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系统及在该系统中使用信用卡的方法

文档序号:6662732阅读:26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信用卡系统及在该系统中使用信用卡的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在销售货物和服务(下文一同简称为“货物”)中使用信用卡的信用卡系统及以这种信用卡系统使用信用卡的方法,并特别涉及用来向顾客简便地发放信用卡的系统。
现在,顾客普遍使用信用卡付货款。根据普通的信用卡发放过程,顾客在凭信用卡购物之前必须先有信用卡。具体而言,顾客或直接地或通过零售商向信用卡公司发送填好的中请表格,然后信用卡公司检验申请。信用卡公司通常对顾客设置一定限额的款项,并向顾客发出带有款项限额信息的信用卡。收到信用卡后,只要顾客购物要付的款额小于该款额限额,就只需简单地在一张纸条上签个字,就可以使用信用卡购物了。顾客并不需要在每次购买特定的货物时都申请信用卡的发放,并且用户购物的零售商店只需执行一个检验为用户设置的款项限额及以往用户凭信用卡购物付款的历史的简单过程。
根据以上普通的信用卡发放过程,在向顾客发放信用卡之前信用卡公司要进行详细的可信任度调查,然后在其信用卡管理系统中作出顾客成员主文件,并在有关信息中要登记顾客姓名、地址、可信任度信息及款项限额。这种成员主文件通常通过在一定时间间隔进行的批处理产生。因而,在完成成员主文件之前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另一个问题是,因为信用卡公司制作信用卡需要时间及信用卡公司向顾客邮寄信用卡需要时间,使得顾客收到已经申请的信用卡要用很多天。
人们已经探讨过向顾客当场发放信用卡的问题。然而,由于在其成员主文件在信用卡公司中生成之前,不能对顾客获得充分的信用销售管理,所以尤其当销售价值款额大的货物或凭信用卡反复售货时,这种方法有信用销售的风险和处理问题。一个解决办法似乎是在成员主文件上立即登记顾客信息,但是由于需要紧张的修改和调整信用卡管理系统及其操作规则而难以采用。还曾设法向顾客现场发给临时信用卡。然而,这种临时信用卡为了避免信用销售风险,只允许顾客临时凭信用购买相对小款额的货物。
如上所述,普通的信用卡发放过程的缺点在于,生成成员主文件的耗时,以及需要很多天顾客才能实际上得到信用卡,并对于向希望凭信用购物的顾客立即发放信用卡有很多限制。
因而本发明的一个目的是要提供一种信用卡系统,该系统允许零售商或信用卡公司在申请时立即向顾客发放信用卡,使得顾客能够连续地使用已经发放的信用卡,并保证使用发放的信用卡高度安全地进行信用销售。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如权利要求所述,按照本发明提供一种信用卡系统,该系统包括一个通信装置,用于与第二系统通信,以便确定信用卡能否使用;一个阅读装置,用于至少阅读记录于信用卡上的标识信息和管理信息;一个决定装置,用于决定信用卡能否使用;一个判定装置,用于根据记录于信用卡上的管理信息,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是要由它自有的系统确定还是要由所述的第二系统确定;和一个装置,用于如果所述判定装置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要由它自有的系统确定,则按照所述决定装置的决定,在信用卡能否使用方面指示或显示结果数据;而如果所述判定装置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要由所述第二系统确定,则通过所述通信装置,向所述第二系统询问信用卡的可用性,并且按照所述第二系统的确定,在信用卡能否使用方面指示或显示结果数据;并且对所述的信用卡系统来说,其中所述管理信息包括记录于信用卡上的日期信息,且其中所述管理信息包括记录于信用卡上的限额信息。
还提供一种信用卡系统,该系统包括一个通信装置,用于与第二系统通信,以便确定信用卡能否使用;一个阅读装置,用于至少阅读记录于信用卡上的标识信息;一个存储装置,用于存储每个信用卡的管理信息;一个决定装置,用于决定信用卡能否使用;一个判定装置,用于根据存储于所述存储装置的管理信息,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是要由它自有的系统确定还是要由所述第二系统确定;和一个装置,用于如果所述判定装置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要由它自有的系统确定,则按照所述决定装置的决定,在信用卡能否使用方面指示或显示结果数据;而如果所述判定装置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要由所述第二系统确定,则向所述第二系统询问信用卡的可用性,并且按照所述第二系统的确定,在信用卡能否使用方面指示或显示结果数据;并且对所述的信用卡系统来说,其中所述管理系统包括记录于信用卡上的日期信息,且其中所述管理信息包括记录于信用卡上的限额信息。
