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车位租用方法及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656654阅读:468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车位租用方法及系统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属于车位租用的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车位租用方法及系统;解决的技术问题为:提供一种成本较低、稳定性较高的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车位租用方法及系统;采用的技术方案为:包括以下步骤:S101、选择合适的车位进行租用;S102、交易请求信息生成;S103、接收到交易请求信息后,扫描二维码(或不用扫描二维码),使车位租用开始计时,放行车辆;S104、再次扫描二维码(或不用扫描二维码),使车位租用停止计时;S105、交易订单生成,对交易订单进行结算;S106、放行车辆;本发明适用于车位出租领域。
【专利说明】
一种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车位租用方法及系统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属于车位租用的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车位租用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0002]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越来越高,汽车已成为大多数人在生活和工作中必不可少的工具,自然而然地,停车位也成为了有车一族的需求。
[0003]日常生活中,人们在进行逛街、办事等相关活动时,常常因为商场、医院、写字楼、大厦等地方的停车位被占满而不能停车的问题而发愁,既影响工作又影响心情。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车位被占满的情形通常只发生在人流量较大的商场、医院、写字楼、大厦等地方,其实,在这些商场、医院、写字楼、大厦的周边小区或停车场,有大量的车位正处于空闲状态,这些空闲车位或是因为主人开车出去上班、或是因为没有被全部售卖完等原因导致空闲,造成了一定的资源浪费和社会生活中的诸多不便,因此,亟需一种方案将这些空闲停车位充分利用起来,既解决了停车难的问题,又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0004]目前市场上出现了一些空闲车位租用的系统,这些系统虽然解决了上述资源浪费、停车难的问题,但是它们的实现需要在各小区或停车场的入口处和出口处安装与自身软件相匹配的闸道装置,前期安装和后期维护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整个系统对电力系统的依赖性较强,如发生电力故障,整个系统的稳定运行就会受到影响。

【发明内容】

[0005]本发明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为:提供一种成本较低、稳定性较高的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车位租用方法及系统。
[0006]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车位租用方法,包括以下步骤:S101、车位租用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获得空闲车位信息后,选择合适的车位进行租用;S102、交易请求信息生成,并通过微信公众平台被推送给车位管理者;S103、车位管理者接收到交易请求信息后,扫描车位租用者的二维码,使车位租用开始计时,以便车位管理者放行车辆;S104、车位管理者再次扫描车位租用者的二维码,使车位租用停止计时;S105、交易订单生成,车位租用者对交易订单进行结算,结算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平台被推送给车位管理者;S106、车位管理者接收到结算信息后,放行车辆。
[0007]优选地,所述车位租用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获得空闲车位信息之前,还包括:物业管理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登记该物业管理者所在小区或停车场的信息,使该小区或停车场的空闲车位可被租用;车位管理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登记个人信息后,物业管理者扫描车位管理者的二维码,使车位管理者拥有该物业管理者所在小区或停车场的车辆放行权限。
[0008]优选地,所述车位租用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获得空闲车位信息之前,还包括:车位租用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登记所持有的车辆信息;车位出租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分享所持有的空闲车位信息。
[0009]优选地,所述交易订单生成,车位租用者对交易订单进行结算之后,微信公众平台将结算金额按照不同比例转到车位出租者的账户余额、车位管理者的账户余额、物业管理者的账户余额和微信公众平台的账户余额。
[0010]优选地,所述交易订单生成,车位租用者对交易订单进行结算后,车位租用者对车位出租者和车位管理者进行评价,车位出租者对车位租用者和车位管理者进行评价。
