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手持设备防收费作弊的举证方法

文档序号:6664616阅读:12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手持设备防收费作弊的举证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移动设备的收费,尤其是城市道路停车的收费。
背景技术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城市道路停车以及城市停车场停车越来越多地采用移动设备收费。对于城市道路停车收费,公开的《一种公共道路停车收费方法及其实现系统》(专利申请号200910110776. 8)实际上提出的是通过手持机+车位传感检测方式来实现停车收费和对收费人员的监管。对收费人员的监管表现在要避免收费人员乱收费和杜绝收费人员失职、徇私和贪污行为。单纯用手持机收费,计时和收费都由手持机的持有人,即收费人员决定,的确存在收费人员失职、徇私和贪污可能。收费人员可以故意不计时。这样收费人员就可能将车主·的停车费贪污,放入自己口袋。手持机+车位传感检测方式就是在手持机收费基础上,另外独立地安装一套车位传感检测装置,可以独立感应车辆进出车位,独立计算车辆在车位内的停车时间,从而进一步配合服务器计算车位上车辆的停车费用。《一种公共道路停车收费方法及其实现系统》所述技术,是将据车位传感检测计算的停车费用与收费人员通过手持机计算的停车费用对比,以此来判定收费人员是否作弊。这在逻辑上是不能成立的。因为,车位传感检测完全有可能出现故障,故障出现的机率与检测信号受到环境干扰、传感元件陈旧等相关。就具体的某车位而言,若出现收费人员的计算与车位传感检测不一致,如何区分是收费人员作弊还是车位传感检测故障。就是说,仅仅考虑技术手段,势必在车位传感检测基础上还要继续加装独立的现场摄像系统,以保留现场信息,用于区分是收费人员作弊还是车位传感检测故障。如果加装现场摄像系统,任何现场信息都可以还原,这能绝对堵住漏洞。但是,工程是要讲成本的,需要考虑工程获益与工程所需支付成本的关系。就城市道路停车收费,如果工程成本过大,尽管能堵住漏洞,也没有存在的意义。对于必须考虑获益与成本关系的情形,防止作弊的系统就必须是可以不抓住每一次作弊,但每一次作弊都有可能被抓住,以对作弊者有威慑作用。上述通过车位传感检测计算与收费人员计算对比来判定收费人员是否作弊,之所以不可取就是因为,车位传感检测自身存在故障可能,哪怕I %的故障可能,都能被收费人员用来作为自己没有作弊的借口。就是说收费人员每一次作弊都可以把车位传感检测有可能故障作为堂而皇之的理由,为自己的作弊行为辩解。当然,“聪明”的收费人员每天作弊次数不可能太多,因为,赖称车位传感检测故障率太高,会被认为不可信。这里的问题就是,采用《一种公共道路停车收费方法及其实现系统》所述技术,少量的作弊是可以的,有理由不被追究。所以,就目前的技术而言,对于手持机用于城市道路停车收费,在没有现场摄像系统的情况下,都没有有效的防止收费人员作弊的方法,都不能对作弊者有威慑作用,让作弊者明白其每次作弊都可能被抓住,从而主动放弃作弊。