和提供一种信用卡系统,该系统包括一个通信装置,用于同一个管理信息的第二系统通信,以便确定信用卡能否使用;一个阅读装置,用于至少阅读记录于信用卡上的标识信息;一个决定装置,用于决定信用卡能否使用;一个询问装置,用于向所述第二系统询问信用卡的可用性;一个判定装置,用于根据由所述第二系统管理的信息,判定是否要由它自有的系统来确定信用卡的可用性;和一个装置,用于如果所述判定装置,在所述询问装置向所述第二系统询问信用卡的可用性以后,按照来自所述第二系统的应答而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要由它自有的系统来确定,则按照它自有系统的所述决定装置的决定,在信用卡能否使用方面指示或显示结果数据;而如果所述判定装置判定,不应当由它自有的系统来确定信用卡的可用性,则按照所述第二系统的确定,在信用卡能否使用方面指示或显示结果数据。
根据本发明,提供一种按照信用卡系统使用信用卡的方法,所述的信用卡系统包括一个主要用于管理信用卡合理性的第一系统,一个主要用于管理顾客信用信息的第二系统,和一个具有存储装置的信用卡,在该存储装置中至少存有标识信息和管理信息;所述的第一系统包括一个用于与所述第二系统通信的通信装置,一个用于阅读存储于信用卡存储装置中的标识信息与管理信息的阅读装置,一个用于决定信用卡是否能用的决定装置,和一个判定装置,用于根据存储于信用卡存储装置中的管理信息,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是否要由所述第一系统来确定;所述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如果所述判定装置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要由所述第一系统来确定,则按照所述决定装置的决定,在信用卡能否使用方面指示或显示结果数据;和如果所述判定装置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要由所述第二系统确定,则通过所述通信装置向所述第二系统询问信用卡的可用性,并且按照所述第二系统的确定,在信用卡能否使用方面指示或显示结果数据。
还提供一种按照信用卡系统使用信用卡的方法,所述的信用卡系统包括一个主要用于管理信用卡合理性的第一系统,一个主要用于管理顾客信用信息的第二系统,和一个具有存储装置的信用卡,在该存储装置中至少存有标识信息;所述的第一系统包括一个用于与所述第二系统通信的通信装置,一个用于阅读存储于信用卡存储装置中的标识信息的阅读装置,一个用于存储信用卡管理信息的存储装置,一个用于决定信用卡能否使用的决定装置,和一个判定装置,用于根据存储于信用卡存储装置中的管理信息,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是否要由所述第一系统来确定;所述的方法包括下述步骤如果所述判定装置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要由所述第一系统来确定,则按照所述决定装置的决定,在信用卡能否使用方面指示或显示结果数据;和如果所述判定装置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要由所述第二系统来确定,则向所述第二系统询问信用卡的可用性,并且按照所述第二系统的确定,在信用卡能否使用方面指示或显示结果数据。
并且提供一种按照信用卡系统使用信用卡的方法,该系统包括一个通信装置,用于与第二系统通信,以便对确定信用卡能否使用的信息进行管理;一个阅读装置,用于至少阅读记录于信用卡上的标识信息;一个决定装置,用于决定信用卡能否使用;一个询问装置,用于向所述第二系统询问信用卡的可用性,和一个判定装置,用于根据由所述第二系统管理的信息,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是否要由它自有的系统来确定;所述的方法包括下述步骤如果所述判定装置在所述询问装置向所述第二系统询问信用卡的可用性之后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要由它自有的系统确定,则按照决定装置的决定,在信用卡能否使用方面指示或显示结果数据;和如果所述判定装置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要由它自有的系统来确定,则按照所述第二系统的确定,在信用卡能否使用方面指示或显示结果数据。
