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法律选修课自学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0955125阅读:158来源:国知局
一种法律选修课自学装置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法律选修课自学装置,包括面板主体,所述面板主体的内部设有输入设备,且输入设备包括键盘,在键盘的内部设有键盘灯,所述面板主体的顶部连接有可触式液晶显示屏,在可触式液晶显示屏的一侧设有音量调节器,在可触式液晶显示屏另一侧连接有语音提示器,且语音提示器的内部设有扩音器,所述语音提示器的底部连接有内置锂电池,在可触式液晶显示屏的顶部连接有存储器,且存储器的内部设有内存卡,所述存储器的一侧设有智能芯片。通过采用智能芯片,亮度充足,色彩饱满,内存扩展能力很强,可以存储大量的法律相关资料,方便用户更好的进行自学,结构紧凑,节省空间,设计简单,成本低廉,可广泛推广使用。
【专利说明】
一种法律选修课自学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设备领域,具体为一种法律选修课自学装置。
【背景技术】
[0002]现在学生在学习法律选修课需要自修时,只有到图书馆去查资料或者去请教老师,但是都不是很方便,有时图书馆查资料需要用很长时间,浪费了很多时间,选修课自学装置作为一种高科技学习辅导工具,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关注,很多高校大学生都会考虑选购一台选修课自学装置帮助自己在新学年的选修课中发挥出更好的成绩。
[0003]从各个角度上看,目前我国市场上传统的法律选修课自学装置还存在不少问题,装置智能化不够,稳定性差,容易出现死机的现象,而且使用寿命短,待机时间不长。
【实用新型内容】
[0004]针对以上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法律选修课自学装置,通过采用智能芯片,支持多任务操作,亮度充足,色彩饱满,内存扩展能力很强,可以存储大量的法律相关资料,方便用户更好的进行自学,操作方便,具有体积小、重量轻、寿命长的优点,结构紧凑,节省空间,设计简单,成本低廉,可广泛推广使用,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000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法律选修课自学装置,包括面板主体,所述面板主体的内部设有输入设备,且输入设备包括键盘,在见键盘的内部设有键盘灯,所述面板主体的顶部连接有可触式液晶显示屏,在可触式液晶显示屏的一侧设有音量调节器,在可触式液晶显示屏另一侧连接有语音提示器,且语音提示器的内部设有扩音器,所述语音提示器的底部连接有内置锂电池,在可触式液晶显示屏的顶部连接有存储器,且存储器的内部设有内存卡,所述存储器的一侧设有智能芯片。
[0006]优选的,所述面板主体的内部设有耳机插孔,在面板主体的一侧连接有笔槽。
[0007]优选的,所述笔槽的内部插有手写笔,在手写笔的底部设有USB接口。
[0008]优选的,所述语音提示器的顶部连接有网络连接有。
[0009]优选的,所述面板主体的另一侧设有启动开关,在启动开关的底部设有充电插口。
[0010]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法律选修课自学装置,通过采用智能芯片,支持多任务操作,由于有了强大的处理器保证,在整个试用过程中,不论笔者进行何种操作,机器的反应和处理速度都令人满意,并不会出现令“假死”现象,在显示方面,配备了一块4.3英寸480*272的高分辨率液晶屏幕,亮度充足,色彩饱满,内存方面,H2机身内存为2GB,其中系统自占400MB,还支持最高16GB的TF储存卡扩展,扩展能力很强,可以存储大量的法律相关资料,方便用户更好的进行自学,操作方便,具有体积小、重量轻、寿命长的优点,结构紧凑,节省空间,确保了使用过程的绝对节能、安全,且高效、经济、便捷,设计简单,成本低廉,可广泛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ΟΟ??]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不意图;
[0012]图2为本实用新型存储器结构示意图。
[0013]图中:1、面板主体;2、输入设备;3、键盘;4、键盘灯;5、可触式液晶显示屏;6、音量调节器;7、语音提示器;8、扩音器屏;9、内置锂电池;10、存储器;11、内存卡;12、智能芯片;13、耳机插孔;14、笔槽;15、手写笔;16、USB接口; 17、网络连接器;18、启动开关;19、充电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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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实施方式】