[0011]优选地,所述交易订单生成,车位租用者对交易订单进行结算后,微信公众平台给车位出租者进行累加积分,所述积分用于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兑换礼品。
[0012]—种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车位租用系统,包括:车位租用者微信客户端:用于车位租用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获得空闲车位信息后,选择合适的车位进行租用;云数据服务器:用于生成交易请求信息,并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推送给车位管理者;生成交易订单;将结算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推送给车位管理者;车位管理者微信客户端:用于车位管理者接收到交易请求信息后,扫描车位租用者的二维码,使车位租用开始计时,以便车位管理者放行车辆;再次扫描车位租用者的二维码,使车位租用停止计时;并接收结算信息,以便车位管理者看到结算信息后放行车辆;微信公众服务器:用于车位租用者对交易订单进行结算。
[0013]优选地,所述车位管理者微信客户端还用于:车位管理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登记个人信息;所述车位租用系统还包括:物业管理者微信客户端:用于物业管理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登记该物业管理者所在小区或停车场的信息,使得该小区或停车场的空闲车位可被租用;车位管理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登记个人信息后,扫描车位管理者的二维码,使得车位管理者拥有该物业管理者所在小区或停车场的车辆放行权限。
[0014]优选地,还包括:车位出租者微信客户端:用于车位出租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分享所持有的空闲车位信息;并在交易订单生成,车位租用者对交易订单进行结算后,对车位租用者和车位管理者进行评价;所述车位租用者微信客户端还用于:车位租用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登记所持有的车辆信息;并在交易订单生成,车位租用者对交易订单进行结算后,对车位出租者和车位管理者进行评价。
[0015]优选地,所述微信公众服务器还用于:交易订单生成,车位租用者对交易订单进行结算之后,将结算金额按照不同比例转到车位出租者的账户余额、车位管理者的账户余额、物业管理者的账户余额和微信公众平台的账户余额,车位出租者、车位管理者、物业管理者从各自的账户余额内进行提现;并给车位出租者进行累加积分,所述积分用于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兑换礼品。
[0016]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发明中,车位租用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获得空闲车位信息后,选择合适的车位进行租用,然后车位租用者将车辆驶至车位所在小区或停车场的入口处;当车位租用者决定租用哪一个车位后,交易请求信息生成,该交易请求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平台被推送给车位管理者,车位管理者接收到交易请求信息后,在小区或停车场的入口处等待车位租用者的到来,当车位租用者到达后,车位管理者扫描车位租用者的二维码,此时,车位租用开始计时,车位管理者放行车辆;当车位租用者停止租用车位后,车位租用者将车辆驶至车位所在小区或停车场的出口处,车位管理者再次扫描车位租用者的二维码,此时,车位租用停止计时,同时交易订单生成,车位租用者对交易订单进行结算,结算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平台被推送给车位管理者,车位管理者接收到结算信息后,放行车辆;本发明通过对空闲车位的充分利用,解决了资源浪费、停车难的问题,而且,整个系统主要利用了现成的小区或停车场的闸道系统、物业管理系统和保安管理系统来实现对车位的管理和车辆的放行,不用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来进行新闸道系统的前期安装和后期维护,节省了成本,保证了整个车位租用系统的稳定运行。
【附图说明】
[0017]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0018]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一提供的一种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车位租用方法流程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二提供的一种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车位租用方法流程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三提供的一种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车位租用方法流程图;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一提供的一种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车位租用系统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二提供的一种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车位租用系统结构示意图;图中:101为车位租用者微信客户端,102为云数据服务器,103为车位管理者微信客户端,104为微信公众服务器,105为物业管理者微信客户端,106为车位出租者微信客户端。
