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控制通信终端的附加功能的系统和通信终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623243阅读:13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用于控制通信终端的附加功能的系统和通信终端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通信终端的控制,更具体而言,涉及移动通信终端中的附加功能的控制。
背景技术
主要通过连接到通信服务网络来使用的诸如移动电话这样的通信终端,除了诸如语音呼叫、数据通信等基本通信功能外,还可以具有附加功能。例如,近来的配备了多种功能的便携式电话可具有很多种附加功能,例如数字照相机功能、GPS功能、游戏功能、音乐再现功能、电视接收功能等等。这些附加功能可在不将便携式电话连接到移动通信网络的情况下使用,并且只用作移动电话的独立特征部分,就具有相当大的价值。
一般而言,在移动通信服务中,当用户最初订购服务时,对用户收取的费用较低,以便促进订购。在订购移动通信服务后,用户可购买低价便携式电话,并开始使用。如果用户在订购移动通信服务并购买便携式电话之后立即取消合同,则便携式电话就会成为用户的财产。
利用此情形,如果用户在订购移动通信服务后立即取消合同,则用户在取消之后仍可利用便携式电话的附加功能,例如数字照相机功能、GPS功能、游戏功能等。电信公司不将此视为使用移动电话的标准方式,如果这种用法增多,则电信公司将承受越来越多的损害,导致不利情况,例如,对于按电信公司最初打算的方式,即主要用于语音和数据呼叫的方式来使用便携式电话的用户收取更多的费用。这种不利的困境发生的原因是某些用户在独立于电信公司地使用移动电话的附加功能,即他们保留了电话,并使用附加功能,但却取消了与电信公司的服务合同。
另一方面,JP-A-7-162958公开了一种防止没有服务合同的移动终端被使用的方法。根据这种方法,定时器测量更新后所经过的时间,如果经过一段固定的时间,定时器未被来自基站的信号更新,则使得移动电话的使用无效。通过这种方式,可以防止没有订购合同的无线电通信终端使用通信功能,包括广播。虽然JP-A-7-162958中公开的方法可以使通信功能无效,但是用户仍可继续使用无线电通信终端的附加功能。
到目前为止,用户在取消服务合同后使用移动电话的附加功能的问题,尚未被充分调查研究,导致防止此问题的有效装置尚未被开发出来。此外,即使具有移动通信服务合同的便携式电话,也尚无用户可用来选择可使用的附加功能的装置。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一个目的是提供能够选择是否应该使由通信终端提供的附加功能可用的附加功能控制系统和通信终端。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附加功能控制系统是一种用于控制以下终端的附加功能的附加功能控制系统,所述终端具有要求连接到网络的通信功能以及不要求连接到网络的附加功能,该附加功能控制系统具有通信终端、通信网络和附加功能控制器。
所述通信终端包括用于提供附加功能的附加功能单元,并且根据用于控制所述附加功能的操作的附加功能控制信息来限制附加功能单元的操作。当使用订购了通信服务的通信终端的通信功能时,通信网络被连接到通信终端。连接到通信网络的附加功能控制器管理通信终端的附加功能,并且向通信终端提供附加功能控制信息。
因而,附加功能控制器向通信终端提供用于控制附加功能的使用的附加功能控制信息,同时通信终端基于此信息控制附加功能的使用,使得通信终端的附加功能的使用可由电信公司来控制。
在参考示出本发明的示例的附图的情况下,可从以下描述中看出本发明的以上和其他目的、特征和优点。


图1是示出根据第一实施例的移动通信系统的框图;
图2是示出根据第一实施例的移动通信终端的框图;图3是示出根据第一实施例的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的框图;图4是示出根据第一实施例的移动通信系统的操作的序列图;图5是示出根据第二实施例的移动通信系统的框图;图6是示出根据第二实施例的移动通信终端的框图;图7是示出根据第二实施例的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的框图;图8是示出当移动通信终端为移动通信服务的订户所有时,移动通信系统的操作的序列图;图9是示出第二实施例中,当移动通信终端未被移动通信服务的订户所有时,移动通信系统的操作的序列图;图10是示出第二实施例中多个使用许可级别以及各级别上可用的附加功能的表;图11是示出根据第三实施例的移动通信系统的框图;图12是示出根据第四实施例的移动通信系统的框图;图13是示出根据第四实施例的移动通信终端的框图;以及图14是示出根据第四实施例的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的框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图1是示出根据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的移动通信系统的配置的框图。参见图1,此实施例的移动通信系统包括移动通信终端(MS)11、无线接入网络(RAN)12、核心网络(CN)13和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4。
除了语音呼叫功能和诸如电子邮件、网络浏览等数据通信功能外,移动通信终端(MS)11具有多个附加功能。附加功能是可以在不连接到移动通信网络的情况下使用的功能,例如包括数字照相机功能、GPS功能、短距离无线通信功能、游戏功能、音乐再现功能、电视接收功能、语音记录器功能等。短距离无线通信功能包括红外线通信、蓝牙、无线LAN等。
图2是示出根据第一实施例的移动通信终端的配置的框图。参见图2,移动通信终端11具有附加功能单元21-23、电源单元24、控制单元25和通信单元26。
附加功能单元21-23中的每一个是提供彼此不同的附加功能的电路,并且硬件上是分离的,以便它们能被独立地供电/断电。这样,当附加功能单元21-23被断电时,它们不能被用户使用。
例如,当提供数字照相机功能的电路是作为单个附加功能单元以硬件上独立的方式构成的时,可通过向开关电路供电来选择是否使数字照相机功能可用。同样,GPS功能、游戏功能、音乐再现功能和电视接收功能是类似的,因为当提供这些附加功能的电路是分别作为单个附加功能单元独立构成的时,可选择是否使这些附加功能中的每一个可用。
电源单元24向附加功能单元21-23供电,以便它们可以相互独立地被控制开/关。
控制单元25根据经由通信单元26从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4接收到的许可信号中包含的许可信息来管理是否使每个附加功能可用,并且指示电源单元24对各个附加功能单元21-23加电/断电。
