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购物车的方法及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0656639阅读:178来源:国知局
添加购物车的方法及装置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公开是关于一种添加购物车的方法及装置。方法包括:接收由购物车添加指令,购物车添加指令包括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根据商品标识,判断目标商品是否属于预设商品集合;在目标商品属于预设商品集合时,向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发送购买凭证获取请求;接收由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发送的购买凭证;向购物车系统发送包括购买凭证的第一添加购物车请求,以由购物车系统根据购买凭证审批购物车添加操作;接收由购物车系统发送的购物车添加结果。由此,可解决因在抢购开始时购物车系统接收到大量的添加购物车请求而造成的瞬时流量激增、网络拥塞、响应延迟、易崩溃的问题,从而减小购物车系统的请求处理量,提高请求处理速度,并且不影响购买其他商品的用户。
【专利说明】
添加购物车的方法及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公开涉及电子商务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添加购物车的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0002]随着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电子商务的需求日益增加,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使用电商平台购买商品和服务。秒杀和限时抢购是电商常用的一种市场推广方法。例如下午2点,半价抢购某热门商品,但仅有少数名额。在抢购开始的时候,通常会有超过日常流量很多倍的用户购买操作。在密集网络环境下,不仅要保证抢购正常进行,而且还要保证正常的业务不受影响。
[0003]相关技术中,在客户端发起购买请求以后,服务器响应请求,并根据过滤规则,对符合购买条件的用户,按照请求的先后顺序,将购买的商品添加到购物车系统中。
[0004]然而,在抢购开始时,瞬时流量会非常大,此时,服务器系统由于需要处理的请求过多,稳定性通常是没有保证的,易发生崩溃,并且响应延迟,会影响购买其他商品的用户。此外,当请求连接数量超过服务器限制时,服务器会拒绝掉过多的请求,这样也会影响购买其他商品的用户。

【发明内容】

[0005]为克服相关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开提供一种添加购物车的方法及装置。
[0006]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种添加购物车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接收由用户施加的针对目标商品的购物车添加操作产生的购物车添加指令,所述购物车添加指令包括所述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根据所述商品标识,判断所述目标商品是否属于预设商品集合;在所述目标商品属于所述预设商品集合时,向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发送购买凭证获取请求;接收由所述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发送的购买凭证;向购物车系统发送包括所述购买凭证的第一添加购物车请求,所述第一添加购物车请求用于所述购物车系统根据所述购买凭证审批针对所述目标商品的所述购物车添加操作;以及接收由所述购物车系统发送的购物车添加结果。
[0007]可选地,所述方法还包括:在所述目标商品不属于所述预设商品集合时,向所述购物车系统发送第二添加购物车请求,所述第二添加购物车请求用于所述购物车系统审批针对所述目标商品的所述购物车添加操作。
[0008]可选地,所述在所述目标商品属于所述预设商品集合时,向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发送购买凭证获取请求,包括:在所述目标商品属于预设商品集合时,向所述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发送包括用户标识和所述商品标识的购买凭证获取请求。
[0009]可选地,所述接收由所述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发送的购买凭证,包括:接收由所述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发送的经加密处理的购买凭证;以及所述向购物车系统发送包括所述购买凭证的第一添加购物车请求,包括:向所述购物车系统发送包括经加密处理后的所述购买凭证的第一添加购物车请求。
[0010]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二方面,提供一种添加购物车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接收由用户终端发送的购买凭证获取请求,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是所述用户终端在用户施加的添加购物车操作所针对的目标商品属于预设商品集合时发送的;对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进行验证,并得到验证结果;在所述验证结果指示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通过验证时,向所述用户终端发送购买凭证,所述购买凭证用于购物车系统审批针对所述目标商品的所述购物车添加操作。
[0011]可选地,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包括用户标识和所述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以及所述对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进行验证,并得到验证结果,包括:根据所述用户标识和所述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判断所述用户是否具有购买资格;在确定所述用户具有购买资格时,根据所述购物车系统的负载能力和接收到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的时间,确定针对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的验证结果。
[0012]可选地,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包括用户标识和所述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以及所述向所述用户终端发送购买凭证,包括:向所述用户终端发送包括所述用户标识、所述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以及与当前时间相对应的时间戳信息的购买凭证。
[0013]可选地,所述在所述验证结果指示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通过验证时,向所述用户终端发送购买凭证,包括:在所述验证结果指示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通过验证时,对所述购买凭证进行加密处理,并向所述用户终端发送经加密处理后的购买凭证。
[0014]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三方面,提供一种添加购物车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接收由用户终端发送的添加购物车请求,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包括用户施加的添加购物车操作所针对的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根据所述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判断所述目标商品是否属于预设商品集合;在所述目标商品属于所述预设商品集合时,判断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中是否包括购买凭证;在确定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包括所述购买凭证时,根据所述购买凭证,对所述添加购物车操作进行审批;根据审批结果,向所述用户终端发送购物车添加结果。
[0015]可选地,所述方法还包括:在所述目标商品不属于所述预设商品集合时,响应于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对所述添加购物车操作进行审批。
[0016]可选地,所述在确定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包括所述购买凭证时,根据所述购买凭证,对所述添加购物车操作进行审批,包括:在确定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包括所述购买凭证时,对所述购买凭证进行解密;以及当解密成功时,根据解密后得到的购买凭证,对所述添加购物车操作进行审批。
[0017]可选地,所述根据所述购买凭证,对所述添加购物车操作进行审批,包括:根据预设规则,验证所述购买凭证的合法性;在确定所述购买凭证合法时,批准所述添加购物车操作,并将所述目标商品添加至购物车中。
[0018]可选地,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还包括用户标识;所述购买凭证包括用户标识、商品标识、以及时间戳信息;以及,所述预设规则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者: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中包括的用户标识与所述购买凭证中包括的用户标识一致;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中包括的所述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与所述购买凭证中包括的商品标识一致;所述购买凭证中包括的所述时间戳信息所指示的时间距离当前时间的时间差未超过预设的时间差阈值;所述购买凭证首次被进行合法性验证。
[0019]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四方面,提供一种添加购物车的装置,所述装置包括:第一接收模块,被配置为接收由用户施加的针对目标商品的购物车添加操作产生的购物车添加指令,所述购物车添加指令包括所述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第一判断模块,被配置为根据所述商品标识,判断所述目标商品是否属于预设商品集合;第一发送模块,被配置为在所述目标商品属于所述预设商品集合时,向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发送购买凭证获取请求;第二接收模块,被配置为接收由所述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发送的购买凭证;第二发送模块,被配置为向购物车系统发送包括所述购买凭证的第一添加购物车请求,所述第一添加购物车请求用于所述购物车系统根据所述购买凭证审批针对所述目标商品的所述购物车添加操作;以及第三接收模块,被配置为接收由所述购物车系统发送的购物车添加结果。
[0020]可选地,所述装置还包括:第三发送模块,被配置为在所述目标商品不属于所述预设商品集合时,向所述购物车系统发送第二添加购物车请求,所述第二添加购物车请求用于所述购物车系统审批针对所述目标商品的所述购物车添加操作。
[0021]可选地,所述第一发送模块,被配置为在所述目标商品属于预设商品集合时,向所述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发送包括用户标识和所述商品标识的购买凭证获取请求。
