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箱操作旋钮的防高空落物保护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399121阅读:141来源:国知局
配电箱操作旋钮的防高空落物保护机构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配电箱操作旋钮的防高空落物保护机构,所述操作旋钮设置在配电箱的正面,所述的保护机构为设置在配电箱盖正面的一个防护罩,该防护罩与操作旋钮设置在配电箱的同一正面,并且防护罩位于所述操作旋钮的正上方,所述防护罩能够防止高空落物撞击操作旋钮,从而避免操作旋钮出现损坏或误操作的情况发生。本实用新型的保护机构能够对操作旋钮进行保护,防止高空落物体对操作旋钮的破坏。
【专利说明】配电箱操作旋钮的防高空落物保护机构

【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配电箱的配件,具体是指配电箱操作旋钮的防高空落物保护机 构。

【背景技术】
[0002] 配电箱一般固定在支架和墙壁上,配电箱表面的结构一般都不多,一般只是在操 作面板上留插孔和旋钮孔。作为配电箱的操作旋钮,周围一般都没有附属结构。但是由于 配电箱挂在墙上,落灰、高空坠物的可能在所难免,高空落物有时会撞击操作旋钮,从而导 致操作旋钮出现损坏或误操作的情况发生,影响配电箱的安全使用。 实用新型内容
[0003]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配电箱操作旋钮的防高空落物保护机构,该保护机构 能够对操作旋钮进行保护,防止高空落物体对操作旋钮的破坏。
[0004]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的:配电箱操作旋钮的防高空落物 保护机构,所述操作旋钮设置在配电箱箱盖的正面,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保护机构为设置在 配电箱箱盖正面的一个防护罩,该防护罩与操作旋钮设置在配电箱箱盖的同一面,并且防 护罩位于所述操作旋钮的正上方,所述防护罩能够防止高空落物撞击操作旋钮,从而避免 操作旋钮出现损坏或误操作的情况发生。
[0005]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的防护罩为弧形罩,防护罩与操作旋钮之间的间距在1cm? 2cm之间。
[0006]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防护罩在水平面上的投影覆盖所述操作旋钮在水平面上的投 影。
[0007]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防护罩与配电箱箱盖一体注塑成型。
[0008]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防高空落物保护机构能够有效保护配电箱的操作按 钮,防止高空落物撞击操作旋钮,避免操作旋钮可能出现损坏或误操作的情况发生。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9]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0010] 图1是本实用新型保护机构安装在配电箱上的正视图;
[0011] 图2是图1的侧视图;
[0012] 图3是本实用新型保护机构安装在配电箱上的立体图。
[0013] 附图标记说明
[0014] 1、配电箱箱盖;2、操作旋钮;3、防护罩;

【具体实施方式】
[0015] 如图1至图3所示配电箱操作旋钮的防高空落物保护机构,操作旋钮2设置在配 电箱箱盖1的正面,防护罩3与配电箱箱盖1采用相同的塑料材质一体注塑成型,该保护机 构为设置在配电箱箱盖1正面的一个防护罩3,该防护罩3与操作旋钮2设置在配电箱1的 同一面,并且防护罩3位于操作旋钮2的正上方,防护罩3为弧形罩,防护罩3与操作旋钮 2之间的间距为lcm,防护罩3在水平面上的投影覆盖操作旋钮2在水平面上的投影,即能 从上方整体护住操作旋钮2,该防护罩3能够有效防止高空落物撞击操作旋钮2,从而避免 操作旋钮2出现损坏或误操作的情况发生。
[0016] 作为本实施例的变换,防护罩3与操作旋钮2之间的间距也可以在1cm?2cm之 间取值。
[0017] 作为本实施例的变换,防护罩3也可以为平直的板或拱形罩。
[0018]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不限于此,在本实用新型上述基本技术思想前提下,按照 本领域的普通技术知识和惯用手段对本实用新型内容所做出其它多种形式的修改、替换或 变更,均落在本实用新型权利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 配电箱操作旋钮的防高空落物保护机构,所述操作旋钮设置在配电箱箱盖的正面, 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保护机构为设置在配电箱箱盖正面的一个防护罩,该防护罩与操作旋 钮设置在配电箱箱盖的同一面,并且防护罩位于所述操作旋钮的正上方,所述防护罩能够 防止高空落物撞击操作旋钮,从而避免操作旋钮出现损坏或误操作的情况发生。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配电箱操作旋钮的防高空落物保护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 的防护罩为弧形罩,防护罩与操作旋钮之间的间距在lcm?2cm之间。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配电箱操作旋钮的防高空落物保护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 防护罩在水平面上的投影覆盖所述操作旋钮在水平面上的投影。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配电箱操作旋钮的防高空落物保护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 防护罩与配电箱箱盖一体注塑成型。
【文档编号】H02B1/46GK203871693SQ201420147483
【公开日】2014年10月8日 申请日期:2014年3月28日 优先权日:2014年3月28日
【发明者】朱新平, 邵继民, 梁敏雄 申请人:朱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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