在此实施例中,例如,使用附加功能的合同是在订购移动通信服务的同时签订的。可用的附加功能及其许可条件是根据附加功能使用合同来确定的。许可条件是指这样的条件只要该条件被满足,用户就可以使用附加功能。用户从移动通信终端11提供的附加功能中选择他希望使用的那些功能,以便签订使用合同。只要附加功能的许可条件被满足,控制单元25就使得签订了使用合同的附加功能可用。
许可条件是通过接收来自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4的许可信号来满足的。例如,当周期性地从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4接收到许可信号时,可视为满足了许可条件。
通信单元26接收来自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4的许可信号,并将其发送到控制单元25。
回到图1,无线接入网络(RAN)12通过无线电信道连接到移动通信终端11,以便RAN 12可连接在移动通信终端11和核心网络13之间。无线接入网络12例如包括基站(未示出)和基站控制器(未示出)。
核心网络(CN)13是移动通信系统的交换网络,例如包括多个移动交换机(未示出)。
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4管理每个移动通信终端11的附加功能信息和附加功能状态,并根据它们通过CN13和RAN12向每个移动通信终端11发送许可信号。附加功能信息包括每个移动通信终端11提供的附加功能的类型,以及这些附加功能类型中被签订了使用合同的附加功能的类型。附加功能状态是确定是否应该使被签订了使用合同的附加功能可用的状态。当移动通信服务的订购合同和附加功能的使用合同有效时,在附加功能状态中,使得附加功能可用。然后,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4向移动通信终端11发送许可附加功能的使用的许可信号,在附加功能状态中,已使得这些附加功能可用。
虽然此实施例示出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4连接到核心网络13的示例,但是本发明不限于此配置。另一个示例是,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4可被配置成与HLR(归属位置寄存器未示出)构成一体。另一个示例是,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4可连接到无线接入网络12,或者可被配置为与构成无线接入网络12的基站控制器构成一体。
图3是示出根据第一实施例的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的配置的框图。参见图3,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4具有终端信息管理单元31、控制单元32和通信单元33。
终端信息管理单元31管理与订购了移动通信服务的每个用户的移动通信终端11相关的信息(以下称为“终端信息”)。终端信息例如是每个移动通信终端11的终端ID、订户号码、附加功能信息、附加功能状态等等。
控制单元32根据由终端信息管理单元31管理的终端信息,通过通信单元33周期性地向具有有效的附加功能使用合同的用户的移动通信终端11发送许可信号。
通信单元33将每个控制单元32的许可信号发送到每个移动通信终端11。
例如,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4可以以不变的时间间隔周期性地向具有移动通信服务和附加功能使用合同的移动通信终端11发送许可信号。另外,移动通信终端11也可在其以不变的时间间隔接收到许可信号时使附加功能可用,或者在超过预定时段之后还未接收到许可信号时使得附加功能不可用。
一个具体的示例是,假定使附加功能可用的时间(许可时间)是在由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4周期性地发送的许可信号中设置的。许可时间可以是预先确定的,或者可以是根据来自用户的请求等为每个许可信号确定的。移动通信终端11用控制单元25中的定时器管理附加功能可用的剩余时间,并且在接收到许可信号时,向定时器添加许可信号使附加功能可用的时间。另外,在附加功能被使用时,移动通信终端11从定时器上的时间中减去附加功能被使用的时间。当定时器上的剩余时间期满时,移动通信终端11的控制单元25根据许可条件不再被满足的假设,停止从电源单元24向附加功能单元21-23提供电力。
在这种情况下,移动通信终端11的控制单元25可将定时器的剩余时间设置为零,以便在由于去除电池等原因而引起电力供应被停止预定时间或更长时,使附加功能不可用。通过这种方式,可以防止故意断电,这种故意断电可能致使控制单元25的定时器管理发生故障的故意断电,以便达成延长附加功能的可用时间或者使得附加功能被无限制地使用。
图4是示出根据第一实施例的移动通信系统的操作的序列图。图4示出一个示例,在该示例中许可信号是以一个月的时间间隔来发送的,一个许可信号提供1000小时的可用时间,并且定时器的最大时间被设置为1500小时。在此情况下,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4每个月发送许可信号。移动通信终端11通过定时器管理由许可信号提供的时间,以便保持附加功能的可用性。在取消移动通信服务的订购合同或附加功能的使用合同的情况下,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4停止发送许可信号,以便定时器上的剩余时间最多在1500小时内就期满,随后防止移动通信终端11使用附加功能。虽然这里由一个许可信号提供的可用时间被假定为是恒定的,但是可根据费用从多个可用时间中进行选择。
如上所述,根据此实施例,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4向移动通信终端11发送用于控制附加功能的使用的信号,移动通信终端11接收该信号,并根据该信号的内容控制附加功能的使用,以便移动通信终端11中附加功能的使用可从电信公司一方来选择性地控制。在此实施例中,一个示例是,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4向已签订了附加功能使用合同的用户的移动通信终端11发送用于许可附加功能的使用的许可信号,移动通信终端11通过接收该许可信号使得附加功能可用,以便附加功能的使用可从电信公司一方来控制,从而使得可以防止,例如,当使用附加功能的合同已被取消时移动通信终端11的附加功能的使用。