并且根据上述的信用卡系统,其中所述的信用卡和/或所述的自有系统具有一个用于记录款项限额的限额栏,还包括一个更新装置,用于在使用信用卡时对记录于所述限额栏中的款项限额进行更新;所述的决定装置包括一个确定装置,用于根据在记录于所述限额栏中的款项限额与要以信用卡支付的款额之间进行比较所得的结果数据,确定信用卡能否使用。
提供一种根据上述诸方法的方法,其中所述的信用卡和/或所述的第一系统具有一个用于记录款项限额的限额栏,所述的第一系统还包括一个更新装置,用于在使用信用卡时对记录于所述限额栏中的款项限额进行更新;所述的方法还包括一个确定步骤,它根据在记录于所述限额栏中的款项限额与要以信用卡支付的款额之间进行比较所得的结果数据,确定信用卡能否使用。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基本方面,在管理信用卡的合理性的第一系统中,判定装置根据存储于第一系统或信用卡中的存储装置的管理信息,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是要由第一系统确定还是要由第二系统确定。如果判定装置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要由第一系统来确定,则由决定装置决定信用卡是否能用,并且指示或显示出结果数据。如果判定装置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要由第二系统来确定,则通过通信装置向第二系统查询信用卡的可用性,并且按照第二系统的确定,在信用卡能否使用方面指示或显示结果数据。
根据本发明的另一个方面,第一系统的询问装置通过通信装置向第二系统询问信用卡的可用性。如果根据判定装置所作的随第二系统应答而异的判定,要由第一系统确定信用卡能否使用,则第一系统的决定装置决定信用卡能否使用,并且指示或显示结果数据。如果根据判定装置所作的随第二系统应答而异的判定,不要第一系统确定信用卡能否使用,则第二系统决定信用卡能否使用,并且指示或显示结果数据。


图1是根据本发明一个实施例说明信用卡系统的方框图;图2是用于本发明一个实施例的信用卡的实例图;图3是本发明一个实施例的流程图;图4是本发明另一个实施例的流程图;和图5是用于本发明的第二系统的成员主文件的说明图。
图1-3和5说明以这种根据本发明的信用卡系统使用信用卡的方法,其中图1是信用卡系统的第一系统和第二系统的全图,图2是用于信用卡系统的信用卡视图,图3是图1所示信用卡的处理顺序的流程图,和图5是用于信用卡系统1的第二系统的成员主文件的说明图。
在诸图中,标号1表示信用卡,2表示标识信息栏,3表示管理信息栏,4表示限额栏,5表示商店代码栏,6表示使用截止日期栏,7表示发放截止日期栏,和8表示保密字栏,10表示第一信息处理器,11表示键盘,12表示卡读/写器,13表示显示单元,14表示存储器,15表示通信适配器,20表示第二系统处理器,21表示键盘,23表示显示单元,24,26表示一对存储器,25表示通信适配器。
在这个实施例中,信用卡系统包括一个装于零售商店的第一系统,用于按照信用销售货物;和一个装于信用公司的第二系统,用作管理信用信息的大型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要由信用卡系统发放的信用卡1都存放在零售商店中。在信用卡的第一标识信息栏(信用卡编号栏)中登记用于各个信用卡的标识信息,例如从0001到000N的编号。在所述的信用卡系统中,信用卡包括JC(集成电路)信用卡,并且在信用卡的存储器的某一区中记录标识信息和其他信息。在这个实施例中,分别在各个信用卡的3、4、5、6和7栏中记录用作管理信息的检索词信息、款项限额、商店代码、使用截止日期、和发放截止日期。当发放信用卡时,在保密字栏8中登记顾客保密字。
当一位顾客要求在零售商店凭信用购物时,零售商店的收款人员获取诸如顾客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信息;规定该顾客具有一个其上记录着某一标识编号,例如0001的信用卡;和用该标识编号向第二系统询问该顾客的可信用性。询问可通过通信适配器15,25联机进行,也可通过传真装置31,32或电话脱机进行。
根据询问,第二系统检索存储于存储器中的顾客可信用性文件。如果顾客有良好的可信用性,并可允许信用销售,则第二系统向第一系统指示,允许发放信用卡,并准备生成成员主文件,和在成员主文件中登记必要的信息。
当向操作第一系统的零售商店收款人通知,允许发放信用卡时,收款人选择新卡的发放方式,并把要发放的信用卡插入卡读/写器12中。第一系统检验信用卡的截止日期和商店代码,并要求收款人输入顾客的保密字号。当收款人输入顾客的保密字号时,第一系统就在信用卡的管理信息栏中记录发放日期之前的某一日期,例如发放日期之前的两周的日期,还在信用卡的使用截止日期栏6中记录一个使用截止日期。此后,第一系统准许发放该信用卡。