[0022]可选地,所述第二接收模块,被配置为接收由所述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发送的经加密处理的购买凭证;以及所述第二发送模块,被配置为向所述购物车系统发送包括经加密处理后的所述购买凭证的第一添加购物车请求。
[0023]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五方面,提供一种添加购物车的装置,所述装置包括:第四接收模块,被配置为接收由用户终端发送的购买凭证获取请求,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是所述用户终端在用户施加的添加购物车操作所针对的目标商品属于预设商品集合时发送的;验证模块,被配置为对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进行验证,并得到验证结果;第四发送模块,被配置为在所述验证结果指示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通过验证时,向所述用户终端发送购买凭证,所述购买凭证用于购物车系统审批针对所述目标商品的所述购物车添加操作。
[0024]可选地,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包括用户标识和所述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以及所述验证模块包括:判断子模块,被配置为根据所述用户标识和所述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判断所述用户是否具有购买资格;第一验证子模块,被配置为在确定所述用户具有购买资格时,根据所述购物车系统的负载能力和接收到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的时间,确定针对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的验证结果。
[0025]可选地,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包括用户标识和所述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以及所述第四发送模块,被配置为:在所述验证结果指示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通过验证时,向所述用户终端发送包括所述用户标识、所述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以及与当前时间相对应的时间戳信息的购买凭证。
[0026]可选地,所述第四发送模块包括:加密子模块,被配置为在所述验证结果指示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通过验证时,对所述购买凭证进行加密处理;发送子模块,被配置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送经加密处理后的购买凭证。
[0027]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六方面,提供一种添加购物车的装置,所述装置包括:第五接收模块,被配置为接收由用户终端发送的添加购物车请求,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包括用户施加的添加购物车操作所针对的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第二判断模块,被配置为根据所述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判断所述目标商品是否属于预设商品集合;第三判断模块,被配置为在所述目标商品属于所述预设商品集合时,判断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中是否包括购买凭证;第一审批模块,被配置为在确定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包括所述购买凭证时,根据所述购买凭证,对所述添加购物车操作进行审批;第五发送模块,被配置为根据审批结果,向所述用户终端发送购物车添加结果。
[0028]可选地,所述装置还包括:第二审批模块,被配置为在所述目标商品不属于所述预设商品集合时,响应于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对所述添加购物车操作进行审批。
[0029]可选地,所述第一审批模块包括:解密子模块,被配置为在确定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包括所述购买凭证时,对所述购买凭证进行解密;以及第一审批子模块,被配置为当解密成功时,根据解密后得到的购买凭证,对所述添加购物车操作进行审批。
[0030]可选地,所述第一审批模块包括:第二验证子模块,被配置为在确定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包括所述购买凭证时,根据预设规则,验证所述购买凭证的合法性;第二审批子模块,被配置为在确定所述购买凭证合法时,批准所述添加购物车操作,并将所述目标商品添加至购物车中。
[0031]可选地,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还包括用户标识;所述购买凭证包括用户标识、商品标识、以及时间戳信息;以及,所述预设规则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者: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中包括的用户标识与所述购买凭证中包括的用户标识一致;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中包括的所述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与所述购买凭证中包括的商品标识一致;所述购买凭证中包括的所述时间戳信息所指示的时间距离当前时间的时间差未超过预设的时间差阈值;所述购买凭证首次被进行合法性验证。
[0032]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七方面,提供一种添加购物车的装置,包括:处理器;用于存储处理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其中,所述处理器被配置为:接收由用户施加的针对目标商品的购物车添加操作产生的购物车添加指令,所述购物车添加指令包括所述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根据所述商品标识,判断所述目标商品是否属于预设商品集合;在所述目标商品属于所述预设商品集合时,向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发送购买凭证获取请求;接收由所述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发送的购买凭证;向购物车系统发送包括所述购买凭证的第一添加购物车请求,所述第一添加购物车请求用于所述购物车系统根据所述购买凭证审批针对所述目标商品的所述购物车添加操作;以及接收由所述购物车系统发送的购物车添加结果。
[0033]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八方面,提供一种添加购物车的装置,包括:处理器;用于存储处理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其中,所述处理器被配置为:接收由用户终端发送的购买凭证获取请求,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是所述用户终端在用户施加的添加购物车操作所针对的目标商品属于预设商品集合时发送的;对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进行验证,并得到验证结果;在所述验证结果指示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通过验证时,向所述用户终端发送购买凭证,所述购买凭证用于购物车系统审批针对所述目标商品的所述购物车添加操作。
[0034]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九方面,提供一种添加购物车的装置,包括:处理器;用于存储处理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其中,所述处理器被配置为:接收由用户终端发送的添加购物车请求,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包括用户施加的添加购物车操作所针对的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根据所述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判断所述目标商品是否属于预设商品集合;在所述目标商品属于所述预设商品集合时,判断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中是否包括购买凭证;在确定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包括所述购买凭证时,根据所述购买凭证,对所述添加购物车操作进行审批;根据审批结果,向所述用户终端发送购物车添加结果。
[0035]本公开的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包括以下有益效果:通过判断目标商品是否属于预设商品集合,可以确定出用户预期购买的目标商品是否为抢购商品。在确定用户预期购买的目标商品为抢购商品时,用户终端要首先从购买凭证发放系统获取购买凭证。当用户终端获取到购买凭证后,再向购物车系统发送包括该购买凭证的添加购物车请求,以由购物车系统根据该购买凭证审批针对该目标商品的购物车添加操作。这样,可以将用户抢购放号流程和添加购物车流程进行独立,以此解决因在抢购开始时购物车系统接收到大量的添加购物车请求而造成的瞬时流量激增、网络拥塞、响应延迟、易崩溃的问题,从而能够减小购物车系统的请求处理量,提高请求处理速度,并且不影响购买其他商品的用户。此夕卜,由于负责抢购放号的购买凭证发放系统与负责购物车添加操作的购物车系统之间相互独立,因此,当任何一个系统成为瓶颈的时候,只需要升级这个系统即可,从而便于横向扩展。
[0036]应当理解的是,以上的一般描述和后文的细节描述仅是示例性和解释性的,并不能限制本公开。
【附图说明】
[0037]此处的附图被并入说明书中并构成本说明书的一部分,示出了符合本公开的实施例,并与说明书一起用于解释本公开的原理。
[0038]图1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实施环境的示意图。
[0039]图2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添加购物车的方法的流程图。
[0040]图3是根据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添加购物车的方法的流程图。
[0041 ]图4是根据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添加购物车的方法的流程图。
[0042]图5是根据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添加购物车的方法的流程图。
[0043]图6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添加购物车的方法的流程图。
[0044]图7是根据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添加购物车的方法的流程图。
[0045]图8是根据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添加购物车的方法的流程图。
[0046]图9是根据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添加购物车的方法的流程图。
[0047]图10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添加购物车的方法的流程图。
[0048]图11是根据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添加购物车的方法的流程图。
[0049]图12是根据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添加购物车的方法的流程图。