虽然此实施例示出许可信号提供恒定的可用时间的示例,但是本发明不限于此实施例。另一个示例是,许可信号可定义附加功能的可用性的时间限(使用时间限)。使用时间限可以是预先确定的,或者可以是根据用户愿望等为每个许可信号确定的。于是,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4可在期满时发送下一个许可信号。此外,可根据费用设置多个可用时段,以便可从中选择一个可用时段。
另外,虽然本实施例示出向定时器添加由许可信号提供的恒定可用时间的示例,但是本发明不限于此实施例。另一个示例是,移动通信终端51在接收到许可信号时,可针对许可信号所指定的可用时间来设置定时器的值。
此外,许可信号可以是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4用来指示移动通信终端11打开附加功能(使其可用)的信号。在此情况下,除了许可信号外,可定义停止信号,用于指示移动通信终端11关闭附加功能(使其不可用),以便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4可在使用合同被取消时向移动通信终端11发送停止信号。
另外,在此实施例中,一旦定时器上的剩余时间期满,就使附加功能绝对不可用,但是本发明不限于此实施例。例如,如果满足预定条件,则不论是否接收到许可信号,随后都可使附加功能自由可用。
一个示例是,在移动通信服务的订购已继续一定的时段或更长的条件下,即使以后取消之后,也可使附加功能自由可用。在此情况下,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4可在终端信息管理单元31中管理每个移动通信终端11的订购时段,以便解除信号被发送到订购时间已超出一定时段的移动通信终端11,用于解除将会允许附加功能的自由使用的许可条件。在接收到解除信号的移动通信终端11中,控制单元25可指示电源单元24始终对附加功能单元21-23加电。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以这样一种方式实现附加功能服务能力,在这种方式中,当从订购开始经过了一定的时段时,即使在取消了对移动通信服务的订购、更改到另一类设备等之后,移动通信终端11也能继续使用附加功能。
另外,又例如,可从移动通信终端11向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4请求半永久持续使用,响应于此,可从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4向移动通信终端11发送解除信号。通过这种方式,获取了持续使用许可的移动通信终端11,即使在用户取消对移动通信服务的订购之后,也能持续使用附加功能。
另外,当附加功能被使用时,移动通信终端11可请求用户输入密码。该密码可以是从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4与许可信号一起提供给移动通信终端11的,该密码如果有效的话则允许附加功能被使用。另外,该密码可以是一次密码,这种密码使得附加功能只可用一次。在此情况下,向前的第二密码可以使得每个附加功能被使用时移动通信终端11生成下一个一次密码。
另外,虽然此实施例提供了移动通信系统的示例,但是本发明不限于此实施例,而是可以广泛应用于包括固定通信系统的有线和无线通信系统。
以下将描述第二实施例。
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与第一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在于为可用附加功能设置了多个级别(以下称为“用户许可级别”),可根据使用合同从中选择一个级别。例如,对于数字照相机功能,可根据诸如VGA(640点×480点)、SVGA(1024点×768点)和SXGA(1280点×1024点)这样的图形分辨率来设置级别。可通过选择用户许可级别来限制附加功能的使用。
作为定义用户许可级别的一种方式,可用的附加功能可被限制到时区。例如,设计为附加功能只在日间区可用,只在除星期六或星期天外的时间可用,等等。
第二实施例与第一实施例的不同之处还在于即使移动通信终端未订购移动通信服务,移动通信终端也被允许使用附加功能。通过使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被配置在网络服务器上,用户许可信号不仅可通过移动通信终端获得,也可通过个人计算机等获得。
图5是示出根据本发明中的第二实施例的移动通信系统的配置的框图。参见图5,移动通信系统具有移动通信终端(MS)51、无线接入网络(RAN)12、核心网络(CN)13、因特网52、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53和个人计算机54。无线接入网络12和核心网络133与第一实施例中的相同。
移动通信终端51具有多个附加功能。图6是示出根据第二实施例的移动通信终端的配置的框图。参见图6,移动通信终端51具有附加功能单元61-63、控制单元64和通信单元6。
附加功能单元61-63中的每一个是提供不同于其他功能的附加功能的电路,并且每个单元被配置为可就是否使每个附加功能可用而被独立地选择。另外,附加功能单元61-63中的每一个被提供了多个用户许可级别,这些级别也是可独立选择的。附加功能单元61-63可在硬件或软件上单独配置,也可以不在硬件或软件上单独配置。这样,就使哪个用户许可级别可用而言,附加功能单元61-63中的每一个可被独立选择。
例如,游戏功能和音乐再现功能可作为彼此不同的模块而在软件上分离,或者可以部分或完全被共享。
控制单元64根据由通信单元65获取的使用合同和许可信息来管理关于是否使每个附加功能可用以及使其在哪个使用许可级别上可用的状态,并且根据该状态控制附加功能单元61-63中的每一个的操作。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在选中的用户许可级别上使用附加功能。此外,当采取行动以请求使用不可用的附加功能时,或者当使用许可级别上的附加功能不被许可时,控制单元64通知用户该附加功能不能被使用。此通知例如是通过在显示器上显示“您不被允许使用此附加功能”、“此级别不被许可”等等来做出的。
所要使用的附加功能及其使用许可级别和许可条件是在进行订购时通过覆盖附加功能的使用的合同来确定的。在签订合同时,用户从由移动通信终端提供的附加功能中选择其希望使用的功能及其使用许可级别,并且签订使用合同。如果对于签订了使用合同的附加功能,许可条件被满足,则用户可使用附加功能。许可条件是在来自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53的许可信息被接收到时被满足的。
例如,当接收到许可信息时,可使附加功能在一定时间中可用。对于由于在未接收到许可信息的情况下一定时间期满而变得不可用的附加功能,当移动通信终端51再次获取许可信息时,再次使该附加功能可用。在此情况下,在此实施例中,如果订购移动通信服务的合同尚未被取消,则移动通信终端51可获取新许可信息,但是即使订购合同已被取消,也必须使用个人计算机54。