发明内容
在城市停车管理上,包括道路停车和停车场停车,通过手持机对停车收费,存在收费人员作弊的可能。所谓存在作弊的可能是指由于投资关系,现场往往没有安装摄像系统,不能保留现场信息。这样,很难有证据证明收费人员作弊。本发明充分利用了手持机的拍照功能,起到了现场摄像的作用,可以作为证据证明收费人员是否作弊。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手持设备防收费作弊的举证方法,其特征是包括手持设备和防收费作弊的方法。
所述手持设备,其特征是可以对车位计时、计费、能现场拍照、能将现场拍照的图像上传至服务器。所述防收费作弊的方法,其特征是具有独立的机制能指示手持设备现场拍照。所述独立的机制,其特征是(I)指示收费人员用手持设备拍照的信号不受收费人员控制;(2)指示收费人员用手持设备拍照的信号或来自服务器,或由手持设备随机产生;(3)指示收费人员用手持设备拍照的对象是没有开始计时或计费的车位;(4)拍照后,拍照的图像由手持设备独立上传服务器。所述指示,其特征是对于没有开始计时或计费的车位,服务器或手持设备可以随机选择其一,判断其车位处于没有停车的空状态的时间是否超过某设定值,若超过设定值则产生信号要求收费人员对此车位拍照。所述指示,其特征是收费人员接收到指示信号后需在设定的时间内完成对指定车位的拍照,服务器或手持设备将自动记录指示产生的次数和拍照图像正常返回服务器的次数。一旦拍照图像正常返回服务器,管理人员就可以通过查看拍照图像来了解收费人员在现场对车位的收费现状。如果现场车位上停有车辆,而收费人员没有启动计时,则说明收费人员作弊。尽管收费人员可以借故突发事件等,称无法按指示进行拍照。管理人员也可以根据返回的指示产生的次数和拍照图像正常返回服务器的次数的比例关系,该比例超过某设定值即可认定收费人员作弊。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一、不增加任何设备,只是简单地通过技术的方法实现了对收费人员的监管,能威慑收费人员作弊,起到防止收费人员作弊的作用。二、相对于架设摄像机实时获取街景图像,不仅能节省大量投资,更因为大幅减少了图像传输量,而大幅减少了网络带宽,降低了网络成本。三、同时也大幅减少了服务器上的存储量。四、对收费人员作弊的认定是技术的方式,通过拍照图像对比,或收费人员未按指示要求拍照的次数,克服了传统方式除现场收费人员外再增设监管人员的非技术监管的不足,也克服了车位传感检测可能会发生故障,以此可能被作为借口的不足。


图I是用本发明方法举证的示意图。图中,摄像机是实时获取街景,需要大量的图像传输量,既占用带宽,也占用服务器存储,增加网络成本。本发明方法是按需获取街景局部图像,更准确,网络传输量小,服务器存储量小。
具体实施例方式本发明针对手持机在城市道路停车收费进行了说明。将手持机应用于停车场,只要停车场的车位进行了编码,能进行数字化管理,其实现原理是相同的。 对于采用咪表进行城市道路停车收费,可以加装摄像机,对某路段车位收费比率进行评估,若发现付费车辆数低于某合理值,就启动摄像机获取街景。这与本发明实质是相同的。
权利要求
1.一种手持设备防收费作弊的举证方法,其特征是包括手持设备和防收费作弊的方法。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手持设备,其特征是可以对车位计时、计费、能现场拍照、能将现场拍照的图像上传至服务器。
3.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防收费作弊的方法,其特征是具有独立的机制能指示手持设备现场拍照。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独立的机制,其特征是 (1)指示收费人员用手持设备拍照的信号不受收费人员控制; (2)指示收费人员用手持设备拍照的信号或来自服务器,或由手持设备随机产生; (3)指示收费人员用手持设备拍照的对象是没有开始计时或计费的车位; (4)拍照后,拍照的图像由手持设备独立上传服务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指示,其特征是对于没有开始计时或计费的车位,服务器或手持设备可以随机选择其一,判断其车位处于没有停车的空状态的时间是否超过某设定值,若超过设定值则产生信号要求收费人员对此车位拍照。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指示,其特征是收费人员接收到指示信号后需在设定的时间内完成对指定车位的拍照,服务器或手持设备将自动记录指示产生的次数和拍照图像正常返回服务器的次数。
全文摘要
一种手持设备防收费作弊的举证方法,充分利用了手持机的拍照功能,起到了现场摄像的作用,可以作为证据证明收费人员是否作弊。相对于架设摄像机实时获取街景图像,本发明不仅能节省大量投资,更因为大幅减少了图像传输量,而大幅减少了网络带宽,降低了网络成本。同时也大幅减少了服务器上的存储量。
文档编号G07B15/06GK102842152SQ20121031376
公开日2012年12月26日 申请日期2012年8月16日 优先权日2012年8月16日
发明者张忠义 申请人:张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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