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模式中基于需求识别的拍摄控制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33624125发布日期:2023-03-25 14:27阅读:49来源:国知局
驾驶模式中基于需求识别的拍摄控制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1.本技术涉及互联网产业的一般数据处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驾驶模式中基于需求识别的拍摄控制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2.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汽车电子技术的应用使得汽车更加智能化,提升了用户的体验感和生活幸福感。然而,在现有的智能汽车中,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想要拍摄感兴趣的车辆形成短视频时,需要将手机从手机支架上拿下来并开启摄像功能才能进行拍摄,整个过程耗时较长,可能会错过最佳拍摄时机导致拍摄效果不理想,并且在驾驶过程中使用手机进行拍摄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如何在驾驶过程中安全且高质量的拍摄用户感兴趣的车辆已经成为了当前一大研究热点。


技术实现要素:

3.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驾驶模式中基于需求识别的拍摄控制方法及装置,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在驾驶模式中基于用户的需求识别确定目标车辆,并控制终端设备对目标车辆进行拍摄,从而可以提高用户的驾驶体验以及安全性。
4.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驾驶模式中基于需求识别拍摄控制方法,该方法应用于第一车辆上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所述第一车辆上还设置有智能手机支架和终端设备,所述自动驾驶域控制器与所述智能手机支架、所述终端设备通信连接。该方法包括:若检测到所述终端设备处于充电状态且所述终端设备的驾驶模式处于开启状态,则获取用户提供的参考车辆的参考车辆特征信息。获取由所述第一车辆上的车身域控制器通过车载摄像头采集到的所述第一车辆当前的环境图像。若根据所述环境图像确定所述第一车辆周边存在一个或者多个第二车辆,则提取所述一个或者多个第二车辆的车辆特征信息,并根据所述参考车辆特征信息以及所述一个或者多个第二车辆的车辆特征信息确定所述一个或者多个第二车辆中是否存在与所述参考车辆特征信息相匹配的第三车辆。若确定存在所述第三车辆,则确定所述智能手机支架上是否存在所述终端设备。若确定所述智能手机支架上存在所述终端设备,则确定出所述智能手机支架对应的目标夹持高度,并向所述智能手机支架发送第一指令,以使得所述智能手机支架调整至所述目标夹持高度,其中,所述第一指令包括所述目标夹持高度,在所述智能手机支架的夹持高度为所述目标夹持高度时,所述终端设备的摄像头的原始取景范围包含所述第三车辆。以及,向所述终端设备发送第二指令,以使得所述终端设备开启摄像头的录像功能并对所述第三车辆进行录像,直至所述终端设备的摄像头的取景范围中不存在所述第三车辆则停止录像。所述自动驾驶域控制器若确定所述智能手机支架上不存在所述终端设备,则生成并输出提醒信息,其中,所述提醒信息用于提醒所述用户将所述终端设备放置于所述智能手机支架上;以及,再次确定所述智能手机支架上是否存在所述终端设备;以及,若再次确定所述智能手机支架上不存在所述终端设备,则保持当前系统状态。
5.在本技术实施例中,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根据用户提供的参考车辆的参考车辆特征信息以及由第一车辆上的车身域控制器通过车载摄像头采集到的第一车辆当前的环境图像判断第一车辆周边是否存在与参考车辆特征信息相匹配的第三车辆。进一步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控制第一车辆上的终端设备对第三车辆进行拍摄。采用上述方法,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在驾驶模式中基于用户的需求识别并控制终端设备对第三车辆进行拍摄,从而可以提高在用户的驾驶体验以及安全性。
6.结合第一方面,在一种可行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确定出所述智能手机支架对应的目标夹持高度,包括:获取所述智能手机支架当前的夹持高度和所述终端设备的姿态。根据所述终端设备的姿态确定所述终端设备是否倒置。若确定所述终端设备未倒置,则根据预设的终端设备型号确定所述终端设备的尺寸以及所述终端设备的摄像头在所述终端设备上的位置参数。根据所述智能手机支架当前的夹持高度、所述终端设备的尺寸、所述终端设备的摄像头在所述终端设备上的位置参数、预存的智能手机支架底座与所述第一车辆的引擎盖之间的几何模型特征参数以及所述第三车辆与所述智能手机支架底座的第一相对位置,确定出所述智能手机支架对应的目标夹持高度。
7.结合第一方面,在一种可行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根据所述智能手机支架当前的夹持高度、所述终端设备的尺寸和摄像头在所述终端设备的未知参数、预存的智能手机支架底座与所述第一车辆的引擎盖之间的几何模型特征参数以及所述第三车辆与所述智能手机支架底座的第一相对位置,确定出所述智能手机支架对应的目标夹持高度,包括:根据所述智能手机支架当前的夹持高度、所述终端设备的尺寸和摄像头在所述终端设备的位置参数,确定所述终端设备的摄像头与所述智能手机支架底座的第二相对位置。根据所述第二相对位置、所述第三车辆与所述智能手机支架底座的第一相对位置、所述智能手机支架的行程以及所述终端设备的摄像头的拍摄参数,确定所述终端设备的摄像头原始取景范围包含所述第三车辆的第一夹持高度范围以及所述第一夹持高度范围对应的取景范围。根据预存的智能手机支架底座与所述第一车辆的引擎盖之间的几何模型特征参数和所述第一夹持高度范围对应的取景范围,确定实际取景效果不会被所述第一车辆的引擎盖遮挡的第二夹持高度范围。选取所述第二夹持高度范围中的最小值作为目标夹持高度。
8.结合第一方面,在一种可行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根据所述第二相对位置、所述第三车辆与所述智能手机支架底座的第一相对位置、所述智能手机支架的行程以及所述终端设备的摄像头的拍摄参数,确定所述终端设备的摄像头的原始取景范围包含所述第三车辆的第一夹持高度范围以及所述第一夹持高度范围对应的取景范围,包括:根据所述第二相对位置、所述智能手机支架的行程以及所述终端设备的摄像头的拍摄参数,确定智能手机支架夹持高度与所述终端设备的摄像头取景范围之间的关系集合。根据所述关系集合所述第一相对位置确定所述终端设备的摄像头原始取景范围包含所述第三车辆的第一夹持高度范围以及所述第一夹持高度范围对应的取景范围。
9.结合第一方面,在一种可行的实现方式中,所述获取用户提供的参考车辆的参考车辆特征信息,包括:获取用户提供的参考车辆的个数。若确定所述用户提供的参考车辆的个数为1,则获取所述参考车辆的车辆品牌以及车辆轮廓,并将所述参考车辆的车辆品牌以及车辆轮廓确定为所述参考车辆的参考车辆特征信息。
10.结合第一方面,在一种可行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若确定所述用户提供
的参考车辆的个数大于1,则获取多个参考车辆中各参考车辆的车辆品牌。根据所述多个参考车辆中各参考车辆的车辆品牌确定出目标车辆品牌,其中,所述多个参考车辆中同属于所述目标车辆品牌的参考车辆的占比等于或者大于预设占比。获取所述多个参考车辆中各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并根据所述各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确定出与所述多个参考车辆对应的目标车辆轮廓。根据所述目标车辆品牌以及所述目标车辆轮廓确定所述参考车辆的参考车辆特征信息。
11.结合第一方面,在一种可行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根据所述多个参考车辆的车辆品牌确定出目标车辆品牌,包括:根据所述各参考车辆品牌将所述多个参考车辆划分成n1个第一参考车辆集合,其中,所述n1个第一参考车辆集合中的各第一参考车辆集合所对应的车辆品牌不同,所述各第一参考车辆集合所包含的参考车辆同属于所述各第一参考车辆集合所对应的车辆品牌,n1为等于或者大于1的正整数。根据所述各第一参考车辆集合所包含的参考车辆的个数从所述n1个第一参考车辆集合中确定出n2个目标参考车辆集合,其中,所述n2个目标参考车辆集合中的各目标参考车辆集合所包含的参考车辆的占比等于或者大于预设占比,n2为等于或者大于1的正整数。将所述n2个目标参考车辆集合中各目标参考车辆集合对应的车辆品牌确定为目标车辆品牌。
12.结合第一方面,在一种可行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根据所述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确定出与所述多个参考车辆对应的目标轮廓,包括:若确定出所述多个参考车辆为两个参考车辆,则判断所述两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的相似度是否大于第一预设相似度。若确定所述两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的相似度等于或者大于所诉第一预设相似度,则将所述两个参考车辆中任意一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确定为目标车辆轮廓。若确定所述两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的相似度小于所述第一预设相似度,则将所述两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均确定为目标车辆轮廓。