第一系统可以在使用截止日期栏6中不记录使用截止日期,而在使用截止日期栏6中记录一个表示无限期的数码值。换句话说,信用卡可以废除截止日期栏6,使信用卡一旦发放,就能无限期使用。要在管理信息栏中记录的管理信息用于在把全部必要的信息完全登记在第二系统中成员主文件内之前,使第一系统去确定信用卡能否使用。因此,可以在能够满足这种目的的限度内按照需要来选择这种管理信息的性质。例如,要在管理信息栏中记录的管理信息可以是信用卡的发放日期,并且第一系统可以计算从记录的发放日期到使用日期所经过的时间周期,以此作为判定信用卡的基础。另一方面,可以在管理信息栏中不记录这种日期信息,而记录赋予信用卡的款项限额,并且第一系统可以确定,顾客要求用信用卡进行的付款是否超过所记录的款项限额,并把结果数据发送到第二系统,以判定信用卡。
当顾客要用信用卡购物时,顾客向零售商店请求以信用卡购物。零售商店收款人接收信用卡,并把它插入卡读/写器12。第一系统处理器10检验信用卡的标识号码和顾客的标识号码,并检验使用截止日期和商店代码。然后,第一系统处理器10检验记录于管理信息栏3中的号码值。在所示的实施例中,因为在管理信息栏3中记录发放日期之前的两周的日期,所以第一系统处理器确定使用日期是否在所记录日期之前。如果使用日期是在所记录日期之前,则第一系统处理器10在显示单元13上显示一个提示,以便输入要由信用卡支付的款额。当收款人输入要支付的款额和支付方法时,第一系统处理器10确定要支付的款额是否小于所记录的款项限额。如果否,则第一系统处理器10在显示单元13上显示一个表示拒绝凭信用销售的信息。如果要支付的款额小于款项限额,则第一系统处理器10提示收款人输入保密字。如果所输入的保密字与信用卡的保密字吻合,则第一系统处理器10准许凭信用销售,从款项限额中减去要支付的款额,更新限额栏中记录的限额,并返还信用卡。
权利要求书按照条约第19条的修改1.一种信用卡系统,包括一个通信装置,用于与一个第二系统通信,以便确定信用卡能否使用;一个阅读装置,用于至少阅读在信用卡上记录的标识信息和期限或日期信息;一个决定装置,用于决定信用卡能否使用;一个判定装置,用于根据记录于信用卡上的期限或日期信息,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是要由它自有的系统确定还是要由所述的第二系统确定;和一个装置,用于如果所述判定装置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要由它自有的系统确定,则按照所述决定装置的决定,在信用卡能否使用方面指示或显示结果数据;而如果所述判定装置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要由所述的第二系统来确定,则通过所述通信装置向所述第二系统询问信用卡的可用性,并且按照所述第二系统的确定,在信用卡能否使用方面指示或显示结果数据。
2.(取消)3.(取消)4.一种信用卡系统,包括一个通信装置,用于与一个第二系统通信,以便确定信用卡能否使用;一个阅读装置,用于至少阅读在信用卡上记录的标识信息;一个存储装置,用于存储每个信用卡的管理信息;一个决定装置,用于决定信用卡能否使用;一个判定装置,用于根据存储于所述存储装置中的管理信息,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是要由它自有的系统确定还是要由所述的第二系统确定;和一个装置,用于如果所述判定装置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要由它自有的系统来确定,则按照所述决定装置的决定,在信用卡能否使用方面指示或显示结果数据;而如果所述判定装置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要由所述的第二系统来确定,则向所述第二系统询问信用卡的可用性,并且按照所述第二系统的确定,在信用卡能否使用方面指示或显示结果数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信用卡系统,其中,所述的管理信息包括记录于信用卡上的日期信息。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信用卡系统,其中,所述的管理信息包括记录于信用卡上的限额信息。
7.一种信用卡系统,包括一个通信装置,用于与一个管理信息的第二系统通信,以便确定信用卡能否使用;一个阅读装置,用于至少阅读记录于信用卡上的标识信息;一个决定装置,用于决定信用卡能否使用;一个询问装置,用于向所述第二系统询问信用卡的可用性;一个判定装置,用于根据由所述第二系统管理的信息,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是否要由它自有的系统来确定;和一个装置,用于如果所述判定装置在所述询问装置向所述第二系统询问信用卡的可用性之后,按照来自所述第二系统的应答而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要由它自有的系统来确定,则按照它自有系统的所述决定装置的决定,在信用卡能否使用方面指示或显示结果数据;而如果所述判定装置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不应当由它自有的系统确定,则按照所述第二系统的确定,在信用卡能否使用方面指示或显示结果数据。
