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窃车辆举报系统及方法

文档序号:6670498阅读:223来源:国知局
失窃车辆举报系统及方法
【专利摘要】一种失窃车辆举报系统,包括车牌辨识模块、加密模块、解密模块、失窃车辆资料存储模块、比较模块、记录模块以及通知模块。当由车牌辨识模块辨识得到的车牌号码与存储在失窃车辆资料存储模块中的一个车牌号码相同时,通知模块将该车牌号码以及地理位置传输至执法机关。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失窃车辆举报方法。
【专利说明】失窃车辆举报系统及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举报系统及方法,特别涉及一种举报失窃车辆的系统及方法。
【背景技术】
[0002]现今,执法人员在进行失窃车辆查询时,仅能由执法人员藉由专属查询装置,自行以手动方式输入车牌号码进行车辆数据查询作业,以判断该车辆是否为失窃车辆。如此不仅执法人员在输入车牌号码过程中,可能因反复作业而发生输入错误之状况,且该作业一般只由执法人员来完成。但是,毕竟执法人员人数有限,并不能大范围的进行查询。

【发明内容】

[0003]鉴于以上内容,有必要提供一种方便快捷且人人均可参与的失窃车辆举报系统及方法。
[0004]一种失窃车辆举报系统,包括:
一车牌辨识模块,用于对由一摄像头所拍摄得到的图像进行侦测,以辨识得到图像中车辆的车牌号码;
一加密模块,用于将辨识得到的车牌号码以及由一 GPS单元侦测得到的摄像头的地理位置进行加密处理;
一解密模块,用于对加密后的车牌号码以及地理位置进行解密处理;
一失窃车辆资料存储模块,用于存储若干失窃车辆的车牌号码;
一比较模块,用于将解密后的车牌号码与失窃车辆资料存储模块中所存储的若干失窃车辆的车牌号码进行比较,以判断解密后的车牌号码是否与失窃车辆资料存储模块中的一个车牌号码相同;
一记录模块,用于在失窃车辆资料存储模块中存在与解密后的车牌号码相同的车牌号码时记录该车牌号码以及解密后的地理位置;以及
一通知模块,用于在失窃车辆资料存储模块中存在与解密后的车牌号码相同的车牌号码时将该车牌号码以及地理位置传输至执法机关。
[0005]—种失窃车辆举报方法,包括:
对由一摄像头所拍摄得到的图像进行侦测,以辨识得到图像中车辆的车牌号码;
将辨识得到的车牌号码以及由一 GPS单元侦测得到的摄像头的地理位置进行加密处
理;
对加密后的车牌号码以及地理位置进行解密处理;
将解密后的车牌号码与失窃车辆资料存储模块中所存储的若干失窃车辆的车牌号码进行比较,以判断解密后的车牌号码是否与失窃车辆资料存储模块中的一个车牌号码相同;
当失窃车辆资料存储模块中存在与解密后的车牌号码相同的车牌号码时,记录该车牌号码以及解密后的地理位置;以及将该车牌号码以及地理位置传输至执法机关。
[0006]上述失窃车辆举报系统及方法通过对车辆的车牌号码进行分析,以判断该车辆是否属于失窃车辆,且在属于失窃车辆时通报执法机关前往处理。由于上述失窃车辆举报系统及方法可使得所有用户可随时对车辆进行查询,因此使得失窃车辆的寻获率大大提高。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7]图1是本发明失窃车辆举报系统的较佳实施方式的方框图。
[0008]图2至图4是图1中失窃车辆举报系统的工作示意图。
[0009]图5是本发明失窃车辆举报方法的较佳实施方式的流程图。
[0010]主要元件符号说明
【权利要求】
1.一种失窃车辆举报系统,包括: 一车牌辨识模块,用于对由一摄像头所拍摄得到的图像进行侦测,以辨识得到图像中车辆的车牌号码; 一加密模块,用于将辨识得到的车牌号码以及由一 GPS单元侦测得到的摄像头的地理位置进行加密处理; 一解密模块,用于对加密后的车牌号码以及地理位置进行解密处理; 一失窃车辆资料存储模块,用于存储若干失窃车辆的车牌号码; 一比较模块,用于将解密后的车牌号码与失窃车辆资料存储模块中所存储的若干失窃车辆的车牌号码进行比较,以判断解密后的车牌号码是否与失窃车辆资料存储模块中的一个车牌号码相同; 一记录模块,用于在失窃车辆资料存储模块中存在与解密后的车牌号码相同的车牌号码时记录该车牌号码以及解密后的地理位置;以及 一通知模块,用于在失窃车辆资料存储模块中存在与解密后的车牌号码相同的车牌号码时将该车牌号码以及地理位置传输至执法机关。