13.结合第一方面,在一种可行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若确定所述多个参考车辆为三个或者更多个参考车辆,则判断所述三个或者更多个参考车辆中任意两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的相似度是否均小于所述第一预设相似度。若确定所述三个或者更多个参考车辆中任意两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的相似度均小于所述第一预设相似度,则将所述三个或者更多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均确定为目标车辆轮廓。若确定所述三个或者更多个参考车辆中任意两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的相似度不是均小于所述第一预设相似度,则根据所述三个或者更多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从所述三个或者更多个参考车辆中确定出一个或者多个第二参考车辆集合,其中,所述一个或者多个第二参考车辆集合中的每个第二参考车辆集合包括至少两个参考车辆,并且,所述每个第二参考车辆集合所包含的至少两个参考车辆中任意两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的相似度均等于或者大于所述第一预设相似度。根据所述一个或者多个第二参考车辆集合中各第二参考车辆集合所包含的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确定所述各第二参考车辆集合对应的车辆轮廓,并将所述各第二参考车辆集合对应的车辆轮廓确定为目标车辆轮廓。
14.结合第一方面,在一种可行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根据所述参考车辆特征信息以及所述一个或者多个第二车辆的车辆特征信息确定所述一个或者多个第二车辆中是否存在与所述参考车辆特征信息相匹配的第三车辆,包括:对所述一个或者多个第二车辆中任一第二车辆执行以下判定操作:获取所述任一第二车辆的车辆品牌和车辆轮廓。判断所述任
一第二车辆的车辆品牌和车辆轮廓与所述参考车辆特征信息是否匹配。若确定所述任一第二车辆的车辆品牌和车辆轮廓与所述参考车辆特征信息匹配,则将所述任一第二车辆确定为第三车辆。分别对所述一个或者多个第二车辆执行所述判定操作以确定所述一个或者多个第二车辆中是否存在与所述参考车辆特征信息相匹配的第三车辆。
15.结合第一方面,在一种可行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判断所述第二车辆的车辆品牌和车辆轮廓与所述参考车辆特征信息是否匹配,包括:若确定所述任一第二车辆的车辆品牌与所述目标车辆品牌相同,并确定所述任一第二车辆的车辆轮廓与所述目标车辆轮廓之间的相似度等于或者大于第二预设相似度,则确定所述任一第二车辆的车辆品牌和车辆轮廓与所述参考车辆特征信息匹配。
16.结合第一方面,在一种可行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通过所述第一车辆上的车载摄像头对所述第三车辆实现与所述终端设备的摄像头的同步录像。以时间戳为标记来根据所述车载摄像头对所述第三车辆的录像内容以及所述终端设备的摄像头的录像内容融合得到针对所述第三车辆的目标录像内容。
17.第二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驾驶模式中基于需求识别的拍摄控制装置。该装置包括:获取单元,用于若检测到终端设备处于充电状态且所述终端设备的驾驶模式处于开启状态,则获取用户提供的参考车辆的参考车辆特征信息。所述获取单元,用于获取由所述第一车辆上的车身域控制器通过车载摄像头采集到的所述第一车辆当前的环境图像。处理单元,用于若根据所述环境图像确定所述第一车辆周边是否存在一个或者多个第二车辆,则提取所述一个或者多个第二车辆的车辆特征信息,并根据所述参考车辆特征信息以及所述一个或者多个第二车辆的车辆特征信息确定所述一个或者多个第二车辆中是否存在与所述参考车辆特征信息相匹配的第三车辆。确定单元,用于若确定存在所述第三车辆,则确定智能手机支架上是否存在所述终端设备。所述处理单元,用于若确定所述智能手机支架上存在所述终端设备,则确定出所述智能手机支架对应的目标夹持高度,并向所述智能手机支架发送第一指令,以使得所述智能手机支架调整至所述目标夹持高度,以及,所述终端设备发送第二指令,以使得所述终端设备开启摄像头的录像功能并对所述第三车辆进行录像,直至所述终端设备的摄像头的取景范围中不存在所述第三车辆则停止录像,其中,所述第一指令包括所述目标夹持高度,在所述智能手机支架的夹持高度为所述目标夹持高度时,所述终端设备的摄像头的原始取景范围包含所述第三车辆。所述处理单元,用于若确定所述智能手机支架上不存在所述终端设备,则生成并输出提醒信息;以及,再次确定所述智能手机支架上是否存在所述终端设备;以及,若再次确定所述智能手机支架上不存在所述终端设备,则保持当前系统状态,其中,所述提醒信息用于提醒所述用户将所述终端设备放置于所述智能手机支架上。
18.结合第二方面,在一种可行的实现方式中,所述装置包括: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所述智能手机支架当前的夹持高度和所述终端设备的姿态。确定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终端设备的姿态确定所述终端设备是否倒置。处理单元,用于若确定所述终端设备未倒置,则根据预设的终端设备型号确定所述终端设备的尺寸以及所述终端设备的摄像头在所述终端设备上的位置蚕食。处理单元,用于根据所述智能手机支架当前的夹持高度、所述终端设备的尺寸、所述终端设备的摄像头在所述终端设备上的位置参数、预存的智能手机支架底座与所述第一车辆的引擎盖之间的几何模型特征参数以及所述第三车辆与所述智能手机支架
底座的第一相对位置,确定出所述智能手机支架对应的目标夹持高度。
19.结合第二方面,在一种可行的实现方式中,所述装置还包括:选取单元。处理单元,用于根据所述智能手机支架当前的夹持高度、所述终端设备的尺寸、所述终端设备的摄像头在所述终端设备上的位置参数,确定所述终端设备的摄像头与所述智能手机支架底座的第二相对位置。处理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第二相对位置、所述第三车辆与所述智能手机支架底座的第一相对位置、所述智能手机支架的行程以及所述终端设备的摄像头的拍摄参数,确定所述终端设备的摄像头的原始取景范围包含所述第三车辆的第一夹持高度范围以及所述第一夹持高度范围对应的取景范围。处理单元,用于根据预存的智能手机支架底座与所述第一车辆的引擎盖之间的几何模型特征参数和所述第一夹持高度范围对应的取景范围,确定实际取景效果不会被所述第一车辆的引擎盖遮挡的第二夹持高度范围。选取单元,用于选取所述第二夹持高度范围中的最小值作为目标夹持高度。
20.结合第二方面,在一种可行的实现方式中,所述装置包括:处理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第二相对位置、所述智能手机支架的行程以及所述终端设备的摄像头的拍摄参数,确定智能手机支架夹持高度与所述终端设备的摄像头取景范围之间的关系集合。处理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关系集合和所述第一相对位置,确定所述终端设备的摄像头的原始取景范围包含所述第三车辆的第一夹持高度范围以及所述第一夹持高度范围对应的取景范围。结合第二方面,在一种可行的实现方式中,所述装置包括:获取单元,用于获取用户提供的参考车辆的个数。处理单元,用于若确定所述用户提供的参考车辆的个数为1,则获取所述参考车辆的车辆品牌以及车辆轮廓,并将所述参考车辆的车辆品牌以及车辆轮廓确定为所述参考车辆的参考车辆特征信息。
21.结合第二方面,在一种可行的实现方式中,所述装置还包括确定单元。处理单元,用于若确定所述用户提供的参考车辆的个数大于1,则获取多个参考车辆中各参考车辆的车辆品牌。确定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多个参考车辆中各参考车辆的车辆品牌确定出目标车辆品牌,其中所述多个参考车辆同属于所述目标车辆品牌的参考车辆的占比等于或者大于预设占比。处理单元,用于获取所述多个参考车辆中各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并根据所述各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确定出与所述多个参考车辆对应的目标车辆轮廓。确定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目标车辆品牌以及所述目标车辆轮廓确定所述参考车辆的是参考车辆特征信息。
22.结合第二方面,在一种可行的实现方式中,所述装置包括:处理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各参考车辆的车辆品牌将所述多个参考车辆划分成n1个第一参考车辆集合,其中,所述n1个第一参考车辆集合中各第一参考车辆集合所对应的车辆品牌不同,所述各第一参考车辆集合所包含的参考车辆同属于所述各第一参考车辆集合所对应的车辆品牌,n1为等于或者大于1的正整数。确定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各第一参考车辆集合所包含的参考车辆的个数从所述n1个第一参考车辆集合中确定出n2个目标参考车辆集合,其中,所述n2个目标参考车辆集合中的各目标参考车辆集合所包含的参考车辆的占比等于或者大于预设占比,n2为等于或者大于1的正整数。确定单元,用于将所述n2个目标参考车辆集合中各目标参考车辆集合对应的车辆品牌确定为目标车辆品牌。
