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钱包的挂失防盗用方法

文档序号:6665195阅读:44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电子钱包的挂失防盗用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电子交易中的挂失方法,特别涉及电子钱包的挂失防盗用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技术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子钱包作为小额支付的一种手段,因为其便携、 可靠、卫生、不用找零等优点,被广泛应用于城市公交、城市轨道交通、便利店、公共事业 缴费等诸多领域。
但是电子钱包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不能挂失的缺点由于读卡器是离线交易的,如果丢失 电子钱包,用户是不能挂失的,钱包内的剩余金额也不会返还给用户,而且其他人可以正常
使用。以前电子钱包的额度是20元或者50元,现在的额度达到几百元甚至一千元,丢失电
子钱包对用户造成的损失是不能再回避了。
当前各电子钱包的经营公司正在积极扩大用户群、拓展新的应用领域。但是上述缺陷的 存在会极大影响用户的消费信心。

发明内容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和不足,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进行挂失处理的电子 钱包的挂失防盗用方法。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一种电子钱包的挂失防盗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

(1) 用户向支付平台申请挂失电子钱包;
(2) 支付平台验证用户身份后,判断连接有电子钱包的移动终端是否已开机,如果已开 机,则进入步骤(3);如果没有开机,则进入步骤(4);
(3) 支付平台向该移动终端发送指令,禁用该电子钱包,步骤结束;
(4) 支付平台查找其内部记录的该电子钱包的ID,并将该ID置为不合法;
(5) 当该移动终端开机后,支付平台判断移动终端上报的电子钱包ID为不合法后发送
指令,禁用该电子钱包。
优选地,所述步骤(3)具体为
(31)支付平台向该移动终端发送读取余额的指令;
(32) 移动终端将电子钱包内的余额返回给支付平台;
(33) 支付平台向移动终端发送禁用该电子钱包的指令;
(34 )移动终端根据收到的指令对该电子钱包进行禁用处理。
优选地,所述步骤(5)具体为
(51) 当该移动终端开机后,读取电子钱包的ID,并将该ID发送给支付平台;
(52) 支付平台校验该ID的合法性,如果合法,步骤结束;如果不合法,则进入步骤(53);
(53) 支付平台向该移动终端发送读取余额的指令;
(54) 移动终端将电子钱包内的余额返回给支付平台;
(55) 支付平台向移动终端发送禁用该电子钱包的指令;
(56) 移动终端根据收到的指令对该电子钱包进行禁用处理。
优选地,所述禁用该电子钱包的指令为余额清零指令或是电子钱包的锁定指令; 所述对电子钱包进行禁用处理为对电子钱包的余额进行清零的处理或是锁定该电子钱包。
采用上述的方法后,用户可以向支付平台申请挂失处理,支付平台在确认用户的身份 后,通过指令将电子钱包设置成禁用状态,使其他用户无法使用该电子钱包,提高了电子钱 包防盗用的可靠性,避免了丢失电子钱包用户的损失。