[0050]图13是根据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添加购物车的方法的流程图。
[0051 ]图14A和图14B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添加购物车的装置的框图。
[0052]图15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添加购物车的装置的框图。
[0053]图16A和图16B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添加购物车的装置的框图。
[0054]图17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添加购物车的装置的框图。
[0055]图18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添加购物车的装置的框图。
[0056]图19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添加购物车的装置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57]这里将详细地对示例性实施例进行说明,其示例表示在附图中。下面的描述涉及附图时,除非另有表示,不同附图中的相同数字表示相同或相似的要素。以下示例性实施例中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并不代表与本公开相一致的所有实施方式。相反,它们仅是与如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详述的、本公开的一些方面相一致的装置和方法的例子。
[0058]图1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实施环境的示意图。如图1所示,该实施环境可以包括用户终端100、购买凭证发放系统200和购物车系统300。其中,用户终端100可以利用各种有线或无线通信网络分别与购买凭证发放系统200和购物车系统300进行通信,所述通信网络可以例如包括但不限于:2G网络、3G网络、4G网络、无线局域网等等。
[0059]当用户通过用户终端100参与抢购活动时,购买凭证发放系统200用于向用户终端100发送购买凭证,用户终端100在收到该购买凭证后,获得了购买资格,之后,可以凭借该购买凭证向购物车系统300发出添加购物车请求。在本公开中,用户终端100可以例如是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个人数字助理(PDA)、PC机、笔记本电脑等等。图1中以用户终端100是智能手机来示意。购买凭证发放系统200和购物车系统300可以例如是服务器。
[0060]图2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添加购物车的方法的流程图,其中,该方法可以应用于用户终端,例如,图1所示的用户终端100。如图2所示,该方法可以包括:
[0061 ]在步骤201中,接收由用户施加的针对目标商品的购物车添加操作产生的购物车添加指令,该购物车添加指令包括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
[0062]用户可以在用户终端上施加针对预期购买的商品的购物车添加操作,其中,用户预期购买的商品即为在步骤201中所提到的目标商品。在一种实施方式中,用户终端上可以安装购物类的App,这样,用户可以在该App中进行购物车添加操作。或者,在另一种实施方式中,用户可以通过用户终端100上的浏览器登录到购物平台的网站,在该网站上进行购物车添加操作。当用户施加了购物车添加操作后,用户终端100可以接收到由该购物车添加操作产生的购物车添加指令,并且,该购物车添加指令可以包括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即,购物车添加指令可以指示用户预期购买何种商品。
[0063]另外,在本公开中,商品可以包括实体商品,例如,电子产品、生活物品、服饰、装饰品等等具有形状和大小的物品。此外,商品也可以包括虚拟商品,例如,旅游广品或者各种服务广品等等。
[0064]此外,在本公开中,商品标识可以例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中的至少一者:商品编号、商品名称、商品型号、商品SKlKStock Keeping Unit,库存量单位)等等,其中,在一个购物平台中,每个商品具有唯一的商品标识。
[0065]在步骤202中,根据商品标识,判断该目标商品是否属于预设商品集合。
[0066]在购物平台上为用户提供了诸多商品和服务。购物平台运营商有时会在这些商品中选取其中一个或者一些商品作为抢购商品。在本公开中,购物平台运营商可以预先定义一商品集合,该商品集合中包括所有抢购商品。当用户终端在接收到购物车添加指令后,通过对该购物车添加指令进行解析,可以从中提取出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这样,用户终端可以根据该商品标识,获悉目标商品为何种商品,并遍历预设商品集合,以判断该目标商品是否属于该预设商品集合,即,判断该预设商品集合中是否包含该目标商品。
[0067]在步骤203中,在目标商品属于预设商品集合时,向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发送购买凭证获取请求。
[0068]当通过步骤202后确定目标商品属于预设商品集合时,用户终端可以知晓用户预期购买的商品为抢购商品,此时,用户终端向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发送购买凭证获取请求,其中,该购买凭证获取请求用于请求从购买凭证发放系统获取购买凭证,而不是直接与购物车系统通信并请求添加购物车。
[0069]在步骤204中,接收由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发送的购买凭证。
[0070]当用户终端向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发送购买凭证获取请求之后,购买凭证发放系统会对该购买凭证获取请求进行验证,并且当验证结果指示购买凭证获取请求通过验证时,向用户终端发送购买凭证,而用户终端可以接收到这一购买凭证。
[0071]在步骤205中,向购物车系统发送包括购买凭证的第一添加购物车请求,该第一添加购物车请求用于购物车系统根据购买凭证审批针对目标商品的购物车添加操作。
[0072]当用户终端接收到购买凭证后,其具备了购买该目标商品的资格。此时,用户终端可以向购物车系统请求将该目标商品添加至购物车。为此,用户终端将该购买凭证包括在第一添加购物车请求中,并向购物车系统发送该第一添加购物车请求。
[0073]购物车系统在接收到来自用户终端的第一添加购物车请求后,可以对其中包括的购买凭证进行合法性验证,并根据合法性验证结果审批该购物车添加操作。示例地,当购买凭证通过合法性验证时,批准该购物车添加操作,并将目标商品添加至购物车中。当购买凭证未通过合法性验证时,拒绝该购物车添加操作,并且不进行将目标商品添加至购物车的操作。
[0074]当购物车系统完成对购物车添加操作的审批之后,可以根据审批结果,向用户终端反馈购物车添加结果。示例地,当购物车添加操作被批准时,向用户终端反馈用于指示购物车添加成功的购物车添加结果;当购物车添加操作被拒绝时,向用户终端反馈用于指示购物车添加失败的购物车添加结果,并且,可选地,还可以将失败原因包含在该购物车添加结果中,一起反馈给用户终端。示例地,失败原因可以例如为购买凭证无效。
[0075]在步骤206中,接收由购物车系统发送的购物车添加结果。
[0076]在购物车系统发送了购物车添加结果之后,用户终端可以接收到这一购物车添加结果,并且可以显示给用户,以使用户得知关于购物车添加操作的结果。
[0077]综上所述,通过判断目标商品是否属于预设商品集合,可以确定出用户预期购买的目标商品是否为抢购商品。在确定用户预期购买的目标商品为抢购商品时,用户终端要首先从购买凭证发放系统获取购买凭证。当用户终端获取到购买凭证后,再向购物车系统发送包括该购买凭证的添加购物车请求,以由购物车系统根据该购买凭证审批针对该目标商品的购物车添加操作。这样,可以将用户抢购放号流程和添加购物车流程进行独立,以此解决因在抢购开始时购物车系统接收到大量的添加购物车请求而造成的瞬时流量激增、网络拥塞、响应延迟、易崩溃的问题,从而能够减小购物车系统的请求处理量,提高请求处理速度,并且不影响购买其他商品的用户。此外,由于负责抢购放号的购买凭证发放系统与负责购物车添加操作的购物车系统之间相互独立,因此,当任何一个系统遇到瓶颈的时候,只需要升级这个系统即可,从而便于系统的横向扩展。
[0078]图3是根据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添加购物车的方法的流程图,其中,该方法可以应用于用户终端,例如,图1所示的用户终端100。如图3所示,该方法可以包括:
[0079]在步骤301中,接收由用户施加的针对目标商品的购物车添加操作产生的购物车添加指令,该购物车添加指令包括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
[0080]在步骤302中,根据商品标识,判断该目标商品是否属于预设商品集合。
[0081]在步骤303中,在目标商品属于预设商品集合时,向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发送购买凭证获取请求。
[0082]在步骤304中,接收由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发送的购买凭证。
[0083]在步骤305中,向购物车系统发送包括购买凭证的第一添加购物车请求,该第一添加购物车请求用于购物车系统根据购买凭证审批针对目标商品的购物车添加操作。
[0084]在步骤306中,在目标商品不属于预设商品集合时,向购物车系统发送第二添加购物车请求,该第二添加购物车请求用于购物车系统审批针对该目标商品的购物车添加操作。
[0085]当通过步骤302后确定目标商品不属于预设商品集合时,用户终端可以知晓用户预期购买的商品并非抢购商品,此时,用户终端不需要从购买凭证发放系统获取购买凭证,而是像常规方式一样直接向购物车系统请求添加购物车。购物车系统在接收到第二添加购物车请求后,可以按照常规方式一样审批该购物车添加操作,并根据审批结果,向用户终端反馈购物车添加结果。
[0086]在步骤307中,接收由购物车系统发送的购物车添加结果。
[0087]通过这一实施方式,在用户预期购买的商品并非抢购商品时,购物车系统可以直接处理该购物车添加操作。由于参与抢购的用户终端需要首先从购买凭证发放系统获取购买凭证,而不是直接请求购物车系统进行处理,因此,相比于所有用户终端都直接请求购物车系统进行处理相比,上述方法可以确保购物车系统能够正常处理来自不购买抢购商品的用户终端的购物车添加操作,而不会造成因购物车系统的限制导致来自这些用户终端的请求被拒绝掉的情况,以使购买其他商品的用户不被影响。
[0088]图4是根据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添加购物车的方法的流程图,其中,该方法可以应用于用户终端,例如,图1所示的用户终端100。如图4所示,该方法可以包括:
[0089]在步骤401中,接收由用户施加的针对目标商品的购物车添加操作产生的购物车添加指令,该购物车添加指令包括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
[0090]在步骤402中,根据商品标识,判断该目标商品是否属于预设商品集合。
[0091]在步骤403中,在目标商品属于预设商品集合时,向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发送包括用户标识和商品标识的购买凭证获取请求。其中,用户标识可以用于表示发送购买凭证获取请求的用户终端所对应的用户的身份,亦可以表示施加针对目标商品的购物车添加操作的用户的身份。另外,商品标识为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
[0092]这样,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就可以根据购买凭证获取请求中包括的用户标识和商品标识,来对购买凭证获取请求进行验证。如何进行验证的方式参考下文描述的应用于购买凭证发放系统一侧的方法,此处便不再赘述。
[0093]在步骤404中,接收由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发送的购买凭证。
[0094]在步骤405中,向购物车系统发送包括购买凭证的第一添加购物车请求,该第一添加购物车请求用于购物车系统根据购买凭证审批针对目标商品的购物车添加操作。
[0095]在步骤406中,接收由购物车系统发送的购物车添加结果。
[0096]图5是根据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添加购物车的方法的流程图,其中,该方法可以应用于用户终端,例如,图1所示的用户终端100。如图5所示,该方法可以包括:
[0097]在步骤501中,接收由用户施加的针对目标商品的购物车添加操作产生的购物车添加指令,该购物车添加指令包括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
[0098]在步骤502中,根据商品标识,判断该目标商品是否属于预设商品集合。
[0099]在步骤503中,在目标商品属于预设商品集合时,向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发送购买凭证获取请求。
[0100]在步骤504中,接收由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发送的经加密处理的购买凭证。
[0101]当购买凭证获取请求通过验证后,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在向用户终端发送购买凭证之前,首先对购买凭证进行加密处理。之后,向用户终端发送经加密处理的购买凭证。这样,用户终端可以接收到经加密处理的购买凭证。
[0102]在步骤505中,向购物车系统发送包括经加密处理后的购买凭证的第一添加购物车请求。
[0103]当购物车系统接收到这一第一添加购物车请求时,购物车系统可以首先对经加密处理后的购买凭证进行解密,解密成功后,再根据解密得到的购买凭证来审批针对目标商品的购物车添加操作。
[0104]在步骤506中,接收由购物车系统发送的购物车添加结果。
[0105]通过这一实施方式,可以提高购买凭证传输时的安全性,确保购买凭证不被他人所使用。
[0106]图6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添加购物车的方法的流程图,其中,该方法可以应用于购买凭证发放系统,例如,图1所示的购买凭证发放系统200。如图6所示,该方法可以包括:
[0107]在步骤601中,接收由用户终端发送的购买凭证获取请求,该购买凭证获取请求是用户终端在用户施加的添加购物车操作所针对的目标商品属于预设商品集合时发送的。
[0108]在步骤602中,对购买凭证获取请求进行验证,并得到验证结果。其中,验证结果可以指示购买凭证获取请求通过验证,或者未通过验证。
[0109]在步骤603中,在验证结果指示购买凭证获取请求通过验证时,向用户终端发送购买凭证,该购买凭证用于购物车系统审批针对目标商品的购物车添加操作。
[0110]当购买凭证获取请求通过验证时,表明用户具备购买该商品的资格,此时,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可以向用户终端发送购买凭证,以向其指示其具备购买资格。当用户终端接收到购买凭证后,可以利用该购买凭证向购物车系统发起针对该目标商品的添加购物车请求。
[0111]由此,可以将用户抢购放号流程和添加购物车流程进行独立,以此解决因在抢购开始时购物车系统接收到大量的添加购物车请求而造成的瞬时流量激增、网络拥塞、响应延迟、易崩溃的问题,从而能够减小购物车系统的请求处理量,提高请求处理速度,并且不影响购买其他商品的用户。此外,由于负责抢购放号的购买凭证发放系统与负责购物车添加操作的购物车系统之间相互独立,因此,当任何一个系统遇到瓶颈的时候,只需要升级这个系统即可,从而便于系统的横向扩展。
[0112]图7是根据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添加购物车的方法的流程图,其中,该方法可以应用于购买凭证发放系统,例如,图1所示的购买凭证发放系统200。如图7所示,该方法可以包括:
[0113]在步骤701中,接收由用户终端发送的购买凭证获取请求,该购买凭证获取请求是用户终端在用户施加的添加购物车操作所针对的目标商品属于预设商品集合时发送的。其中,该购买凭证获取请求中可以包括用户标识和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其中,该用户标识可以用于表示发送购买凭证获取请求的用户终端所对应的用户的身份,亦可以表示施加针对目标商品的购物车添加操作的用户的身份。
[0114]在步骤702中,根据用户标识和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判断用户是否具有购买资格。
[0115]在判断用户是否具有购买资格时,可以基于以下准则中的至少一种:
[0116]I)用户标识所表示的用户的身份满足针对购买该目标商品的用户身份限制条件。例如,有些商品是VIP等级及以上的用户才能购买的,那么普通用户就不具备购买该商品的资格。
[0117]2)用户标识所表示的用户未购买过该目标商品。由于抢购商品的数量有限,通常同一用户被限制购买一件。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可以在向用户终端发送购买凭证后记录下该购买凭证对应的用户标识及商品标识,所记录下的用户标识和商品标识用于表明该用户标识所表示的用户曾经获取到过针对该商品标识所表示的商品的购买凭证。这样,当购买凭证发放系统接收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后,可以将该购买凭证获取请求中包括的用户标识和商品标识与所记录的用户标识和商品标识进行比较,并以此确定该用户是否曾经购买过该商品。如果确定用户曾经购买过该商品,此时,用户不具备购买该商品的资格。
[0118]3)用户标识所表示的用户为该目标商品的预约用户。例如,有些商品需要预约才能购买。进行过预约的用户所对应的用户标识可以被记录下来。当购买凭证发放系统接收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后,可以将该购买凭证获取请求中包括的用户标识与所记录的目标商品的预约用户所对应的用户标识进行比较。当所记录的目标商品的预约用户所对应的用户标识中不包括购买凭证获取请求中的用户标识时,确定该用户不是该商品的预约用户,此时,用户不具备购买该商品的资格。
[0119]当不符合上述准则中的任一者时,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可以确定用户不具备购买资格。当符合上述全部准则时,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可以确定用户具备购买资格。
[0120]上述判断用户是否具备购买资格的准则是示意性的,并不表示判断用户是否具备购买资格的准则局限于上述列举的三项,其他准则也可以用于本公开,具体可以视实际需要来设定。
[0121]在步骤703中,在确定用户具有购买资格时,根据购物车系统的负载能力和接收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的时间,确定针对购买凭证获取请求的验证结果。
[0122]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可以预先获知购物车系统的负载能力,其中,购物车系统的负载能力可以例如以购物车系统每时间单位(例如,每秒)能够处理的请求数量来表示。这样,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可以按照购物车系统的负载能力,每时间单位发出预定数量的购买凭证,其中,该预定数量可以小于购物车系统每时间单位能够处理的请求数量。
[0123]当确定用户具有购买资格时,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可以根据接收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的时间,判断是否现在还有剩余的购买凭证能够发放,如果有,则可以确定该购买凭证获取请求通过验证。如果没有,则可以确定该购买凭证获取请求未通过验证。由此,可以确保越先请求的用户越优先获取到购买凭证。
[0124]在步骤704中,在验证结果指示购买凭证获取请求通过验证时,向用户终端发送购买凭证,该购买凭证用于购物车系统审批针对目标商品的购物车添加操作。
[0125]通过上述实施方式,可以综合购物车系统的负载能力及接收购买凭证获取请求的先后顺序,来验证该购买凭证获取请求,并基于该验证结果发送购买凭证。这样,一方面可以避免购物车系统出现瞬时流量激增、网络拥塞、响应延迟、易崩溃的问题,另一方面还可以确保越先请求的用户越优先获取到购买凭证,使抢购过程更合理且更为有序化。
[0126]图8是根据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添加购物车的方法的流程图,其中,该方法可以应用于购买凭证发放系统,例如,图1所示的购买凭证发放系统200。如图8所示,该方法可以包括:
[0127]在步骤801中,接收由用户终端发送的购买凭证获取请求,该购买凭证获取请求是用户终端在用户施加的添加购物车操作所针对的目标商品属于预设商品集合时发送的,其中,该购买凭证获取请求中可以包括用户标识和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
[0128]在步骤802中,对购买凭证获取请求进行验证,并得到验证结果。
[0129]在步骤803中,在验证结果指示购买凭证获取请求通过验证时,向用户终端发送包括所述用户标识、所述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以及与当前时间相对应的时间戳信息的购买凭证,该购买凭证用于购物车系统审批针对目标商品的购物车添加操作。
[0130]也就是说,当验证结果指示购买凭证获取请求通过验证时,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在向用户终端发送购买凭证之前,可以首先将购买凭证获取请求中包括的用户标识和商品标识添加到购买凭证中,并且,还将与当前时间相对应的时间戳信息添加到购买凭证中。其中,该当前时间可以作为购买凭证的生成时间。之后,再将该购买凭证发送至用户终端。这样,购物车系统就可以根据该购买凭证中的用户标识、商品标识和时间戳信息来对该购买凭证进行合法性验证。如何进行合法性验证的方式参考下文描述的应用于购物车系统一侧的方法,此处便不再赘述。
[0131]由此,通过这一实施方式,可以提高购买凭证的安全性。由于某个购买凭证仅针对某个用户及某个商品而言是合法的,一旦该购买凭证被其他用户获取,这些其他用户在使用该购买凭证向购物车系统发起添加购物车请求时,购物车系统也会做出购买凭证不是合法的决策,并拒绝该添加购物车请求。这样,可以确保合法用户的利益不受损失。
[0132]图9是根据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添加购物车的方法的流程图,其中,该方法可以应用于购买凭证发放系统,例如,图1所示的购买凭证发放系统200。如图9所示,该方法可以包括:
[0133]在步骤901中,接收由用户终端发送的购买凭证获取请求,该购买凭证获取请求是用户终端在用户施加的添加购物车操作所针对的目标商品属于预设商品集合时发送的。
[0134]在步骤902中,对购买凭证获取请求进行验证,并得到验证结果。
[0135]在步骤903中,在验证结果指示购买凭证获取请求通过验证时,对购买凭证进行加密处理,并向用户终端发送经加密处理后的购买凭证。
[0136]用户终端在接收到经加密处理的购买凭证后,可以向购物车系统发送包括经加密处理后的购买凭证的添加购物车请求。当购物车系统接收到这一添加购物车请求时,购物车系统可以首先对经加密处理后的购买凭证进行解密,解密成功后,再根据解密得到的购买凭证来审批针对目标商品的购物车添加操作。
[0137]通过这一实施方式,可以提高购买凭证传输时的安全性,确保购买凭证不被他人所使用。
[0138]图10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添加购物车的方法的流程图,其中,该方法可以应用于购物车系统,例如,图1所示的购物车系统300。如图10所示,该方法可以包括:
[0139]在步骤1001中,接收由用户终端发送的添加购物车请求,该添加购物车请求包括用户施加的添加购物车操作所针对的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
[0140]用户可以在用户终端上施加针对预期购买的商品的购物车添加操作,其中,用户预期购买的商品即为在步骤1001中所提到的目标商品。之后,用户终端可以向购物车系统发送添加购物车请求,购物车系统在接收到添加购物车请求后,通过对该添加购物车请求进行解析,能够获知用户预期购买的商品(即,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
[0141]如上所述,用户终端向购物车系统发送的添加购物车请求分为两种:一种是用户终端在用户施加的添加购物车操作所针对的目标商品属于预设商品集合时发送的第一添加购物车请求,另一种是用户终端在用户施加的添加购物车操作所针对的目标商品不属于预设商品集合时发送的第二添加购物车请求。两种添加购物车请求的区别在于,前者中理应包括购买凭证,后者中无需包括购买凭证。针对这两种添加购物车请求,购物车系统对购物车添加操作的审批方式也有所不同。