通信单元65经由RAN12和CN13连接到因特网52,以访问由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53发布的网页,以便获取许可信息,然后该许可信息被发送到控制单元64。通信单元65也可连接到个人计算机54,以从连接到因特网52的个人计算机54获取许可信息,以便从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53获取许可信息,并将该许可信息发送到控制单元64。
在订购移动通信服务后,移动通信终端51可经由RAN12和CN13连接到因特网52,但是当它未订购移动通信服务时,它不能连接到因特网52,从而用户需要使用个人计算机54来获取许可信息。
另外,在移动通信终端51订购移动通信服务后,许可信息可在周期性的基础上自动从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53被发送到移动通信终端51。
返回图5,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53在因特网52上发布网页,并从移动通信终端51或个人计算机54接收对网页的访问,并对其提供许可信息。为了此目的,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53管理每个移动通信终端51的附加功能信息和附加功能状态,以确定哪个许可信息将被提供到每个移动通信终端51。在第二实施例中,与第一实施例中不同,许可信息也被提供给未订购的移动通信终端51。
附加功能信息包括由每个移动通信终端51提供的附加功能类型,以及其中的已被签订了使用合同的附加功能的类型和使用许可级别。附加功能状态是指关于是否使被签订了使用合同的附加功能可用以及使其在哪个级别上可用的状态。当移动通信服务的订购合同以及附加功能的使用合同有效时,可以使被签订了使用合同的附加功能在其使用许可级别上可用。然后,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53在网页上提供用于许可使用附加功能状态中使之可用的附加功能的许可信息。
图7是示出根据第二实施例的终端附加信息控制器的配置的框图。参见图7,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53具有终端信息管理单元71、控制单元72和通信单元73。
终端信息管理单元71管理与每个用户的移动通信终端51的有关的信息(以下称为“终端信息”)。终端信息例如包括终端ID、附加功能信息、附加功能状态、如果订购的话则包括订购号码,等等。在此实施例中,不仅订购了移动通信服务的用户的移动通信终端51,而且未订购的用户的移动通信终端51,都被许可签订使用附加功能的合同。另外,以此实施例中,各附加功能在其上被使用的用户许可级别以及被使用的附加功能都是在使用合同中确定的。
响应于访问网页的移动通信终端51或个人计算机54,具有发布网页功能的控制单元72经由通信单元73或个人计算机54向移动通信终端51发送与具有使用合同的移动通信终端51有关的许可信息。
通信单元73将来自控制单元72的许可信息发送到请求许可信息的移动通信终端51或个人计算机54。例如,许可信息包括被提供使用许可的移动通信终端51的终端ID,被促使为可用的附加功能及其使用许可级别,以及可用时间。使用信息是由终端ID标识的,由许可信息提供的可用时间只能由被提供了许可信息的移动通信终端51使用。
返回图5,个人计算机54可经由因特网52访问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53的网页,并且还可连接到移动通信终端51。个人计算机54从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53的网页获取允许移动通信终端51使用附加功能的许可信息,并且将该许可信息提供给移动通信终端51。
一个具体的示例是,许可信息是用于允许在一定时间中使用附加功能的信息,并且是在使用费被支付的条件下被提供的。移动通信终端51通过使用定时器管理给定时间,当定时器上的剩余时间期满时,附加功能变得不可用。用户可通过在定时器上的剩余时间期满之前访问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53的网页以再次获取使用信息,来继续附加功能的使用。随着定时器上的剩余时间变短,移动通信终端51的控制单元64可通知用户该效果。此通知例如可通过诸如“除非您请求继续使用,否则xx功能将会在xx日内不可用。”这样的消息而被显示在显示器上。另外,一旦附加功能变得不可用,在许可信息再次被获取后,它们又可再次被促使为可用。
使用费可以用信用卡或通过电子银行转账等来支付,而与移动通信终端51的通信速率无关。另外,如果移动通信终端51包含用于费用支付的RF-ID信息,以及用于收取费用的RF-ID读取器/写入器,则使用费可从RF-ID中充值的数额来支付。在此情况下,移动通信终端51可从它自己的RF-ID中充值的数额中收集预定量的钱款,并将该收集通知给移动通信终端51。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53可在它接收到通知的条件下将许可信息发送到移动通信终端51。
另外,根据附加功能和使用许可级别,使用费可以是不同的。移动通信终端51或个人计算机54可为每个附加功能请求许可信息,并且可为要使用的附加功能的变化或其使用许可级别的变化而请求许可信息。在此情况下,移动通信终端51管理每个附加功能可在其中被使用的可用时间,并根据该可用时间打开/关闭附加功能单元61-63。
图8是示出第二实施例中当移动通信终端为移动通信服务的订户所有时移动通信系统的操作的序列图。由于移动通信终端的用户是移动通信服务的订户,因此用户通过使用移动通信终端51访问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53的网页,并在定时器上的剩余时间期满之前获取下一个许可信息,如图8中的示例所示。
移动通信终端51管理由许可信息提供的时间,并维持可用的附加功能。除非在定时器上的剩余时间期满之前许可信息被请求,否则由于定时器上的剩余时间期间,附加功能变得不可用。
图9是示出当移动通信终端的用户不是移动通信服务的订户时移动通信系统的操作的序列图。由于移动通信终端51未订购移动通信服务,因此用户不能通过使用移动通信终端51来访问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53的网页。由于此原因,用户通过使用个人计算机54来访问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53的网页,以获取许可信息。然后,用户将个人计算机54连接到移动通信终端51,以向其转发许可信息。通过这种方式,移动通信终端51开始通过使用定时器管理剩余时间,并且因此可使用附加功能。
