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交通事故责任界定的行车数字影像记录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683996阅读:12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用于交通事故责任界定的行车数字影像记录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行车记录器,特别是一种用于交通事故界定的行车数字影像记录器。
背景技术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逐渐由奢侈品变成生活的必需品而得以普及,但道路上的交通事故也随着汽车数量的增加而急剧增加,对社会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并危及人们生命安全。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需对事故进行原因分析和责任界定,然而在某些缺乏证据的事故中,比如没有目击证人或者交通监控录像的情况下,肇事责任方的分析判断成为难题,尤其是在肇事者逃逸时,通常因缺乏证据而无法追究肇事者责任。针对这种情况,市场需要一种记录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环境影像的设备,便于相关人员分析交通事故原因,以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此类事故再发生,或者界定交通事故责任人,以对肇事者进行处罚。然而市面上出现的行车数字影像记录器通常只能用于防盗,缺乏提供交通事故责任界定资料的功能。

实用新型内容为满足市场的需要,本实用新型利用一个微电脑控制模块控制安装在车辆上的数字摄影机记录行车影像数据,根据输入的撞击传感器的信号判断行车状态,并将行车影像储存在存储器上,便于交通事故后的肇事方责任界定。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可以描述为一种用于交通事故责任界定的行车数字影像记录器,包括用于拍摄行车影像的数字摄像单元、与所述数字摄像单元相连接的控制单元、与所述控制单元相连接并输出撞击信号的撞击传感器单元以及提供备用电源的备用供电单元,其中所述数字摄像单元还包含有用于储存所拍摄影像的储存单元。作为以上技术方案的一种改进,所述记录器还包括与所述控制单元相连接的警报单元。作为以上技术方案的一种改进,所述数字摄像单元为摄像机。作为以上技术方案的一种改进,所述储存单元为非易失性固态存储器。作为以上技术方案的一种改进,所述控制单元使用单芯片微电脑控制器AT89C51。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利用现今的数字摄影机在车辆正常行驶时不间断地拍摄行车环境,并将数据循环记录在存储器中,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停止记录影像数据,避免关键数据被覆盖。这样,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影像记录器中存储的数据能为相关人员调查交通事故原因提供有力的证据,以准确有效地界定交通事故的责任。

[0012]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数据读取分析流程示意图;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控制单元的电路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所提出了一种用于交通事故责任界定的行车数字影像记录器,其包括用于拍摄行车影像的数字摄像单元1,其与控制单元2相连接。所述控制单元 2连接有输出撞击信号的撞击传感器单元3以及警报单元21,其中所述数字摄像单元1还包含有用于储存所拍摄影像的储存单元11。此外,本记录器还带有提供备用电源的备用供电单元4。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数字摄像单元1为数字摄像机,其安装在车辆内,比如固定在倒后镜上拍摄车外环境;储存单元11采用为非易失性固态存储器,比如SD储存卡,控制单元2使用单芯片微电脑控制器AT89C51。这样,控制单元2控制数字摄像单元1在车辆正常行驶时不间断地拍摄车辆环境,并将数据存入存储单元11中,在没有接收到撞击信号的情况下,存储卡11中有限的空间被循环利用,即在间隔一定时间后,旧数据会被新数据覆盖。 在撞击发生后,撞击传感器单元3发出撞击信号,控制单元2根据此撞击信号在预设时间后停止拍摄避免关键数据被覆盖,并通过警报单元21发出警报声。行车影像读取流程如图2所示,此功能模块主要用于读取存储卡11内的行车影像数据,并将所述影像数据输入至计算机中加以处理。在此实施例中,作为数据读取接口的SD 卡片阅读机透过USB接口与计算机连接,并读取SD存储卡中的行车影像数据至个人计算机中,通过执行影像播放软件,在计算机屏幕上即可得到事故发生时的车辆上安装的数字摄像机所拍摄的行车影像,进而进行车祸事故原因分析。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控制单元2的具体电路图,电路设计使用单芯片微电脑控制器AT89C51,其主要功能是控制数字摄影机开启和关闭。来自撞击传感器单元3的撞击力监测信号取至系统数据汇流排D137-D139,经由P10-P12脚接至单芯片微电脑AT89C51中处理,当撞击力超过设定值时,表示车辆已经发生交通事故,再由单芯片微电脑AT89C51的P22脚控制数字摄影机1延迟1分钟后停止拍摄,并由POO脚控制触发警报单元21的警报器响20秒停10秒,直至解除钮被按下。其中,数字摄影机1的电源由单芯片微电脑的P20脚控制,REC(录像)由P21脚控制。当车辆发生撞击事故使车辆供电系统中断时,行车数字影像记录电路电源由备用供电单元4提供,其可以为锂电池组。本行车数字影像记录器的单芯片微电脑程序及其相关说明如下所示
权利要求1.一种用于交通事故责任界定的行车数字影像记录器,其特征在于其包括用于拍摄行车影像的数字摄像单元(1)、与所述数字摄像单元(1)相连接的控制单元(2)、与所述控制单元(2 )相连接并输出撞击信号的撞击传感器单元(3 )以及提供备用电源的备用供电单元(4 ),其中所述数字摄像单元(1)还包含有用于储存所拍摄影像数据的储存单元(1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交通事故责任界定的行车数字影像记录器,其特征在于其还包括与所述控制单元(2)相连接的警报单元(21)。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交通事故责任界定的行车数字影像记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摄像单元(1)为数字摄像机。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交通事故责任界定的行车数字影像记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储存单元(11)为非易失性固态存储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交通事故责任界定的行车数字影像记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2)包括单芯片微电脑控制器AT89C51。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用于交通事故责任界定的行车数字影像记录器,包括用于拍摄行车影像的数字摄像单元,与所述数字摄像单元相连接的控制单元,与所述控制单元相连接并输出撞击信号的撞击传感器单元以及提供备用电源的备用供电单元,其中所述数字摄像单元还包含有用于储存所拍摄影像的储存单元。本实用新型利用数字摄影机在车辆正常行驶时不间断地拍摄行车环境,并将数据循环记录在存储器中,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停止记录影像数据,避免关键的数据被覆盖。这样,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影像记录器中存储的数据能为相关人员调查交通事故原因提供有力的证据,以有效地界定交通事故的责任。
文档编号G07C5/08GK202093582SQ20112016504
公开日2011年12月28日 申请日期2011年5月23日 优先权日2011年5月23日
发明者刘战 申请人:五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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