【具体实施方式】
[0019]为使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20]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一提供的一种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车位租用方法流程图,如图1所示,一种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车位租用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01、车位租用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获得即时的空闲车位信息后,选择合适的车位进行租用。
[0021]S102、交易请求信息生成,并通过微信公众平台被推送给车位管理者。
[0022]S103、车位管理者接收到交易请求信息后,扫描车位租用者的二维码,使车位租用开始计时,车位管理者放行车辆。
[0023]S104、车位管理者再次扫描车位租用者的二维码,使车位租用停止计时。
[0024]S105、交易订单生成,车位租用者对交易订单进行结算,结算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平台被推送给车位管理者。
[0025]S106、车位管理者接收到结算信息后,放行车辆。
[0026]进一步地,所述车位租用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获得空闲车位信息之前,还包括: 物业管理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登记该物业管理者所在小区或停车场的信息,使该小区或停车场的空闲车位可被租用;车位管理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登记个人信息后,物业管理者扫描车位管理者的二维码,使车位管理者拥有该物业管理者所在小区或停车场的车辆放行权限;所述车位租用者的二维码和车位管理者的二维码均为微信公众号自动分配的二维码。
[0027]具体地,所述物业管理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登记该物业管理者所在小区或停车场的信息,可具体包括:物业管理者使用个人微信账户关注微信公众号,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注册,登记小区或停车场名称、所在城市等物业信息,车位租用者账户最低余额要求、车位出租方式是按时间段出租还是按次出租、收费单价、计费方式、封顶金额等物业要求,以及联系方式等物业管理者信息;需要说明的是,所述物业管理者在注册时,其所持有的注册终端必须处于本小区或本停车场的范围内,物业管理者所在地点的经玮度会被自动定位,并且该物业管理者将被限制在其他小区或停车场担任物业管理者;物业管理者可以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删除某个车位管理者,车位管理者一旦被物业管理者删除,随机丧失放行车辆的权限;物业管理者可以查看本小区或停车场目前所有的车位信息,也可以查看当日车流信息,所述车流信息可包括:车位租用者的车牌号、车位租用者的联系方式、车位出租者信息、车位出租者的联系方式、停车位的状态、停车位的编号、剩余车位数量、对车辆进行放行的车位管理者等。
[0028]具体地,所述车位管理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登记个人信息,具体可包括:车位管理者使用个人微信账户关注微信公众号,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注册,登记个人的姓和联系方式;车位管理者将被限制在其他小区或停车场担任车位管理者,车位管理者可以在微信公众平台上查看本小区或停车场目前所有的车位信息,也可以查看本人放行的车辆信息,所述车流信息可包括:车位租用者的车牌号、车位租用者的联系方式、车位出租者信息、车位出租者的联系方式、停车位的状态、停车位的编号、剩余车位数量、对车辆进行放行的车位管理者等;车位管理者接收到交易请求信息后,应立即在小区或停车场的入口处等候车位租用者的到来,所述交易请求信息包括车位租用者的车牌号和联系方式。
[0029]进一步地,所述车位租用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获得空闲车位信息之前,还包括: 车位租用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登记所持有的车辆信息;车位出租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分享所持有的空闲车位信息。
[0030]具体地,所述车位租用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登记所持有的车辆信息,可具体包括:车位租用者使用个人微信账户关注微信公众号,注册联系方式、车牌号等相关信息,同时,确保个人账户余额超过物业管理者规定的最低余额要求,如个人账户余额不足,则需要进行充值,如充值金额没有被消费,车位租用者可以从个人账户中提现;一个车位租用者可以注册多个车牌号;车位租用者可以在微信公众平台上查看自己租用车位的信息,所述租用车位的信息包括:租用停车位的时间、租用单价、租用总价、剩余车位数量、个人账户支出明细、交易记录、充值明细、交易订单记录、租用车位记录、车位出租者的联系方式、停车位的状态、停车位的编号、对车辆进行放行的车位管理者等。