23.结合第二方面,在一种可行的实现方式中,所述装置包括:处理单元,用于若确定所述多个参考车辆为两个参考车辆,则判断所述两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的相似度是否大于第一预设相似度。确定单元,用于若确定所述两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的相似度等于或
者大于所述第一预设相似度,则将所述两个参考车辆中任意一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确定为目标车辆轮廓。确定单元,若确定所述两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的相似度小于所述第一预设相似度,则将所述两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均确定为目标车辆轮廓。
24.结合第二方面,在一种可行的实现方式中,所述装置包括:处理单元,用于若确定所述多个参考车辆为三个或者更多个参考车辆,则判断所述三个或者更多个参考车辆中任意两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的相似度是否均小于所述第一预设相似度。确定单元,用于若确定所述三个或者更多个参考车辆中任意两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的相似度均小于所述第一预设相似度,则将所述三个或者更多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均确定为目标车辆轮廓。确定单元,用于若确定所述三个或者更多个参考车辆中任意两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的相似度不是均小于所述第一预设相似度,则根据所述三个或者更多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从所述三个或者更多个参考车辆中确定出一个或者多个第二参考车辆集合,其中,所述一个或者多个第二参考车辆集合所包含的至少两个参考车辆中任意两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的相似度等于或者大于所述第一预设相似度。确定单元,用于根据所述一个或者多个第二参考车辆集合中各第二参考车辆集合所包含的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确定所述各第二参考车辆集合对应的车辆轮廓,并将所述各第二参考车辆集合对应的车辆轮廓确定为目标车辆轮廓。
25.结合第二方面,在一种可行的实现方式中,所述装置包括:处理单元,用于对一个或者多个第二车辆执行以下判定操作。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所述任一第二车辆的车辆品牌和车辆轮廓。处理单元,用于判断所述任一第二车辆的车辆品牌和车辆轮廓与所述参考车辆特征信息是否匹配。确定单元,用于若确定所述任一第二车辆的车辆品牌和车辆轮廓与所述参考车辆特征信息匹配,则将所述任一第二车辆确定为第三车辆。处理单元,用于分别对所述一个或者多个第二车辆执行所述判定操作以确定所述一个或者多个第二车辆中是否存在与所述参考车辆特征信息相匹配的第三车辆。
26.结合第二方面,在一种可行的实现方式中,所述装置包括:确定单元,用于若确定所述任一第二车辆的车辆品牌与所述目标车辆品牌相同,并确定所述任一第二车辆的车辆轮廓与所述目标车辆轮廓之间的相似度等于或者大于第二预设相似度,则确定所述任一第二车辆的车辆品牌和车辆轮廓与所述参考车辆特征信息匹配。
27.结合第二方面,在一种可行的实现方式中,所述装置包括:处理单元,用于通过所述第一车辆上的车载摄像头对所述第三车辆实现与所述终端设备的摄像头的同步录像。处理单元,用于以时间戳为标记来根据所述车载摄像头对所述第三车辆的录像内容以及所述终端设备的摄像头的录像内容融合得到针对所述第三车辆的目标录像内容。
28.第三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用于存储计算机程序,当该计算机程序在计算机上运行时,使得计算机执行上述第一方面中任意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所提供的拍摄方法,也能实现第一方面提供的拍摄方法所具备的有益效果。
29.第四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可包括处理器和存储器,上述处理器和存储器相互连接。其中,上述存储器用于存储计算机程序,上述处理器被配置用于执行上述计算机程序以实现上述第一方面提供的拍摄方法,也能实现上述第一方面提供的拍摄方法所具备的有益效果。
30.通过实施本发明实施例,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根据用户提供的参考车辆的参考车辆特征信息以及第一车辆当前的环境图像判断第一车辆周边是否存在与参考车辆特征信息相匹配的第三车辆。进一步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控制第一车辆上的终端设备对第三车辆进行拍摄。通过这种拍摄方法,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在驾驶模式中基于用户的需求识别并控制终端设备对第三车辆进行拍摄,从而可以提高用户的驾驶体验以及安全性。
附图说明
31.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的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32.图1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驾驶模式中基于需求识别的拍摄控制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图2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确定智能手机支架目标高度的示意图;图3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驾驶模式中基于需求识别的拍摄控制装置的一结构示意图;图4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驾驶模式中基于需求识别的拍摄控制装置的又一结构示意图;图5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33.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本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34.本技术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不同对象,而不是用于描述特定顺序。此外,术语“包括”和“具有”以及它们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步骤的过程、方法、系统、产品或设备没有限定于已列出的步骤,而是可选地还包括没有列出的步骤,或可选地还包括对于这些过程、方法、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他步骤。
35.在本文中提及“实施例”意味着,结合实施例描述的特定特征、结构或特性可以包含在本技术的至少一个实施例中。在说明书中的各个位置出现该短语并不一定均是指相同的实施例,也不是与其它实施例互斥的独立的或备选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显式地和隐式地理解的是,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可以与其它实施例相结合。
36.在现有的智能汽车中,当驾驶员在驾驶环境下想要使用手机拍摄感兴趣的车辆形成短视频时,需要将手机从手机支架上拿下来并开启摄像头功能才能进行拍摄,整个过程耗时较长,可能会错过最佳拍摄时机,并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从而影响用户体验。因此,本技术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在驾驶过程中安全且高质量的拍摄用户感兴趣的车辆。
37.在本技术实施例中,终端设备可以是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等能够供用户使用进行拍摄的智能终端,本技术对终端设备的实现形态不作具体限制。自动驾驶域控制器承担了自动驾驶所需要的数据处理运算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毫米波雷达、摄像头、激光雷达、gps等设备的数据处理,也承担了自动驾驶下,底层核心数据、联网数据的安全。智能手机支架是具备指令收发、高度调节等功能的手机支架,本技术对智能手机支架的实现形态不作具体限制。
38.请参加图1,图1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驾驶模式中基于需求识别的拍摄控制方法的流程示意图,该方法可以应用于第一车辆上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第一车辆上还设置有智能手机支架和终端设备,并且自动驾驶域控制器与智能手机支架、终端设备通信连接。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第一车辆可以是用户正在驾驶的车辆。如图1所示,该方法具体可包括以下步骤:s101,若检测到终端设备处于充电状态且终端设备的驾驶模式处于开启状态,则获取用户提供的参考车辆的参考车辆特征信息。
39.在一些可行的实施方式中,自动驾驶域控制器检测到终端设备处于充电状态且终端设备的驾驶模式处于开启状态,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获取到用户提供的参考车辆的参考车辆特征信息。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技术实施例中,参考车辆可以是由用户指示的其感兴趣并且想要进行拍摄的参考车辆,参考车辆特征信息可以包括参考车辆的车辆品牌和车辆轮廓。这里,保证终端设备处于充电状态,是为了保证终端设备有足够的电量支持驾驶模式以及后续录像功能的开启。
