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计算机台球辅助裁判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933446阅读:24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计算机台球辅助裁判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体育运动领域用辅助裁判装置,更具体的说,涉及一 种计算机台球辅助裁判装置。
背景技术
斯诺克(Snooker)台球和美式台球是人们广泛欢迎的一项体育运动, 国内外经常举行各种大赛,但目前斯诺克(Snooker)台球和美式台球比赛 的裁判还一直沿用传统的裁判员目视裁判的方法,然而斯诺克和美式台球 比赛耗时长,经常会出现视觉疲劳造成误判、 一些细小的失误未被发觉、 以及需要复位的情况产生,因此经常造成一些不必要的争执,为此需要开 发一种辅助裁判装置帮助裁判员避免上述情况的产生。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台球运动出现视觉疲劳造成误判、 一些细小 的失误未被发觉、以及需要复位的情况产生而提出的一种计算机台球辅助 裁判装置技术方案。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计算机台球辅助 裁判装置,包括一个摄像头、台球桌、视频采集器以及计算机;所述摄像 头安装设置于台球桌台面中心的上方,摄像头最大视角刚好含盖台球桌台 面,摄像头的视频输出连接至视频采集器,视频采集器连接至计算机所述台球桌是斯诺克(Snooker)台球桌或美式台球桌。 所述摄像头分辨率大于1392x800,最短曝光时间小于或等于1/100毫 秒,采集帧频大于30帧每秒。
所述视频采集器为视频采集卡,视频采集卡插在计算机扩展槽中。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 本实用新型可协助裁判员发现台球比赛中任何细小的失误,帮助裁 判员正确的裁定,保证复位的准确性,使台球比赛更加公正、精彩。
2.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
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一详细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实施例
一种计算机台球辅助裁判装置实施例参见图1,包括一个摄像头l、台 球桌2、视频采集器3以及计算机4;所述摄像头通过天花板5安装设置于 台球桌台面中心2-2的上方2. 8至3米的位置,摄像头镜头带有广角变形 校正,本实施例采用的为Co即utar 5mm镜头,调整摄像头最大视角6刚好 含盖台球桌台面2-1,摄像头的视频输出连接至视频采集器,视频采集器连 接至计算机。
本实施例中所述台球桌是斯诺克(Snooker)台球桌或美式台球桌。 本实施例中所述摄像头分辨率大于1392x800,最短曝光时间应小于或 等于1/100毫秒,采集帧频应大于30帧每秒。本实施例中所述视频采集器为视频采集卡,视频采集卡插在计算机扩 展槽中。
本实施例的具体工作方式是,在上述实施例计算机台球辅助裁判装置 的结构基础上,所述计算机中存有计算机台球辅助裁判软件,该软件执行 的步骤是比赛开始,首先采集输入台球桌面信息,确定台球桌面坐标、 根据颜色确定台球位置信息并保存每次击球前台球在桌面的位置信息;击 球开始,跟踪台球在桌面的运动轨迹,根据在先存储的裁判规则判定击球 是否有效并在显示器上报告判定结果。
通过本装置在台球比赛中的使用帮助裁判员发现台球比赛中任何细小 的失误,帮助裁判员正确的裁定,同时也保证了当比赛中需要复位前一次 桌面台球位置时,裁判员可以调出前一次的台球在台面的位置坐标准确复 位,使台球比赛更加公正、精彩。
权利要求1. 一种计算机台球辅助裁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一个摄像头、台球桌、视频采集器以及计算机;所述摄像头安装设置于台球桌台面中心的上方,摄像头最大视角刚好含盖台球桌台面,摄像头的视频输出连接至视频采集器,视频采集器连接至计算机。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计算机台球辅助裁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台球桌是斯诺克台球桌或美式台球桌。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计算机台球辅助裁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设置于台球桌台面中心上方2. 8至3米的位置。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计算机台球辅助裁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分辨率大于1392x800,最短曝光时间小于或等于1/100毫秒,采集帧频大于30帧每秒。
5. 根据权利要求l所述的一种计算机台球辅助裁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采集器为视频采集卡,视频采集卡插在计算机扩展槽中。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体育运动领域用辅助裁判装置,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计算机台球辅助裁判装置。包括一个摄像头、台球桌、视频采集器以及计算机;所述摄像头安装设置于台球桌台面中心的上方,摄像头最大视角刚好含盖台球桌台面,摄像头的视频输出连接至视频采集器,视频采集器连接至计算机。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可协助裁判员发现台球比赛中任何细小的失误,帮助裁判员正确的裁定,保证复位的准确性,使台球比赛更加公正、精彩;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
文档编号H04N7/18GK201282530SQ200820123310
公开日2009年7月29日 申请日期2008年10月27日 优先权日2008年10月27日
发明者超 刘, 铮 刘, 刘宪章, 毋立芳, 玲 涂, 伟 申 申请人:铮 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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