[0031]更具体地,车位租用者可以搜索小区名称、街道名称、单位名称等关键字查找空闲停车位,当车位租用者成功预定某一停车位后,微信公众平台上将不显示该停车位,如车位租用者预定过期或结束租用后,微信公众平台上的空闲车位列表将刷新,该停车位自动出现,且为待租状态。
[0032]具体地,所述车位出租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分享所持有的空闲车位信息,可具体包括:车位出租者使用个人微信账户关注微信公众号,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注册,登记所持有的车位所在小区或停车场、车位号、出租方式、以及出租者的联系方式等信息;车位出租者可以发布多个小区和多个车位信息;车位出租者可选择长期固定时间发布车位,也可选择一次发布;车位出租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出租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出租方式可分为按次计费和按时间计费,例如可以设置为25元/次,连续停放12个小时为一个计费周期,连续停放时间由车位出租者设定;车位出租者设定出租方式为按时间计费时,可以设定连续24小时最高收费限价,例如可以设置1.5元/30分钟,连续24小时最高收费为35元。
[0033]进一步地,所述交易订单生成,车位租用者对交易订单进行结算之后,微信公众平台将结算金额按照不同比例转到车位出租者的账户余额、车位管理者的账户余额、物业管理者的账户余额和微信公众平台的账户余额,车位出租者可从账户余额内进行提现。
[0034]进一步地,所述交易订单生成,车位租用者对交易订单进行结算后,车位租用者可对车位出租者和车位管理者进行评价,车位出租者可对车位租用者和车位管理者进行评价。
[0035]进一步地,所述交易订单生成,车位租用者对交易订单进行结算后,微信公众平台给车位出租者进行累加积分,所述积分用于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兑换礼品。
[0036]本实施例中,空闲停车位可分为普通停车位和抢手停车位。
[0037]1、普通停车位:指小区业主出租的普通停车位,该类停车位计费可从车位管理者扫描车位租用者的二维码开始计费;该类停车位可以按次计费,也可以按时间计费;该类停车位可自车位租用者预定开始,为其保留10分钟,超出10分钟预定作废,需重新预定。
[0038]2、抢手停车位:指小区、医院、商场、饭店等繁华地段的处于高度饱和紧张状态的停车位,该类停车位几乎没有闲置的时间段,计费从预订停车位、确认订单时刻开始计费,车位租用者如有违约不去停车,若按时间计费的,则强制扣除I个小时的租金为违约金,若按次计费的,则强制扣除本次的租金为违约金;该类停车位可以按次计费,也可以按时间计费。
[0039]3、专业停车场类停车位:该类停车位的特点是入口处没有人员值守,车位租用者在入口处自行取卡入场,或在入口处经自动车牌识别仪放行入场,车位租用者离开车场结算时,在出口处将卡交给收费员(在入口处经自动车牌识别仪放行入场的除外),并告知收费员要经过微信公众平台支付费用,收费员告知车位租用者所需支付金额,车位租用者在微信公众平台的本车场支付页面输入金额,确认支付后离场。
[0040]对于上述的专业停车场类停车位,车位租用者还可通过以下两种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I)车位租用者在入口处自行取卡入场,或在入口处经自动车牌识别仪自动放行入场,车位租用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预定停车位,确认订单,同时车位管理者(停车场保安)的手持终端也收到了此订单的消息,计费从车位租用者确认订单后的10分钟开始自动计费,车位租用者和车位管理者可以在其各自手持终端查看到此订单即时产生的租金累计金额;在车位租用者离开车场结算时,在出口处,车位租用者点击停止计费,结算支付,车位管理者的手持终端同时收到此订单已经支付的消息,放行车位租用者离开。
[0041](2)车位租用者在入口处自行取卡入场,或在入口处经自动车牌识别仪自动放行入场,车位租用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预定停车位,输入预计租用时间的时长,确定租用金额,微信公众平台开始计费,同时车位管理者(停车场保安)的手持终端也收到了此订单的消息;租时结束前15分钟,微信公众平台会自动发送提醒消息;若不小心超时预计租用时间的时长,在离场时车位租用者重新下I个订单,输入补租时间的时长,确定补租金额支付;同时车位管理者(停车场保安)的手持终端也收到了此补订单的消息。
[0042]此外,车位租用者在成功预订空闲车位后,车位租用者,车位出租者,车位管理者可收到下列服务状态提醒或工单生成通知: 1、工单生成通知:车位预定已经生成;工单
情况:预定成功;申请日期:某车牌已经成功预定某小区(某停车场)某号车位,请尽快入场按预定停车位号停车。
[0043]2、工单生成通知:超时取消预定;工单情况:取消预定;申请日期:某车牌预定的某小区某号停车位已过期。
[0044]3、工单生成通知:超时取消预定;工单情况:取消预定;申请日期:某车牌预定的某小区某号停车位将要在某时间过期。
[0045]4、工单生成通知:预定超时;工单情况:取消预定;申请日期:某车牌预定某小区某号抢手停车位已经在某时间过期,您已付款。
[0046]5、工单生成通知:预定即将超时;工单情况:预定提醒;申请日期:某车牌预定某小区某号抢手停车位将要在15分钟后过期,请您尽快到达车场。
[0047]6、工单生成通知:车主主动取消预定;工单情况:取消预定;申请日期:某车牌已经取消预定某小区某号停车位。
[0048]7、服务状态提醒:入场通知;服务名称:车辆入场;服务进度:某车牌已经进入某小区某号停车位。
[0049]8、服务状态提醒:结算通知;服务名称:已支付;服务进度:某车牌已经支付某小区某号停车位停车费。
[0050]9、服务状态提醒:出场通知;服务名称:车辆出场;服务进度:某车牌已经离开某小区停车场。
[0051 ] 10、消息:抢手停车位预定成功后就开始计费,请您尽快到停车场停车。
[0052]11、消息:您确定要放某车牌号的车入场?