40.这里还需要说明的是,驾驶模式可以由终端设备根据其接收到的用户指令来开启或者关闭。具体的,用户与终端设备可以通过人机交互界面进行交互,从而开启或者关闭驾驶模式。
41.具体实现中,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向终端设备发送询问信息。然后,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基于终端设备针对询问信息的反馈信息来确定终端设备是否处于充电状态以及终端设备的驾驶模式是否处于开启状态。
42.进一步的,在自动驾驶域控制器检测到终端设备处于充电状态且终端设备的驾驶模式处于开启状态的情况下,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先获取用户提供的参考车辆。
43.可选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接收到用户在终端设备或者车辆上的人机交互界面中输入用于指示参考车辆的相关的内容。进一步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根据该用于指示参考车辆的相关内容确定出用户感兴趣的参考车辆。
44.可选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基于用户授权,获取得到用户日常针对车辆的搜索内容以及浏览记录。进一步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分析并确定用户感兴趣的参考车辆。
45.可选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在人机交互界面提供多种预选参考车辆。然后,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基于用户的选取指令确定出用户感兴趣的参考车辆。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预选参考车辆可以是基于用户授权,通过用户日常针对车辆的搜索内容以及浏览记录分析得到的。预选参考车辆也可以是包含有所有品牌的车辆。
46.进一步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获取参考车辆的参考车辆特征信息。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参考车辆特征信息可以是用来表征并确定某一个参考车辆或者某一类参考车辆
的信息。在本技术实施例中,参考车辆特征信息可以是参考车辆的车辆品牌和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
47.可选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根据用户的选择的具体某一品牌的车辆的信息直接获取得到参考车辆的车辆品牌。然后,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根据参考车辆的信息获取得到参考车辆对应的官方车辆图片。进一步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通过图像识别等技术识别并获取得到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进一步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将参考车辆对应的车辆品牌和车辆轮廓确定为参考车辆特征信息。
48.在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获取到用户提供的参考车辆的个数。自动驾驶域控制器若确定用户提供的参考车辆的个数为1即有一个参考车辆时,则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获取该参考车辆的车辆品牌以及车辆轮廓。进一步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将该参考车辆的车辆品牌以及车辆轮廓确定为该参考车辆的参考车辆特征信息。
49.在另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获取到用户提供的参考车辆的个数。自动驾驶域控制器若确定用户提供的参考车辆的个数大于1即有多个参考车辆时,则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获取到多个参考车辆的车辆品牌。然后,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根据多个参考车辆品牌中各参考车辆的车辆品牌确定出目标车辆品牌。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多个参考车辆中同属于目标车辆品牌的参考车辆的占比等于或者大于预设占比。自动驾驶域控制器也可以获取到多个参考车辆中各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并且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根据各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确定出与多个参考车辆对应的目标车辆轮廓。进一步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根据目标车辆品牌以及目标车辆轮廓确定参考车辆特征信息。
50.可选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根据各参考车辆的车辆品牌将多个参考车辆划分成n1个第一参考车辆集合。然后,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根据各第一参考车辆集合所包含的参考车辆的车辆个数从n1个第一参考车辆集合中确定出n2个目标参考车辆集合。进一步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将n2个目标参考车辆集合中各目标参考车辆集合对应的车辆品牌确定为目标车辆品牌。这里需要说明的是,n1个第一参考车辆集合中的各第一参考车辆集合所对应的车辆品牌不同,各第一参考车辆集合所包含的参考车辆同属于各第一参考车辆集合所对应的车辆品牌,n2个目标参考车辆集合中的各目标参考车辆集合所包含的参考车辆的占比等于或者大于预设占比。这里,n1和n2均为等于或者大于1的正整数。
51.例如,这里假设有五个参考车辆,为参考车辆a、参考车辆b、参考车辆c、参考车辆d和参考车辆e,这五个参考车辆的车辆品牌分别对应为车辆品牌1、车辆品牌2、车辆品牌1、车辆品牌1和车辆品牌2。假设预设占比为50%。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根据这五个参考车辆的车辆品牌可以将这五个参考车辆划分成2个第一参考车辆集合,这里n1为2。具体的,第一参考车辆集合1包括参考车辆a、参考车辆c和参考车辆d,第二参考车辆集合2包括参考车辆b和参考车辆e。其中,第一参考车辆集合1所包含的参考车辆的占比为60%,第一参考车辆集合2所包含的参考车辆的占比为40%。由于第一参考车辆集合1所包含的参考车辆的占比60%大于预设占比50%,而第一参考车辆集合2所包含的参考车辆的占比40%小于预设占比50%,则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将第一参考车辆集合1对应的车辆品牌1确定为目标车辆品牌。
52.又例如,这里假设有四个参考车辆,为参考车辆a、参考车辆b、参考车辆c和参考车辆d,这四个参考车辆的车辆品牌分别对应为车辆品牌1、车辆品牌2、车辆品牌2和车辆品牌1。假设预设占比为50%。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根据这四个参考车辆的车辆品牌可以将这
四个参考车辆划分成2个第一参考车辆集合,这里n1为2。具体的,第一参考车辆集合1包括参考车辆a和参考车辆d,第一参考车辆集合2包括参考车辆b和参考车辆c。其中,第一参考车辆集合1和第一参考车辆集合2所包含的参考车辆的占比均为50%。由于第一参考车辆集合1和第一参考车辆集合2所包含的参考车辆的占比均等于预设占比50%,则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将第一参考车辆集合1对应的车辆品牌1以及第一参考车辆集合2对应的车辆品牌2均确定为目标车辆品牌。
53.可选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若确定多个参考车辆为两个参考车辆,则进一步判断这两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的相似度是否大于第一预设相似度。自动驾驶域控制器若确定这两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的相似度等于或者大于第一预设相似度,则可以将这两个参考车辆中任意一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确定为目标车辆轮廓。自动驾驶域控制器若确定这两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相似度小于第一预设相似度,则可以将这两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均确定为目标车辆轮廓。
54.例如,这里假设有参考车辆a和参考车辆b,这两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分别对应为车辆轮廓1和车辆轮廓2,车辆轮廓1和车辆轮廓2的相似度为70%。假设第一预设相似度为60%。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判断出参考车辆a和参考车辆b的车辆轮廓的相似度70%大于第一预设相似度60%,则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将这两个参考车辆中的参考车辆a的车辆轮廓1确定为目标车辆轮廓。