图9示出用户在定时器上的剩余时间期满之前获取下一个许可信息的示例。用户通过个人计算机54再次获取许可信息,个人计算机54将许可信息转发到移动通信终端51。移动通信终端51将提供的时间添加到定时器,并且利用定时器继续时间管理。除非在定时器上的剩余时间期满之前许可信息被请求,否则由于定时器上的剩余时间期满,附加功能变得不可用。
在图8、9中,用户从移动通信终端51或个人计算机54向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53发送许可请求,但是本发明不限于此实施例,而是通过与第一实施例中类似的方式,许可信息可在周期性的基础上自动从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53被发送到移动通信终端51或个人计算机54。在此情况下,许可信息可通过电子邮件来发送。
图10是示出多个使用许可级别和在各级别上可用的附加功能的表。参见图10,有六个使用许可级别A-F。有两类附加功能数字照相机功能和游戏功能。于是,每个附加功能有三个级别。在图10的表中,在每个使用许可级别上,可用的那个由“○”表示,而不可用的那个由“×”表示。例如,在使用许可级别“B”上,对于数字照相机功能,“VGA”和“SVGA”可用,而“2-3M”不可用。同样,对于游戏功能,“试用”和“简单”可用,而“高级”不可用。
用户可通过从移动通信终端51或从个人计算机54向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53发送更改请求,来更改可用附加功能或使用许可级别。例如,用户可从移动通信终端51或从个人计算机54访问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53的网页,以发送更改请求,并且接收更改可用附加功能或使用许可级别的更改许可。
如上所述,根据此实施例,用户所需的附加功能的许可信息和用户允许级别的许可信息是在移动通信终端51或个人计算机54中从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53获得的,并且被应用到移动通信终端51,以使得附加功能可用,以便不论移动通信终端51订购移动通信服务与否,用户所需的附加功能都可在电信公司的许可下被选择性地使用。
另外,根据此实施例,用户所需的更多附加功能或使用许可级别的更改请求,可在移动通信终端51或个人计算机54中从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53获得,并且可被应用到移动通信终端51,以便更改附加功能或使用许可级别,以便可在电信公司的许可下选择性地使附加功能及其使用许可级别可用。
虽然此实施例示出许可信息提供一定可用时间的示例,但是本发明不限于此实施例。另一个示例是,许可信息可定义附加功能可用的时段。在此情况下,如果在达到时限之前下一个许可信息被通过个人计算机54或移动通信终端51获得,则用户可继续使用附加功能。另外,可根据费用确定多个时段或时限,以便可从中选择。
另外,在此实施例中,当开始、继续或重新开始附加功能的使用时,获取许可信息的费用可用信用卡来支付,例如可通过用户在网页上输入其信用卡号来支付。另外,费用可在便携式电话店、便利店等处支付。当移动通信终端51请求来自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53的许可信息,费用被在便携式电话店或便利店处支付,并且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53被通知该支付时,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53可将许可信息发送到移动通信终端51。
另外,在此实施例中,除非许可信息被获取,否则移动通信终端51的附加功能不能被使用,但是本发明不限于此实施例。例如,即使没有获取许可信息,也可以在预定的使用许可级别(例如最低级别)上使移动通信终端51的附加功能可用。
另外,关于涉及显示图像的附加功能,例如数字照相机功能和电视接收功能,如果没有获取许可信息,则移动通信终端51可破坏图像的色彩平衡、以单色显示图像,降低分辨率、添加提示用户获取再次使用附加功能的许可信息的消息、扰乱图像等等。通过这种方式,可提示用户设法获得重新使用附加功能的许可信息。
另外,在此实施例中,要使用的附加功能及其使用许可级别事前已在使用合同中确定,但是本发明不限于此实施例。另一个示例是,要使用的附加功能及其使用许可级别可在每次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53被移动通信终端51或个人计算机54访问以获取许可信息时指定。
以下将描述第三实施例。
本发明的第三实施例与第二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在于即使对移动通信服务的订购已被取消,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的网页也能被移动通信终端所访问,以获取许可信息。
图11是示出根据本发明的第三实施例的移动通信系统的配置的框图。参见图11,,移动通信系统具有移动通信终端(MS)51、无线接入网络(RAN)111、核心网络(CN)112、因特网52和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53。移动通信终端51、因特网52和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53与第二实施例中的相同。
由无线接入网络111和核心网络112组成的移动通信网络与第二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在于如果移动通信终端51是电信公司的移动通信终端的话,则即使它未订购移动通信服务,也被允许连接到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53的网页。
在此情况下,移动通信网络是由移动通信终端的终端ID中包含的电信公司标识码所标识的,并且无论移动通信终端是否订购了移动通信服务,只要它是该电信公司的移动通信终端,则许可只对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53的网页的连接。对于移动通信终端的终端ID中包含的电信公司标识码,例如可使用IMSI(国际移动订户标识)中包含的MNC(移动网络码)。
另外,当其对移动通信服务的订购已被取消的移动通信终端51连接到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53的网页时,即使移动通信终端51未被注册在HLR(归属位置寄存器)中,或者未被许可连接,移动通信网络也允许认证。
