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手机预约的信用卡交易方法

文档序号:7900494阅读:41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用手机预约的信用卡交易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利用手机进行交易的通讯领域和信用卡的金融结算领域。
发明的技术背景在现在社会,信用卡可以利用许多现代电讯工具发生业务,如POS机、ATM机、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等,给人们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也为信用卡实际权利人进行帐户预约业务提供了技术支持。
现在通讯技术的发展,如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互联网的普及为人们及时得到各种信息提供了可能。
发明目的由于现代通讯科技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希望科技能给人们带来信用卡结算方面的便利和安全。本人发明的专利号为94105095.5的“非现金即时付款的防盗保全的方法和设备系统”就为信用卡实际权利人提供了用卡时的安全保障,并已被多家大银行采用。但是由于该发明由信用卡人被动接收信息再授权的方式,导致金融结算耗时过长,特别是在国际结算方面,由于国际长途的周转耗时过长更是为信用卡实际权利人带来不便,并有可能导致交易失败。因此,发明一种新的主动发出预约金融结算的方法并将金融结算的时间缩短,便显得十分必要了。本发明就是为了达到以上目的。
发明概述本发明基于现代计算机技术和现代通讯技术的发展。
信用卡尤其是个人信用卡发生业务时,都需要通过某种工具向银行和信用卡公司计算机记帐系统发出信号,如POS机、自动柜员机、银行柜台计算机、网上业务的计算机、电话银行的电话。本说明书中向银行和信用卡公司计算机记帐系统发送信号的可以为手机,另外本发明中固定电话或能发送电子邮件的电脑也可代替手机发送以上交易指令。
本发明中信用卡可是专业信用卡公司或银行发行的可以透支的信用卡。为表述上的方便,本说明书所指信用卡公司可以是发行并经营信用卡的专业公司,本说明书将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等办理存款业务的单位统称为银行。
本发明的方法主要包括如下步骤1、信用卡实际权利人预先通过手机向银行或信用卡公司计算机记帐系统发出进行金融交易业务的预约指令,指令内容可以包括信用卡实际权利人电话号码或信用卡号码、实际权利人密码、交易金额;2、银行或信用卡公司计算机记帐系统接到信用卡实际权利人的指令并对其身份予以核实后,按信用卡实际权利人要求的时间将相应金额的款项预存于银行和信用卡公司计算机记帐系统;3、信用卡实际权利人利用信用卡进行金融交易,相关交易信息立即反馈至银行或信用卡公司计算机记帐系统;
4、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对信用卡实际权利人的预约指令和信用卡实际权利人使用信用卡时的反馈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直接进行指令的金融交易。
本发明中,信用卡实际权利人向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发送的指令可以手机短信或声讯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另外本发明中所述的手机,可用固定电话或能发送电子邮件的电脑等代替以发送交易指令。
信用卡实际权利人还可授权他人使用其信用卡或信用卡附属卡,用卡时的方法相同。
下面通过附图
和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说明说明书附图的流程说明本发明方法的步骤。
1、当信用卡实际权利人使用信用卡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信用卡前,如信用卡实际权利人想使用信用卡进行POS机消费或ATM取款或转帐至他人帐户或信用卡透支等,信用卡实际权利人便可预先通过手机,如拨打95599或其他手机短信或邮件地址等进入银行或信用卡公司计算机记帐系统,向银行或信用卡公司计算机记帐系统发出进行上述金融交易的预约指令。