图1为本发明中电子钱包双界面卡的结构图2为本发明中电子钱包和移动终端的连接结构图3为本发明中电子钱包挂失的流程图4为本发明中连接有电子钱包的移动终端开机流程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
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图1所示,为本发明电子钱包的双界面卡结构,本发明的电子钱包包括ROM、 RAM 和EEPROM和CPU (中央处理器)以及与移动终端电路相连的电接触点,其中,ROM设置 有保存卡的运行代码,RAM保存卡运行中产生的临时数据,EEPROM存放钱包的金额、交 易记录等信息。双界面卡外存在两条通讯通道 一方面可以通过双界面卡天线与外面的IC卡 阅读器交互,实现付费等操作,终端天线可以和支付平台进行通信交互(如图2所示);另一
方面,卡的电接触点可以和移动通讯终端的电路连接,利用移动终端的显示屏实现电子钱包 相关信息浏览。
其中,在进行支付的过程支付平台能够处理移动支付各个阶段的数据转换、加密、传送 和存储等活动,并且能够保证交易过程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安全性和不可抵赖性。 保证用户和商家之间的交易可靠进行,提供开放的API及接口协议,具备对帐务的管理功能, 提供网络管理、纠错、统计等功能。服务提供商给用户提供服务,这里所指的服务提供商包 括银行和商家。商家给用户提供服务,用户因此而给商家付费;银行根据支付平台的信息完 成用户和商家之间的资金划拨。上述的移动通讯终端和支付平台之间一般采用无线连接,移 动支付平台和服务提供商之间一般采用有线连接。
如图2所示,为电子钱包和移动终端连接的结构,本发明用户可通过在移动终端的操作, 通过终端天线向支付平台发送电子钱包挂失的请求,支付平台验证用户身份后,向连接有电 子钱包的移动终端发送读取余额的指令,CPU收到指令后从EEPROM中读取余额,并将该 余额发送给支付平台,支付平台在发送清零或是锁定的指令将电子钱包的EEPROM锁定或是 将其内部的余额清零。
如图3所示,为本发明电子钱包挂失的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301) 当用户的电子钱包丢失后,向支付平台申请挂失电子钱包;
(302) 支付平台需要验证用户的身份,
(303) 确认用户的身份后,支付平台判断连接有电子钱包的移动终端是否已开机,如果 已开机,则进入步骤(304);如果没有开机,则进入步骤(305);
(304) 支付平台向该移动终端发送指令,禁用该电子钱包,步骤结束; 其中,作为进一步的优选,步骤(304)具体细化为
(A) 支付平台向该移动终端发送读取余额的指令;
(B) 移动终端将电子钱包内的余额返回给支付平台;
(C) 支付平台向移动终端发送禁用该电子钱包的指令;
(D) 移动终端根据收到的指令对该电子钱包进行禁用处理。
(305) 支付平台查找其内部记录的该电子钱包的ID,并将该ID置为不合法;
(306) 当该移动终端开机后,上报该不合法的电子钱包的ID给支付平台;
(307) 支付平台判断移动终端上报的电子钱包ID为不合法后发送指令,禁用该电子钱 包。
其中,步骤(307)中发送指令禁用该电子钱包的具体细化和步骤(304)的具体细化一致。
其中,上述的禁用电子钱包处理可以通过清零的方式将电子钱包余额修改为零,或是锁 定电子钱包,使读卡器不能读写电子钱包。
当挂失处理结束后,支付平台可以和用户结算余额或者补发新的电子钱包,如果有其他 人使用该遗失的电子钱包后,读卡器上提示的是"余额不足"或是"非法用户"。
如图4所示,为本发明连接有电子钱包的移动终端开机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401) 移动开机,移动通讯终端读取电子钱包的ID,发送到支付平台;
(402) 支付平台校验ID的合法性,如果合法,则通过校验,校验过程结束;用户可以 使用电子钱包;如果不合法,进入步骤(403);
(403) 支付平台给移动终端发出清零或是锁定指令;
(404) 移动终端将电子钱包余额修改为O (或者锁定电子钱包,使读卡器不可读写电子 钱包)。
这样,他人使用电子钱包时,读卡器提示"余额不足"或者"非法用户"。
本发明用户可以向支付平台申请挂失处理,支付平台在确认用户的身份后,通过指令将 电子钱包设置成禁用状态,使其他用户无法使用该电子钱包,提高了电子钱包防盗用的可靠 性,避免了丢失电子钱包用户的损失。
权利要求
1、一种电子钱包的挂失防盗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1)用户向支付平台申请挂失电子钱包;(2)支付平台验证用户身份后,判断连接有电子钱包的移动终端是否已开机,如果已开机,则进入步骤(3);如果没有开机,则进入步骤(4);(3)支付平台向该移动终端发送指令,禁用该电子钱包,步骤结束;(4)支付平台查找其内部记录的该电子钱包的ID,并将该ID置为不合法;(5)当该移动终端开机后,支付平台判断移动终端上报的电子钱包ID为不合法后发送指令,禁用该电子钱包。
2、 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钱包的挂失防盗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3)具体为(31) 支付平台向该移动终端发送读取余额的指令;(32) 移动终端将电子钱包内的余额返回给支付平台;(33) 支付平台向移动终端发送禁用该电子钱包的指令;(34) 移动终端根据收到的指令对该电子钱包进行禁用处理。
3、 按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钱包的挂失防盗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5)具 体为(51) 当该移动终端开机后,读取电子钱包的ID,并将该ID发送给支付平台;(52) 支付平台校验该ID的合法性,如果合法,步骤结束;如果不合法,则进入步骤(53);(53) 支付平台向该移动终端发送读取余额的指令;(54) 移动终端将电子钱包内的余额返回给支付平台;(55) 支付平台向移动终端发送禁用该电子钱包的指令;(56) 移动终端根据收到的指令对该电子钱包进行禁用处理。
4、 按照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电子钱包的挂失防盗用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禁用该电子钱包的指令为余额清零指令或是电子钱包的锁定指令; 所述对电子钱包进行禁用处理为对电子钱包的余额进行清零的处理或是锁定该电子钱包。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电子钱包的挂失防盗用方法。为解决现有技术中无法对电子钱包进行挂失处理的问题而发明。本发明的方法包括(1)用户向支付平台申请挂失电子钱包;(2)支付平台验证用户身份后,判断连接有电子钱包的移动终端是否已开机,如果已开机,则进入步骤(3);如果没有开机,则进入步骤(4);(3)支付平台向该移动终端发送指令,禁用该电子钱包,步骤结束;(4)支付平台查找其内部记录的该电子钱包的ID,并将该ID置为不合法;(5)当该移动终端开机后,支付平台判断移动终端上报的电子钱包ID为不合法后发送指令,禁用该电子钱包。本发明用户可以向支付平台申请挂失处理,提高了电子钱包防盗用的可靠性。
文档编号G07F7/08GK101183469SQ20061013872
公开日2008年5月21日 申请日期2006年11月14日 优先权日2006年11月14日
发明者熊冬青 申请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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