因此,根据此实施例,附加功能的许可信息可由移动通信终端51从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53获取,不论移动通信终端51是否订购了移动通信服务,以便即使合同已期满,用户也可以通过操纵移动通信终端51而以简易的方式在电信公司的许可下选择性地使用所需的附加功能。
以下将描述第四实施例。
本发明的第四实施例与第一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在于移动通信终端是通过向其中插入SIM(订户标识模块)来使用的。附加功能的使用许可是从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提供给每个SIM卡的。当已被提供了附加功能的使用许可的SIM卡被插入到提供附加功能的移动通信终端中时,用户可使用附加功能。
图12是示出根据本发明中的第四实施例的移动通信系统的配置的框图。参见图12,此实施例的移动通信系统具有移动通信终端(MS)121、无线接入网络(RAN)12、核心网络(CN)13和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22。无线接入网络12和核心网络13与第一实施例中的相同。
图13是示出根据第四实施例的移动通信终端的配置的框图。参见图13,移动通信终端121具有附加功能单元131-133、电源单元134、控制单元135、通信单元136和SIM卡137。
SIM卡137是IC卡,其存储订户信息,例如订户号码等,并且可被插入到移动通信终端121,以及被从移动通信终端121中移除。移动通信终端121可在SIM卡137被插入其中时使用通信功能。另外,在此实施例中,当移动通信终端121中被插入了允许附加功能的SIM卡137时,附加功能可被使用。
附加功能单元131-133中的每一个是提供彼此不同的附加功能的电路,并且在硬件上是分离的,以便每个单元可被独立加电/断电。这样,当附加功能单元131-133被断电时,它们就不能被用户使用。电源单元134向附加功能单元131-133提供电力,以便它们能被彼此独立地打开/关闭。通信单元136允许控制单元135和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22之间的通信。
在SIM卡137被插入之后,在附加功能首次被使用之前,控制单元135通过控制单元135请求来自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22的附加功能许可信号。然后,当许可信号被从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22提供时,控制单元135根据许可信号的内容,指示电源单元134向每个附加功能单元131-133加电。
另外,在SIM卡137被移除后,控制单元135指示电源单元134对每个附加功能单元131-133断电,以便附加功能不能被使用。
返回图12,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22管理每个SIM卡137的附加功能状态,并根据这些状态通过CN13和RAN12向每个移动通信终端121发送许可信号。附加功能状态是关于是否使被签订了使用合同的附加功能可用的状态。当订购合同和附加功能使用合同有效时,使签名了使用合同的附加功能可用。然后,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22响应于来自被插入了SIM卡137的移动通信终端121的请求,发送许可信号,其中包含指示使附加功能可用的附加功能状态。
图14是示出根据第四实施例的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的配置的框图。参见图14,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22具有订户信息管理单元141、控制单元142和通信单元143。
订户信息管理单元141管理与每个订购了移动通信服务的用户有关的信息(以下称为“订户信息”)。订户信息例如包括订户号码、附加功能信息、附加功能状态等等。
在用户已经有效地签订了使用附加功能使用合同的情况下,控制单元142在接收到来自被插入到SIM卡137的移动通信终端121的请求时,根据由订户信息管理单元141所管理的订户信息,通过通信单元143发送许可信号。
通信单元143允许控制单元142和每个移动通信终端121之间的通信。
在第一实施例中,移动通信终端根据来自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的许可信号管理附加功能的开/关,而在第四实施例中,根据管理附加功能的开/关的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22,移动通信终端121打开/关闭附加功能单元131-133。
根据此实施例,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22管理每个SIM卡137的附加功能,并将许可信号应用到移动通信终端121,以便在电信公司的许可下,即使在通过插入SIM卡137来使用的这种类型的移动通信终端121上,也可选择性地使用附加功能。
在此实施例中,设想了多种方法,用于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22中每个移动通信终端121的附加功能的开/关管理。例如,如果用户已签订了订购移动通信服务的合同,则可使被插入了SIM卡137的移动通信终端121的所有附加功能可用。在此情况下,不必单独管理每个附加功能的附加功能状态。或者,可以只使附加功能对签订了订购移动通信服务的合同以及附加功能的使用合同的用户可用。
另外,响应于来自被插入了SIM卡137的移动通信终端121的请求,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22可向SIM卡137提供预定时段,附加功能在此预定时段中可用,并且向移动通信终端121发送使用开始信号,并且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22可利用定时器管理时间的流逝,并在剩余时间期满时向移动通信终端121发送使用停止信号。
