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高压线安全穿过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390760阅读:380来源:国知局
住宅小区高压线安全穿过系统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供的住宅小区高压线安全穿过系统,属于变电【技术领域】,主要解决城市中高压输电线路走廊占用大量土地以及强磁场对居民人身安全造成影响的问题。包括输电线路塔、导线及磁路,其特点是:还包括将交流电转变为直流电并用直流电励磁产生恒定磁场的交直转换恒压励磁装置及将恒定磁场转换为交变磁场并由该交变磁场产生交流电的恒定磁场变电装置;由导线将高压交流电从输电线路塔上引入到所述交直转换恒压励磁装置;所述磁路由住宅小区地面下方穿过,其一端连接到住宅小区一边的交直转换恒压励磁装置,另一端连接到位于住宅小区另一边的恒定磁场变电装置,该恒定磁场变电装置所产生的高压交流电,由导线引入到输电线路塔上。
【专利说明】住宅小区高压线安全穿过系统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属于变电【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住宅小区高压线安全穿过系统。

【背景技术】
[0002]在高压线传输过程中,线路经过之处,划定为线路走廊,该线路走廊占用了较多的土地,特别是在城市中,线路走廊内不准有建筑物,附近居民,也会受到高压线路所产生的强磁场以及电磁噪声的影响。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的目的是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提供将交流高压电转变为直流电并由该直流电励磁产生恒定磁场,通过磁路由地下传输电能的住宅小区高压线安全穿过系统。
[0004]本发明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而采取的技术方案是:
住宅小区高压线安全穿过系统,包括输电线路塔、导线及磁路,其特点是:还包括位于住宅小区一边的将交流电转变为直流电并用直流电励磁产生恒定磁场的交直转换恒压励磁装置及位于住宅小区另一边的将恒定磁场转换为交变磁场并由该交变磁场产生交流电的恒定磁场变电装置;由导线将高压交流电从输电线路塔上引入到所述交直转换恒压励磁装置;所述磁路由住宅小区地面下方穿过,其一端连接到住宅小区一边的交直转换恒压励磁装置,另一端连接到位于住宅小区另一边的恒定磁场变电装置,该恒定磁场变电装置所产生的高压交流电,由导线引入到输电线路塔上。
[0005]所述磁路由丝状导磁线束构成。
[0006]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发明采用交直转换恒压励磁装置和恒定磁场变电装置,将导线传输电能转变为磁路传输电能,由恒定的安全磁场由地下穿过住宅小区,避免了架空线路所占用的线路走廊,节约了大量土地。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7]图1为本发明结构示意图。
[0008]图中:1一输电线路塔;2—导线;3—交直转换恒压励磁装置;4一磁路;5—恒定磁场变电装置;6—住宅小区。

【具体实施方式】
[0009]如图1所示,住宅小区高压线安全穿过系统,包括输电线路塔1、导线2及磁路4,还包括位于住宅小区6 —边的将交流电转变为直流电并用直流电励磁产生恒定磁场的交直转换恒压励磁装置3及位于住宅小区另一边的将恒定磁场转换为交变磁场并由该交变磁场产生交流电的恒定磁场变电装置5 ;由导线2将高压交流电从输电线路塔上引入到所述交直转换恒压励磁装置3 ;所述磁路4由住宅小区6地面下方穿过,其一端连接到住宅小区一边的交直转换恒压励磁装置3,另一端连接到位于住宅小区另一边的恒定磁场变电装置5,该恒定磁场变电装置5所产生的高压交流电,由导线2引入到输电线路塔I上。
[0010]所述磁路4由丝状导磁线束构成。
[0011]工作过程及原理:
本发明工作时,在高压线路经过住宅小区时,在住宅小区两边设置变电装置即交直转换恒压励磁装置3和恒定磁场变电装置5,交流电首先变为直流电,再由直流电进行励磁,产生恒定磁场,该恒定磁场由磁路经住宅小区的地下穿过,将磁能传输至住宅小区的另一边,并由设置在该边的恒定磁场变电装置5将磁能转变为电能,最终再以交流电的形式传输到输电线路中。
【权利要求】
1.住宅小区高压线安全穿过系统,包括输电线路塔(I)、导线(2)及磁路(4),其特征是:还包括位于住宅小区(6) —边的将交流电转变为直流电并用直流电励磁产生恒定磁场的交直转换恒压励磁装置(3)及位于住宅小区另一边的将恒定磁场转换为交变磁场并由该交变磁场产生交流电的恒定磁场变电装置(5);由导线(2)将高压交流电从输电线路塔上引入到所述交直转换恒压励磁装置(3);所述磁路(4)由住宅小区(6)地面下方穿过,其一端连接到住宅小区一边的交直转换恒压励磁装置(3),另一端连接到位于住宅小区另一边的恒定磁场变电装置(5),该恒定磁场变电装置(5)所产生的高压交流电,由导线(2)引入到输电线路塔(I)上。
2.依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住宅小区高压线安全穿过系统,其特征是:所述磁路(4)由丝状导磁线束构成。
【文档编号】H02J17/00GK104319908SQ201410561159
【公开日】2015年1月28日 申请日期:2014年10月21日 优先权日:2014年10月21日
【发明者】李豫, 李峥, 王鹏源, 柳璐 申请人:国家电网公司,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朔州供电公司, 李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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