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钱包的空中锁卡方法

文档序号:7651290阅读:28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手机钱包的空中锁卡方法
手机钱包的空中锁卡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手机钱包,特别是一种基于手机钱包的空中锁卡方法。背景技术
移动支付是通过手机完成支付的一种业务流程。通过移动支付能完成银行转账、 缴费及购物等商业活动,是现代电子商务理想的解决方案之一。由于移动支付具有移动、实时、快捷的特性,还能解决一些传统支付无法解决的问题并可提高传统商务流程的效率,比如空中充值、远程无卡消费等等。移动支付在海外市场已经取得阶段性的成功,其与多种行业结合的特点有助于电信运营商的转型,得到了大部分移动运营商的重视。手机钱包是国内常用的一种移动支付的模式,手机钱包是将支付账户的相关信息存放在手机SIM卡中,该SIM卡既作为通信功能使用又作为银行钱包卡使用,通信账户由运营商控制,银行钱包卡账户由银行控制。目前,基于13. 56MHz的手机钱包主要用于刷离线POS机。在这种消费模式中,一方面用户可以在不开机的情况下使用手机钱包,另一方面也不需要输入用户口令。此外,供手机刷卡服务的电信运营商也不能对相应的手机钱包账号进行挂失和资金冻结,这样一旦用户的手机丢失就没办法控制手机钱包的使用了。这也就意味着,任何捡到手机的人无论在手机开机和关机状态下都可以继续使用手机钱包进行刷卡消费,直至手机钱包内余额耗尽。因此,基于目前手机钱包的消费特点,一旦手机钱包丢失,手机钱包就无法被挂失,无法被限制刷卡,用户损失也就无法挽回。如此,如何实现对手机钱包进行挂失和消费锁卡,以保护手机钱包用户权益,使更多的用户使用手机钱包,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

发明内容有鉴于此,本发明提供一种可冻结账户的手机钱包的空中锁卡方法。一种手机钱包空中锁卡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手机钱包用户向运营商申请挂失手机钱包;运营商下发锁卡指令至手机钱包SIM卡;以及手机钱包SIM卡进入冻结手机钱包账户的锁定状态。优选地,在所述运营商下发锁卡指令至手机钱包SIM卡步骤之后,如果手机处于开机状态,手机钱包SIM卡接收锁卡指令进入锁定状态并上传手机钱包账户余额。优选地,在手机钱包SIM卡上传手机钱包账户余额后,手机钱包SIM卡的通信功能被限制。优选地,在所述运营商下发锁卡指令至手机钱包SIM卡步骤之后,如果手机处于关机状态,则在手机钱包SIM卡接收到消费指令后判断累计消费金额是否超过手机钱包 SIM卡内预设的消费限额。优选地,如果累计消费金额超过手机钱包SIM卡内预设的消费限额,则手机钱包 SIM卡被锁定。
优选地,所述锁卡指令可通过短信的方式发送至手机钱包SIM卡。本发明的手机钱包的空中锁卡方法使得手机钱包用户在手机丢失后,可以对手机钱包进行挂失和锁定,减小用户的损失。