[0142]对于购物车系统而言,其可以根据接收到的添加购物车请求中包含的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来判断该添加购物车请求是何种类型的添加购物车请求,以及后续如何进行审批操作。判断方式如下所述。
[0143]在步骤1002中,根据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判断该目标商品是否属于预设商品集入口 ο
[0144]在购物平台上为用户提供了诸多商品和服务。购物平台运营商有时会在这些商品中选取其中一个或者一些商品作为抢购商品。在本公开中,购物平台运营商可以预先定义一商品集合,该商品集合中包括所有抢购商品。当购物车系统在接收到添加购物车请求后,通过对该添加购物车请求进行解析,可以从中提取出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这样,购物车系统可以根据该商品标识,获悉目标商品为何种商品,并遍历预设商品集合,以判断该目标商品是否属于该预设商品集合,即,判断该预设商品集合中是否包含该目标商品。
[0145]在步骤1003中,在目标商品属于预设商品集合时,判断该添加购物车请求中是否包括购买凭证。
[0146]例如,用户终端与购物车系统之间可以预先约定,在购买凭证之前附加头字段,该头字段可以用于表示后续内容是购买凭证。之后,用户终端将附加了头字段的购买凭证添加到添加购物车请求中。这样,购物车系统购买凭证在接收到添加购物车请求后,可以通过查找该添加购物车请求中是否包含有这一头字段,来判断该添加购物车请求中是否包括购买凭证。例如,当通过查找确定该添加购物车请求中包含有这一头字段时,可以确定该添加购物车请求中包括购买凭证;当通过查找确定该添加购物车请求中不包含这一头字段时,可以确定该添加购物车请求中不包括购买凭证。
[0147]此外,用户终端与购物车系统之间还可以预先约定附加了头字段的购买凭证在添加购物车请求中的字节位置。这样,购物车系统可以通过判断添加购物车请求中是否包含有头字段、并且头字段的位置是否位于与用户终端所预先约定好的字节位置,来判断该添加购物车请求中是否包括购买凭证。例如,当通过查找确定该添加购物车请求中包含有这一头字段、并且头字段的位置位于与用户终端所预先约定好的字节位置时,可以确定该添加购物车请求中包括购买凭证;当通过查找确定该添加购物车请求中不包含这一头字段、或者头字段的位置不位于与用户终端所预先约定好的字节位置时,可以确定该添加购物车请求中不包括购买凭证。
[0148]在步骤1004中,在确定添加购物车请求包括购买凭证时,根据该购买凭证,对添加购物车操作进行审批。
[0149]也就是说,当确定添加购物车请求包括购买凭证时,购物车系统可以得知自身所接收到的添加购物车请求是上述第一种添加购物车请求。此时,应当根据添加购物车请求中包括的购买凭证来对添加购物车操作进行审批。
[0150]例如,购物车系统可以对购买凭证进行合法性验证,并根据合法性验证结果审批该购物车添加操作。示例地,当购买凭证通过合法性验证时,批准该购物车添加操作,并将目标商品添加至购物车中。当购买凭证未通过合法性验证时,拒绝该购物车添加操作,并且不进行将目标商品添加至购物车的操作。
[0151]在步骤1005中,根据审批结果,向用户终端发送购物车添加结果。
[0152]示例地,当购物车添加操作被批准时,购物车系统向用户终端反馈用于指示购物车添加成功的购物车添加结果;当购物车添加操作被拒绝时,购物车系统向用户终端反馈用于指示购物车添加失败的购物车添加结果,并且,可选地,购物车系统还可以将失败原因包含在该购物车添加结果中,一起反馈给用户终端。示例地,失败原因可以例如为购买凭证无效。
[0153]综上所述,通过判断目标商品是否属于预设商品集合,可以确定出用户预期购买的目标商品是否为抢购商品。在确定用户预期购买的目标商品为抢购商品时,用户终端要首先从购买凭证发放系统获取购买凭证。当用户终端获取到购买凭证后,再向购物车系统发送包括该购买凭证的添加购物车请求,以由购物车系统根据该购买凭证审批针对该目标商品的购物车添加操作。这样,可以将用户抢购放号流程和添加购物车流程进行独立,以此解决因在抢购开始时购物车系统接收到大量的添加购物车请求而造成的瞬时流量激增、网络拥塞、响应延迟、易崩溃的问题,从而能够减小购物车系统的请求处理量,提高请求处理速度,并且不影响购买其他商品的用户。此外,由于负责抢购放号的购买凭证发放系统与负责购物车添加操作的购物车系统之间相互独立,因此,当任何一个系统遇到瓶颈的时候,只需要升级这个系统即可,从而便于系统的横向扩展。
[0154]图11是根据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添加购物车的方法的流程图,其中,该方法可以应用于购物车系统,例如,图1所示的购物车系统300。如图11所示,该方法可以包括:
[0155]在步骤1101中,接收由用户终端发送的添加购物车请求,该添加购物车请求包括用户施加的添加购物车操作所针对的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
[0156]在步骤1102中,根据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判断该目标商品是否属于预设商品集入口 ο
[0157]在步骤1103中,在目标商品属于预设商品集合时,判断该添加购物车请求中是否包括购买凭证。
[0158]在步骤1104中,在确定添加购物车请求包括购买凭证时,根据该购买凭证,对添加购物车操作进行审批。
[0159]在步骤1105中,在目标商品不属于预设商品集合时,响应于添加购物车请求,对添加购物车操作进行审批。
[0160]当通过步骤1102后确定目标商品不属于预设商品集合时,购物车系统可以知晓用户预期购买的商品并非抢购商品,此时,用户终端不需要从购买凭证发放系统获取购买凭证,而是像常规方式一样直接向购物车系统请求添加购物车。购物车系统在接收到这一购买凭证获取请求后,可以按照常规方式一样审批该购物车添加操作。
[0161]在步骤1106中,根据审批结果,向用户终端发送购物车添加结果。
[0162]通过这一实施方式,在用户预期购买的商品并非抢购商品时,购物车系统可以直接处理该购物车添加操作。由于参与抢购的用户终端需要首先从购买凭证发放系统获取购买凭证,而不是直接请求购物车系统进行处理,因此,相比于所有用户终端都直接请求购物车系统进行处理相比,上述方法可以确保购物车系统能够正常处理来自不购买抢购商品的用户终端的购物车添加操作,而不会造成因购物车系统的限制导致来自这些用户终端的请求被拒绝掉的情况,以使购买其他商品的用户不被影响。
[0163]图12是根据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添加购物车的方法的流程图,其中,该方法可以应用于购物车系统,例如,图1所示的购物车系统300。如图12所示,该方法可以包括:
[0164]在步骤1201中,接收由用户终端发送的添加购物车请求,该添加购物车请求包括用户施加的添加购物车操作所针对的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
[0165]在步骤1202中,根据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判断该目标商品是否属于预设商品集入口 ο
[0166]在步骤1203中,在目标商品属于预设商品集合时,判断该添加购物车请求中是否包括购买凭证。
[0167]在步骤1204中,在确定添加购物车请求包括购买凭证时,对该购买凭证进行解密。
[0168]如上所述,当用户预期购买的目标商品为抢购商品时,用户终端首先从购买凭证发放系统获取购买凭证。为了确保购买凭证传输时的安全性,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可以在购买凭证获取请求通过验证时,向用户终端发送经加密处理的购买凭证。之后,用户终端可以将经加密处理的购买凭证添加到添加购物车请求中,并将该添加购物车请求发送至购物车系统。这样,当购物车系统按照上述方式确定出添加购物车请求中包括购买凭证时,其首先要对该购买凭证进行解密。示例地,购买凭证发放系统与购物车系统之间可以预先约定一加密协议,这样,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基于该加密协议进行加密操作,购物车系统基于该加密协议进行解密操作,从而确保购买凭证的安全性。
[0169]在步骤1205中,当解密成功时,根据解密后得到的购买凭证,对添加购物车操作进行审批。
[0170]在步骤1206中,根据审批结果,向用户终端发送购物车添加结果。
[0171]通过这一实施方式,可以提高购买凭证传输时的安全性,确保购买凭证不被他人所使用。
[0172]图13是根据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添加购物车的方法的流程图,其中,该方法可以应用于购物车系统,例如,图1所示的购物车系统300。如图13所示,该方法可以包括:
[0173]在步骤1301中,接收由用户终端发送的添加购物车请求,该添加购物车请求包括用户施加的添加购物车操作所针对的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
[0174]在步骤1302中,根据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判断该目标商品是否属于预设商品集入口 ο
[0175]在步骤1303中,在目标商品属于预设商品集合时,判断该添加购物车请求中是否包括购买凭证。
[0176]在步骤1304中,在确定添加购物车请求包括购买凭证时,根据预设规则,验证购买凭证的合法性。
[0177]如上所述,购物车系统根据购买凭证对添加购物车操作进行审批时,首先需要对购买凭证进行合法性验证。之后,根据合法性验证结果,对添加购物车操作进行审批。
[0178]在对购买凭证进行合法性验证时,可以根据预设规则来进行验证。示例地,在用户终端发送的添加购物车请求中可以包括用户标识,该用户标识可以用于表示发送该添加购物车请求的用户终端所对应的用户的身份。另外,在购买凭证中可以包括用户标识、商品标识、以及时间戳信息。其中,购买凭证中包括的用户标识用于表示被验证具有购买资格的用户的身份,并且购买资格针对的是该购买凭证中包括的商品标识所表示的商品,此外,购买凭证中的时间戳信息可以表示生成该购买凭证的时间。
[0179]在这种情况下,上述的预设规则可以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者:
[0180]I)添加购物车请求中包括的用户标识与购买凭证中包括的用户标识一致。也就是说,发送添加购物车请求的用户终端所对应的用户要与被验证具有购买资格的用户是同一用户。
[0181]2)添加购物车请求中包括的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与购买凭证中包括的商品标识一致。也就是说,用户终端请求添加购物车所针对的目标商品要与被验证具有购买资格的用户所要购买的商品是同一商品。
[0182]3)购买凭证中包括的时间戳信息所指示的时间距离当前时间的时间差未超过预设的时间差阈值。如果购买凭证中包括的时间戳信息所指示的时间距离当前时间的时间差超过预设的时间差阈值,表示购买凭证的有效期已失效。
[0183]4)购买凭证首次被进行合法性验证。在购物车系统中可以存储有已验证过的购买凭证的记录。当对一个购买凭证进行合法性验证时,可以从所存储的已验证过的购买凭证的记录中进行查询,以确定该购买凭证是否曾经进行过合法性验证。
[0184]当购物车系统确定购买凭证不符合上述预设规则中的任一者时,可以确定购买凭证不是合法的,此时,拒绝添加购物车操作。而当购物车系统确定购买凭证符合上述全部预设规则时,可以确定购买凭证是合法的。
[0185]上述验证购买凭证是否合法的规则是示意性的,并不表示验证购买凭证是否合法的规则局限于上述列举的四项,其他规则也可以用于本公开,具体可以视实际需要来设定。
[0186]在步骤1305中,在确定购买凭证合法时,批准添加购物车操作,并将目标商品添加至购物车中。
[0187]在步骤1306中,根据审批结果,向用户终端发送购物车添加结果。
[0188]图14A和图14B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添加购物车的装置1400的框图, 其中,该装置1400可以应用于用户终端,例如,图1所示的用户终端100。如图14A所示,该装置1400可以包括:第一接收模块1410,被配置为接收由用户施加的针对目标商品的购物车添加操作产生的购物车添加指令,所述购物车添加指令包括所述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第一判断模块1420,被配置为根据所述商品标识,判断所述目标商品是否属于预设商品集合; 第一发送模块1430,被配置为在所述目标商品属于所述预设商品集合时,向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发送购买凭证获取请求;第二接收模块1440,被配置为接收由所述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发送的购买凭证;第二发送模块1450,被配置为向购物车系统发送包括所述购买凭证的第一添加购物车请求,所述第一添加购物车请求用于所述购物车系统根据所述购买凭证审批针对所述目标商品的所述购物车添加操作;以及第三接收模块1460,被配置为接收由所述购物车系统发送的购物车添加结果。