12、消息:您已进入停车场,请按预定车位号停车。
[0053]13、消息:是否付款金额某元?
14、服务状态提醒:租期到时提醒;服务名称:即将超时提醒;服务进度:某车牌租用的某小区某号停车位将要在某时间到期,车位主将要回来,请您让出此车位或预定其它车位,谢谢。
[0054]15、消息:停车位预定成功,车位会为您保留10分钟,请您10分钟内到达入口处出示二维码,请保安扫描进场,过时请重新预定。
[0055]16、消息:您还没有添加停车位,请添加停车位。
[0056]而且,微信公众平台可具有GPS自动定位功能,用户在使用该微信公众平台时,会自动地图定位所在地点的经玮度;微信公众平台可以发放代金券和优惠券,用户在结算付款时可以选择使用;微信公众平台可支持微信支付、银联支付和支付宝支付;微信公众平台可具有导航功能,车位租用者点击目的地,微信公众平台会自动调用地图导航。
[0057]除此之外,小区业主之间可通过以下方法互相租用停车位:车位出租者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按次计费出租停车位,每次出租时长设为I小时,车位租用者确定租用,微信公众平台开始自动计费,租时结束前15分钟,微信公众平台会自动发送提醒消息,租时达I小时,微信公众平台自动结算扣费,车位租用者若本次需要租用时长超过I小时,需重新预定停车位。
[0058]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二提供的一种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车位租用方法流程图,如图2所示,一种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车位租用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201、物业管理者登记物业信息。
[0059]S202、车位管理者登记个人信息。
[0060]S203、物业管理者授予车位管理者管理车位的权限。
[0061]
S204、车位出租者分享空闲车位信息。
[0062]S205、车位租用者登记车辆信息。
[0063]S206、车位租用者选择合适的空闲车位进行租用。
[0064]S207、交易请求信息生成,并被推送给车位管理者。
[0065]S208、车位管理者扫描车位租用者的二维码,车位租用开始计时,车位管理者放行车辆。
[0066]S209、车位管理者再次扫描车位租用者的二维码,车位租用停止计时。
[0067]S210、交易订单生成,车位租用者对交易订单进行结算,结算信息被推送给车位管理者。
[0068]S211、车位管理者放行车辆。
[0069]具体地,所述物业管理者登记物业信息,具体可包括:物业管理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登记该物业管理者所在小区或停车场的信息,使该小区或停车场的空闲车位可被租用;物业管理者使用个人微信账户关注微信公众号,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注册,登记小区或停车场名称、所在城市等物业信息,车位租用者账户最低余额要求、车位出租方式是按时间段出租还是按次出租、收费单价、计费方式、封顶金额等物业要求,以及联系方式等物业管理者信息;需要说明的是,所述物业管理者在注册时,其所持有的注册终端必须处于本小区或本停车场的范围内,物业管理者所在地点的经玮度会被自动定位,并且该物业管理者将被限制在其他小区或停车场担任物业管理者;物业管理者可以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删除某个车位管理者,车位管理者一旦被物业管理者删除,随机丧失放行车辆的权限;物业管理者可以查看本小区或停车场目前所有的车位信息,也可以查看当日车流信息,所述车流信息可包括:车位租用者的车牌号、车位租用者的联系方式、车位出租者信息、车位出租者的联系方式、停车位的状态、停车位的编号、剩余车位数量、对车辆进行放行的车位管理者等。
[0070]具体地,所述车位管理者登记个人信息,具体可包括:车位管理者使用个人微信账户关注微信公众号,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注册,登记个人的姓和联系方式;车位管理者将被限制在其他小区或停车场担任车位管理者,车位管理者可以在微信公众平台上查看本小区或停车场目前所有的车位信息,也可以查看本人放行的车辆信息,所述车流信息可包括:车位租用者的车牌号、车位租用者的联系方式、车位出租者信息、车位出租者的联系方式、停车位的状态、停车位的编号、剩余车位数量、对车辆进行放行的车位管理者等;车位管理者接收到交易请求信息后,应立即在小区或停车场的入口处等候车位租用者的到来,所述交易请求信息包括车位租用者的车牌号和联系方式。
[0071 ]具体地,所述物业管理者授予车位管理者管理车位的权限,具体可包括:车位管理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登记个人信息后,物业管理者扫描车位管理者的二维码,使车位管理者拥有该物业管理者所在小区或停车场的车辆放行权限。
[0072]具体地,所述车位出租者分享空闲车位信息,具体可包括:车位出租者使用个人微信账户关注微信公众号,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注册,登记所持有的车位所在小区或停车场、车位号、出租方式、以及出租者的联系方式等信息;车位出租者可以发布多个小区和多个车位信息;车位出租者可选择长期固定时间发布车位,也可选择
一次发布,可以选择单次出租,也可以选择重复出租,还可以选择星期几出租;出租方式可分为按次计费和按时间计费,例如可以设置为25元/次,连续停放12个小时为一个计费周期,连续停放时间由车位出租者设定;车位出租者设定出租方式为按时间计费时,可以设定连续24小时最高收费限价,例如可以设置1.5元/30分钟,连续24小时最高收费为35元。