8.(修订后)一种按照信用卡系统使用信用卡的方法,所述的信用卡系统包括一个主要用于管理信用卡合理性的第一系统,一个主要用于管理顾客的信用信息的第二系统,和一个具有存储装置的信用卡,该存储装置用于至少存储在卡中的标识信息和期限或日期信息;所述的第一系统包括用于与所述第二系统通信的通信装置,用于阅读存储于信用卡存储装置中的标识信息和期限或日期信息的阅读装置,用于决定信用卡能否使用的决定装置,和判定装置,用于根据存储于信用卡存储装置中的期限或日期信息,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是否要由所述的第一系统来确定;所述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如果所述判定装置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要由所述第一系统来确定,则按照所述决定装置的决定,在信用卡能否使用方面指示或显示结果数据;和如果所述判定装置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要由所述的第二系统来确定,则通过所述通信装置向所述第二系统询问信用卡的可用性。
9.一种按照信用卡系统使用信用卡的方法,所述的信用卡系统包括一个主要用于管理信用卡合理性的第一系统,一个主要用于管理顾客的信用信息的第二系统,和一个具有存储装置的信用卡,该存储装置用于至少存储在卡中的标识信息;所述的第一系统包括用于与第二系统通信的通信装置,用于阅读存储于信用卡存储装置中的标识信息的阅读装置,用于存储信用卡管理信息的存储装置,用于决定信用卡能否使用的决定装置,和判定装置,用于根据存储于信用卡存储装置中的管理信息,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是否要由所述的第一系统来确定;所述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如果所述判定装置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要由所述的第一系统来确定,则按照所述决定装置的决定,在信用卡能否使用方面指示或显示结果数据;和如果所述判定装置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要由所述的第二系统来确定,则向所述第二系统询问信用卡的可用性,并且按照所述第二系统的确定,在信用卡能否使用方面指示或显示结果数据。
10.一种按照信用卡系统使用信用卡的方法,该系统包括一个通信装置,用于与一个管理信息的第二系统通信,以便确定信用卡能否使用;一个阅读装置,用于至少阅读记录于信用卡上的标识信息;一个决定装置,用于决定信用卡能否使用;一个询问装置,用于向所述第二系统询问信用卡的可用性;和一个判定装置,用于根据由所述第二系统管理的信息,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是否要由它自有的系统来确定;所述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如果所述的判定装置在所述询问装置向所述第二系统询问信用卡的可用性以后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要由它自有的系统来确定,则按照所述决定装置的决定,在信用卡能否使用方面指示或显示结果数据;和如果所述的判定装置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不要由它自有的系统来确定,则按照所述第二系统的确定,在信用卡能否使用方面指示或显示结果数据。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何一项所述的信用卡系统,其中,所述的信用卡和/或所述的自有系统具有一个用于记录款项限额的限额栏;还包括更新装置,用于在使用信用卡时,更新在所述限额栏中记录的款项限额;所述的决定装置包括一个确定装置,用于根据在记录于所述限额栏中的款项限额与要以信用卡支付的款额之间进行比较所得的结果数据,确定信用卡能否使用。
12.根据权利要求8至10中任何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的信用卡和/或所述的第一系统具有一个用于记录款项限额的限额栏;所述的第一系统还包括一个更新装置,用于在使用信用卡时,更新在所述限额栏中记录的款项限额;所述的方法还包括一个确定步骤,用于根据在记录于所述限额栏中的款项限额与要以信用卡支付的款额之间进行比较所得的结果数据,确定信用卡能否使用。