55.又例如,这里假设有参考车辆a和参考车辆b,这两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分别对应为车辆轮廓1和车辆轮廓2,车辆轮廓1和车辆轮廓2的相似度为40%。假设第一预设相似度为60%。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判断出参考车辆a和参考车辆b的车辆轮廓的相似度40%小于第一预设相似度60%,则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将参考车辆a的车辆轮廓1以及参考车辆b的车辆轮廓2均确定为目标车辆轮廓。
56.可选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若确定多个参考车辆为三个或者更多个参考车辆,则进一步判断这三个或者更多个参考车辆中任意两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的相似度是否均小于第一预设相似度。自动驾驶域控制器若确定这三个或者更多个参考车辆中任意两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的相似度均小于第一预设相似度,则可以将这三个或者更多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均确定为目标车辆轮廓。自动驾驶域控制器若确定这三个或者更多个参考车辆中任意两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的相似度不是均小于第一预设相似度,则可以根据这三个或者更多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从这三个或者更多个参考车辆中确定出一个或者多个第二参考车辆。进一步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根据这一个或者多个第二参考车辆集合中各第二参考车辆集合所包含的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确定各第二参考车辆集合对应的车辆轮廓,并将各第二参考车辆集合对应的车辆轮廓确定为目标车辆轮廓。具体的,针对这一个或者多个第二参考车辆集合中的任一第二参考车辆集合,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将该第二参考车辆集合中任意一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确定为目标车辆轮廓。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一个或者多个第二参考车辆集合中的每个第二参考车辆集合包括至少两个参考车辆,并且,每个第二参考车辆集合所包含的至少两个参考车辆中任意两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的相似度均等于或者大于第一预设相似度。
57.例如,这里假设有参考车辆a、参考车辆b和参考车辆c,这三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分别对应为车辆轮廓1、车辆轮廓2和车辆轮廓3,车辆轮廓1和车辆轮廓2的相似度为40%,
车辆轮廓1和车辆轮廓3的相似度为50%,车辆轮廓2和车辆轮廓3的相似度为30%。假设第一预设相似度为60%。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确定出这三个参考车辆中任意两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的相似度均小于第一预设相似度60%,则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将参考车辆a的车辆轮廓1、参考车辆b的车辆轮廓2和参考车辆c的车辆轮廓3均确定为目标车辆轮廓。
58.又例如,这里假设有参考车辆a、参考车辆b和参考车辆c,这三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分别对应为车辆轮廓1、车辆轮廓2和车辆轮廓3,车辆轮廓1和车辆轮廓2的相似度为80%,车辆轮廓1和车辆轮廓3的相似度为50%,车辆轮廓2和车辆轮廓3的相似度为40%。假设第一预设相似度为60%。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确定出车辆轮廓1和车辆轮廓2的相似度80%大于第一预设相似度60%,则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根据这三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从这三个参考车辆中确定出一个第二参考车辆集合,这个第二参考车辆集合包含参考车辆a和参考车辆b。进一步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将第二参考车辆集合中参考车辆a的车辆轮廓1确定为目标车辆轮廓。
59.s102,获取由第一车辆上的车身域控制器通过车载摄像头采集到的第一车辆当前的环境图像。
60.在一些可行的实施方式中,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获取由第一车辆上的车身域控制器通过车载摄像头采集到的第一车辆当前的环境图像。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环境图像可以是对车辆周边环境进行拍摄得到的包含有第一车辆周边的车辆、人物、树木、建筑物等物体的图像。
61.具体实现中,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通过第一车辆上的车身域控制器开启车载摄像头对第一车辆周边环境进行拍摄以得到第一车辆当前的环境图像。
62.s103,若根据环境图像确定第一车辆周边存在一个或者多个第二车辆,则提取一个或者多个第二车辆的车辆特征信息,并根据参考车辆特征信息以及一个或者多个第二车辆的车辆特征信息确定一个或者多个第二车辆中是否存在与参考车辆特征信息相匹配的第三车辆。
63.在一些可行的实施方式中,自动驾驶域控制器若根据环境图像确定第一车辆周边存在一个或者多个第二车辆,则可以提取上述一个或者多个第二车辆的车辆特征信息,并根据参考车辆的车辆特征信息以及一个或者多个第二车辆的车辆特征信息确定一个或者多个第二车辆中是否存在与参考车辆特征信息相匹配的第三车辆。
64.具体实现中,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分别对一个或者多个第二车辆都执行判定操作确定该一个或者多个第二车辆中是否存在与参考车辆特征信息相匹配的第三车辆。下面以上述一个或者多个第二车辆中任一第二车辆为例进行示例性说明。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获取任一第二车辆的车辆品牌和车辆轮廓。然后,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判断该任一第二车辆的车辆品牌和车辆轮廓与参考车辆特征信息是否匹配。
65.进一步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若确定该任一第二车辆的车辆品牌和车辆轮廓与参考车辆特征信息匹配,则可以将该任一第二车辆确定为第三车辆。具体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若确定该任一第二车辆的车辆品牌与目标车辆品牌相同,并确定该任一第二车辆的车辆轮廓与目标车辆轮廓之间的相似度等于或者大于第二预设相似度,则可以确定该任一第二车辆的车辆品牌和车辆轮廓与参考车辆特征信息匹配。
66.示例性的,这里假设参考车辆的参考车辆特征信息中包含的目标车辆品牌为车辆
品牌1,目标车辆轮廓为车辆轮廓1。假设第二预设相似度为60%。假设环境图像中包含有一个第二车辆,该第二车辆的车辆品牌为车辆品牌1,车辆轮廓为车辆轮廓2。假设车辆轮廓1和车辆轮廓2的相似度为80%。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获取环境图像中包含的第二车辆的车辆品牌为车辆品牌1以及车辆轮廓为车辆轮廓2。由于第三车辆的车辆品牌1与目标车辆品牌的车辆品牌1相同,以及第三车辆的车辆轮廓2与目标车辆轮廓的车辆轮廓1的相似度80%大于第二预设相似度60%,则自动驾驶域可以确定第二车辆的车辆品牌和车辆轮廓与参考车辆特征信息匹配。
67.s104,若确定存在第三车辆,则确定智能手机支架上是否存在终端设备。
68.在一些可行的实施方式中,若自动驾驶域控制器确定存在与参考车辆特征信息相匹配的第三车辆,则可以确定智能手机支架上是否存在终端设备。
69.具体实现中,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向智能手机支架发送询问信息。进一步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基于智能手机支架针对询问信息的反馈信息来确定智能手机支架上是否存在终端设备。
70.s105,若确定智能手机支架上存在终端设备,则确定出智能手机支架对应的目标夹持高度,并向智能手机支架发送第一指令,以使得智能手机支架调整至目标夹持高度,以及,向终端设备发送第二指令,以使得终端设备开启摄像头的录像功能并对第三车辆进行录像,直至终端设备的摄像头的取景范围中不存在第三车辆则停止录像。
71.在一些可行的实施方式中,自动驾驶域控制器若确定智能手机支架上存在终端设备,则可以确定出智能手机支架对应的目标夹持高度,并向智能手机支架发送第一指令,以使得智能手机支架调整至目标夹持高度,以及,向终端设备发送第二指令,以使得终端设备开启摄像头的录像功能并对第三车辆进行录像,直至终端设备的摄像头的取景范围中不存在第三车辆则停止录像。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第一指令包括目标夹持高度。在智能手机支架的夹持高度为目标夹持高度时,终端设备的原始取景范围包含第三车辆。
