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实现终端结算功能的阶梯计价式智能燃气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676888阅读:449来源:国知局
一种实现终端结算功能的阶梯计价式智能燃气表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实现终端结算功能的阶梯计价式智能燃气表,它涉及燃气表【技术领域】。它包括保护外壳、智能控制模块、计量机芯、电机阀、计数器、液晶显示屏、锂电池、上盖、电池盒和功能按钮,保护外壳内设置有计量机芯,计量机芯上方设置有电机阀,计量机芯与电机阀和保护外壳组成燃气表整机,整机上固定连接有底座,底座上安装有密封圈、智能控制模块和计数器,智能控制模块上安装有液晶显示屏,上盖上设置有电池盒和功能按钮,智能控制模块与安装于电池盒内的碱性电池相连,上盖与底座密封配合。本实用新型具有在终端燃气表上按设置的气价进行计费结算的功能,可方便的实现居民生活用气的阶梯式计费,利于燃气公司的管理及用户的使用。
【专利说明】一种实现终端结算功能的阶梯计价式智能燃气表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的是燃气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实现终端结算功能的阶梯计价式智能燃气表。

【背景技术】
[0002]随着社会的发展,能源日益受到每个人的关注,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环保意识已经深入人心,作为清洁能源,天然气燃烧时不会排放二氧化硫,只产生二氧化碳和水,正逐步替代石油、煤等不可再生及高污染资源,受到每个人的青睐,但同时天然气也是稀缺资源,随着用量的增加,各地都出现了气荒、气源不足,因此为提倡节约用气,合理用气,国家发改委经过多年酝酿,与2013年年底价格司召开了《关于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征求意见稿)》的讨论,该征求意见稿已上报国务院,并有望于2015年初推出或适时择机推出。
[0003]现有技术广泛应用的IC卡膜式燃气表及普通机械膜式燃气表均不能实现在燃气表端进行用气结算,而只能在软件系统上进行结算,因此为应对国家政策实施居民生活用气执行阶梯式计价,设计一种实现终端结算功能的阶梯计价式智能燃气表还是很有市场应用前景的。