[0189]综上所述,通过判断目标商品是否属于预设商品集合,可以确定出用户预期购买的目标商品是否为抢购商品。在确定用户预期购买的目标商品为抢购商品时,用户终端要首先从购买凭证发放系统获取购买凭证。当用户终端获取到购买凭证后,再向购物车系统发送包括该购买凭证的添加购物车请求,以由购物车系统根据该购买凭证审批针对该目标商品的购物车添加操作。这样,可以将用户抢购放号流程和添加购物车流程进行独立,以此解决因在抢购开始时购物车系统接收到大量的添加购物车请求而造成的瞬时流量激增、网络拥塞、响应延迟、易崩溃的问题,从而能够减小购物车系统的请求处理量,提高请求处理速度,并且不影响购买其他商品的用户。此外,由于负责抢购放号的购买凭证发放系统与负责购物车添加操作的购物车系统之间相互独立,因此,当任何一个系统遇到瓶颈的时候,只需要升级这个系统即可,从而便于系统的横向扩展。[〇19〇] 可选地,如图14B所示,所述装置1400还可以包括:第三发送模块1470,被配置为在所述目标商品不属于所述预设商品集合时,向所述购物车系统发送第二添加购物车请求, 所述第二添加购物车请求用于所述购物车系统审批针对所述目标商品的所述购物车添加操作。
[0191]可选地,所述第一发送模块1430可以被配置为在所述目标商品属于预设商品集合时,向所述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发送包括用户标识和所述商品标识的购买凭证获取请求。
[0192]可选地,所述第二接收模块1440可以被配置为接收由所述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发送的经加密处理的购买凭证;以及所述第二发送模块1450可以被配置为向所述购物车系统发送包括经加密处理后的所述购买凭证的第一添加购物车请求。
[0193]图15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添加购物车的装置1500的框图,其中,该装置1500可以应用于购买凭证发放系统,例如,图1所示的购买凭证发放系统200。如图15所示,该装置1500可以包括:第四接收模块1510,被配置为接收由用户终端发送的购买凭证获取请求,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是所述用户终端在用户施加的添加购物车操作所针对的目标商品属于预设商品集合时发送的;验证模块1520,被配置为对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进行验证,并得到验证结果;第四发送模块1530,被配置为在所述验证结果指示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通过验证时,向所述用户终端发送购买凭证,所述购买凭证用于购物车系统审批针对所述目标商品的所述购物车添加操作。
[0194]由此,可以将用户抢购放号流程和添加购物车流程进行独立,以此解决因在抢购开始时购物车系统接收到大量的添加购物车请求而造成的瞬时流量激增、网络拥塞、响应延迟、易崩溃的问题,从而能够减小购物车系统的请求处理量,提高请求处理速度,并且不影响购买其他商品的用户。此外,由于负责抢购放号的购买凭证发放系统与负责购物车添加操作的购物车系统之间相互独立,因此,当任何一个系统遇到瓶颈的时候,只需要升级这个系统即可,从而便于系统的横向扩展。
[0195]可选地,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包括用户标识和所述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以及所述验证模块1520可以包括:判断子模块,被配置为根据所述用户标识和所述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判断所述用户是否具有购买资格;第一验证子模块,被配置为在确定所述用户具有购买资格时,根据所述购物车系统的负载能力和接收到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的时间, 确定针对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的验证结果。
[0196]可选地,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包括用户标识和所述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以及所述第四发送模块1530可以被配置为在所述验证结果指示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通过验证时,向所述用户终端发送包括所述用户标识、所述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以及与当前时间相对应的时间戳信息的购买凭证。
[0197]可选地,所述第四发送模块1530可以包括:加密子模块,被配置为在所述验证结果指示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通过验证时,对所述购买凭证进行加密处理;发送子模块,被配置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送经加密处理后的购买凭证。
[0198]图16A和图16B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添加购物车的装置1600的框图, 其中,该装置1600可以应用于购物车系统,例如,图1所示的购物车系统300。如图16A所示, 该装置1600可以包括:第五接收模块1610,被配置为接收由用户终端发送的添加购物车请求,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包括用户施加的添加购物车操作所针对的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 第二判断模块1620,被配置为根据所述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判断所述目标商品是否属于预设商品集合;第三判断模块1630,被配置为在所述目标商品属于所述预设商品集合时,判断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中是否包括购买凭证;第一审批模块1640,被配置为在确定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包括所述购买凭证时,根据所述购买凭证,对所述添加购物车操作进行审批; 第五发送模块1650,被配置为根据审批结果,向所述用户终端发送购物车添加结果。
[0199]综上所述,通过判断目标商品是否属于预设商品集合,可以确定出用户预期购买的目标商品是否为抢购商品。在确定用户预期购买的目标商品为抢购商品时,用户终端要首先从购买凭证发放系统获取购买凭证。当用户终端获取到购买凭证后,再向购物车系统发送包括该购买凭证的添加购物车请求,以由购物车系统根据该购买凭证审批针对该目标商品的购物车添加操作。这样,可以将用户抢购放号流程和添加购物车流程进行独立,以此解决因在抢购开始时购物车系统接收到大量的添加购物车请求而造成的瞬时流量激增、网络拥塞、响应延迟、易崩溃的问题,从而能够减小购物车系统的请求处理量,提高请求处理速度,并且不影响购买其他商品的用户。此外,由于负责抢购放号的购买凭证发放系统与负责购物车添加操作的购物车系统之间相互独立,因此,当任何一个系统遇到瓶颈的时候,只需要升级这个系统即可,从而便于系统的横向扩展。
[0200]可选地,如图16B所示,所述装置1600还可以包括:第二审批模块1660,被配置为在所述目标商品不属于所述预设商品集合时,响应于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对所述添加购物车操作进行审批。[0201 ]可选地,所述第一审批模块1640可以包括:解密子模块,被配置为在确定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包括所述购买凭证时,对所述购买凭证进行解密;以及第一审批子模块,被配置为当解密成功时,根据解密后得到的购买凭证,对所述添加购物车操作进行审批。[〇2〇2]可选地,所述第一审批模块1640可以包括:第二验证子模块,被配置为在确定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包括所述购买凭证时,根据预设规则,验证所述购买凭证的合法性;第二审批子模块,被配置为在确定所述购买凭证合法时,批准所述添加购物车操作,并将所述目标商品添加至购物车中。[〇2〇3] 可选地,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还包括用户标识;所述购买凭证包括用户标识、商品标识、以及时间戳信息;以及,所述预设规则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者: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中包括的用户标识与所述购买凭证中包括的用户标识一致;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中包括的所述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与所述购买凭证中包括的商品标识一致;所述购买凭证中包括的所述时间戳信息所指示的时间距离当前时间的时间差未超过预设的时间差阈值;所述购买凭证首次被进行合法性验证。
[0204]关于上述实施例中的装置,其中各个模块执行操作的具体方式已经在有关该方法的实施例中进行了详细描述,此处将不做详细阐述说明。[〇2〇5]图17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添加购物车的装置1700的框图。例如,装置1700可以是移动电话,计算机,数字广播终端,消息收发设备,游戏控制台,平板设备,医疗设备,健身设备,个人数字助理等。[〇2〇6] 参照图17,装置1700可以包括以下一个或多个组件:处理组件1702,存储器1704, 电力组件1706,多媒体组件1708,音频组件1710,输入/输出(I/0)的接口 1712,传感器组件 1714,以及通信组件1716。[〇2〇7] 处理组件1702通常控制装置1700的整体操作,诸如与显示,电话呼叫,数据通信, 相机操作和记录操作相关联的操作。处理组件1702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1720来执行指令,以完成上述应用于用户终端的添加购物车的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骤。此外,处理组件 1702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模块,便于处理组件1702和其他组件之间的交互。例如,处理组件 1702可以包括多媒体模块,以方便多媒体组件1708和处理组件1702之间的交互。
[0208]存储器1704被配置为存储各种类型的数据以支持在装置1700的操作。这些数据的示例包括用于在装置1700上操作的任何应用程序或方法的指令,联系人数据,电话簿数据, 消息,图片,视频等。存储器1704可以由任何类型的易失性或非易失性存储设备或者它们的组合实现,如静态随机存取存储器(SRAM),电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EPR0M),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PROM),可编程只读存储器(PR0M),只读存储器(ROM),磁存储器,快闪存储器,磁盘或光盘。[〇2〇9]电力组件1706为装置1700的各种组件提供电力。电力组件1706可以包括电源管理系统,一个或多个电源,及其他与为装置1700生成、管理和分配电力相关联的组件。
[0210]多媒体组件1708包括在所述装置1700和用户之间的提供一个输出接口的屏幕。在一些实施例中,屏幕可以包括液晶显示器(LCD)和触摸面板(TP)。如果屏幕包括触摸面板, 屏幕可以被实现为触摸屏,以接收来自用户的输入信号。触摸面板包括一个或多个触摸传感器以感测触摸、滑动和触摸面板上的手势。所述触摸传感器可以不仅感测触摸或滑动动作的边界,而且还检测与所述触摸或滑动操作相关的持续时间和压力。在一些实施例中,多媒体组件1708包括一个前置摄像头和/或后置摄像头。当装置1700处于操作模式,如拍摄模式或视频模式时,前置摄像头和/或后置摄像头可以接收外部的多媒体数据。每个前置摄像头和后置摄像头可以是一个固定的光学透镜系统或具有焦距和光学变焦能力。