另外,响应于来自被插入了SIM卡137的移动通信终端121的请求,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22可以只在一定时间内向SIM卡137提供使用附加功能的权利,向移动通信终端121发送使用开始信号,并且利用定时器管理附加功能实际被使用的时间。在此情况下,在任何附加功能被使用时,移动通信终端121向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22发送使用时间信号,包括已用时间。然后,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22从定时器上的剩余时间中减去从移动通信终端121接收到的使用时间信号中包含的时间,以更新剩余的时间。当剩余时间期满时,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22向移动通信终端121发送使用停止信号。
另外,响应于来自被插入了SIM卡137的移动通信终端121的请求,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22可以只允许SIM卡137在一定时间中使用附加功能,并且向移动通信终端121发送许可信号,同时接收到许可信号的移动通信终端121可用定时器管理时间的流逝。
在此情况下,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22管理每个SIM卡137的附加功能信息,包括可用附加功能类型及其使用许可级别。然后,当SIM卡137被插入到移动通信终端121中时,移动通信终端121管理附加功能状态,包括附加功能可被使用的剩余时间。另一方面,当SIM卡137未被插入到移动通信终端121中时,SIM卡137的附加功能状态被保持在附加功能控制器122中。
为此,移动通信终端121请求来自移动通信终端121的附加功能状态,并在允许附加功能的使用的SIM卡137被插入到移动通信终端121中时,获取该附加功能状态。然后,在附加功能被使用的同时,移动通信终端121用定时器等管理剩余时间。然后,用户需要在SIM卡137被移除之前执行确认操作,以便在确认操作被执行之前,移动通信终端121向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22发送附加功能状态。然后,从移动通信终端121接收到附加功能状态的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122保持此附加功能状态。
虽然已经用特定术语描述了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但是这种描述只是用于示例目的,并且应该理解,可在不脱离所附权利要求书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做出改变和变动。
权利要求
1.一种附加功能控制系统,用于控制终端的附加功能,所述终端具有要求连接到网络的通信功能以及不要求连接到网络的附加功能,所述系统包括通信终端,其包括用于提供附加功能的附加功能单元,该通信终端根据用于控制附加功能的操作的附加功能控制信息来限制所述附加功能单元的操作;当使用订购通信服务的所述通信终端的通信功能时,连接到所述通信终端的通信网络;以及附加功能控制器,其连接到所述通信网络,用于管理所述通信终端的附加功能,并用于向所述通信终端提供附加功能控制信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通信终端通过所述通信网络从所述附加功能控制器获取附加功能控制信息。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通信终端从计算机获取附加功能控制信息,所述计算机已从所述附加功能控制器接收到所述附加功能控制信息。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附加功能控制信息定义一个许可时间,在该许可时间内使得所述附加功能可用,并且所述通信终端使得所述附加功能在对应于所述许可时间的时间中可用。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附加功能控制信息定义一个使用时间限,到所述使用时间限为止使得所述附加功能可用,并且所述通信终端使得所述附加功能可用,直到所述使用时间限期满为止。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附加功能是由所述附加功能单元以多个级别提供的,所述附加功能控制信息定义从所述多个级别中选出的一个级别,并且所述通信终端使得所述附加功能在选中的级别上可用。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通信终端包括多个所述附加功能单元,这些单元提供彼此不同的附加功能,并且只允许以下附加功能单元可操作,该单元提供从所述多个附加功能中选出的附加功能。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通信网络允许所述通信终端和所述附加功能控制器之间的通信连接,不论所述通信终端是否订购由其提供的通信服务。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当所述通信终端的终端标识信息中包含的电信公司标识码指示所述通信终端是用于所述通信网络的电信公司的,并且通信的目的地是所述附加功能控制器时,所述通信网络响应于来自所述通信终端的通信请求,允许连接。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通信终端具有可移除的订户标识物,其存储订户信息,所述附加功能控制器管理对应于所述订户标识物的附加功能,并且当所述订户标识物被附接到所述通信终端时,所述通信终端在使用附加功能之前,从所述附加功能控制器获取附加功能控制信息,以基于所述附加功能控制信息使得所述附加功能单元可操作,并且在所述订户标识物被从中移除时,停止所述附加功能单元的操作。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系统,其中当所述订户标识物未被附接到所述通信终端时,所述附加功能控制器保存所述订户标识物中的剩余时间,在该剩余时间内所述附加功能是可用的,并且当所述订户标识物被附接其上时,所述通信终端从所述附加功能控制器获取包括所述剩余时间在内的附加功能控制信息,并且在所述订户标识物保持附接其上时管理所述剩余时间,并且在所述订户标识物被从中移除之前,向所述附加功能控制器发送所述剩余时间。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系统,其中当用户执行预定操作,以移除所述订户标识物时,所述通信终端向所述附加功能控制器发送所述剩余时间。
13.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系统,其中当附加功能将被使用时,所述通信终端将使用时间通知给所述附加功能控制器,并且所述附加功能控制器管理对应于所述订户标识物的剩余时间,在该剩余时间内附加功能是可用的,并且利用从所述通信终端通知来的使用时间来更新所述剩余时间。
