种对象删除方法,包括步骤:
[0006]侦测对对象的删除操作;
[0007]判断所述删除操作是否符合预设操作策略;
[0008]若是,则对所述对象的所述删除操作进行删除提醒。
[0009]—种对象删除装置,包括:
[0010]删除侦测模块,用于侦测对对象的删除操作;
[0011]条件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删除操作是否符合预设操作策略;
[0012]删除提醒模块,用于当所述条件判断模块的判断结果为是时,则对所述对象的所述删除操作进行删除提醒。
[0013]上述对象删除方法及装置,侦测对对象的删除操作;判断所述删除操作是否符合预设操作策略;若是,则对所述对象的所述删除操作进行删除提醒。由于上述对象删除方法及装置在侦测到删除操作时,先对删除操作进行判断,若符合预设操作策略,则进行删除提醒。因此,上述对象删除方法及装置可以避免对象的误删。【附图说明】
[0014]图1为一种实施方式的对象删除方法的流程图;
[0015]图2为图1的对象删除方法的一个步骤的具体流程图;
[0016]图3为一实施例的对象删除装置的结构图。【具体实施方式】
[0017]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0018]如图1所示,一种实施方式的对象删除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19]S110:侦测对对象的删除操作。
[0020]对象为可编辑对象,如可以为文件、文档;还可以为文件内容或文档内容。侦测对对象的删除操作的方式可以为,侦测对对象的删除操作对应的删除指令。具体地,可以为通过侦测对删除控件的预设操作来侦测删除指令;其中,预设操作可以为点击删除控件,或者长技删除控件。
[0021]S130:判断所述删除操作是否符合预设操作策略。[〇〇22]当侦测到对对象的删除操作时,判断所述删除操作是否符合预设操作策略。具体地,根据删除指令判断所述删除操作是否符合预设操作策略。预设操作策略可以为删除预设的对象,也可以为连续删除多个对象。[〇〇23]若是,即当判断所述删除操作符合预设操作策略时,则执行步骤S150。
[0024]若否,即当判断所述删除操作不符合预设操作策略时,则直接完成删除操作。
[0025]S150:对所述对象的所述删除操作进行删除提醒。
[0026]当判断所述删除操作符合预设操作策略时,对所述对象的所述删除操作进行删除提醒。如此,在完成删除操作之前或完成删除操作时,对该删除操作进行提示,以方便用户及时了解终端执行了相关删除操作。
[0027]优选地,在完成删除操作之前,对所述对象的所述删除操作进行删除提醒,如此, 还可以使得用户可以在删除之前得到即将删除的删除提醒,从而可进一步使得用户在了解删除操作的对象并不需要删除时,及时停止删除操作。[〇〇28]在其中一个具体实施例中,步骤S150之后,还包括:获取停止删除指令;根据所述停止删除指令,终止所述删除操作。其中,停止删除指令可以为侦测到对对象的删除操作停止。[〇〇29]在另一个具体实施例中,步骤S150之后,还包括:获取完成所述删除操作前的对象状态;完成所述删除操作;侦测对所述删除操作的撤销指令;根据所述撤销指令及所述对象状态撤销所述删除操作,将所述对象恢复至所述删除操作之前的对象状态。
[0030]具体地,所述删除提醒包括震动提醒、语音提醒、暂停提醒或/及显示提醒。如此, 提供不同的提醒方式。
[0031]其中,震动提醒为发出震动指令,以使终端产生震动。语音提醒为播放预设语音信息。暂停提醒为暂停预设时长。显示提醒为将所述对象以预设显示形式进行显示的显示提醒。预设显示形式优选为不同于所述对象旁边的其它对象的显示形式。如,预设显示形式可以为预设的字体、字体大小、是否闪烁显示、是否渐变显示等。
[0032]在其中一个具体实施例中,所述删除提醒包括:发出震动指令的震动提醒;或,发出播放预设语音信息的语音提醒;或,暂停预设时长的暂停提醒;或,将所述对象以预设显示形式进行显示的显示提醒。
[0033]上述对象删除方法,侦测对对象的删除操作;判断所述删除操作是否符合预设操作策略;若是,则对所述对象的所述删除操作进行删除提醒。由于该对象删除方法在侦测到删除操作时,先对删除操作进行判断,若符合预设操作策略,则进行删除提醒。因此,上述对象删除方法可以避免对象的误删。
[0034]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判断所述删除操作是否符合预设操作策略的步骤,SP 步骤S130,包括:获取所述对象;判断所述对象是否为预设对象。
[0035]获取删除操作对应的对象,并判断该对象是否为预设对象。预设对象还可以为包括多个删除对象的对象。预设对象也可以为预先定义的文件、文档或文件内容、文档内容。 具体的,预设对象可以为包括名称或内容预设字符的文件、文档;或者预设对象可以为包括预设字符(如,A)或预设元素(如,图片)的文件内容、文档内容。
[0036]请参阅图2,进一步地,所述判断所述对象是否为预设对象的步骤,也可以说步骤 S130,包括:
[0037]S231:判断所述删除操作是否为在预设时间内删除所述第一对象和所述第二对象的操作。[〇〇38]若是,则执行步骤S233;若否,则直接完成删除操作,以删除所述对象。[〇〇39]S233:判断所述第一对象和所述第二对象是否不在同一预设单位。当判断所述第一对象和所述第二对象不在同一预设单位时,判断所述对象不是预设对象;当判断所述第一对象和所述第二对象在同一预设单位时,判断所述对象为预设对象。
[0040]其中,预设单位可以为位置单位,如,一行、一段或预设字符数量的字符、行或段; 预设单位也可以为语义单位,如,一个单词、词汇、一个语句或预设数量的单词、词汇或语句。
[0041]更进一步地,所述判断所述第一对象和所述第二对象是否不在同一预设单位的步骤,即步骤S233,包括:判断所述第一对象和所述第二对象是否不属于同一位置单位;或,判断所述第一对象和所述第二对象是否不属于同一语义单位。[〇〇42]当步骤S233包括判断所述第一对象和所述第二对象是否不属于同一位置单位的步骤时,当判断所述第一对象和所述第二对象属于同一位置单位时,判断所述第一对象和所述第二对象属于同一预设单位;否则不属于同一预设单位。[〇〇43]当步骤S233包括判断所述第一对象和所述第二对象是否不属于同一语义单位时, 当判断所述第一对象和所述第二对象属于同一语义单位时,判断所述第一对象和所述第二对象属于同一预设单位;否则不属于同一预设单位。