[0211]音频组件1710被配置为输出和/或输入音频信号。例如,音频组件1710包括一个麦克风(MIC),当装置1700处于操作模式,如呼叫模式、记录模式和语音识别模式时,麦克风被配置为接收外部音频信号。所接收的音频信号可以被进一步存储在存储器1704或经由通信组件1716发送。在一些实施例中,音频组件1710还包括一个扬声器,用于输出音频信号。[〇212]I/O接口 1712为处理组件1702和外围接口模块之间提供接口,上述外围接口模块可以是键盘,点击轮,按钮等。这些按钮可包括但不限于:主页按钮、音量按钮、启动按钮和锁定按钮。
[0213]传感器组件1714包括一个或多个传感器,用于为装置1700提供各个方面的状态评估。例如,传感器组件1714可以检测到装置1700的打开/关闭状态,组件的相对定位,例如所述组件为装置1700的显示器和小键盘,传感器组件1714还可以检测装置1700或装置1700— 个组件的位置改变,用户与装置1700接触的存在或不存在,装置1700方位或加速/减速和装置1700的温度变化。传感器组件1714可以包括接近传感器,被配置用来在没有任何的物理接触时检测附近物体的存在。传感器组件1714还可以包括光传感器,如CMOS或CCD图像传感器,用于在成像应用中使用。在一些实施例中,该传感器组件1714还可以包括加速度传感器,陀螺仪传感器,磁传感器,压力传感器或温度传感器。
[0214]通信组件1716被配置为便于装置1700和其他设备之间有线或无线方式的通信。装置1700可以接入基于通信标准的无线网络,如WiFi,2G或3G,或它们的组合。在一个示例性实施例中,通信组件1716经由广播信道接收来自外部广播管理系统的广播信号或广播相关信息。在一个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通信组件1716还包括近场通信(NFC)模块,以促进短程通信。例如,在NFC模块可基于射频识别(RFID)技术,红外数据协会(IrDA)技术,超宽带 (UWB)技术,蓝牙(BT)技术和其他技术来实现。
[0215]在示例性实施例中,装置1700可以被一个或多个应用专用集成电路(ASIC)、数字信号处理器(DSP)、数字信号处理设备(DSPD)、可编程逻辑器件(PLD)、现场可编程门阵列 (FPGA)、控制器、微控制器、微处理器或其他电子元件实现,用于执行上述应用于用户终端的添加购物车的方法。
[0216]在示例性实施例中,还提供了一种包括指令的非临时性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例如包括指令的存储器1704,上述指令可由装置1700的处理器1720执行以完成上述应用于用户终端的添加购物车的方法。例如,所述非临时性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是R0M、随机存取存储器(RAM)、CD-ROM、磁带、软盘和光数据存储设备等。[〇217]图18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添加购物车的装置1800的框图。例如,装置1800可以被提供为一服务器。参照图18,装置1800包括处理组件1822,其进一步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以及由存储器1832所代表的存储器资源,用于存储可由处理组件1822的执行的指令,例如应用程序。存储器1832中存储的应用程序可以包括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每一个对应于一组指令的模块。此外,处理组件1822被配置为执行指令,以执行上述应用于购买凭证发放系统的添加购物车的方法。
[0218] 装置1800还可以包括一个电源组件1826被配置为执行装置1800的电源管理,一个有线或无线网络接口 1850被配置为将装置1800连接到网络,和一个输入输出(I/O)接口 1858。装置1800可以操作基于存储在存储器1832的操作系统,例如Windows ServerTM,Mac OS XTM,UnixTM,LinuxTM,FreeBSDTM或类似。[〇219]图19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添加购物车的装置1900的框图。例如,装置1900可以被提供为一服务器。参照图19,装置1900包括处理组件1922,其进一步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以及由存储器1932所代表的存储器资源,用于存储可由处理组件1922的执行的指令,例如应用程序。存储器1932中存储的应用程序可以包括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每一个对应于一组指令的模块。此外,处理组件1922被配置为执行指令,以执行上述应用于购物车系统的添加购物车的方法。
[0220]装置1900还可以包括一个电源组件1926被配置为执行装置1900的电源管理,一个有线或无线网络接口 1950被配置为将装置1900连接到网络,和一个输入输出(I/O)接口 1958。装置1900可以操作基于存储在存储器1932的操作系统,例如Windows ServerTM,Mac OS XTM,UnixTM,LinuxTM,FreeBSDTM或类似。
[0221]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考虑说明书及实践本公开后,将容易想到本公开的其它实施方案。本申请旨在涵盖本公开的任何变型、用途或者适应性变化,这些变型、用途或者适应性变化遵循本公开的一般性原理并包括本公开未公开的本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或惯用技术手段。说明书和实施例仅被视为示例性的,本公开的真正范围和精神由下面的权利要求指出。[〇222]应当理解的是,本公开并不局限于上面已经描述并在附图中示出的精确结构,并且可以在不脱离其范围进行各种修改和改变。本公开的范围仅由所附的权利要求来限制。
【主权项】
1.一种添加购物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由用户施加的针对目标商品的购物车添加操作产生的购物车添加指令,所述购物车添加指令包括所述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 根据所述商品标识,判断所述目标商品是否属于预设商品集合; 在所述目标商品属于所述预设商品集合时,向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发送购买凭证获取请求; 接收由所述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发送的购买凭证; 向购物车系统发送包括所述购买凭证的第一添加购物车请求,所述第一添加购物车请求用于所述购物车系统根据所述购买凭证审批针对所述目标商品的所述购物车添加操作;以及 接收由所述购物车系统发送的购物车添加结果。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所述目标商品不属于所述预设商品集合时,向所述购物车系统发送第二添加购物车请求,所述第二添加购物车请求用于所述购物车系统审批针对所述目标商品的所述购物车添加操作。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所述目标商品属于所述预设商品集合时,向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发送购买凭证获取请求,包括: 在所述目标商品属于预设商品集合时,向所述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发送包括用户标识和所述商品标识的购买凭证获取请求。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由所述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发送的购买凭证,包括: 接收由所述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发送的经加密处理的购买凭证;以及 所述向购物车系统发送包括所述购买凭证的第一添加购物车请求,包括: 向所述购物车系统发送包括经加密处理后的所述购买凭证的第一添加购物车请求。5.一种添加购物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由用户终端发送的购买凭证获取请求,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是所述用户终端在用户施加的添加购物车操作所针对的目标商品属于预设商品集合时发送的; 对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进行验证,并得到验证结果; 在所述验证结果指示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通过验证时,向所述用户终端发送购买凭证,所述购买凭证用于购物车系统审批针对所述目标商品的所述购物车添加操作。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包括用户标识和所述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以及 所述对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进行验证,并得到验证结果,包括: 根据所述用户标识和所述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判断所述用户是否具有购买资格; 在确定所述用户具有购买资格时,根据所述购物车系统的负载能力和接收到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的时间,确定针对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的验证结果。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包括用户标识和所述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以及 所述向所述用户终端发送购买凭证,包括: 向所述用户终端发送包括所述用户标识、所述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以及与当前时间相对应的时间戳信息的购买凭证。8.根据权利要求5-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所述验证结果指示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通过验证时,向所述用户终端发送购买凭证,包括: 在所述验证结果指示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通过验证时,对所述购买凭证进行加密处理,并向所述用户终端发送经加密处理后的购买凭证。9.一种添加购物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由用户终端发送的添加购物车请求,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包括用户施加的添加购物车操作所针对的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 根据所述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判断所述目标商品是否属于预设商品集合; 在所述目标商品属于所述预设商品集合时,判断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中是否包括购买凭证; 在确定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包括所述购买凭证时,根据所述购买凭证,对所述添加购物车操作进行审批; 根据审批结果,向所述用户终端发送购物车添加结果。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所述目标商品不属于所述预设商品集合时,响应于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对所述添加购物车操作进行审批。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确定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包括所述购买凭证时,根据所述购买凭证,对所述添加购物车操作进行审批,包括: 在确定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包括所述购买凭证时,对所述购买凭证进行解密;以及 当解密成功时,根据解密后得到的购买凭证,对所述添加购物车操作进行审批。12.根据权利要求9-1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购买凭证,对所述添加购物车操作进行审批,包括: 根据预设规则,验证所述购买凭证的合法性; 在确定所述购买凭证合法时,批准所述添加购物车操作,并将所述目标商品添加至购物车中。