【发明内容】

[0004]针对现有技术上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在于提供一种实现终端结算功能的阶梯计价式智能燃气表,结构设计合理,具有在用户终端燃气表上完成按规定设置的气价进行用气计费结算的功能,可协助燃气公司轻松方便的实现居民生活用气的阶梯式计价,有利于节约用气、合理用气,方便了用户的使用。
[000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实现终端结算功能的阶梯计价式智能燃气表,包括保护外壳、智能控制模块、计量机芯、电机阀、计数器、液晶显示屏、锂电池、上盖、电池盒和功能按钮,保护外壳内设置有计量机芯,计量机芯上方设置有电机阀,计量机芯、电机阀和保护外壳组成燃气表整机,燃气表整机上固定连接有底座,底座上安装有智能控制模块、计数器和密封圈,计数器设置在智能控制模块上方,智能控制模块上安装有液晶显示屏,智能控制模块与锂电池连接,上盖上设置有电池盒和功能按钮,智能控制模块与安装于电池盒内的碱性电池相连,上盖与底座通过密封圈密封配合。
[0006]作为优选,所述的上盖上设置有可供计数器、液晶显示屏显示读数的窗口。
[0007]作为优选,所述的阶梯计价式智能燃气表还包括燃气表控制模块、阀门控制模块、液晶显示模块、采样模块、查询模块、IC卡读写模块、无线通讯模块、实时时钟模块和锂电池及碱性电池双电源管理模块,燃气表控制模块分别与阀门控制模块、液晶显示模块、采样模块、查询模块、IC卡读写模块、无线通讯模块、实时时钟模块和锂电池及碱性电池双电源管理模块连接。
[0008]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I)、可实现月阶梯和年阶梯等多种方式的阶梯计价功倉泛。
[0009](2)、可实现在用户终端燃气表上完成按规定设置的气价进行用气计费结算的功倉泛。
[0010](3)、可协助燃气公司和用户实现居民生活用气的阶梯式计价,方便使用,利于节约用气、合理用气。
[0011](4)、当增加可选的无线通讯模块时,可实现远程抄表功能,将燃气表的用气量数据通过无线通讯方式远程传输到抄表设备和抄表软件系统中,还可实现远程充值、远程开关阀、故障异常自动上报等附加功能。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2]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0013]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4]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原理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5]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0016]参照图1-2,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一种实现终端结算功能的阶梯计价式智能燃气表,包括保护外壳1、智能控制模块2、计量机芯3、电机阀4、计数器5、液晶显示屏6、锂电池7、上盖8、电池盒9和功能按钮10,保护外壳I内设置有计量机芯3,计量机芯3上方设置有电机阀4,计量机芯3、电机阀4和保护外壳I组成燃气表整机,燃气表整机上固定连接有底座11,底座11上安装有智能控制模块2、计数器5和密封圈12,计数器5设置在智能控制模块2上方,智能控制模块2上安装有液晶显示屏6,液晶显示屏6用于显示用气数据及价格信息,智能控制模块2与锂电池7连接,锂电池7为智能控制模块2的时钟模块提供电源,上盖8上设置有电池盒9和功能按钮10,智能控制模块2与安装于电池盒9内的碱性电池相连,智能控制模块2的主电源由碱性电池提供,上盖8与底座11配合将智能控制模块2与计数器5通过密封圈12 —起密封。
[0017]值得注意的是,所述的上盖8上设置有可供计数器5、液晶显示屏6显示读数的窗口,方便用户读取。
[0018]此外,所述的阶梯计价式智能燃气表还包括燃气表控制模块、阀门控制模块、液晶显示模块、采样模块、查询模块、IC卡读写模块、无线通讯模块、实时时钟模块和锂电池及碱性电池双电源管理模块,燃气表控制模块分别与阀门控制模块、液晶显示模块、采样模块、查询模块、IC卡读写模块、无线通讯模块、实时时钟模块和锂电池及碱性电池双电源管理模块连接。
[0019]本【具体实施方式】的工作原理:燃气表的实时时钟模块用于保证燃气表内的时间的准确性,当外部碱性电池取下时,实时时钟由燃气表内的锂电池7供电,确保时钟不会停止并保证准确,时间的准确性是完成智能燃气表实现阶梯计费的前提,燃气表具有设置阶梯气价档数、结算冻结日和阶梯计费周期以及阶梯计费生效日期等参数。
[0020]燃气表支持设置η档阶梯气价的功能,即η个阶梯气量和η个阶梯气价,假如为3档按月阶梯计价,第一档用量为0-30方,天然气计费单价为XI,第二档用量为30-50方,计费单价为X2,第三档用量为50方以上,计费单价为X3,且结算冻结日为每月I日(通常Xl< X2 < X3,且燃气单价支持到厘的精确计算,如1.835元/方)。当用户用气时,先插卡由IC卡输入购买气量的金额,燃气表开始统计当月的累计用气量,当月累计用气量不超过30方时,燃气表按第一档用气单价Xl进行计费结算;当月累计用气量超过30方不超过50方时,燃气表则按第二档用气单价X2进行计费结算;当月累计用气量超过50方后,则燃气表均按第三档用气单价X3进行计费结算;当时间到达结算冻结日零点时,燃气表将上月各阶累计用气量的数据进行冻结保存,并清零当前阶梯累计用气量单元,系统重新恢复至第一档阶梯进行用气记录,周而复始。当燃气表的剩余金额使用至O时,燃气表会自动关阀表内的电机阀门,阻止用气,直至用户重新购买一定金额的气量充入表中方可开启阀门恢复用气,从而实现在用户终端燃气表上进行阶梯计价的用气结算。
[0021]本【具体实施方式】结构设计合理,具有在用户终端燃气表上完成按规定设置的气价进行用气计费结算的功能,可实现月阶梯和年阶梯等多种方式计价,并可协助燃气公司轻松方便地实现居民生活用气的阶梯式计价,有利于节约用气、合理用气,方便了用户的使用。
[0022]当燃气表控制模块增加无线通讯模块功能时,智能燃气表可实现远程抄表功能,将燃气表的用气量数据通过无线通讯方式远程传输到抄表设备和抄表软件系统中,还可实现远程充值、远程开关阀、故障异常自动上报等附加功能。
[0023]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权利要求】
1.一种实现终端结算功能的阶梯计价式智能燃气表,其特征在于,包括保护外壳(I)、智能控制模块(2)、计量机芯(3)、电机阀(4)、计数器(5)、液晶显示屏(6)、锂电池(7)、上盖(8)、电池盒(9)和功能按钮(10),保护外壳⑴内设置有计量机芯(3),计量机芯(3)上方设置有电机阀(4),计量机芯(3)、电机阀(4)和保护外壳(I)组成燃气表整机,燃气表整机上固定连接有底座(11),底座(11)上安装有智能控制模块(2)、计数器(5)和密封圈(12),计数器(5)设置在智能控制模块(2)上方,智能控制模块(2)上安装有液晶显示屏(6),智能控制模块(2)与锂电池(7)连接,上盖(8)上设置有电池盒(9)和功能按钮(10),智能控制模块(2)与安装于电池盒(9)内的碱性电池相连,上盖(8)与底座(11)通过密封圈(12)密封配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实现终端结算功能的阶梯计价式智能燃气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盖(8)上设置有可供计数器(5)和液晶显示屏(6)显示读数的窗口。
【文档编号】G07F15/06GK203966244SQ201420328007
【公开日】2014年11月26日 申请日期:2014年6月19日 优先权日:2014年6月19日
【发明者】李诗华, 任海军, 王文军, 徐荣华 申请人: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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