[0044]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步骤S150包括:获取所述删除操作对应的所述对象的删除数量;根据所述删除数量获取删除提醒的提醒方式;根据所述提醒方式对所述对象的删除操作进行删除提醒。
[0045]删除提醒的方式与删除对象的数量相关,删除数量不同提醒方式可以设置为不同形式。具体的,删除数量越大对应的提醒方式越明显,如此,对于越大数量的删除操作,对应的删除提醒越明显。
[0046]如图3所示,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对象删除方法对应的虚拟装置。一种对象删除装置,包括:[〇〇47]删除侦测模块310,用于侦测对对象的删除操作。
[0048]对象为可编辑对象,如可以为文件、文档;还可以为文件内容或文档内容。侦测对对象的删除操作的方式可以为,侦测对对象的删除操作对应的删除指令。具体地,可以为通过侦测对删除控件的预设操作来侦测删除指令;其中,预设操作可以为点击删除控件,或者长按删除控件。
[0049]条件判断模块330,用于判断所述删除操作是否符合预设操作策略。[〇〇5〇]当侦测到对对象的删除操作时,判断所述删除操作是否符合预设操作策略。具体地,根据删除指令判断所述删除操作是否符合预设操作策略。预设操作策略可以为删除预设的对象,也可以为连续删除多个对象。
[0051]当条件判断模块330的判断结果为是时,即当判断所述删除操作符合预设操作策略时,则执行步骤S150。[〇〇52]当条件判断模块330的判断结果为否时,即当判断所述删除操作不符合预设操作策略时,则直接完成删除操作。[〇〇53]删除提醒模块350,用于当所述条件判断模块的判断结果为是时,则对所述对象的所述删除操作进行删除提醒。
[0054]当判断所述删除操作符合预设操作策略时,对所述对象的所述删除操作进行删除提醒。如此,在完成删除操作之前或完成删除操作时,对该删除操作进行提示,以方便用户及时了解终端执行了相关删除操作。
[0055]优选地,删除提醒模块350用于在完成删除操作之前,对所述对象的所述删除操作进行删除提醒,如此,还可以使得用户可以在删除之前得到即将删除的删除提醒,从而可进一步使得用户在了解删除操作的对象并不需要删除时,及时停止删除操作。
[0056]在其中一个具体实施例中,还包括:停止指令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停止删除指令; 操作终止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停止删除指令,终止所述删除操作。其中,停止删除指令可以为侦测到对对象的删除操作停止。[〇〇57]在另一个具体实施例中,还包括:对象状态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完成所述删除操作前的对象状态;删除完成模块,用于完成所述删除操作;撤销指令获取模块,用于侦测对所述删除操作的撤销指令;删除撤销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撤销指令及所述对象状态撤销所述删除操作,将所述对象恢复至所述删除操作之前的对象状态。[〇〇58]具体地,所述删除提醒包括震动提醒、语音提醒、暂停提醒或/及显示提醒。如此, 提供不同的提醒方式。
[0059]其中,震动提醒为发出震动指令,以使终端产生震动。语音提醒为播放预设语音信息。暂停提醒为暂停预设时长。显示提醒为将所述对象以预设显示形式进行显示的显示提醒。预设显示形式优选为不同于所述对象旁边的其它对象的显示形式。如,预设显示形式可以为预设的字体、字体大小、是否闪烁显示、是否渐变显示等。
[0060]上述对象删除装置,删除侦测模块310侦测对对象的删除操作。条件判断模块330 判断所述删除操作是否符合预设操作策略。删除提醒模块350当所述条件判断模块的判断结果为是时,则对所述对象的所述删除操作进行删除提醒。由于该对象删除装置在侦测到删除操作时,先对删除操作进行判断,若符合预设操作策略,则进行删除提醒。因此,上述对象删除装置可以避免对象的误删。[0061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条件判断模块330,包括:[〇〇62]对象获取单元331,用于获取所述对象。[〇〇63]对象判断单元333,用于判断所述对象是否为预设对象。[〇〇64]在本实施例中,获取删除操作对应的对象,并判断该对象是否为预设对象。预设对象还可以为包括多个删除对象的对象。预设对象也可以为预先定义的文件、文档或文件内容、文档内容。具体的,预设对象可以为包括名称或内容预设字符的文件、文档;或者预设对象可以为包括预设字符(如,A)或预设元素(如,图片)的文件内容、文档内容。[〇〇65]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对象判断单元333,包括:
[0066]第一判断子单元334,用于判断所述删除操作是否为在预设时间内删除所述第一对象和所述第二对象的操作。
[0067]第二判断子单元336,用于若所述第一判断子单元的判断结果为是时,则判断所述第一对象和所述第二对象是否不在同一预设单位。
[0068]预设单位可以为位置单位,如,一行、一段或预设字符数量的字符、行或段;预设单位也可以为语义单位,如,一个单词、词汇、一个语句或预设数量的单词、词汇或语句。[〇〇69]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判断子单元336,用于判断所述第一对象和所述第二对象是否不属于同一位置单位;或,用于判断所述第一对象和所述第二对象是否不属于同一语义单位。