图1为手机钱包的原理示意图。图2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的手机钱包的空中锁卡方法中的各个状态迁移示意图。图3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的手机钱包的空中锁卡方法的挂失流程示意图。图4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的手机钱包的空中锁卡方法的关机消费锁卡流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为了更好地理解本发明,以下将结合附图对发明的实施例进行详细的说明。为了克服现有手机钱包用户在丢失手机后手机钱包账户不能锁定和挂失的问题,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手机钱包的空中锁卡方法。请参阅图1,手机钱包原理如图中所示。由手机钱包SIM卡100和手机200组成的客户端在消费POS机300上实现刷卡消费。手机200包括手机基带模块210、NFC模块220 和天线模块230。基带模块210主要实现手机的基本功能,与手机钱包SIM卡100相连实现手机通信功能。NFC模块220与基带模块210相连,天线模块230接在NFC模块220上,使 NFC模块220能正常和消费POS机300进行非接指令交互。NFC模块220与手机钱包SIM 卡100相连实现SWP协议传输,将接收的消费POS机300手机钱包应用的非接指令传给手机钱包SIM卡100进行处理,从而实现手机钱包功能。请参阅图2,为了使手机钱包可实现锁定和挂失功能,手机钱包在手机开机和关机状态下均定义了两种状态——正常使用状态和锁定状态。手机钱包在手机开机时,进入开机状态。在开机状态下,当带钱包功能的SIM卡未锁定时,则手机钱包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否则处于锁定状态。在正常使用状态,手机钱包可正常的进行消费。当SIM卡收到锁卡命令后,即刻由正常使用状态进入锁卡状态。在锁卡状态下,无法再进行手机钱包消费。SIM卡一旦进入锁卡状态,在未进行解锁前,手机开机后仍然为锁卡状态。有必要时,还可通过SIM卡进行解锁,卡片一旦解锁,未被锁定前一直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手机钱包在关机时,进入所述的关机状态。在关机状态下,当带钱包功能的SIM卡片未被锁定时,则手机钱包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否则处于锁定状态。在正常使用状态,手机钱包可正常的进行消费。当SIM卡多次消费后超过卡片设定限额后,即刻由正常使用状态迁移到锁卡状态,即自动锁卡,SIM卡无法再进行手机钱包消费。SIM片一旦进入锁卡状态, 未解锁前一直为锁卡状态,不能进行消费。通过以上说明可知,在手机钱包SIM卡100在手机200开机或者关机状态下按照所述的空中锁卡方法可以实现由正常使用状态迁移到锁卡状态,以实现锁卡、冻结钱包,限制手机钱包功能。在手机钱包丢失后,根据各状态标志的实际值对丢失的手机钱包可实施不同的锁卡方式,为丢失后的手机钱包提供了锁卡控制机制。请参阅图3,其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手机钱包的空中锁卡方法的挂失流程示意图,在手机钱包丢失后,按照图示流程可对手机开机状态实施挂失锁卡。首先,手机用户400 在丢失手机钱包之后及时向运营商500申请挂失。运营商500在收到挂失申请之后暂时保留SIM卡通信功能,并要求锁卡平台600进行锁卡操作。锁卡平台600向手机钱包SIM卡 100下发锁卡指令,例如发送包含锁卡指令的短信到手机钱包SIM卡100。所述的手机钱包 SIM卡100在收到锁卡指令之后,正常处理之后即刻将手机钱包SIM卡100由正常使用状态迁移到锁卡状态,并且上传手机钱包的余额到锁卡平台600。锁卡平台600收到上传的手机钱包余额之后同时将手机钱包SIM卡100的通信功能注销,限制手机钱包通信功能。此时, 由于手机钱包已进入锁卡状态,手机钱包冻结。手机钱包在消费POS机300无法刷卡消费, 开机状态下锁卡成功。为了避免手机钱包丢失后因关机消费造成的损失,按照基于手机钱包关机消费锁卡流程图针对手机钱包的关机刷卡消费也能实现了锁卡控制。关机消费时,手机钱包SIM 卡100累加关机消费总金额。一旦关机状态下累计消费的总金额超过手机钱包SIM卡内预置的钱包消费限额,立即限制消费,以实现关机锁卡。请参阅图4,当手机钱包SIM卡100在消费POS机300上关机消费时,手机钱包SIM卡100将所有关机消费额累加,并且每次消费时和手机钱包SIM卡100的消费限额进行比较。当累积金额未超过手机钱包SIM卡100的消费限额时,手机钱包SIM卡100仍处在所述的正常使用状态,可继续消费。一旦多次关机消费后,累积金额超过手机钱包SIM卡100的消费限额时,手机钱包SIM卡100将即刻由所述的正常使用状态迁移到所述的锁卡状态,手机钱包自动锁卡,所述的手机钱包SIM卡100 在消费POS机300无法刷卡消费,在关机消费状态下自动锁卡成功。按照以上描述,手机钱包用户在丢失手机之后,在手机可能存在两种消费状态下, 按照所述的空中锁卡方法可以实现由正常使用状态迁移到锁卡状态,按照所述的手机钱包的实际状态实施不同的锁卡方式,使所述的手机钱包在开机状态下可以即时进行挂失处理,并上报卡内余额实现锁卡,冻结手机钱包,所述的手机钱包在关机状态下也只能在用户预设消费限额内进行消费直到自动锁卡。因此按照上述方法,手机钱包用户在丢失手机后, 不管是开机还是关机状态下在POS机上消费,都能对手机钱包实施锁卡,从而降低手机钱包用户的损失,最大保证消费者利益。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发明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本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权利要求
1.一种手机钱包空中锁卡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手机钱包用户向运营商申请挂失手机钱包;运营商下发锁卡指令至手机钱包SIM卡;以及手机钱包SIM卡进入冻结手机钱包账户的锁定状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手机钱包空中锁卡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运营商下发锁卡指令至手机钱包SIM卡步骤之后,如果手机处于开机状态,手机钱包SIM卡接收锁卡指令进入锁定状态并上传手机钱包账户余额。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手机钱包空中锁卡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手机钱包SIM卡上传手机钱包账户余额后,手机钱包SIM卡的通信功能被限制。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机钱包空中锁卡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运营商下发锁卡指令至手机钱包SIM卡步骤之后,如果手机处于关机状态,则在手机钱包SIM卡接收到消费指令后判断累计消费金额是否超过手机钱包SIM卡内预设的消费限额。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手机钱包空中锁卡方法,其特征在于如果累计消费金额超过手机钱包SIM卡内预设的消费限额,则手机钱包SIM卡被锁定。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手机钱包的空中锁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卡指令可通过短信的方式发送至手机钱包SIM卡。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手机钱包空中锁卡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骤手机钱包用户向运营商申请挂失手机钱包;运营商下发锁卡指令至手机钱包SIM卡;以及手机钱包SIM卡进入冻结手机钱包账户的锁定状态。本发明的手机钱包的空中锁卡方法使得手机钱包用户在手机丢失后,可以对手机钱包进行挂失和锁定,减小用户的损失。
文档编号H04W8/24GK102307344SQ20111010666
公开日2012年1月4日 申请日期2011年4月27日 优先权日2011年4月27日
发明者周军龙, 周秀珍, 董逢华 申请人: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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