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还包括用户标识;所述购买凭证包括用户标识、商品标识、以及时间戳信息;以及,所述预设规则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者: 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中包括的用户标识与所述购买凭证中包括的用户标识一致; 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中包括的所述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与所述购买凭证中包括的商品标识一致; 所述购买凭证中包括的所述时间戳信息所指示的时间距离当前时间的时间差未超过预设的时间差阈值; 所述购买凭证首次被进行合法性验证。14.一种添加购物车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第一接收模块,被配置为接收由用户施加的针对目标商品的购物车添加操作产生的购物车添加指令,所述购物车添加指令包括所述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 第一判断模块,被配置为根据所述商品标识,判断所述目标商品是否属于预设商品集合; 第一发送模块,被配置为在所述目标商品属于所述预设商品集合时,向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发送购买凭证获取请求; 第二接收模块,被配置为接收由所述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发送的购买凭证; 第二发送模块,被配置为向购物车系统发送包括所述购买凭证的第一添加购物车请求,所述第一添加购物车请求用于所述购物车系统根据所述购买凭证审批针对所述目标商品的所述购物车添加操作;以及 第三接收模块,被配置为接收由所述购物车系统发送的购物车添加结果。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三发送模块,被配置为在所述目标商品不属于所述预设商品集合时,向所述购物车系统发送第二添加购物车请求,所述第二添加购物车请求用于所述购物车系统审批针对所述目标商品的所述购物车添加操作。16.根据权利要求14或1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发送模块,被配置为在所述目标商品属于预设商品集合时,向所述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发送包括用户标识和所述商品标识的购买凭证获取请求。17.根据权利要求14或1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接收模块,被配置为接收由所述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发送的经加密处理的购买凭证;以及 所述第二发送模块,被配置为向所述购物车系统发送包括经加密处理后的所述购买凭证的第一添加购物车请求。18.一种添加购物车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第四接收模块,被配置为接收由用户终端发送的购买凭证获取请求,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是所述用户终端在用户施加的添加购物车操作所针对的目标商品属于预设商品集合时发送的; 验证模块,被配置为对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进行验证,并得到验证结果; 第四发送模块,被配置为在所述验证结果指示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通过验证时,向所述用户终端发送购买凭证,所述购买凭证用于购物车系统审批针对所述目标商品的所述购物车添加操作。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包括用户标识和所述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以及 所述验证模块包括: 判断子模块,被配置为根据所述用户标识和所述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判断所述用户是否具有购买资格; 第一验证子模块,被配置为在确定所述用户具有购买资格时,根据所述购物车系统的负载能力和接收到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的时间,确定针对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的验证结果。20.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包括用户标识和所述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以及 所述第四发送模块,被配置为:在所述验证结果指示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通过验证时,向所述用户终端发送包括所述用户标识、所述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以及与当前时间相对应的时间戳信息的购买凭证。21.根据权利要求18-20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发送模块包括: 加密子模块,被配置为在所述验证结果指示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通过验证时,对所述购买凭证进行加密处理; 发送子模块,被配置为向所述用户终端发送经加密处理后的购买凭证。22.一种添加购物车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第五接收模块,被配置为接收由用户终端发送的添加购物车请求,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包括用户施加的添加购物车操作所针对的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 第二判断模块,被配置为根据所述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判断所述目标商品是否属于预设商品集合; 第三判断模块,被配置为在所述目标商品属于所述预设商品集合时,判断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中是否包括购买凭证; 第一审批模块,被配置为在确定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包括所述购买凭证时,根据所述购买凭证,对所述添加购物车操作进行审批; 第五发送模块,被配置为根据审批结果,向所述用户终端发送购物车添加结果。23.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二审批模块,被配置为在所述目标商品不属于所述预设商品集合时,响应于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对所述添加购物车操作进行审批。24.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审批模块包括: 解密子模块,被配置为在确定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包括所述购买凭证时,对所述购买凭证进行解密;以及 第一审批子模块,被配置为当解密成功时,根据解密后得到的购买凭证,对所述添加购物车操作进行审批。25.根据权利要求21-24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审批模块包括: 第二验证子模块,被配置为在确定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包括所述购买凭证时,根据预设规则,验证所述购买凭证的合法性; 第二审批子模块,被配置为在确定所述购买凭证合法时,批准所述添加购物车操作,并将所述目标商品添加至购物车中。26.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还包括用户标识;所述购买凭证包括用户标识、商品标识、以及时间戳信息;以及,所述预设规则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者: 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中包括的用户标识与所述购买凭证中包括的用户标识一致;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中包括的所述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与所述购买凭证中包括的商品标识一致; 所述购买凭证中包括的所述时间戳信息所指示的时间距离当前时间的时间差未超过预设的时间差阈值; 所述购买凭证首次被进行合法性验证。27.一种添加购物车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处理器; 用于存储处理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 其中,所述处理器被配置为: 接收由用户施加的针对目标商品的购物车添加操作产生的购物车添加指令,所述购物车添加指令包括所述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 根据所述商品标识,判断所述目标商品是否属于预设商品集合; 在所述目标商品属于所述预设商品集合时,向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发送购买凭证获取请求; 接收由所述购买凭证发放系统发送的购买凭证; 向购物车系统发送包括所述购买凭证的第一添加购物车请求,所述第一添加购物车请求用于所述购物车系统根据所述购买凭证审批针对所述目标商品的所述购物车添加操作;以及 接收由所述购物车系统发送的购物车添加结果。28.一种添加购物车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处理器; 用于存储处理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 其中,所述处理器被配置为: 接收由用户终端发送的购买凭证获取请求,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是所述用户终端在用户施加的添加购物车操作所针对的目标商品属于预设商品集合时发送的; 对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进行验证,并得到验证结果; 在所述验证结果指示所述购买凭证获取请求通过验证时,向所述用户终端发送购买凭证,所述购买凭证用于购物车系统审批针对所述目标商品的所述购物车添加操作。29.一种添加购物车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处理器; 用于存储处理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 其中,所述处理器被配置为: 接收由用户终端发送的添加购物车请求,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包括用户施加的添加购物车操作所针对的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 根据所述目标商品的商品标识,判断所述目标商品是否属于预设商品集合; 在所述目标商品属于所述预设商品集合时,判断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中是否包括购买凭证; 在确定所述添加购物车请求包括所述购买凭证时,根据所述购买凭证,对所述添加购物车操作进行审批; 根据审批结果,向所述用户终端发送购物车添加结果。
【文档编号】G06Q30/06GK106022882SQ201610342293
【公开日】2016年10月12日
【申请日】2016年5月20日
【发明人】金帅, 李伟, 马鑫
【申请人】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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