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拆分式耳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842304阅读:26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可拆分式耳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可拆分式耳机技术领域[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耳机,是一种可拆分式耳机。
技术背景[0002]耳机是一种适用于耳朵配带的小型个人音响,其主要用于个人对音乐等声音的倾听,防止打扰他人的工作和学习。其根据佩戴方式的不同分为耳塞式、挂耳式、入耳式和头带式,其中一些耳机设有可拆分结构,如中国专利文献中披露的申请号201020183215. 9,授权公告日2010. 12. 15,实用新型名称“一种可拆耳机”;该可拆耳机包括插头、耳麦、连接线, 插头与连接线的一端是活动连接,连接线的另一端与连接器连接,连接器再与耳麦连接;该可拆耳机完全可拆,各段之间是相互独立,避免了由于一个部件或一点线损坏而使整个耳机报废的情况;并且可换插头,避免了由于插头的不同而需配备不同耳机的情况;最后,各连接头的连接点数量可根据不同情况而改变。但其连接线较难作为同类耳机的延长线使用,组合方式较为单一。发明内容[0003]为克服上述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向本领域提供一种可拆分式耳机,使其解决现有同类产品功能和组合方式单一的技术问题。其目的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0004]一种可拆分式耳机,该可拆分式耳机包括接插口线、控制线、左耳塞线、右耳塞线, 所述接插口线、控制线、左耳塞线、右耳塞线连为一体构成该耳机;其结构设计要点是所述接插口线的两端分别设有接口和插口,控制线的一端设有控制插口,另一端分别设有左控制接口和右控制接口,左耳塞线的一端设有左耳塞线插口,右耳塞线的一端设有右耳塞线插口。上述接插口线或作为普通耳机的延长线,上述结构使耳机的接线、控制按钮、耳塞分别独立开来,便于对应部件的损坏更换,节约了维修成本,方便了故障维修和部件更换。同时,省略接插口线,所述制线、左耳塞线、右耳塞线连为一体亦可构成该耳机。[0005]所述控制线设有控制按钮,控制按钮便于左、右耳塞音量等模式的调节。[0006]本实用新型结构设计合理,使用、维修、更换方便,功能、组合方式多样,适合作为耳机使用,以及适用于同类产品的结构改进。


[0007]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0008]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爆炸结构示意图。[0009]附图序号及名称1、插接口线,2、控制线,201、控制按钮,202、控制插口,3、左耳塞线,301、左耳塞线插口,4、右耳塞线,401、右耳塞线插口。
具体实施方式
[0010]现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如图1、图2所示,该耳机由接插口线1、控制线2、左耳塞线3、右耳塞线4,所述接插口线的两端分别设有接口和插口,控制线设有控制按钮201,控制线的一端设有控制插口 202,另一端分别设有左控制接口和右控制接口,左耳塞线的一端设有左耳塞线插口 301,右耳塞线的一端设有右耳塞线插口 401。接插口线的接口与控制线一端的控制插口连接,左耳塞线一端的左耳塞线插口、右耳塞线一端的右耳塞线插口分别与控制线另一端的左控制接口、右控制接口连接,上述接插口线、控制线、左耳塞线、右耳塞线即可连为一体构成该耳机。根据上述结构特征,亦可省略接插口线, 所述控制线、左耳塞线、右耳塞线连为一体构成耳机。[0011] 使用时,上述组成完成的接插口线另一端插口与设备的耳机接入口连接即可。维修时,如果对应的接插口线、控制线、左耳塞线、右耳塞线损坏,更换对应的部件即可,左耳塞线、右耳塞线为共用耳塞,不分左右;接插口线亦可作为其他耳机的延长线使用。
权利要求1.一种可拆分式耳机,该可拆分式耳机包括接插口线(1)、控制线(2)、左耳塞线(3)、 右耳塞线(4),所述接插口线、控制线、左耳塞线、右耳塞线连为一体构成该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插口线(1)的两端分别设有接口和插口,控制线(2)的一端设有控制插口(202), 另一端分别设有左控制接口和右控制接口,左耳塞线(3)的一端设有左耳塞线插口(301 ), 右耳塞线(4)的一端设有右耳塞线插口(40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拆分式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线(2)设有控制按钮 (201)。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拆分式耳机,是针对解决现有同类产品功能和组合方式单一的技术问题而设计。该可拆分式耳机包括接插口线、控制线、左耳塞线、右耳塞线,所述接插口线、控制线、左耳塞线、右耳塞线连为一体构成该耳机;其要点是所述接插口线的两端分别设有接口和插口,控制线的一端设有控制插口,另一端分别设有左控制接口和右控制接口,左耳塞线的一端设有左耳塞线插口,右耳塞线的一端设有右耳塞线插口;所述控制线设有控制按钮。其结构设计合理,使用、维修、更换方便,功能、组合方式多样,适合作为耳机使用,以及适用于同类产品的结构改进。
文档编号H04R1/10GK202276446SQ20112037807
公开日2012年6月13日 申请日期2011年9月28日 优先权日2011年9月28日
发明者张帆, 杨豫新 申请人: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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