权利要求
1.一种信用卡系统,包括一个通信装置,用于与一个第二系统通信,以便确定信用卡能否使用;一个阅读装置,用于至少阅读在信用卡上记录的标识信息和管理信息;一个决定装置,用于决定信用卡能否使用;一个判定装置,用于根据记录于信用卡上的管理信息,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是要由它自有的系统确定还是要由所述的第二系统确定;和一个装置,用于如果所述判定装置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要由它自有的系统确定,则按照所述决定装置的决定,在信用卡能否使用方面指示或显示结果数据;而如果所述判定装置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要由所述的第二系统确定,则通过所述通信装置向所述第二系统询问信用卡的可用性并且按照所述第二系统的确定,在信用卡能否使用方面指示或显示结果数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信用卡系统,其中,所述的管理系统包括记录于信用卡上的日期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信用卡系统,其中,所述的管理信息包括记录于信用卡上的限额信息。
4.一种信用卡系统,包括一个通信装置,用于与一个第二系统通信,以便确定信用卡能否使用;一个阅读装置,用于至少阅读在信用卡上记录的标识信息;一个存储装置,用于存储每个信用卡的管理信息;一个决定装置,用于决定信用卡能否使用;一个判定装置,用于根据存储于所述存储装置中的管理信息,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是要由它自有的系统确定还是要由所述的第二系统确定;和一个装置,用于如果所述判定装置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要由它自有的系统确定,则按照所述决定装置的决定,在信用卡能否使用方面指示或显示结果数据;而如果所述判定装置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要由所述的第二系统确定,则向所述的第二系统询问信用卡的可用性,并且按照所述第二系统的确定,在信用卡能否使用方面指示或显示结果数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信用卡系统,其中,所述的管理信息包括记录于信用卡上的日期信息。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信用卡系统,其中,所述的管理信息包括记录于信用卡上的限额信息。
7.一种信用卡系统,包括一个通信装置,用于与一个管理信息的第二系统通信,以便确定信用卡能否使用;一个阅读装置,用于至少阅读记录于信用卡上的标识信息;一个决定装置,用于决定信用卡能否使用;一个询问装置,用于向所述第二系统询问信用卡的可用性;一个判定装置,用于根据由所述第二系统管理的信息,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是否要由它自有的系统来确定;和一个装置,用于如果所述判定装置在所述询问装置向所述第二系统询问信用卡的可用性之后,按照来自所述第二系统的应答而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要由它自有的系统来确定,则按照它自有系统的所述决定装置的决定,在信用卡能否使用方面指示或显示结果数据;而如果所述判定装置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不应当由它自有的系统确定,则按照所述第二系统的确定,在信用卡能否使用方面指示或显示结果数据。
8.一种按照信用卡系统使用信用卡的方法,所述的信用卡系统包括;一个主要用于管理信用卡合理性的第一系统,一个主要用于管理顾客的信用信息的第二系统,和一个具有存储装置的信用卡,该存储装置用于至少存储在卡中的标识信息和管理信息;所述的第一系统包括用于与所述第二系统通信的通信装置,用于阅读存储于信用卡存储装置中的标识信息和管理信息的阅读装置,用于决定信用卡能否使用的决定装置,和判定装置,用于根据存储于信用卡存储装置中的管理信息,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是否要由所述的第一系统来确定;所述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如果所述判定装置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要由所述第一系统来确定,则按照所述决定装置的决定,在信用卡能否使用方面指示或显示结果数据;和如果所述判定装置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要由所述的第二系统来确定,则通过所述通信装置向所述第二系统询问信用卡的可用性。