72.在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自动驾驶域控制器若确定智能手机支架上存在终端设备,则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获取智能手机支架当前的夹持高度和终端设备的姿态。进一步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根据终端设备的姿态确定终端设备是否倒置。然后,若自动驾驶域控制器确定终端设备未倒置,则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根据预设的终端设备型号确定该终端设备的尺寸和摄像头在该终端设备的位置参数。
73.进一步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根据智能手机当前的夹持高度、终端设备的尺寸和摄像头在该终端设备的位置参数、预存的智能手机支架底座与第一车辆的引擎盖之间的几何模型特征参数以及第三车辆与智能手机支架底座的第一相对位置,可以确定出终端设备的摄像头的原始取景范围包含第三车辆的目标夹持高度。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智能手机支架底座与第一车辆的引擎盖之间的几何模型特征参数可以包括智能手机支架底座与第一车辆的引擎盖支架的相对位置、相对高度以及相对距离等。
74.具体实现中,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根据智能手机支架当前的夹持高度、终端设备的尺寸和摄像头在该终端设备的位置参数,确定该终端设备的摄像头与智能手机支架底座的第二相对位置。然后,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根据第二相对位置、第三车辆与智能手机支架底座的第一相对位置、智能手机支架行程以及终端设备的摄像头的拍摄参数,确定终端设备的原始取景范围包含第三车辆的第一夹持高度范围以及第一夹持高度范围对应的
取景范围。
75.进一步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根据预存的智能手机支架底座与第一车辆的引擎盖之间的几何模型特征参数和第一夹持高度范围对应的取景范围,确定实际取景效果不会被第一车辆的引擎盖遮挡的第二夹持高度范围。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智能手机支架行程是指该智能手机支架可以调整的夹持高度的范围。终端设备的原始取景范围是指开启该终端设备的摄像头的录像/拍摄功能后,保持该终端设备的位置不动时摄像头所能拍摄到取景范围。具体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根据第二相对位置、智能手机支架行程以及终端设备的摄像头的拍摄参数,确定智能手机支架夹持高度与终端设备的摄像头取景范围之间的关系集合。进一步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根据该关系集合和第一相对位置,确定终端设备的摄像头的原始取景范围包含第三车辆的第一夹持高度范围以及第一夹持高度范围对应的取景范围。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终端设备的摄像头的拍摄参数可以包括终端设备的摄像头的像素值、光圈大小等。
76.其中,摄像头在该终端设备的位置参数是用来表示摄像头在终端设备上的具体位置的参数,可以包括摄像头的方位信息和/或尺寸信息。例如,摄像头在该终端设备的位置参数可以包括方位信息,为摄像头在该终端设备的左上角。又例如,摄像头在该终端设备的位置参数可以包括方位参数和尺寸信息,方位信息为摄像头在该终端设备的左上角,尺寸信息为摄像头距离手机边框的距离为5mm。
77.进一步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选取该第二夹持高度范围中的最小值作为目标夹持高度。然后,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向智能手机支架发送第一指令,以使得智能手机支架调整至目标夹持高度。以及,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向终端设备发送第二指令,以使得终端设备卡其摄像头的录像功能并对第三车辆进行录像,直至终端设备的摄像头的取景范围中不存在第三车辆则停止录像。
78.可选的,若自动驾驶域控制器确定存在第三车辆,则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获取第一车辆的引擎盖相对于第一车辆的底盘的第一高度以及第一车辆上的拍摄设备的摄像头相对于第一车辆的底盘的第二高度。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优选的,第一车辆的引擎盖相对于第一车辆的底盘的第一高度是指第一车辆的引擎盖与第一车辆的底盘的最大高度。然后,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根据第一高度以及第二高度确定用于放置终端设备的智能手机支架相对于第一车辆的底盘的目标高度。进一步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将智能手机支架调整至目标高度。然后,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启动终端设备的摄像头的录像功能对第三车辆进行拍摄。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智能手机支架相对于第一车辆的底盘的目标高度可以大于第一高度,也可以小于第一高度。
79.示例性的,请参见图2,图2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确定智能手机支架目标高度的示意图。如图2所示,这里假设第一车辆的引擎盖相对于第一车辆的底盘的第一高度为h1,第一车辆上的终端设备的摄像头相对于第一车辆的底盘的第二高度为h2。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根据第一高度h1和第二高度h2确定用于放置终端设备的智能手机支架相对于第一车辆的底盘的目标高度为h0。然后,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将智能手机支架调整至目标高度h0。进一步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启动终端设备的摄像头的录像功能对第三车辆进行拍摄。
80.s106,若确定智能手机支架上不存在终端设备,则生成并输出提醒信息;以及,再
次确定智能手机支架上是否存在终端设备;以及,若再次确定智能手机支架上不存在终端设备,则保持当前系统状态。
81.在一些可行的实施方式中,自动驾驶域控制器若确定智能手机支架上不存在终端设备,则可以生成并输出提醒信息。在自动驾驶域控制器生成并输出提醒信息之后,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再次确定智能手机支架上是否存在终端设备。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再次确定智能手机支架上是否存在终端设备后,若仍确定智能手机支架上不存在终端设备,则保持当前系统状态。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提醒信息用于提醒用户将终端设备放置于智能手机支架上。
82.可选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若确定智能手机支架上不存在终端设备,则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控制车辆上的人机交互界面生成并输出提醒信息。示例性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若确定智能手机支架上不存在终端设备,则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控制车辆上的人机交互界面生成并输出“请放置终端设备至智能手机支架”字样,以提醒用户将终端设备放置于智能手机支架上。
83.在上述实现中,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根据用户提供的参考车辆的参考车辆特征信息以及第一车辆当前的环境图像判断第一车辆周边是否存在与参考特征信息相匹配的第三车辆。进一步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控制第一车辆上的终端设备对第三车辆进行拍摄。通过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在驾驶模式中基于用户的需求识别并控制终端设备对第三车辆进行拍摄,从而可以提高用户的驾驶体验以及安全性。在一些可行的实施方式中,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通过第一车辆上的车载摄像头对第三车辆实现与终端设备的摄像头的同步录像。进一步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以时间戳为标记来根据车载摄像头对第三车辆的录像内容以及终端设备的摄像头的录像内容融合得到针对第三车辆的目标录像内容。
84.可选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通过车身域控制器获取第一车辆当前的环境视频。进一步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将通过终端设备对第三车辆进行拍摄得到的拍摄视频根据该拍摄视频的时间戳与第一车辆当前的环境视频进行拼接,以得到在同一时间戳下共同拍摄的视频。