[0073]具体地,所述车位租用者登记车辆信息,具体可包括:车位租用者使用个人微信账户关注微信公众号,注册联系方式、车牌号等相关信息,同时,确保个人账户余额超过物业管理者规定的最低余额要求,如个人账户余额不足,则需要进行充值,如充值金额没有被消费,车位租用者可以从个人账户中提现;一个车位租用者可以注册多个车牌号;车位租用者可以在微信公众平台上查看自己租用车位的信息,所述租用车位的信息包括:租用停车位的时间、租用单价、租用总价、剩余车位数量、个人账户支出明细、交易记录、充值明细、交易订单记录、租用车位记录、车位出租者的联系方式、停车位的状态、停车位的编号、对车辆进行放行的车位管理者等。
[0074]更具体地,车位租用者可以搜索小区名称、街道名称、单位名称等关键字查找空闲停车位,当车位租用者成功预定某一停车位后,微信公众平台上将不显示该停车位,如车位租用者预定过期或结束租用后,微信公众平台上的空闲车位列表将刷新,该停车位自动出现,且为待租状态。
[0075]进一步地,所述交易订单生成,车位租用者对交易订单进行结算之后,微信公众平台将结算金额按照不同比例转到车位出租者的账户余额、车位管理者的账户余额、物业管理者的账户余额和微信公众平台的账户余额,车位出租者、车位管理者以及物业管理者可从各自的账户余额内进行提现。
[0076]进一步地,所述交易订单生成,车位租用者对交易订单进行结算后,车位租用者可对车位出租者和车位管理者进行评价,车位出租者可对车位租用者和车位管理者进行评价。
[0077]进一步地,所述交易订单生成,车位租用者对交易订单进行结算后,微信公众平台给车位出租者进行累加积分,所述积分用于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兑换礼品。
[0078]本实施例中的其他功能与实施例一类似,不再赘述。
[0079]实施例一和实施例二中涉及的停车位除了小区或停车场的停车位以外,还可包括街道上的免费路边停车位,当街道上的免费路边停车位被先来车主占满后,后来车主最大的愿望就是想知道在最近的时间内有没有车主开车离开、以及离开的是哪一个停车位上的车主,针对于这个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免费路边停车位的租用方法,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三提供的一种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车位租用方法流程图,如图3所示,一种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车位租用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301、先来车主分享拟空闲车位信息。
[0080]S302、后来车主登记拟停车辆信息。
[0081]S303、后来车主选择合适的拟空闲车位进行租用。
[0082]S304、拟空闲车位空闲后,后来车主确认支付费用,成为新的先来车主。
[0083]S305、执行 S301。
[0084]进一步地,所述先来车主分享拟空闲车位信息,可具体包括:
先来车主使用个人微信账户关注微信公众号,登记所停路边车位号、车牌号、车型、车身颜色、预计何时离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0085]进一步地,所述后来车主登记拟停车辆信息,可具体包括:
后来车主使用个人微信账户关注微信公众号,登记联系方式、车牌号等相关信息。
[0086]进一步地,所述后来车主选择合适的拟空闲车位进行租用,可具体包括:
后来车主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查看哪一个路边车位的车辆能够在最近的时间内离开,然后对该路边车位进行预订。
[0087]进一步地,所述拟空闲车位空闲后,后来车主确认支付费用,成为新的先来车主,可具体包括:
当所预订的路边车位的先来车主开车离开时,后来车主可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将一定数目的金额(例如2元)转入先来车主的账户余额内,当后来车主将车停入所预订的路边车位后,后来车主随即成为所停车位的新一任先来车主。
[0088]进一步地,所述后来车主成为所停车位的新一任先来车主后,可更新微信公众平台上的停车信息,登记所停路边车位号、车牌号、车型、车身颜色、预计何时离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以此循环,通过信息共享为能够享受免费路边停车位的车主们提供了便利。
[0089]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一提供的一种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车位租用系统结构示意图,如图4所示,一种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车位租用系统,包括:
车位租用者微信客户端101:用于车位租用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获得空闲车位信息后,选择合适的车位进行租用。
[0090]云数据服务器102:用于生成交易请求信息,并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推送给车位管理者;生成交易订单;将结算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推送给车位管理者。
[0091]车位管理者微信客户端103:用于车位管理者接收到交易请求信息后,扫描车位租用者的二维码,使车位租用开始计时,以便车位管理者放行车辆;再次扫描车位租用者的二维码,使车位租用停止计时;并接收结算信息,以便车位管理者看到结算信息后放行车辆。
[0092]微信公众服务器104:用于车位租用者对交易订单进行结算。
[0093]进一步地,所述微信公众服务器104还用于:交易订单生成,车位租用者对交易订单进行结算之后,将结算金额按照不同比例转到车位出租者的账户余额、车位管理者的账户余额、物业管理者的账户余额和微信公众平台的账户余额,车位出租者、车位管理者、物业管理者从各自的账户余额内进行提现;并给车位出租者进行累加积分,所述积分用于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兑换礼品。