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失窃车辆举报系统,其特征在于:该车牌辨识模块及加密模块装载于一掌上型设备中,该摄像头及GPS单元安装于掌上型设备上,该加密模块还用于将该掌上型设备的用户信息进行加密处理,该解密模块还用于对该用户信息进行解密处理,该通知模块还用于将该用户信息传输至执法机关。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失窃车辆举报系统,其特征在于:该通知模块还用于在失窃车辆资料存储模块中存在与·解密后的车牌号码相同的车牌号码时将该车牌号码属于失窃车辆传输至掌上型设备。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失窃车辆举报系统,其特征在于:该通知模块还用于在失窃车辆资料存储模块中不存在与解密后的车牌号码相同的车牌号码时将该车牌号码不属于失窃车辆传输至掌上型设备。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失窃车辆举报系统,其特征在于:该通知模块还用于在失窃车辆资料存储模块中存在与解密后的车牌号码相同的车牌号码时将该车牌号码以及地理位置传输至所属辖区的执法机关,其中所属辖区的执法机关通过该地理位置进行选择。
6.一种失窃车辆举报方法,包括: 对由一摄像头所拍摄得到的图像进行侦测,以辨识得到图像中车辆的车牌号码; 将辨识得到的车牌号码以及由一 GPS单元侦测得到的摄像头的地理位置进行加密处理; 对加密后的车牌号码以及地理位置进行解密处理; 将解密后的车牌号码与失窃车辆资料存储模块中所存储的若干失窃车辆的车牌号码进行比较,以判断解密后的车牌号码是否与失窃车辆资料存储模块中的一个车牌号码相同; 当失窃车辆资料存储模块中存在与解密后的车牌号码相同的车牌号码时,记录该车牌号码以及解密后的地理位置;以及 将该车牌号码以及地理位置传输至执法机关。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失窃车辆举报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摄像头及GPS单元均安装于一掌上型设备上,该失窃车辆举报方法中“将辨识得到的车牌号码以及由一 GPS单元侦测得到的摄像头的地理位置进行加密处理”的同时还对掌上型设备的用户信息进行加密处理;该失窃车辆举报方法中“对加密后的车牌号码以及地理位置进行解密处理”的同时还对用户信息进行解密处理;该失窃车辆举报方法中“将该车牌号码以及地理位置传输至执法机关”的同时还将用户信息传输至执法机关。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失窃车辆举报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将该车牌号码属于失窃车辆传输至掌上型设备。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失窃车辆举报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当失窃车辆资料存储模块中不存在与解密后的车牌号码相同的车牌号码时,将该车牌号码不属于失窃车 辆传输至掌上型设备。
10.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失窃车辆举报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步骤“将该车牌号码以及地理位置传输至执法机关”中执法机关为该地理位置所属辖区之执法机关。
【文档编号】G07C9/00GK103593887SQ201210286092
【公开日】2014年2月19日 申请日期:2012年8月13日 优先权日:2012年8月13日
【发明者】李后贤, 李章荣, 罗治平 申请人: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 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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