85.示例性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通过车身域控制器获取到第一车辆当前的环境视频,假设该环境视频记录有10时15分00秒至10时16分00秒的环境视频。假设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对第三车辆进行拍摄的拍摄视频记录有10时15分15秒至10时15分30秒的拍摄视频。进一步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根据拍摄视频的时间节点并结合环境视频拼接得到一个记录有10时15分05秒至10时15分30秒的拍摄视频。
86.可选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通过车身域控制器获取第一车辆当前的环境图像。然后,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根据对第三车辆进行拍摄得到的拍摄图像的时间戳,获取环境图像中对应时间戳的图像。进一步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将该时间戳的拍摄图像与环境图像通过图像增强等技术获取到图像质量更好的拍摄图像。
87.在上述实现中,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以将对第三车辆进行拍摄的拍摄图像与通过车身域控制器获取的第一车辆当前的环境图像进行处理,可以得到对第三车辆拍摄记录更加完整、图像质量更好的拍摄图像。
88.请参见图3,图3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驾驶模式中基于需求识别的拍摄控制
装置的一结构示意图。如图3所示,该驾驶模式中基于需求识别的拍摄控制装置可包括:获取单元31、处理单元32和确定单元33。
89.具体实现中,获取单元31,用于若检测到终端设备处于充电状态且终端设备的驾驶模式处于开启状态,则获取用户提供的参考车辆的车辆特征信息。获取单元31,用于获取由第一车辆上的车身域控制器通过车载摄像头采集到的第一车辆当前的环境图像。处理单元32,用于若根据环境图像确定第一车辆周边存在一个或者多个第二车辆,则提取一个或者多个第二车辆的车辆特征信息,并根据参考车辆的车辆特征信息以及一个或者多个第二车辆的车辆特征信息确定一个或者多个第二车辆中是否存在与参考车辆特征信息相匹配的第三车辆。确定单元33,用于若确定存在第三车辆,则确定智能手机支架上是否存在终端设备。处理单元32,用于若确定智能手机支架上存在终端设备,则确定出智能手机支架对应的目标夹持高度,并向智能手机支架发送第一指令,以使得智能手机支架调整至目标夹持高度,以及,用于向终端设备发送第二指令,以使得终端设备开启摄像头的录像功能并对第三车辆进行录像,直至终端设备的摄像头的取景范围中不存在第三车辆则停止录像,其中,第一指令包括目标夹持高度,在智能手机支架的夹持高度为目标夹持高度时,终端设备的摄像头的原始取景范围包含第三车辆。处理单元32,用于若确定智能手机支架上不存在终端设备,则生成并输出提醒信息;以及,再次确定智能手机支架上是否存在终端设备;以及,若再次确定智能手机支架上不存在终端设备,则保持当前系统状态,其中,所述提醒信息用于提醒用户将终端设备放置于智能手机支架上。
90.在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获取单元31,用于获取智能手机支架当前的夹持高度和终端设备的姿态。确定单元33,用于根据终端设备的姿态确定终端设备是否倒置。处理单元32,用于若确定终端设备未倒置,则根据预设的终端设备型号确定终端设备的尺寸以及终端设备的摄像头在终端设备上的位置参数。处理单元32,用于根据智能手机支架当前的夹持高度、终端设备的尺寸和摄像头在终端设备的位置参数、预存的智能手机支架底座与第一车辆的引擎盖之间的几何模型特征参数以及第三车辆与智能手机支架底座的第一相对位置,确定出智能手机支架对应的目标夹持高度。
91.在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请参见图4,图4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驾驶模式中基于需求识别的拍摄控制装置的又一结构示意图。如图4所示,该驾驶模式中基于需求识别的拍摄控制装置还可以包括选取单元34。处理单元32,用于根据智能手机支架当前的夹持高度、终端设备的尺寸、终端设备的摄像头在终端设备上的位置参数,确定终端设备的摄像头与智能手机支架底座的第二相对位置。处理单元32,用于根据第二相对位置、第三车辆与智能手机支架底座的第一相对位置、智能手机支架的行程以及终端设备的摄像头的拍摄参数,确定终端设备的摄像头的原始取景范围包含第三车辆的第一夹持高度范围以及第一夹持高度范围对应的取景范围。处理单元32,用于根据预存的智能手机支架底座与第一车辆的引擎盖之间的几何模型特征参数和第一夹持高度范围对应的取景范围,确定实际取景效果不会被第一车辆的引擎盖遮挡的第二夹持高度范围。选取单元34,用于选取第二夹持高度范围中的最小值作为目标夹持高度。
92.在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处理单元32,用于根据第二相对位置、智能手机支架的行程以及终端设备的摄像头的拍摄参数,确定智能手机支架夹持高度与终端设备的摄像头的取景范围之间的关系集合。处理单元32,用于根据关系集合和第一相对位置,确定终端设
备的摄像头的原始取景范围包含第三车辆的第一夹持高度范围以及第一夹持高度范围对应的取景范围。
93.在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获取单元31,用于获取用户提供的参考车辆的个数。处理单元32,用于若确定用户提供的参考车辆的个数为1,则获取参考车辆的车辆品牌以及车辆轮廓,并将参考车辆的车辆品牌以及车辆轮廓确定为参考车辆的参考车辆特征信息。
94.在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处理单元32,用于若确定用户提供的参考车辆的个数大于1,则获取多个参考车辆中各参考车辆的车辆品牌。确定单元33,用于根据多个参考车辆中各参考车辆的车辆品牌确定出目标车辆品牌,其中多个参考车辆同属于目标车辆品牌的参考车辆的占比等于或者大于预设占比。处理单元32,用于获取多个参考车辆中各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并根据各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确定出与多个参考车辆对应的目标车辆轮廓。确定单元33,用于根据目标车辆品牌以及目标车辆轮廓确定参考车辆特征信息。
95.在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处理单元32,用于根据各参考车辆的车辆品牌将多个参考车辆划分成n1个第一参考车辆集合,其中,所述n1个第一参考车辆集合中各第一参考车辆集合所对应的车辆品牌不同,各第一参考车辆集合所包含的参考车辆同属于各第一参考车辆集合所对应的车辆品牌,n1为等于或者大于1的正整数。确定单元33,用于根据各第一参考车辆集合所包含的参考车辆的个数从n1个第一参考车辆集合中确定出n2个目标参考车辆集合,其中, n2个目标参考车辆集合中的各目标参考车辆集合所包含的参考车辆的占比等于或者大于预设占比,n2为等于或者大于1的正整数。确定单元33,用于将n2个目标参考车辆集合中各目标参考车辆集合对应的车辆品牌确定为目标车辆品牌。
96.在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处理单元32,用于若确定多个参考车辆为两个参考车辆,则判断两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的相似度是否大于第一预设相似度。确定单元33,用于若确定两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的相似度等于或者大于第一预设相似度,则将两个参考车辆中任意一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确定为目标车辆轮廓。确定单元33,若确定两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的相似度小于第一预设相似度,则将两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均确定为目标车辆轮廓。
97.在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处理单元32,用于若确定多个参考车辆为三个或者更多个参考车辆,则判断三个或者更多个参考车辆中任意两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的相似度是否均小于第一预设相似度。确定单元33,用于若确定三个或者更多个参考车辆中任意两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的相似度均小于第一预设相似度,则将三个或者更多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均确定为目标车辆轮廓。确定单元33,用于若确定三个或者更多个参考车辆中任意两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的相似度不是均小于第一预设相似度,则根据三个或者更多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从三个或者更多个参考车辆中确定出一个或者多个第二参考车辆集合,其中,一个或者多个第二参考车辆集合所包含的至少两个参考车辆中任意两个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的相似度等于或者大于第一预设相似度。确定单元33,用于根据一个或者多个第二参考车辆集合中各第二参考车辆集合所包含的参考车辆的车辆轮廓确定各第二参考车辆集合对应的车辆轮廓,并将各第二参考车辆集合对应的车辆轮廓确定为目标车辆轮廓。