[0094]进一步地,所述车位租用者微信客户端101还用于:车位租用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登记所持有的车辆信息;车位租用者搜索小区名称、街道名称、单位名称等关键字查找空闲停车位。
[0095]进一步地,所述云数据服务器102还用于:当车位租用者成功预定某一停车位后,刷新微信公众平台上的空闲车位列表,使被预订停车位不显示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当车位租用者预定过期或结束租用后,刷新微信公众平台上的空闲车位列表,使该停车位自动出现,且为待租状态。
[0096]进一步地,所述微信公众服务器104还用于:显示空闲车位列表。
[0097]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二提供的一种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车位租用系统结构示意图,如图5所示,在图3的基础上,所述车位租用系统还可包括:
物业管理者微信客户端105:用于物业管理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登记该物业管理者所在小区或停车场的信息,使该小区或停车场的空闲车位可被租用;车位管理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登记个人信息后,扫描车位管理者的二维码,使车位管理者拥有该物业管理者所在小区或停车场的车辆放行权限。
[0098]所述车位管理者微信客户端103还可用于:车位管理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登记个人?目息O
[0099]进一步地,所述车位租用系统还可包括:
车位出租者微信客户端106:用于车位出租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分享所持有的空闲车位信息;并在交易订单生成,车位租用者对交易订单进行结算后,对车位租用者和车位管理者进行评价。
[0100]所述车位租用者微信客户端101还可用于:车位租用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登记所持有的车辆信息;并在交易订单生成,车位租用者对交易订单进行结算后,对车位出租者和车位管理者进行评价。
[0101]进一步地,所述车位出租者微信客户端106还可用于:车位出租者可对车位租用者和车位管理者进行评价。
[0102]本实施例中的停车位除了上述描述的小区或停车场的停车位以外,还可包括街道上的免费路边停车位,当街道上的免费路边停车位被先来车主占满后,先来车主可使用个人微信账户关注微信公众号,注册所占车位号、车牌号、车型、车身颜色、预计何时离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后来车主可使用个人微信账户关注微信公众号,注册联系方式、车牌号等相关信息,后来车主可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查看哪一个车位的车辆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离开,然后对该车位进行预订,当该车位的先来车主离开时,后来车主可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将一定数目的金额(例如2元)转入先来车主的账户余额内,然后更新微信公众平台上的信息,成为该车位的下一任先来车主,以此循环,通过信息共享为能够享受免费路边停车位的车主们提供了便利。
[0103]因此,所述车位出租者微信客户端106还可用于:先来车主关注微信公众号,注册所占车位号、车牌号、车型、车身颜色、预计何时离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0104]所述车位租用者微信客户端101还可用于:后来车主关注微信公众号,注册联系方式、车牌号等相关信息,后来车主查看哪一个车位的车辆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离开,然后对该车位进行预订。
[0105]微信公众服务器104还可用于:当该车位的先来车主离开时,后来车主将一定数目的金额转入先来车主的账户余额内,然后更新微信公众平台上的信息,成为该车位的下一任先来车主。
[0106]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主权项】
1.一种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车位租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5101、车位租用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获得空闲车位信息后,选择合适的车位进行租用; 5102、交易请求信息生成,并通过微信公众平台被推送给车位管理者; 5103、车位管理者接收到交易请求信息后,扫描车位租用者的二维码,使车位租用开始计时,以便车位管理者放行车辆; 5104、车位管理者再次扫描车位租用者的二维码,使车位租用停止计时; 5105、交易订单生成,车位租用者对交易订单进行结算,结算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平台被推送给车位管理者; 5106、车位管理者接收到结算信息后,放行车辆。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车位租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车位租用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获得空闲车位信息之前,还包括: 物业管理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登记该物业管理者所在小区或停车场的信息,使该小区或停车场的空闲车位可被租用; 车位管理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登记个人信息后,物业管理者扫描车位管理者的二维码,使车位管理者拥有该物业管理者所在小区或停车场的车辆放行权限。