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针对行车过程中驾驶员使用手机的处理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6758961发布日期:2019-01-29 17:35阅读:468来源:国知局
一种针对行车过程中驾驶员使用手机的处理方法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交通安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针对行车过程中驾驶员使用手机的处理方法。



背景技术:

当前开车过程中玩手机的现象也已经普遍存在,“开车玩手机”和酒驾一样,已经成为“马路杀手”,而且,开车“低头族”利用等红灯的间隙玩手机也是造成交通拥堵的重要原因。“开车玩手机”还有可能危及他人正常行车,加大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因此,在行车过程中如果车辆能够检测到驾驶人员是使用手机时,车辆能够对用户的行为作出预警提示以及自动上传相关图片至交管平台的话,那么将对交通安全、交通效率有所改善,同时也将方便交管部门的取证以及相关法规的完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为克服上述现有技术所述的缺陷,提供一种针对行车过程中驾驶员使用手机的处理方法。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针对行车过程中驾驶员使用手机的处理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s10.采集驾驶员的双手状态信息;

s20.通过状态信息识别驾驶员使用手机的次数和时长;

s30.根据驾驶员使用手机次数发出相应的预警信息。

进一步的,作为优选技术方案,步骤s30具体包括:

s301.当驾驶员使用手机的次数小于等于驾驶员监控系统预设的次数阈值,且每次使用手机的时长小于等于驾驶员监控系统预设的第一时间阈值时,驾驶员监控系统将推送预警信息至驾驶员;

s302.当驾驶员使用手机的次数大于驾驶员监控系统预设的次数阈值,或一次使用手机的时长大于驾驶员监控系统预设的第一时间阈值时,驾驶员监控系统将推送预警信息至驾驶员并同时推送驾驶员及车辆的相关信息至交管数据平台。

进一步的,作为优选技术方案,步骤s30还包括:

s303.交管数据平台根据交通安全法对驾驶员进行相应处罚。

进一步的,作为优选技术方案,s30还包括:

s304.当驾驶员使用手机的次数等于0时,则无需处理,跳转步骤s10。

进一步的,作为优选技术方案,所述预警信息包括方向盘震动、娱乐系统发出的预警声或仪表显示的禁止使用手机的的图标。

进一步的,作为优选技术方案,驾驶员及车辆的相关信息包括驾驶员使用手机的照片、时间戳、车辆经纬度及车辆状态。

进一步的,作为优选技术方案,步骤s10中驾驶员的双手状态信息的采集是通过设置在车辆前端的摄像头进行拍照采集并上传至驾驶员监控系统。

进一步的,作为优选技术方案,步骤s20中具体识别方式为:驾驶员监控系统通过深度学习的方法根据驾驶员的双手状态信息识别驾驶员使用手机的行为,并根据驾驶员单次触碰手机时长判断驾驶员是否使用手机。

进一步的,作为优选技术方案,驾驶员是否使用手机的判断标准为:当驾驶员单次触碰手机时长大于等于驾驶员监控系统预设的第二时间阈值时,判断驾驶员使用手机1次。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通过驾驶员监控系统对驾驶员的双手状态信息进行识别从而判断驾驶员是否使用手机,并根据驾驶员使用手机的次数和时长对驾驶员进行实时预警提醒,从而改善交通安全和交通效率;同时还可根据上传至交管数据平台的驾驶员及车辆的相关信息对驾驶员进行相应处罚,进一步的保证了交通安全和交通效率,同时也方便交管部门的取证以及相关法规的完善。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流程图。

附图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为了更好说明本实施例,附图某些部件会有省略、放大或缩小,并不代表实际产品的尺寸;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附图中某些公知结构及其说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相同或相似的标号对应相同或相似的部件;附图中描述位置关系的用语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发明的优点和特征更易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作出更为清楚的界定。

实施例1

一种针对行车过程中驾驶员使用手机的处理方法,如图1所示:包括如下步骤:

s10.采集驾驶员的双手状态信息。

本步骤中,驾驶员的双手状态信息的采集是通过设置在车辆前端的摄像头进行拍照采集并上传至驾驶员监控系统。

s20.通过状态信息识别驾驶员使用手机的次数和时长。

本步骤具体为:驾驶员监控系统通过深度学习的方法根据驾驶员的双手状态信息识别驾驶员使用手机的行为,并根据驾驶员单次触碰手机时长判断驾驶员是否使用手机。而驾驶员是否使用手机的判断标准为:当驾驶员单次触碰手机时长大于等于驾驶员监控系统预设的第二时间阈值时,判断驾驶员使用手机1次。其中,第二时间阈值设置范围为大于0.5s,优选的可设置为0.5-3s。

s30.根据驾驶员使用手机次数发出相应的预警信息。

本步骤具体包括:

s301.当驾驶员使用手机的次数小于等于驾驶员监控系统预设的次数阈值,且每次使用手机的时长小于等于驾驶员监控系统预设的第一时间阈值时,驾驶员监控系统将推送预警信息至驾驶员,然后跳转步骤s10。其中,次数阈值为大于1次,第一时间阈值设置为大于10s。

s302.当驾驶员使用手机的次数大于驾驶员监控系统预设的次数阈值,或一次使用手机的时长大于驾驶员监控系统预设的第一时间阈值时,驾驶员监控系统将推送预警信息至驾驶员并同时推送驾驶员及车辆的相关信息至交管数据平台,然后跳转步骤s10。

s303.交管数据平台根据交通安全法对驾驶员进行相应处罚。

s304.当驾驶员使用手机的次数等于0时,则无需处理,跳转步骤s10。

本步骤中的预警信息包括方向盘震动、娱乐系统发出的预警声或仪表显示的禁止使用手机的的图标;驾驶员及车辆的相关信息包括驾驶员使用手机的照片、时间戳、车辆经纬度及车辆状态。其中,时间戳表示驾驶员使用手机的时间和时长,车辆状态包括车速、加速度、刹车状态。

本发明通过驾驶员监控系统对驾驶员的双手状态信息进行识别从而判断驾驶员是否使用手机,并根据驾驶员使用手机的次数和时长对驾驶员进行实时预警提醒,从而改善交通安全和交通效率;同时还可根据上传至交管数据平台的驾驶员及车辆的相关信息对驾驶员进行相应处罚,进一步的保证了交通安全和交通效率,同时也方便交管部门的取证以及相关法规的完善。

显然,本发明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发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技术特征:

技术总结
本发明涉及一种针对行车过程中驾驶员使用手机的处理方法,包括如下步骤:采集驾驶员的双手状态信息;通过状态信息识别驾驶员使用手机的次数和时长;根据驾驶员使用手机次数发出相应的预警信息。本发明通过驾驶员监控系统对驾驶员的双手状态信息进行识别从而判断驾驶员是否使用手机,并根据驾驶员使用手机的次数和时长对驾驶员进行实时预警提醒,从而改善交通安全和交通效率;同时还可根据上传至交管数据平台的驾驶员及车辆的相关信息对驾驶员进行相应处罚,进一步的保证了交通安全和交通效率,同时也方便交管部门的取证以及相关法规的完善。

技术研发人员:曹以建;薛新超;黄力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18.07.05
技术公布日:2019.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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