1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当预定条件被满足时,在所述通信终端中,对附加功能的使用的限制被解除。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附加功能控制器管理所述预定条件是否被满足,并且指示满足所述预定条件的所述通信终端解除对附加功能的使用的限制,并且响应于来自所述附加功能控制器的指示,所述通信终端解除对附加功能的使用的限制。
16.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系统,其中当所述通信服务的订购时段超过预定时段时,所述预定条件被满足。
1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通信终端管理使用附加功能的密码,并在附加功能被使用时要求用户输入密码,并且在正确密码被输入的条件下运行所述附加功能。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密码是从所述附加功能控制器提供给所述通信终端的。
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密码是一次密码,并且当用户输入所述密码以再次使用所述附加功能时,所述通信终端生成下一个密码。
20.一种通信终端,其具有要求网络连接的通信功能以及不要求网络连接的附加功能,包括附加功能单元,用于提供所述附加功能;以及控制单元,用于根据从用于管理所述附加功能的附加功能控制器提供的附加功能控制信息,来限制所述附加功能单元的操作。
21.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通信终端,其中所述控制单元利用所述通信功能连接到网络,以从所述附加功能控制器获取附加功能控制信息。
22.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通信终端,其中所述控制单元从计算机获取附加功能控制信息,该计算机从所述附加功能控制器接收所述附加功能控制信息。
23.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通信终端,其中所述附加功能控制信息定义一个许可时间,在该许可时间内所述附加功能是可用的,并且所述控制单元使得所述附加功能在对应于所述许可时间的时间中可用。
24.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通信终端,其中所述附加功能控制信息定义一个使用时间限,在该使用时间限内所述附加功能是可用的,并且所述控制单元使得所述附加功能可用,直到所述使用时间限结束为止。
25.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通信终端,其中所述附加功能是由所述附加功能单元以多个级别提供的,所述附加功能控制信息定义从所述多个级别中选出的一个级别,并且所述控制单元使得所述附加功能在选中的级别上可用。
26.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通信终端,其中所述通信终端包括多个所述附加功能单元,这些单元提供彼此不同的附加功能,并且所述控制单元只允许以下附加功能单元可操作,该单元提供从所述多个附加功能中选出的附加功能。
27.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通信终端,还包括被设计为可移除的订户标识物单元,其存储订户信息,当所述订户标识物被附接到所述通信终端时,所述通信终端在使用附加功能之前,从所述附加功能控制器获取附加功能控制信息,以基于所述附加功能控制信息使得所述附加功能单元可操作,并且在所述订户标识物被从中移除时,停止所述附加功能单元的操作。
28.如权利要求27所述的通信终端,其中当所述订户标识物未被附接到所述通信终端时,所述附加功能控制器具有保存所述订户标识物中的剩余时间的功能,在该剩余时间内所述附加功能是可用的,并且当所述订户标识物被附接其上时,所述通信终端的所述控制单元从所述附加功能控制器获取包括所述剩余时间在内的附加功能控制信息,并且在所述订户标识物保持被附接时管理所述剩余时间,并且在所述订户标识物被移除之前,向所述附加功能控制器发送所述剩余时间。
29.如权利要求28所述的通信终端,其中当用户执行预定操作,以移除所述订户标识物时,所述通信单元向所述附加功能控制器发送所述剩余时间。
30.如权利要求27所述的通信终端,其中当所述附加功能被使用时,所述控制单元将使用时间通知给所述附加功能控制器,并且所述附加功能控制器管理对应于所述订户标识物的剩余时间,在该剩余时间内所述附加功能是可用的,并且利用从所述通信终端通知来的使用时间来更新所述剩余时间。
31.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通信终端,其中当预定条件被满足时,在所述通信终端中,对附加功能的使用的限制被解除。
32.如权利要求31所述的通信终端,其中所述附加功能控制器管理所述预定条件是否被满足,并且在所述预定条件被满足时指示所述通信终端解除对附加功能的使用的限制,并且响应于来自所述附加功能控制器的指示,所述通信终端的所述控制单元解除对附加功能的使用的限制。
33.如权利要求31所述的通信终端,其中当所述通信服务的订购时段超过预定时段时,所述预定条件被满足。
34.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通信终端,其中所述控制单元管理使用附加功能的密码,并在附加功能被使用时要求用户输入密码,并且在正确密码被输入的条件下运行所述附加功能。
35.如权利要求34所述的通信终端,其中所述密码是从所述附加功能控制器提供给所述通信终端的。
36.如权利要求35所述的通信终端,其中所述密码是一次密码,并且当用户输入所述密码以再次使用所述附加功能时,所述控制单元生成下一个密码。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提供附加功能控制系统的技术,该系统允许电信公司选择是否可使由通信终端拥有的附加功能可用。当使用订购了通信服务的通信终端的通信功能时,通信网络被连接到通信终端。附加功能控制器管理通信终端的附加功能,并且向通信终端提供用于控制附加功能的操作的附加功能控制信息。通信终端包括用于提供附加功能的附加功能单元,并且根据来自附加功能控制器的附加功能控制信息来限制附加功能单元的操作。
文档编号H04M1/00GK1747602SQ200510098789
公开日2006年3月15日 申请日期2005年9月7日 优先权日2004年9月8日
发明者佐藤敏明 申请人:日本电气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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