[0070]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删除提醒包括:发出震动指令的震动提醒;或,发出播放预设语音信息的语音提醒;或,暂停预设时长的暂停提醒;或,将所述对象以预设显示形式进行显示的显示提醒。
[0071]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删除提醒模块350包括:删除数量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所述删除操作对应的所述对象的删除数量;提醒方式获取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删除数量获取删除提醒的提醒方式;删除提醒单元,用于根据所述提醒方式对所述对象的删除操作进行删除提醒。
[0072]删除提醒的方式与删除对象的数量相关,删除数量不同提醒方式可以设置为不同形式。具体的,删除数量越大对应的提醒方式越明显,如此,对于越大数量的删除操作,对应的删除提醒越明显。
[0073]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发明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主权项】
1.一种对象删除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骤:侦测对对象的删除操作;判断所述删除操作是否符合预设操作策略;若是,则对所述对象的所述删除操作进行删除提醒。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对象删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所述删除操作是否符合 预设操作策略的步骤,包括:获取所述对象;判断所述对象是否为预设对象。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对象删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所述对象是否为预设对 象的步骤,包括:判断所述删除操作是否为在预设时间内删除所述第一对象和所述第二对象的操作; 若是,则判断所述第一对象和所述第二对象是否不在同一预设单位。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对象删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所述第一对象和所述第 二对象是否不在同一预设单位的步骤,包括:判断所述第一对象和所述第二对象是否不属于同一位置单位;或,判断所述第一对象和所述第二对象是否不属于同一语义单位。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对象删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删除提醒包括:发出震动指 令的震动提醒;或,发出播放预设语音信息的语音提醒;或,暂停预设时长的暂停提醒;或, 将所述对象以预设显示形式进行显示的显示提醒。6.—种对象删除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删除侦测模块,用于侦测对对象的删除操作;条件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删除操作是否符合预设操作策略;删除提醒模块,用于当所述条件判断模块的判断结果为是时,则对所述对象的所述删 除操作进行删除提醒。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对象删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条件判断模块,包括:对象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所述对象;对象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述对象是否为预设对象。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对象删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对象判断单元,包括:第一判断子单元,用于判断所述删除操作是否为在预设时间内删除所述第一对象和所 述第二对象的操作;第二判断子单元,用于当所述第一判断子单元的判断结果为是时,则判断所述第一对 象和所述第二对象是否不在同一预设单位。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对象删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判断子单元,用于判断 所述第一对象和所述第二对象是否不属于同一位置单位;或,用于判断所述第一对象和所述第二对象是否不属于同一语义单位。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对象删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删除提醒包括:发出震动指 令的震动提醒;或,发出播放预设语音信息的语音提醒;或,暂停预设时长的暂停提醒;或, 将所述对象以预设显示形式进行显示的显示提醒。
【文档编号】G06F17/30GK106021563SQ201610374650
【公开日】2016年10月12日
【申请日】2016年5月30日
【发明人】韩旭, 高欢欢
【申请人】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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