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防卫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688538阅读:35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警用防卫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保安防卫器械,特别是一种公安行警、武警、及特种部队专用的防卫器。
目前,公安行警所用的保安防卫器械通常都采用电击式,即利用器械在瞬时内产生的高压电来击倒对方,保护自己,如常用的电警棍、电击枪等,它们一般由电池、升压器、放电端以及开关和绝缘外壳组成。这种电击式的防身器械在使用时,产生的瞬间电压可达到15000~20000V,当这种高压接触人体时,就能立即将其击倒,并丧失反抗能力,以此来对付不法犯罪分子具有着较好的制服效果。但这种电击式的防卫器械在实际使用中还存在有明显的不足(1)如被击方是心脏病或高血压患者或其他不宜电击者,采用电击式器械,就容易发生伤亡事故;(2)由于放电电压高,其外壳必须采用高绝缘材料,而在搏斗时,作用距离较近,外壳一旦被损坏,极易引起自伤;(3)尺寸大,不易携带和隐藏,并且只具有单一的防卫功能,价格也较高,一般需200~300元人民币。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上述电击式防卫器械存在的不足,而提供一种制服力强,安全性好,且具有照明和防卫双功能的警用防卫器。
根据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警用防卫器,主要由壳体、照明电路、气压防卫瓶、击发装置和壳盖组成,其特征在于壳体上开有两个圆槽,圆槽的一端有照明孔和击发孔,照明电路和气压防卫瓶分别位于两个圆槽内,击发装置位于靠近气压防卫瓶的一侧,并可托住气压防卫瓶沿圆槽移动,按钮式照明开关安装在与击发装置连为一体的击发开关上,壳盖盖于壳体上。本实用新型既可利用两节5号电池作为照明手电筒,也能在遇到紧急情况时用于自卫。其工作原理是平时防卫器用于照明时,只要按压照明按钮,即能使照明电路接通,灯泡发光,通过照明孔为夜晚行走照明,当遇到歹徒时或其它紧急情况时,将防卫器对准对方面部,再将击发开关向前推动,此时与击发开关连为一体的击发装置将托紧气压防卫瓶向前移动,气压防卫瓶的气嘴被压迫打开,向外喷射具有强烈刺激性但无毒的药液,使对方失去反击能力,达到自卫目的。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电击式防卫器械相比,其显著特点是(1)由于本防卫器不用高压电击,而是采用既具有强刺激功能又不具有毒性的药液,所以不会发生意外伤亡事故;(2)由于上述原因也不会发生高压自伤的情况,一般对自己不具有危害性;(3)本防卫器采用气压式喷射药液,作用距离可达1.5m以上,故比电击器的作用距离要远,安全性能好;(4)尺寸小,只有150×50×20mm,具有照明和近身防卫双功能,携带和隐藏都较为方便;(5)价格低于电击器。
本实用新型的具体结构由以下附图和实施例给出。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警用防卫器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警用防卫器的侧表面示意图。
下面根据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描述。
参见图1,警用防卫器由壳体1、灯泡2、灯座3、电池4、负极弹簧5、气压防卫器6、击发装置7、击发开关8和照明开关9组成,照明开关9为按钮式开关,安装在击发开关8内,壳体1由普通塑料制成,上面开有两个圆槽,由灯泡2、灯座3、两节5号电池4和负极弹簧5组成的照明电路位于本体1上其中一个圆槽内,照明引线接照明开关9,气压防卫瓶6可采用南京现代化综合技术研究所出品的CP1-1型人身防卫器,内装高压催泪瓦斯,它可使对方在数秒钟内失去反抗能力,气压防卫器瓶6位于本体1上另一个圆槽内,击发装置7为具有一定硬度的金属制成,气嘴位于击发孔处,击发开关8由塑料制成,由螺钉将其与击发装置7固定为一体,击发装置7从气压防卫瓶6的底部将其托住,为安全起见,在本体1的照明孔和击发孔处分别装有罩子10、11,由塑料制成,罩子10、11上开有与本体1上照明孔和击发孔对应的孔,参见图2,本体1上还盖有一个壳盖12,由塑料制成。
本实用新型为国家专控产品,由公安行警以及其它国家治安保卫部门专用。
权利要求1.一种警用防卫器,主要由壳体[1]、照明电路、气压防卫瓶[6]、击发装置[7]和壳盖[12]组成,其特征在于壳体[1]上开有两个圆槽,圆槽的一端有照明孔和击发孔,照明电路和气压防卫瓶[6]分别位于两个圆槽内,击发装置[7]位于靠近气压防卫瓶[6]的一侧,并可托住气压防卫瓶[6]沿圆槽移动,按钮式照明开关[9]安装在与击发装置[7]连为一体的击发开关上[8],壳盖[12]盖于壳体[1]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警用防卫器,其特征在于壳体〔1〕上照明孔和击发孔处还分别装有罩子〔10〕、〔11〕,罩子上开有与照明孔和击发孔对应的孔。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公安刑警专用的防卫器,它主要由壳体、照明电路、气压防卫瓶和击发装置等组成。其特征在于照明电路和气压防卫瓶分别位于本体内,击发装置可带动气压防卫瓶移动。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采用无毒药液制服对方,避免了现有电击器易造成的意外伤亡事故,安全性好,作用距离可达1.5米以上。本防卫器不仅尺寸减小,价格也低于现有电击器,具有照明和防身双功能,携带使用十分方便,特别适用于治安保卫部门。
文档编号G08B15/00GK2153838SQ93236069
公开日1994年1月19日 申请日期1993年1月13日 优先权日1993年1月13日
发明者于常亮, 陈兴洪, 程东启 申请人:陈兴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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