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车位租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车位租用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获得空闲车位信息之前,还包括: 车位租用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登记所持有的车辆信息; 车位出租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分享所持有的空闲车位信息。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车位租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交易订单生成,车位租用者对交易订单进行结算之后,微信公众平台将结算金额按照不同比例转到车位出租者的账户余额、车位管理者的账户余额、物业管理者的账户余额和微信公众平台的账户余额。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车位租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交易订单生成,车位租用者对交易订单进行结算后,车位租用者对车位出租者和车位管理者进行评价,车位出租者对车位租用者和车位管理者进行评价。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车位租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交易订单生成,车位租用者对交易订单进行结算后,微信公众平台给车位出租者进行累加积分,所述积分用于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兑换礼品。7.一种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车位租用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车位租用者微信客户端(101):用于车位租用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获得空闲车位信息后,选择合适的车位进行租用; 云数据服务器(102):用于生成交易请求信息,并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推送给车位管理者;生成交易订单;将结算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推送给车位管理者; 车位管理者微信客户端(103):用于车位管理者接收到交易请求信息后,扫描车位租用者的二维码,使车位租用开始计时,以便车位管理者放行车辆;再次扫描车位租用者的二维码,使车位租用停止计时;并接收结算信息,以便车位管理者看到结算信息后放行车辆; 微信公众服务器(104):用于车位租用者对交易订单进行结算。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车位租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位管理者微信客户端(103)还用于:车位管理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登记个人信息; 所述车位租用系统还包括: 物业管理者微信客户端(105):用于物业管理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登记该物业管理者所在小区或停车场的信息,使得该小区或停车场的空闲车位可被租用;车位管理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登记个人信息后,扫描车位管理者的二维码,使得车位管理者拥有该物业管理者所在小区或停车场的车辆放行权限。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车位租用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车位出租者微信客户端(106):用于车位出租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分享所持有的空闲车位信息;并在交易订单生成,车位租用者对交易订单进行结算后,对车位租用者和车位管理者进行评价; 所述车位租用者微信客户端(101)还用于:车位租用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登记所持有的车辆信息;并在交易订单生成,车位租用者对交易订单进行结算后,对车位出租者和车位管理者进行评价。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车位租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微信公众服务器(104)还用于:交易订单生成,车位租用者对交易订单进行结算之后,将结算金额按照不同比例转到车位出租者的账户余额、车位管理者的账户余额、物业管理者的账户余额和微信公众平台的账户余额,车位出租者、车位管理者、物业管理者从各自的账户余额内进行提现;并给车位出租者进行累加积分,所述积分用于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兑换礼品O
【文档编号】G06Q30/06GK106022897SQ201610402035
【公开日】2016年10月12日
【申请日】2016年6月8日
【发明人】赵振明
【申请人】山西西德马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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