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电驱动桥冷却水流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09114阅读:765来源:国知局
新型电驱动桥冷却水流道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汽车冷却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新型电驱动桥冷却水流道。



背景技术:

汽车在行驶中,驱动汽车行驶前进的电机为电驱动部分的关键部件,其高速运转会产生大量的热量,如果不对电机进行冷却处理,长期高速运转的电机会因为发热过大而产生短路,致使电机损坏,造成车辆不能行驶的情况,因此,冷却系统对汽车来讲也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如何更好的保证电机的温度适度,人们一直在研究,目前,很多汽车生产厂商均想到用水来进行冷却,水是随时随地都可以取得的最便捷的介质,因此,水冷却时即方便快捷又节约成本的最佳冷却介质,然而,在设计冷却方式和冷却水流道时,多数厂商都没有充分考虑到冷却效果或者冷却效果不佳,致使电机磨损过快甚至对电机的使用效果和寿命产生影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能高效、快速冷却又安全可靠的新型电驱动桥冷却水流道。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新型电驱动桥冷却水流道,所述冷却水流道设置在电驱动桥壳体内并由水隔与壳体配合形成,所述冷却水流道设有进水口和出水口,所述水隔采用条形状并与位于冷却水流道两侧的壳体之间的链接筋相互交错分布并形成连通的水流通道,所述冷却水流道以驱动桥壳体上电机安装孔的轴心为轴心呈圆形分布。

进一步的,所述冷却水流道由高为130~180mm的圆周绕壳体一圈形成。

进一步的,所述水流通道为5~9个且均布设置在整个冷却水流道内。

进一步的,每个所述水隔的上端面与电驱动桥壳体上表面齐平,所述链接筋下端面与水流通道下表面齐平,所述水隔下端面与水流通道底部之间的横截面积与进水面积相等。

进一步的,所述冷却水流道的宽度为电驱动桥壳体壁厚度的1/2且位于距离电驱动桥壳体内表面壁厚度的4~6mm位置。

进一步的,每个所述水隔的宽度为3~8mm。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新型电驱动桥冷却水流道,通过采用水隔与壳体配合的方式来让冷却水实现对电驱动桥运动部件的高效冷却,以避免冷却效果不好造成电机过热短路,影响行车安全性,解决了目前电动车辆冷却效果差,不利于行车安全的问题,其结构设计合理,制造方便,冷却效果高效、可靠。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新型电驱动桥冷却水流道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新型电驱动桥冷却水流道的局部剖视图。

图3是图2中水流通道的平面展开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说明书中公开的所有特征,或公开的所有方法或过程中的步骤,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征和/或步骤以外,均可以以任何方式组合。

本说明书(包括任何附加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任一特征,除非特别叙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类似目的的替代特征加以替换。即,除非特别叙述,每个特征只是一系列等效或类似特征中的一个例子而已。

如图1至3所示,本实用新型新型电驱动桥冷却水流道的较佳实施方式为:所述冷却水流道设置在电驱动桥壳体1内并由水隔2与壳体1配合形成,所述冷却水流道设有进水口4和出水口5,所述水隔2采用条形状与位于冷却水流道两侧的壳体1之间的链接筋10相互交错分布并形成连通的水流通道3,所述冷却水流道以驱动桥壳体1上电机6安装孔的轴心为轴心呈圆形分布。

为了确保冷却水流道内的冷却水不溢出壳体1表面,又能均匀绕电机6外侧一周循环,实现对电机6的安全、有效、均匀的冷却效果,所述冷却水流道由高为130~180mm的圆周绕壳体1一圈形成。

为了确保冷却水能够均匀的流经整个水流通道3,所述水流通道3为5~9个且均布在整个冷却水流道内,在本实用新型中,优选水流通道3为7个。

为了冷却水既能匀速流经水流通道3又能保证冷却水不会阻塞溢出,每个所述水隔2的上端面与电驱动桥壳体1上表面齐平,所述链接筋10下端面与水流通道3下表面齐平,所述水隔2下端面与水流通道3底部之间的横截面积与进水面积相等。这样,既能保证冷却水的循环流通,又能确保冷却水不溢出壳体1。

冷却水的流速和流经范围对电驱动桥壳体1的冷却至关重要,为了保证冷却水的匀速流过和冷却范围的均匀性和可靠性,又确保电驱动桥壳体1的可靠性,不至于因冷热交替过快或温差太大而造成壳体1开裂,影响使用,所述冷却水流道的宽度为电驱动桥壳体1壁厚度的1/2且位于距离电驱动桥壳体1内表面壁厚度的4~6mm位置。

冷却水的流速和流经范围由水隔2的宽度和数量决定,为了更好的起到冷却效果,每个所述水隔2的宽度为3~8mm。

本实用新型新型电驱动桥冷却水流道,通过采用水隔2与壳体1配合的方式来让冷却水实现对电驱动桥运动部件的高效冷却,以避免冷却效果不好造成电机6过热短路,影响行车安全性,解决了目前电动车辆冷却效果差,不利于行车安全的问题,其结构设计合理,制造方便,冷却效果高效、可靠。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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