98.在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处理单元32,用于对一个或者多个第二车辆中任一第二车辆执行以下判定操作。获取单元31,用于获取任一第二车辆的车辆品牌和车辆轮廓。处
理单元32,用于判断任一第二车辆的车辆品牌和车辆轮廓与参考车辆特征信息是否匹配。确定单元33,用于若确定任一第二车辆的车辆品牌和车辆轮廓与参考车辆特征信息匹配,则将任一第二车辆确定为第三车辆。处理单元,用于分别对所述一个或者多个第二车辆执行所述判定操作以确定所述一个或者多个第二车辆中是否存在与所述参考车辆特征信息相匹配的第三车辆。
99.在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确定单元33,用于若确定任一第二车辆的车辆品牌与目标车辆品牌相同,并确定任一第二车辆的车辆轮廓与目标车辆轮廓之间的相似度等于或者大于第二预设相似度,则确定任一第二车辆的车辆品牌和车辆轮廓与参考车辆特征信息匹配。
100.在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处理单元32,用于通过第一车辆上的车载摄像头对第三车辆实现与终端设备的摄像头的同步录像。处理单元32,用于以时间戳为标记来根据车载摄像头对第三车辆的录像内容以及终端设备的摄像头的录像内容融合得到针对第三车辆的目标录像内容。
101.请参见图5,图5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该电子设备可以是上述实施例中的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可用于实现上述实施例中描述的由自动驾驶域控制器执行的驾驶模式中基于需求识别的拍摄控制方法的步骤。该电子设备可包括:处理器51、存储器52和总线系统53。
102.存储器52包括但不限于ram、rom、eprom或cd-rom,该存储器52用于存储相关指令及数据。存储器52存储了如下的元素,可执行模块或者数据结构,或者它们的子集,或者它们的扩展集:操作指令:包括各种操作指令,用于实现各种操作。
103.操作系统:包括各种系统程序,用于实现各种基础业务以及处理基于硬件的任务。
104.图5中仅示出了一个存储器,当然,存储器也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为多个。
105.如图5所示,该电子设备还可以包括输入输出设备54,该输入输出设备54可以是通信模块、收发电路。应用在本技术实施例中,输入输出设备54用于执行实施例中所涉及的参考车辆特征信息等数据或者信令的收发过程。
106.处理器51可以是控制器,cpu,通用处理器,dsp,asic,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晶体管逻辑器件、硬件部件或者其任意组合。其可以实现或者执行结合本技术实施例公开内容所描述的各种示例性的逻辑方框,模块和电路。处理器51也可以是实现计算功能的组合,例如包含一个或者多个微处理器组合,dsp和微处理器的组合等等。
107.具体应用中,电子设备的各个组件通过总线系统53耦合在一起,其中总线系统53除包括数据总线之外,还可以包括电源总线、控制总线和状态信号总线等。但是为了清楚说明起见,在图5中将各种总线都标为总线系统53。为便于表示,在图5中仅是示意性画出。
108.应注意,实际应用中,本技术实施例中的处理器可以是一种集成电路芯片,具有信号的处理能力。在实现过程中,上述方法实施例的各步骤可以通过处理器中的硬件的集成逻辑电路或者软件形式的指令完成。上述的处理器可以是通用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digital signal processor,dsp)、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asic)、现成可编程门阵列(field programmable gate array,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可以实现或者执行本技术实施
例中的公开的各方法、步骤及逻辑框图。
109.可以理解,本技术实施例中的存储器可以是易失性存储器或非易失性存储器,或可包括易失性和非易失性存储器两者。其中,非易失性存储器可以是只读存储器(read-only memory,rom)、可编程只读存储器(programmable rom,prom)、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rasable prom,eprom)、电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lectrically eprom,eeprom)或闪存。易失性存储器可以是随机存取存储器(random access memory,ram),其用作外部高速缓存。通过示例性但不是限制性说明,许多形式的ram可用,例如静态随机存取存储器(static ram,sram)、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ynamic ram,dram)、同步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synchronous dram,sdram)、双倍数据速率同步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ouble data rate sdram,ddr sdram)、增强型同步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enhanced sdram,esdram)、同步连接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synchlink dram,sldram)和直接内存总线随机存取存储器(direct rambus ram,dr ram)。应注意,本技术实施例描述的存储器旨在包括但不限于这些和任意其它适合类型的存储器。
110.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被计算机执行时实现上述实施例中自动驾驶域控制器执行的方法或者步骤。
111.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该计算机程序产品被计算机执行时实现上述实施例中自动驾驶域控制器执行的方法或者步骤。
112.需要说明的是,对于上述的任一种拍摄方法的实施例,为了简单描述,故将其都表述为一系列动作组合,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知悉,本技术不受所描述的动作顺序的限制,因为依据本技术,其某些步骤可以采用其他顺序或者同时进行。其次,本领域技术人员也应该知悉,说明书中描述的实施例均属于优选实施例,所涉及的动作并不一定是本技术所必须的。
113.尽管在此结合各实施例对本技术进行了描述,然而,在实施所要保护的本技术过程中,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查看附图、公开内容、以及所附权利要求书,可理解并实现所公开实施例的其他变化。在权利要求书中,“包括”(comprising)一词不排除其他组成部分或步骤,“一”或“一个”不排除多个的情况。相互不同的从属权利要求中记载了某些措施,但这并不标识这些措施不能组合起来产生良好的效果。
114.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上述任一种拍摄方法的方法实施例的各种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步骤可以是通过程序来指令相关硬件来完成,该程序可以存储于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存储器可以包括:闪存盘、只读存储器(英文:read-only memory,简称:rom)、随机存储器(英文:random access memory,简称:ram)、磁盘或光盘等。
115.以上对本技术实施例进行了详细介绍,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技术一种驾驶模式中基于需求识别的拍摄控制方法及装置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指示用于帮助理解本技术的方法及核心思想;同时,对于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依据本技术一种驾驶模式中基于需求识别的拍摄控制方法及装置的思想,在具体实施方式及应用范围上均会有改变之处,综上所述,本说明书内容不应理解为对本技术的限制。
116.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可以意识到,在上述一个或多个示例中,本技术所描述的功能可以用硬件、软件、固件或它们的任意组合来实现。当时用软件实现时,可以将这些功能存储在计算机可读介质中或者作为计算机可读介质上的一个或者多个指令或代码进行传
输。计算机可读介质包括计算机存储介质和通信介质,其中通信介质包括便于从一个地方向另一个地方传送计算机程序的任何介质。存储介质可以是通用或专用计算机能够存取的任何可用介质。
117.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技术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技术的具体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技术的保护范围,凡在本技术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之上,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括在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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