如预约指令内容可以包括信用卡实际权利人电话号码13138872266或信用卡号码123456、信用卡实际权利人密码336688、取款、消费或透支金额人民币3000元、或将人民币3000元转帐至他人的帐号888999;信用卡实际权利人也可与银行或信用卡公司预先约定自己手机号码13138872266只要发送信息到银行或信用卡公司计算机记帐系统,则银行或信用卡公司计算机记帐系统自动将该手机号码和信用卡实际权利人信用卡号123456相对应,则信用卡实际权利人的预约指令可不包括信用卡号123456,因为银行或信用卡公司会将其手机号码13138872266和其信用卡号123456自动对应;2、银行或信用卡公司计算机记帐系统接到信用卡实际权利人的预约指令,如信用卡实际权利人电话号码13138872266或信用卡号123456、信用卡实际权利人密码336688、取款、消费或透支金额人民币3000元、或想转帐至他人的帐号888999,将立即对信用卡实际权利人身份(即信用卡实际权利人电话号码13138872266或信用卡号123456、信用卡实际权利人密码336688)予以核实,然后按信用卡实际权利人要求的时间(如发送预约交易指令后不超过5分钟,超过则预约交易指令自动失效)将相应金额人民币3000元的款项预存于银行和信用卡公司计算机记帐系统,等待信用卡实际权利人使用信用卡时发出的反馈信息进行核对;3、信用卡实际权利人或其授权人在POS机、ATM机、银行柜台或网上银行或电话银行中使用信用卡进行取款、消费、转帐和透支等金融交易,相关交易信息将立即通过有线或无线等方式反馈传送到银行和信用卡公司计算机记帐系统;反馈信息内容可为信用卡号码123456、信用卡实际权利人密码336688、取款、消费或透支金额人民币3000元、或将人民币3000元转帐至他人的帐号888999等;
4、在信用卡实际权利人指令的5分钟内,银行和信用卡公司计算机记帐系统对信用卡实际权利人的预约指令(如信用卡实际权利人电话号码13138872266或信用卡号码123456、信用卡实际权利人密码336688、取款、消费或透支金额人民币3000元、或将人民币3000元转帐至他人的帐号888999)和信用卡实际权利人或其授权人实际使用信用卡时发生反馈信息(如信用卡号码123456、信用卡实际权利人密码336688、取款、消费或透支金额人民币3000元、或将人民币3000元转帐至他人的帐号888999等)进行核对无误后,立即按信用卡人使用信用卡的要求处理。如立即允许信用卡人取款、消费或透支金额人民币3000元、或将人民币3000元转帐至他人的帐号888999等。
本发明中,信用卡实际权利人向银行发送的指令可以手机短信或声讯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另外本发明中所述的手机,可用固定电话或能发送电子邮件的电脑代替以发送交易指令。
权利要求
1.一种在使用信用卡前利用手机进行金融交易预约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a、信用卡实际权利人预先通过手机向银行或信用卡公司计算机记帐系统发出进行金融交易业务的预约指令,指令内容可以包括信用卡实际权利人电话号码或信用卡号码、实际权利人密码、交易金额;b、银行或信用卡公司计算机记帐系统接到信用卡实际权利人的指令并对其身份予以核实后,按信用卡实际权利人要求的时间将相应金额的款项预存于银行或信用卡公司计算机记帐系统;c、信用卡实际权利人利用信用卡进行金融交易,相关交易信息立即反馈至银行或信用卡公司计算机记帐系统;d、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对信用卡实际权利人的预约指令和信用卡实际权利人使用信用卡的交易反馈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直接进行指令的金融交易。
2.如权利要求1所述,信用卡实际权利人向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发送的指令可以手机短信或声讯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机,可用固定电话或能发送电子邮件的电脑代替以发送交易指令;
4.如权利要求1所述,信用卡可是专业信用卡公司或银行发行的可以透支的信用卡;
5.如权利要求1所述,本方法中所指信用卡公司可以是发行并经营信用卡的专业公司,所指银行可以是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
6.如权利要求1所述,金融交易可以是提取现金、消费、转帐和信用卡透支。
全文摘要
一种在使用信用卡前利用手机进行金融交易预约的方法。当信用卡实际权利人使用信用卡前,可利用手机发送指定交易信息至银行或信用卡公司计算机记帐系统,银行或信用卡公司按预约指令将款项预存于银行或信用卡公司计算机记帐系统内,当信用卡人实际使用信用卡时,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对预约信息和反馈信息核实无误后则不需通知信用卡人授权而直接进行金融交易的一种方法。本发明中的手机可用固定电话或能发送电子邮件的电脑代替。
文档编号H04M11/00GK1533143SQ03113950
公开日2004年9月29日 申请日期2003年3月20日 优先权日2003年3月20日
发明者黄金富 申请人:黄金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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