9.一种按照信用卡系统使用信用卡的方法,所述的信用卡系统包括一个主要用于管理信用卡合理性的第一系统,一个主要用于管理顾客的信用信息的第二系统,和一个具有存储的信用卡,该存储用于至少存储在卡中的标识信息;所述的第一系统包括用于与第二系统通信的通信装置,用于阅读存储于信用卡存储装置中的标识信息的阅读装置,用于存储信用卡管理信息的存储装置,用于决定信用卡能否使用的决定装置,和判定装置,用于根据存储于信用卡存储装置中的管理信息,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是否要由所述的第一系统来确定;所述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如果所述判定装置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要由所述的第一系统来确定,则按照所述决定装置的决定,在信用卡能否使用方面指示或显示结果数据;和如果所述判定装置判定,信用卡的可能性要由所述的第二系统来确定,则向所述第二系统询问信用卡的可用性,并且按照所述第二系统的确定,在信用卡能否使用方面指示或显示结果数据。
10.一种按照信用卡系统使用信用卡的方法,该系统包括一个通信装置,用于与一个管理信息的第二系统通信,以便确定信用卡能否使用;一个阅读装置,用于至少阅读记录于信用卡上的标识信息;一个决定装置,用于决定信用卡能否使用;一个询问装置,用于向所述第二系统询问信用卡的可用性;和一个判定装置,用于根据由所述第二系统管理的信息,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是否要由它自有的系统来确定;所述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如果所述的判定装置在所述询问装置向所述第二系统询问信用卡的可用性以后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要由它自有的系统来确定,则按照所述决定装置的决定,在信用卡能否使用方面指示或显示结果数据;和如果所述的判定装置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不要由它自有的系统来确定,则按照所述第二系统的确定,在信用卡能否使用方面指示或显示结果数据。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何一项所述的信用卡系统,其中,所述的信用卡和/或所述的自有系统具有一个用于记录款项限额的限额栏;还包括更新装置,用于在使用信用卡时,更新在所述限额栏中记录的款项限额;所述的决定装置包括一个确定装置,用于根据在记录于所述限额栏中的款项限额与要以信用卡支付的款额之间进行比较所得的结果数据,确定信用卡能否使用。
12.根据权利要求8至10中任何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的信用卡和/或所述的第一系统具有一个用于记录款项限额的限额栏;所述的第一系统还包括一个更新装置,用于在使用信用卡时,更新在所述限额栏中记录的款项限额;所述的方法还包括一个确定步骤,用于根据在记录于所述限额栏中的款项限额与要以信用卡支付的款额之间进行比较所得的结果数据,确定信用卡能否使用。
全文摘要
本发明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信用卡系统,它使零售商店可在顾客申请时立即向其发放信用卡,允许顾客连续使用所发放的信用卡,并保证用发放的信用卡进行很安全的信用销售。该信用卡系统具有用于与第二系统通信的通信设备,用于阅读信用卡上所记录标识信息与管理信息的卡阅读器,用于决定信用卡能否使用的决定装置,用于根据信用卡上所记录的管理信息,判定信用卡的可用性是要由它自有的系统确定还是由第二系统确定的判定装置,和一个系统,用于如果信用卡的可用性要由它自有的系统来确定,则按照它自有系统的确定,在信用卡能否使用方面指示或显示结果数据,而如果信用卡的可用性要由第二系统来确定,则向第二系统询问信用卡的可用性,并且按照第二系统的确定,在信用卡能否使用方面指示或显示结果数据。
文档编号G07F7/12GK1183153SQ96193664
公开日1998年5月27日 申请日期1996年3月29日 优先权日1995年5月2日
发明者增田秀博 申请人:日本信贩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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