[0014]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15]实施例:
[0016]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法律选修课自学装置,包括面板主体I,面板主体I的内部设有输入设备2,且输入设备2包括键盘3,键盘3采用的使标准的笔记本键盘,在键盘3的内部设有键盘灯4,每当用户按下按键,灰白色的键盘灯4就会亮起,与古典的风格相映衬,别有一番风味,面板主体I的顶部连接有可触式液晶显示屏5,在可触式液晶显示屏5的一侧设有音量调节器6,在可触式液晶显示屏5另一侧连接有语音提示器7,且语音提示器7的内部设有扩音器8,语音提示器7的底部连接有内置锂电池9,在屏幕亮度居中的情况下,连续播放视频可以坚持4个小时左右,看完一部完整的法律选修课学习视频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在可触式液晶显示屏5的顶部连接有存储器10,且存储器10的内部设有内存卡11,存储器10的一侧设有智能芯片12。面板主体I的内部设有耳机插孔13,在面板主体I的一侧连接有笔槽14。笔槽14的内部插有手写笔15,手写笔15是金属抽拉式设计,平时不用时可插入机器右下侧的笔槽14中,拿出和插入都很方便,设计的很人性化,在手写笔15的底部设有USB接口 16,通过USB接口 16可以与电脑相连接,进行所需法律选修课的资料的下载,语音提示器7的顶部连接有网络连接器17,通过网络连接器17可以进行无线网络连接,方便于在网上查找资源,面板主体I的另一侧设有启动开关18,在启动开关18的底部设有充电插口 19,通过充电插口 19可以给设备进行充电;通过采用智能芯片,支持多任务操作,由于有了强大的处理器保证,在整个试用过程中,不论笔者进行何种操作,机器的反应和处理速度都令人满意,并不会出现令“假死”现象,在显示方面,配备了一块4.3英寸480*272的高分辨率液晶屏幕,亮度充足,色彩饱满,内存方面,H2机身内存为2GB,其中系统自占400MB,还支持最高16GB的TF储存卡扩展,扩展能力很强,可以存储大量的法律相关资料,方便用户更好的进行自学,操作方便,具有体积小、重量轻、寿命长的优点,结构紧凑,节省空间,确保了使用过程的绝对节能、安全,且高效、经济、便捷,设计简单,成本低廉,可广泛推广使用。
[0017]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法律选修课自学装置,包括面板主体(I),所述面板主体(I)的内部设有输入设备(2),且输入设备(2)包括键盘(3),在键盘(3)的内部设有键盘灯(4),其特征在于:所述面板主体(I)的顶部连接有可触式液晶显示屏(5),在可触式液晶显示屏(5)的一侧设有音量调节器(6),在可触式液晶显示屏(5)另一侧连接有语音提示器(7),且语音提示器(7)的内部设有扩音器(8),所述语音提示器(7)的底部连接有内置锂电池(9),在可触式液晶显示屏(5)的顶部连接有存储器(10),且存储器(10)的内部设有内存卡(11),所述存储器(10)的一侧设有智能芯片(12)。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法律选修课自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面板主体(I)的内部设有耳机插孔(13),在面板主体(I)的一侧连接有笔槽(14)。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法律选修课自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笔槽(14)的内部插有手写笔(15),在手写笔(15)的底部设有USB接口(16)。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法律选修课自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语音提示器(7)的顶部连接有网络连接器(17)。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法律选修课自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面板主体(I)的另一侧设有启动开关(18),在启动开关(18)的底部设有充电插口(19)。
【文档编号】G06F17/30GK205644545SQ201620358378
【公开日】2016年10月12日
【申请日】2016年4月26日
【发明人】龚勋
【申请人】龚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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